九不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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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准实施方案
第1篇:
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为办发[20XX])49号,以下简称“九不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乡镇学雷锋活动方案)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
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
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
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
(20XX年1月)。
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
“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
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集中培需时间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
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
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
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
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
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
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
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
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
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
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
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
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
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2篇:
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西安市卫生局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构建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二.工作措施
医院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院不得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开单提成,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不准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不准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不准承包、出租科室或出租科室单项诊疗业务,严禁医院以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
已经引进设备的,必须立即终止。
继续清理“小金库”。
(二)严格规范公益性赞助管理。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公寓目的,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强化进一步医院信息安全体系管理。
医院在年内必须安装“反统方管理软件”,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实行分级管理。
严厉查处以商业为目的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统计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量的违规行为。
(四)坚决纠正医院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监管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必须全部参加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并与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企业签订《廉洁采购协议书》。
(五)进一步强化医院药事管理。
医院必须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入医院的所有药品、耗材必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
要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组织开展处方、医嘱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
全面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度,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医院必须设立细菌室,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严格控制医院抗生素临床使用比例和使用强度,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率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专科医院必须达到相应指标要求。
坚决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
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在医疗费用中的比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
(七)加大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力度。
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局医务人员十条禁令》和“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
医院要加强廉洁防控技术支撑建设,年内必须安装“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软件”系统,开展检测工作。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群众举报的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进行查处。
(八)继续抓好《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项措施》的落实。
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合理安排专家门诊,多方式、多渠道公示专家出诊信息;积极开展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午间门诊及夜间门诊;积极推行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医院月平均预约率达40%以上,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7月)。
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
组织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学习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9月).按照全市贯彻“九不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查找根源,认真梳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做到立行立改。
(三)督导整改阶段(20XX年10-11月)。
组织力量,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类指导。
医院将组织检查督导,通报督查结果。
(四)巩固评价阶段(20XX年12月)。
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
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行风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组织和工作机制。
(二)坚决贯彻落实。
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好学习贯彻工作。
把“九不准”要求传达至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行为。
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违反“九不准”的问题,必须严查严办,决不故息。
(四)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要将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情节处理;情节严重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道。
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和执业环境。
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第3篇:
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一、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医院社会形象,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杨志祥任组长,彭立、肖宏慧、王大武、孙登利、向际兵、彭冬梅任副组长,高云平、左学红、桑子龙、张玉梅、朱瑞芳、谭爱平、李莉、高建平、王志为成员的学习贯彻“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医院监察室),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院学习贯彻“九不准”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3-4月)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5-10月)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1-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
各科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
各科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
要将学习贯彻“九不准”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
医院把学习贯彻“九不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对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综合治理,惩防并进。
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引导和约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医院公开电话和网站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三是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澧县人民医院
20XX年1月22日
第4篇:
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根据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卫生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
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为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医院建设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1、努力做到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优化行业作风。
结合“三好一满意”深入落实优质护理服务举措、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
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使群众能看病、看好病,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2、建立健全各种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不自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违规收费。
3、要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纠纷频发多发的两个核心矛盾,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制定合理的诊疗服务流程,严禁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严禁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4、规范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参照事业单绩效分配管理办法,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收入挂钩。
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医务人员的聘用管理与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等相结合。
6、规范学术活动举办流程,不借学术活动推广健康教育讲座从事药品、食品、保健品推销与违规进行医疗活动宣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学习(2月)
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专题研究贯彻市卫生局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医院贯彻执行“九不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讨论,结合绵卫办发〔20XX〕29号《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和已整改到位问题。
2、自查自纠(20XX年3月)
医院各类医务人员在对照“九不准”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所在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并结合自已所在的岗位,对照“九不准”规定写出自已的书面承诺进行公示。
3、督导整改(20XX年3-4月)
医院将约请义务行风评议员和病员代表在医院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协助督导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4、巩固总结
对照绵卫办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对梳理出的不规范行为和对应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具体措施,不断充实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各科医务人员是“九不准”的具体执行人,要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对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2、医院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纳入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以“学先进,促发展”为主题,在院内举办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集聚和宣传卫生行风正能量,探索行风建设特色亮点。
3、严肃问责。
医院要把监督“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任何一起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置流程,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抓紧核查,严肃问责,及时公布真相,防止炒作。
第5篇:
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七星卫通(20XX)4号文件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卫通(20XX)5号文件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及陈勇常务副局长“关于在全区20XX年卫生系统春节前工作布置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我院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抓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卫生行风“九不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以德行医理念,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为我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职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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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