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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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细则
违章处罚细则
为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
特制定违章处罚细则对违章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此《违章处罚细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安全生产管理(46条)
二、文明施工(53条)
三、脚手架(179条)
⑴.落地式外脚手架(33条)
⑵.悬挑式外脚手架(23条)
⑶.门型脚手架(27条)
⑷.挂脚手架(25条)
⑸.吊篮脚手架(27条)
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44条
四、基坑支护(26条)
五、模板工程(25条)
六、“三宝”“四口”防护(16条)
七、施工用电(33条)
八、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子架)(56条)
九、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十、塔吊(33条)
十一、起重吊装(36条)
十二、施工机具(39条)
一、安全生产管理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500元。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处罚100元/项。
3、未执行安全责任制。
处罚100元/项。
4、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
处罚500元。
5、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处罚500元。
6、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
处罚1000元。
7、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处罚200元/人次。
8、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
处罚500元。
9、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
处罚200元。
10、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处罚100元。
11、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处罚100元。
1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
处罚1000元。
13、安全措施未经审批的。
处罚1000元。
14、专业性较强的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
处罚1000元/项。
15、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处罚500元/项。
16、分部(分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
处罚500元/项。
17、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的。
处罚100元/项。
18、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处罚100元/次。
19、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
处罚500元。
20、安全检查无记录的。
处罚100元/次。
21、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
处罚200元/次。
22、对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
处罚1000元/项。
23、隐患整改回复未及时上报的,处罚200元/次。
24、无安全教育制度的。
处罚300元。
25、新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处罚200元/人次。
26、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
处罚100元/人次。
27、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
处罚200元/人次。
28、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处罚100元/人。
29、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
处罚100元/人。
30、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处罚200元/人次。
31、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
处罚200元。
32、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
处罚200元。
33、特殊工种和“三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处罚500元/人次。
34、未有重大危险源点监控、检查制度且责任未分解到人的,处罚500元。
35、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200元/处。
36、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的,处罚500元。
37、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3000元/次。
38、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的。
处罚3000元/次。
39、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
处罚500元/次。
40、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处罚5000元/责任人。
41、造成职工轻伤的。
处罚1000元/责任人。
42、造成职工重伤的。
处罚3000元/责任人。
43、造成职工死亡的。
处罚10000—50000元/责任人。
4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处罚5000元/人,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5、发生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6、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米的围墙的。
处罚500元。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米的围墙的。
处罚500元。
3、围档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的。
处罚300元。
4、围档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
处罚300元。
5、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
处罚300元。
6、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
处罚3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
处罚100元/人。
8、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
处罚500元。
9、工地主要通道未做硬化处理的。
处罚500元。
10、道路不畅通的。
处罚300元。
11、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的。
处罚500元。
12、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
处罚300元/项。
13、工地有积水的。
处罚100元/处。
14、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
处罚100元/人。
15、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
处罚100元/处。
16、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
处罚100元/处。
17、材料堆放不整齐的。
处罚100元/处。
18、未做到工完料清的。
处罚100元/处。
19、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
处罚100元/处。
20、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
处罚200元/处。
21、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
处罚2000元。
2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
处罚300元。
23、宿舍无保暖和煤气中毒措施的。
处罚200元。
24、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处罚200元。
25、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
处罚100元/处。
26、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
处罚200元/处。
27、现场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处罚1000元。
28、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
处罚200元/处。
29、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处罚800元。
30、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处罚500元/次。
3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
处罚300元。
3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个人的。
处罚300元。
33、治安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窃事件的。
处罚300元/次。
34、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的。
处罚300元/项。
35、施工现场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
处罚200元/处。
36、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
处罚300元。
37、施工现场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处罚200元/项。
38、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处罚300元。
39、无厕所,随地大小便。
处罚200元/人。
