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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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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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汇编
奖惩制度汇编
1.0总则
1.1为了规范物业公司考核奖励制度,完善公司奖惩考核体系,推行精细化赏罚管理,激发员工爱岗敬业的精神,做到奖惩有据,赏罚分明,公司特制定本条例。
1.2为实现分级管理、全员考核的目的,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1.3考核工作中有不实事求是、徇私舞弊等现象的,扣罚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专题处理
1.4考核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地予以提供,如考核中出现有错报、瞒报、迟报和不报现象的,每项扣罚当事人每次每项20元,管理处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每次每项50元。
1.5此《奖惩条例》主要用于物业公司考核各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下属单位操作层员工由负责人按本制度进行考核。
2.0员工行为规范考核标准
2.1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综合办主任、人事行政专员、管理处主任、各部人负责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奖惩细则
第1条
服装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破损;胸卡带在规定位置,男职员领带打正、纽扣扣齐。
(前台接待人员佩戴统一发饰、佩戴统一领花在左边;秩序管理员、佩带通讯器材、笔、记录本等)。
现场核查
每项不合格扣10元,当月三次以上者加扣50元,试用期员工或无工服员工,视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2条
提前10分钟上班,准备必需的工作用品。
现场核查
每项不合格扣10元;空岗或串岗15分钟以下每次扣15元,15分钟到1小时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睡岗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三次辞退
每项不合格扣10元;空岗或串岗15分钟以下每次扣15元,15分钟到1小时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睡岗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三次辞退
第3条
上班时间不得讲粗话,不得哼唱歌曲、吹口哨、大声说笑、叫喊、闲聊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
现场核查
上班时间不得抽烟、吃东西、打游戏、听音乐、嬉闹、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现场核查
第4条
上班时间不得有空岗、串岗、睡岗现象。
现场核查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得有骂人、侮辱、殴打危害他人的行为。
现场核查
第6条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挽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现场核查
第7条
不得伸懒腰、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
现场核查
第8条
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怪异发型。
现场核查
第9条
上班时间不得开过分玩笑,“请”、“谢”字不离口。
现场核查
第10条
自觉维护办公室良好的工作环境,离开岗位时办公桌文件、资料锁柜,各部门监督、自查本部门办公室的卫生情况。
现场核查
第11条
按照值日表中规定的卫生区域、卫生要求,轮流值日,由各部门领导每天监督检查。
现场核查
每项不合格扣5元
第12条
爱护公物,保证自己的办公用品在使用期间无损坏、丢失现象。
现场核查
如因个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100元以下扣10元,100元以上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0元-200元,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3条
任何岗位的员工必须注意安全:
特别是办公室,不得吸烟、煮烧东西、存放有毒物品,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要检查电源、门窗的关闭情况,确保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严格执行公司6S管理要求。
现场核查
第14条
接待客人要热情有礼貌,不得以貌取人。
现场核查
每项不合格扣10元,当月三次以上者,每次加扣30元。
开会、培训期间通讯工具发出异响,影响会议进程每次扣5元
第15条
来电接听试用文明礼貌用语,公司办公电话及时接听。
现场核查
第16条
遵守公司会议规定,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处于震动状态。
现场核查
第17条
为业主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带有主观意见,流露厌倦、冷淡等情绪,不得当面向业主发牢骚、讲怪话。
现场核查
第18条
当业主批评或提意见时,应认真记录,尽量解释并表示理解和感谢。
现场核查
第19条
将业主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落实。
现场核查
第20条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要按时、按序、严禁作弊。
考勤记录
按《考勤管理制度》扣款处罚
第21条
员工按时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需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情况,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迟到、早退者以忘记打卡为由,蒙骗上级给予证明,发现弄虚作假者。
考勤记录
当事人按(第20条)处理外,上级领导与当事人,各追罚30元。
第22条
严禁替代他人打卡,替人打卡者和被代打卡(弄虚作假)者
考勤记录
第一次分别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处以200元罚款,经罚款三次以上仍有此行为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第23条
未经上级同意私自调换班调休
考勤记录
未经上级同意私自调休,按旷工处理;利用公务便办理私事,30分之内,罚款50元/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扣50元/次。
第24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
考勤记录
第25条
不得利用公务之便办理私事。
考勤记录
第26条
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工作会议
质量记录
第27条
