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沈阳市房产局监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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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沈阳市房产局监制
房屋买卖合同
沈阳市房产局
监制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屋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中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权利人通过出卖的方式,将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由买方支付购房款的行为过程。
2.本合同文本为前款所指房屋买卖当中双方当事人签约使用的专用文本。
签约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领会各条款内容,其中如有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产部门的房地产交易机构咨询。
3.本合同文本中“”的空格部位,双方应按真实情况或约定如实填写;划“□”的选择项内容,按真实情况以在其中划“√”方式选定。
4.本合同文本有的条款中列有“1.”、“2.”……等若干空白项,供双方自行约定填写,其内容与本合同文本中已列出文字条款所作约定内容肯有同等效力;不作约定的,在该序号上划“×”,表明删除。
5.签订本合同时,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笔填写、签署。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分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买受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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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出卖人(以下条款中称卖方)与买受人(以下条款中称买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卖方自愿将座落于沈阳市区路(街)巷号单元层
间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况进行了现场勘验确认,同意购买该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2.房屋共有权证号码:
3.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4.房屋用途:
5.房屋归属:
(1)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所有□
(3)共有人共有□
(4)其他□
6.房屋产权来源:
7.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出让□
三、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应遵守下列事项:
1.卖方出售的房屋权属清楚,证件齐全,无产权纠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卖方承担相应的发事责任。
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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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卖方负责支付完毕房屋交接前的采暖费、煤气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等费用。
若由欠费所引发的与卖方有关的债务纠纷,由卖方负责清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3.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征得配偶同意。
4.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并提交其他共有人书面
意书。
5.卖方出售的房屋,设有抵押权的,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提交抵押人书面同意书。
6.卖方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已征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队有关证件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登记发证机构办理转让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买卖双方申报房屋成交总价款为币
(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五、买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购房款中冲抵。
如买卖合同中止,由违约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办理: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付给卖方部分购房款(或定金)币(大写):
元整。
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买方付清其余部分购房款或通过购房抵押贷款付清其余购房款,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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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一次性全额付款。
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同时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3.双方签订合同并递交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后,买方持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将购房款交到指定银行。
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卖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卖方凭房产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去银行提取售房款。
4.
七、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转让登记税费。
八、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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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内容与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约定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十二、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6-
经转让双方同意,《房地产转让通知单》
由领取。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按《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2年稿)规定,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转让)手续由买卖双方平均承担。
经双方商定交易手续费自愿由买方()卖方()承担。
注:
在同意方括号内签字或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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