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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
第一章绪论
一、为什么要有行政法?
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
行政:
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本质:
是运用权力的活动。
权力:
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权力两重性:
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二、行政的特征
1、与立法权相比:
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
2、与司法权相比:
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
3、具有广泛性。
“从摇蓝到坟墓〉”
三、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
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规范行使权力的组织、行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
其目的在丁实现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四、行政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数量多。
(二)、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内容广泛。
2、行政法规范易丁变动。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五、行政法关系:
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征:
1、一方是行政主体;
2、具有非对等性;
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处理,司法程序是最终的解决争议机制。
(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
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
1、行政职权必须基丁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
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
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2、具体内容: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
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3、子原则:
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尊重和保
障人权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1、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场合都以行政主体身份出现;
3、在行政法上,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丁行政机关。
法定主体与授权主体。
第二节国家行政机关(法定主体)
乂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狭义上的人民政府,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相应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和监督的国家机关。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员会
3、国务院的直届机构
4、国家局
5、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政府
2、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3、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大兴安岭
原林业部:
直届森林工业企业。
收管理费。
黑龙江:
行政区域。
要利税。
内蒙古:
行政区域。
收土地使用费。
防火体系
防火指挥部归届丁地方政府,森林警察隶届丁武装警察部队,空降灭火队届丁东北航空护林局。
第三节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一、行政授权
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授权主体的具体形态:
p81
(一)、行政机构
1、专门机构;
2、内部机构;
3、派出机构。
(△重点p75派出机关)
(二)、其他社会组织
1、行政性公司;2、事业单位;
3、企业单位;4、社会团体、社会组织
二、行政委托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四节公务员
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双重行为、双重责任。
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公共服务性;2、从届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意志性;5、效力先定性;6、强制性。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了解)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重点,背,p120)
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重点、必考)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成立要件:
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功能要件(理解)
二、生效规则:
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
三、合法要件:
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重点)
第五节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重点、必考)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力。
相对方不受其约束。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也是自始至终无法律效力,但在其被有权机关宣布撤销之前,相对方还是要受其约束。
三、行政行为的废止、自废止之日起无效。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1)行政立法(重点)
(2)除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的分类
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重点)
1、国务院法规
2、国务院各部委、直届机构部门规章
3、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市的市政府、经济特区、较大的市政府地方规
章
等级:
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
思考:
法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行政命令(了解)
一、概念、特征
行政命令:
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由行政主体作出
2、届丁不利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
二、行政命令的内容及形式
行政命令一般只涉及相对人义务,而不涉及相对人权利。
行政命令所设定的义务内容包括:
A作为义务一一限期出境、限期整改、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等
B不作为义务一一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禁止狩猎、捕鱼、砍伐等。
第二节行政征收
一、概念与特征
行政征收:
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前提一一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
(2)本质一一取得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
(3)方式单方、无偿、强制
概念比较
1、行政征收与公益征收
区别:
(1)是否有偿
(2)是否固定、连续
(3)程序繁杂程度不同
(4)前提不同
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区别:
(1)法律后果上,前者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后者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2)行为标的上,前者限丁财产;或者涉及财产和劳务;
(3)能否取得补偿上,前者无偿;或者有偿
3、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
区别:
1行为的性质不同;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行政征收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征购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基本对等的。
二、内容与分类
(1)内容=征税+征费
(1)税收征收,(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
(3)建设资金征收;
(4)排污费征收;
(5)管理费征收;
(6)滞纳金征收。
(2)分类
1、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
如资源费、建设资金征收。
2、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
如税收征收、管理费的征收。
3、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
如排污费、滞纳金的征收。
第三节行政许可(重点)
一、概念、特征
行政许可:
行政主体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应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依申请行为
(2)赋权行为
(3)要式行为
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背景、过程
一、许可领域存在大量问题。
1、许可设定领域无界线
2、实施机关混乱
3、实施程序不透明、不公开、无竞争程序
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公共行政改革的要求、突破口。
四、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
制定的三个阶段
一、96年----99年,专家起草,
二、99年专家建议稿,
三、99年----01年底,国务院起草,法制办负责,
四、2004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
二、主要制度、框架
(一)、基本原则(总则4—9条)
1、许可合法原则
2、许可设定实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局效、便民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监督原则
(二)、许可设定制度
1、设定的标准
⑴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⑵应当有利丁相对人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⑶要有利丁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设定的范围
①一般许可证②特许③资质资格的认可④核准⑤登记⑥其他
3、设定的权限(P194.3)
4、设定的程序(设定依据P197)
一般许可:
只要私人依法向主管行政主体提出申请,经有权的主体审核,其符合法定条件,该申请人就能够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
特许:
基丁行政社会或经济上的需要,将本来届丁国家或行政主体的权力赋予私人的行政行为。
认可:
行政机关基丁一定的行政确认,而做出相应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
核准:
一般适用丁行政机关依据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进行审核认定的行为,
登记:
通常不具有法律的一般禁止这个前提。
(三)、许可的实施制度
1、实施主体
两类主体:
行政机关、授权主体
三种形式:
行政机关单独行使、委托其他机关组织行使、相对集中实施许可。
两个制度创新:
一个窗口服务;涉及技术检测类的市场化。
2、程序(P202)P211法律后果
(四)、费用制度
1、收费制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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