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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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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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04-01实施
2002-09-24发布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
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Basicdatastructureandclassifyingcodes
forwomenofreproductiveageinformationsystem
GB/T18848—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35.040
A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数据结构1
4.1数据结构内容1
4.2数据结构表1
5分类代码3
5.1分类代码编制的原则与方法3
5.2代码表3
5.2.1户口性质代码3
5.2.2婚姻状况代码3
5.2.3退出系统原因代码3
5.2.4妊娠结果代码4
5.2.5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4
5.2.6避孕状况代码4
5.2.7孕情检查结果代码5
5.2.8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5
5.2.9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5
5.2.10服务机构类型代码6
1前言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的标准化是实现全国各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以及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本标准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植婷、王谦、郭震威、黄燕妮、张爱、邢立强、张锋、王海京、杜月。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的建立以及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也适用于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可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与社会公共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的依据。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人的性别代码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4658文化程度代码
GB/T4766婚姻状况代码
GB/T7408数据元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eqvISO8601)
GB/T1011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B/T17538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育龄妇女Womenofreproductiveage
指15至49周岁的妇女。
4数据结构
4.1数据结构内容
4.1.1数据项类型:
字符型用”C”表示;日期型用”D”表示。
4.1.2数据项长度:
以字节为单位,以信息交换时的数据项长度为准,如育龄妇女姓名数据项长度为30字节。
4.1.3数据项代码:
代码用三位数字表示,第一层用一位数字表示数据项类别,第二层用两位数字表示各类中的数据项名称。
4.2数据结构表
见表1。
表1
代码
数据项名称
数据项类型
数据项长度
采用标准或说明
1基本情况
101
育龄妇女姓名
C
30
103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址
C
40
省+地+县+乡+村
104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省
(2)+地
(2)+县
(2)+乡(3)+村(3)
105
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
C
40
省+地+县+乡+村
106
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
(2)+地
(2)+县
(2)+乡(3)+村(3)
111
育龄妇女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11643
112
育龄妇女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113
育龄妇女民族
C
2
GB/T3304
114
育龄妇女文化程度
C
2
GB/T4658
115
育龄妇女户口性质
C
1
见表2
116
育龄妇女婚姻状况
C
2
见表3
131
育龄妇女初婚日期
D
8
GB/T7408
135
进入系统日期
D
8
GB/T7408
136
退出系统日期
D
8
GB/T7408
137
退出系统原因
C
1
见代码表3
161
丈夫姓名
C
30
163
丈夫现居住地址
C
40
省+地+县+乡+村
164
丈夫现居住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省
(2)+地
(2)+县
(2)+乡(3)+村(3)
165
丈夫户籍所在地
C
40
省+地+县+乡+村
166
丈夫户籍所在地代码
C
12
GB/T2260,GB/T10114
省
(2)+地
(2)+县
(2)+乡(3)+村(3)
171
丈夫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11643
172
丈夫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173
丈夫民族
C
2
GB/T3304
174
丈夫文化程度
C
2
GB/T4658
175
丈夫户口性质
C
1
见表2
2妊娠史
201
末次月经日期
D
8
GB/T7408
204
妊娠终止日期
D
8
GB/T7408
207
妊娠结果
C
2
见表5
3家庭子女情况
301
子女姓名
C
30
304
子女性别
C
1
GB2261
307
子女公民身份号码
C
18
GB11643
311
子女出生日期
D
8
GB/T7408
314
子女出生健康状况
C
1
见表6
317
子女死亡日期
D
8
GB/T7408
4避孕史
401
避孕开始日期
D
8
GB/T7408
404
避孕状况
C
3
见表7
407
避孕终止日期
D
8
GB/T7408
5生殖健康情况
501
孕情检查结果
C
1
见表8
504
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
C
1
见表9
507
生殖健康检查结果
C
3
见表10
511
检查日期
D
8
GB/T7408
513
检查机构类型
C
2
见表11
5分类代码
5.1分类代码编制的原则与方法
5.1.1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管理的需要,基本涵盖该领域的有关方面。
5.1.2优先采用已有的国家标准。
5.1.3分类采用线分类法。
5.1.4代码类型采用数字型,数字、字母混合型的层次码和顺序码。
5.1.5需要时,同层类目设“其他”作收容类目,代码一般为“9”。