员工请病假、事假1-3天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3天以上由经理批准,报综合办备案:
病假必须出据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特殊情况假后补出。
考勤记录
质量记录
未按要求请假,罚款20元/次
2.2通识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综合办主任、人事行政专员、管理处主任、各部人负责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奖惩细则
第1条
接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
现场核查
每人10元/项
第2条
上班时间聊天、私自会客、看报纸书刊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元/项
第3条
在办公区范围内大声喧哗、追闹者
现场核查
每人10元/次
第4条
因个人主观上的责任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者
现场核查
每人50元/次
第5条
在非吸烟区或工作范围、办公室内吸烟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6条
顶撞上司或不服从安排,消极怠工,但未造成不良影响或情况较轻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7条
顶撞上司或不服从安排。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对管理处主任或各部门负责人的决定(无论书面或口头)拒不执行且无合理解释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8条
行为及表现(无论当值与否)使分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9条
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10条
主管人员对已发生或正发生的事情及违纪行为不报告、不处理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11条
见管理处利益或声誉受损不制止或在重要时刻表现有怯懦行为者
现场核查
每人200元/次
第12条
对业主/客户不礼貌或与业主/客户争执者
现场核查
每人50元/次
第13条
受过书面警告后再犯或多次受书面警告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4条
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程度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5条
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日常工作秩序及公司声誉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6条
未经批准,向外界传播或泄露管理处未对外公布之机密资料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7条
利用职权向客户索取报酬或其他好处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8条
按受任何形式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19条
擅离职守或当值时睡觉或受酒精影响已不适应当值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20条
在工作中或在社会上作出严损害国家、总公司及管理处声誉、利益的行为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21条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等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第22条
无端挑起争执或先动手打人者
现场核查
解聘及扣500元
2.3公司6S管理规范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综合办主任、人事行政专员、管理处主任、各部人负责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奖惩细则
第1条
确保会议桌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桌椅一条线,凡是有百叶窗的区域,都应处于旋起打开状态(确保走廊的采光度良好)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2条
保证纸张不浪费,不随意丢弃,做到及时打印、随手带着、定期清理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3条
保持洗手间/茶水台的台面干燥、整洁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4条
保持用餐区域桌面清洁、板凳归位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5条
走廊、通道及其他区域应保持过道畅通、卫生整洁、无纸屑垃圾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6条
员工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之前,均须整理个人桌面。
桌面允许摆放的物品包括电脑(关闭主机和显示器电源)、电话、文具架、日历、资料框、茶杯和绿植,其它物品一律不得保留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7条
个人抽屉应每星期整理一次,对于长期不用的资料需废弃的要及时清理,最下面一个抽屉可用于存放私人物品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8条
座椅需摆放整齐,员工不得将衣物、包等挂在椅背上;人员在离开时应将座椅归位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9条
公司内的植物(大盆景)有专人维护,不得用茶水或者纯净水进行浇灌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0条
对舍弃的文件、资料,应遵照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销毁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1条
个人跟工作无关的物品必须放置到个人抽屉里,如饭盒、雨具、食品、化妆品等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2条
相机、笔记本电脑、工程测量器材等,必须在当天各归其位,不得随意摆放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3条
工作牌佩带要保证干净,不得污面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4条
公司提倡禁烟,除董事长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和会客室来客人外,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第15条
员工禁止在禁烟区吸烟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16条
一次性杯具是为客户准备,员工喝水自备水杯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20元/次
2.4宿舍管理专项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综合办主任、人事行政专员、管理处主任、各部人负责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奖惩细则
第1条
宿舍住宿人员必须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每次处罚责任人20-50元
第2条
除因受伤生病等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用餐,更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划拳、打闹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200元/次或开除处理
第3条
不得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嘻笑打闹,影响他人及业主(住户)休息,因扰民接到业主(住户)投诉的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50元/次
第4条
探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进入宿舍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留宿来访人员,更不得留宿异性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100-200元/次或辞退处理
第5条
宿舍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内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公物原价三倍罚款。
如找不到责任人,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不得私自挪用宿舍区相关物品(培训室桌椅、餐厅桌椅等),如需借用到综合部办理物品借用手续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50元/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6条
每周由负责人排定清洁卫生值班表,值日人员负责宿舍内清洁卫生的打扫和监督,住宿人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由值日人员及时报负责人处理,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50元/次
第7条
住宿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应注意关灯关水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50元/次
第8条
宿舍内严禁乱接电线、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炉等;禁止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室内焚烧纸张香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现场核查
违者,扣罚责任人50-100元/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9条
当值秩序维护员不可随意回寝室,必须经过队长的批准后方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50元/次
第10条
所有宿舍住宿人员每晚必须在23点钟以前归队就寝,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批准
现场核查
违者,视情况罚款20-50元/次
3.0公司本级各岗位考核细则
3.1综合办主任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
序号
考核项
奖惩细则
考核渠道
考核周期
第1条
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文件有编号、分类统计和整理、有借阅登记、公文发布格式、字体统一要求。
管理混乱无记录扣10元/项,发放不到位扣10元/项,负责人承担连带的管理责任,10元/项。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2条
固定资产购置、出入库、借用、报废、转移手续齐全,每季度盘点一次,设备种类分类、做到帐实相符,明确责任人。
不真实、不齐全扣10元/项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3条
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健全、征集、制订整理、下发工作。
每半年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整理一遍,随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不适合公司发展的规章制度作出书面废除报告并及时更新。
征集整理不力扣10/项,不整理上报扣10/次,更新不及时扣10元/次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4条
安排领导和员工出差、商务旅行事宜,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订房、订票工作。
按照公司规格接待客人。
如负责人疏忽没有及时传达,扣罚责任人100元/人/次;执行人未按时办理,耽误正常工作扣50元/人/次
现场检查
月
第5条
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环境电源检查、用电安全、花植保养、各区域卫生、环境布置。
不符合规范每项扣20元
现场检查
月
第6条
办公设备及网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人员进行维修,保证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影响正常工作扣20元/次
现场检查
月
第8条
电话接听及时,转接电话准确,饮用水及时补给,节约用电,员工通讯录及时更新。
不符合每项10元/次/项
现场检查
月
第9条
根据《车辆管理规定》要求,合理派遣和管理公务车。
车辆保持里外干净,出车进行登记,定期保养,随时补充油量
不符合每项扣10元/次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10条
负责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缺岗实际情况,在人员流失合理范围内,且按照公司规定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试用期员工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人员招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人员招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50元-100元
质量记录
360度
现场检查
月
第11条
每年不少于一次薪酬调研工作,明确薪资结构,提成方案,同行业内薪酬调查。
未进行调研或未及时向领导提供依据扣50元-100元
现场检查
月
第12条
随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合理处理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劳动仲裁,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因管理不善导致劳资纠纷100-200元/人/次,并承担责任
员工约谈