5.2代码表
5.2.1户口性质代码
采用GB/T17538-1998《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构》。
5.2.1.1编码方法:
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1.2代码表:
见表2。
表2户口性质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非农业户口
2
农业户口
9
其他
5.2.2婚姻状况代码
参照GB/T4766-1984《婚姻状况代码》。
5.2.2.1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位数字表示小类。
5.2.2.2代码表:
见表3。
表3婚姻状态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未婚
20
已婚
21
初婚
22
再婚
23
复婚
30
丧偶
40
离婚
90
其他
5.2.3退出系统原因代码
5.2.3.1编码方法:
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3.2代码表:
见表4。
表4退出系统原因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超出育龄期
孕产期死亡
非孕产期死亡
迁出
其他
50周岁及以上
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
迁出本乡(镇、街道)
2
3
4
9
5.2.4.妊娠结果代码
5.2.4.1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位数字表示小类。
5.2.4.2代码表:
见表5。
表5妊娠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活产
11
阴道分娩
12
剖宫产
20
妊娠终止
21
自然流产
22
12周以内人工流产
含12周
23
12周以上人工流产
30
死胎
40
死产
90
其他
包括滋养细胞疾病(葡萄胎)、宫外孕
5.2.5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
5.2.5.1编码方法:
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5.2代码表:
见表6。
表6子女出生健康状况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正常
2
低体重儿
分娩时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不含2500克)
3
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
9
其他
5.2.6避孕状况代码
5.2.6.1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3位数字或数字字母混合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避孕方法大类,第2数字表示中类,第3位数字表示小类(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延拓)。
5.2.6.2代码表:
见表7。
表7避孕状况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0
口服避孕药
110
短效口服避孕药
120
长效口服避孕药
130
紧急避孕药
140
探亲避孕药
190
其他口服避孕药
200
注射避孕针
300
皮下埋植避孕剂
400
阴道环
500
外用避孕药—杀精剂
600
屏障避孕器具
610
男用避孕套
620
女用避孕套
630
阴道隔膜
690
其他屏障避孕器具
700
宫内节育器
710
带铜宫内节育器
720
带药带铜宫内节育器
730
带孕激素节育器
790
其他宫内节育器
800
绝育术
810
女性绝育术
820
男性绝育术
900
其他避孕方法
910
自然避孕法
A00
未避孕原因
A10
待孕
A20
现孕
A30
绝经
A90
其他未避孕原因
5.2.7孕情检查结果代码
5.2.7.1编码方法:
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7.2代码表:
见表8。
表8孕情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未孕
2
怀孕
5.2.8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
5.2.8.1编码方法:
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5.2.8.2代码表:
见表9。
表9宫内节育器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
宫内节育器正常
2
宫内节育器异常
包括IUD下移、嵌顿、异位于腹腔,部分脱落等
3
无宫内节育器
检查时宫腔内未见IUD
5.2.9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
5.2.9.1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3位数字表示,第1位表示健康检查结果大类,第2位数字表示中类,第3位数字表示小类。
5.2.9.2代码表:
见表10。
表10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0
常见妇科炎症
110
阴道炎症
111
念珠菌性阴道炎
112
滴虫阴道炎
113
细菌性阴道病
119
其他阴道炎症
120
宫颈炎症
130
盆腔炎症
190
其他妇科炎症
200
节育措施并发症
900
其他检查结果
5.2.10服务机构类型代码
5.2.10.1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2位数字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服务机构大类,第2数字表示小类。
5.2.10.2代码表:
见表11。
表11服务机构类型代码表
代码
名称
说明
1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均需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
11
国家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科研和技术指导机构
12
省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科研和技术指导机构
13
地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包括技术指导机构
14
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
15
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
16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
19
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30
医院
31
综合医院
32
专科医院
33
妇产(科)医院
4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
社区卫生服务站
50
卫生院
51
街道卫生院
52
乡镇卫生院
60
妇幼保健院(所、站)
包括妇幼保健中心
61
妇幼保健院
62
妇幼保健所
包括妇女、儿童保健所
63
妇幼保健站
包括妇幼保健中心
64
生殖保健中心
90
其他服务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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