月
第13条
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为员工提供生日、节日、生孩子等福利,多体现人文关怀。
未及时提供员工关爱扣50元-100元/人
员工约谈
满意度
调查
月
第14条
完善部门职能及内部岗位职责,按照各岗位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混乱扣50-100元
质量记录
月
第15条
按时拟定各种行政文件、公司有关方案、计划,做好公司的工作总结。
未按规定执行,制作不及时每次扣50-100元
质量记录
月
第16条
按时处理上级和外来文件,按时安排行政等有关文件的发放工作,组织管理好公司行政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未按规定执行,文件发放不到位,耽误正常工作扣50元。
质量记录
月
第17条
根据各部门/物管处和职能部门所提采购计划进行复核汇总。
无记录,每次扣50元。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18条
负责低值易耗品行政固定资产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未履行监管责任,每次扣50元。
现场检查质量记录
月
第19条
组织各级物管处优秀示范小区的评选申报和协助各物管处实施。
记录不完善,未及时汇报每次每次扣1000元。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20条
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检查属实每次每次扣1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质量记录
月
第21条
按公司规定使用、管理公章,使用有记录。
无记录每次扣50元,管理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场检查
质量记录
月
第22条
负责各食堂伙食情况,每季度组织员工对食堂的满意度调查。
督促不到位,引起员工投诉,扣罚50元/次。
员工满意度调查未施实,扣罚100元/次。
员工约谈
满意度
调查
月
第23条
根据公司需要,及时保持与相关业务单位的良好关系。
因故延误公司事务每次扣50元
约谈
月
第24条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如因延误造成公司损失,视情况每次扣50元-100元
上级考核
月
第25条
工作要有计划,当天的工作计划一定要完成(特殊原因可注明)并有书面记录。
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推迟
一天扣20元
现场检查质量记录
月
第26条
在实际工作中,以开源节流,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由领导对建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判每次加奖50元-100元
现场检查
月
第27条
监督其他员工的工作执行情况,举报有奖。
情况属实加每次加奖50元-100元
月
第28条
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约谈,了解各部门负责人,员工工作所需,根据员工集中反馈的问题进行处理。
未执行,50元/次。
员工反馈的合理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处罚20元/项。
质量记录
员工约谈
月
3.2“物业公司总经理热线”、“总经理信箱”制度专项考核细则
检查人:
物业经理、品质部经理
序号
考核项
奖惩细则
考核渠道
考核周期
第1条
热线电话专用、禁止拨打,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
未达要求,超过三声未接听的,扣罚品质专员20元/次
现场检查
月
第2条
各管理处至少安装一个以上物业公司总经理信箱,综合办每月至少开启一次"物业公司总经理信箱"
未达要求,扣罚责任人20元/次
现场检查
月
第3条
总线、总信档案资料保管完好,查阅方便,无关人员不得翻阅
未达要求,每遗失1份或无关人员翻阅1次,扣罚责任人20元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4条
总信、总线投诉处理表格,按规范要求填写
未达要求,扣罚责任人20元/处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5条
各管理处必须在每幢楼宇大堂公告栏,长期公示、更新物业公司“总经理热线”电话及“总经理信箱”服务举措的宣传单
每少贴一处或遗失未补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20元/处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6条
接到总线、总信投诉后,准确、详细地进行书面记录(投诉台账、投诉档案、报表)
未达要求,扣罚热线专员2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7条
接到总线、总信投诉后20分钟内反馈《投诉处理档案》至相关管理处;物业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的信件,热线专员在10分钟内反馈至相关管理处
未达要求,扣罚热线专员2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8条
总线、总信投诉由管理处负责人或指派专人制订处理措施,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综合办
未达要求,扣罚责任人2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9条
投诉处理不得出现虚报、错报、漏报
未达要求,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0条
各管理处在接到公司转来的《客户投诉处理档案》,必须在2小时内向品质部反馈处理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
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元/次,管理处负责人3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1条
管理处负责人对处理完毕的投诉亲自回访
未达要求,扣罚管理处负责人20元/次
月
第12条
管理处必须在投诉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向综合办反馈《投诉处理档案》
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20元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3条
综合办接到管理处反馈的《投诉处理记录表》,24小时内进行回访
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20元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4条
投诉处理结果不得出现虚报、错报、漏报
未达要求,扣罚管理处负责人30元/次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5条
各管理处每两周(周四15:
00前)将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后的《客户投诉跟进表》反馈综合办
未达要求,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质量记录
现场检查
月
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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