4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处罚300元。
41、炊管员无健康证的。
处罚300元/人。
42、无卫生责任制的。
处罚100元。
43、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处罚300元。
44、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200元。
45、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
处罚300元。
46、无保健医药箱的。
处罚200元。
47、无急救措施和急救药品。
处罚300元。
48、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
处罚200元。
49、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
处罚200元。
50、社区服务;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的。
处罚500元。
51、社区服务;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
处罚500元/次。
52、社区服务;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
处罚300元/次。
53、社区服务;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处罚300元。
三、脚手架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
处罚1000元。
2、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
处罚1000元。
3、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处罚800元。
4、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
处罚200元。
5、立杆基础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
处罚300元。
6、立杆基础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
处罚300元。
7、立杆基础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
处罚300元。
8、脚手架高度超过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
处罚100元/处。
9、拉结不坚固的。
处罚100元/处。
10、脚手板不满铺的,处罚300元/层。
11、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100元/处。
12、每有一处探头板的。
处罚100元/处。
13、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处罚2000元/处。
14、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处罚2000元。
15、网间不严密的。
处罚1000元/处。
16、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
处罚500元/层。
17、脚手架搭拆前无交底的。
处罚500元。
18、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
处罚1000元。
19、无量化的验收内容。
处罚500元。
20、不按大横杆与立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的。
处罚100元/处。
21、小横杆只固定一处的。
处罚100元/处。
22、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
处罚100元。
23、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
处罚100元。
24、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
处罚300元。
25、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
处罚200元/层。
26、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
处罚100元/处。
27、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
处罚500元/处。
28、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200元。
29、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处罚300元/处。
30、卸料平台搭设没有计算书的。
处罚300元。
31、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
处罚200元/处。
32、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
处罚100元/处。
33、脚手架未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处罚1000元/处。
(二)悬挑式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处罚1000元。
2、施工方案中搭拆方法不具体的,处罚500元。
3、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
处罚500元/处。
4、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罚500元/处。
5、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处罚200元/处。
6、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处罚500元/处。
7、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处罚100元/处。
8、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9、每有一处探头板的,处罚100元/处。
10、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处罚500元/处。
11、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的,处罚200元/处。
1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的,处罚500元/处。
13、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的,处罚500元/段。
14、脚手架搭拆无交底记录的,处罚500元。
15、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的,处罚100元。
16、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的,处罚100元/道。
17、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的,处罚500元/道。
18、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处罚2000元/处。
19、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处罚2000元。
20、网间不严密的,处罚1000元/处。
21、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处罚100元/处。
22、层间防护不严密的,处罚200元/层。
23、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三)门型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处罚1000元。
2、施工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500元。
3、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处罚1000元。
4、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的,处罚100元/处。
5、脚手架底部不加扫地杆的,处罚500元。
6、不按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的每有一处,处罚500元/处。
7、拉结不牢固的,处罚500元/处。
8、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处罚500元/处。
9、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的,处罚500元。
10、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500元。
11、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的,处罚500元/处。
12、脚手架组装不牢,每一处紧固不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13、脚手板不满铺,离墙大于10CM以上的,处罚200元/处。
14、脚手板不牢、不稳、材质不合要求的,处罚200元/处。
15、脚手架搭拆无交底单,处罚500元。
16、未办理分段验收手续的,处罚200元/段。
17、脚手架外侧未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的,处罚500元/道。
18、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处罚2000元。
19、网间不严密的,处罚1000元/处。
20、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处罚2000元/处。
21、杆件变形严重的,处罚200元/处。
22、局部开焊的,处罚200元/处。
23、杆件锈蚀未刷防锈漆的,处罚100元/处。
24、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处罚500元/处。
25、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的,处罚100元/处。
26、不设置上下通道的,处罚500元/处。
27、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
(四)挂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的,处罚1000元。
2、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1000元。
3、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指导性差,,处罚500元。
4、架体制作与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罚1000元。
5、悬挂点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处罚1000元。
6、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设不合设计要求的,处罚300元/处。
7、悬挂点间距超过2米,每有一处,处罚200元/处。
8、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杆件变形严重的,局部开焊的,处罚500元/处。
9、杆件、部件锈蚀未刷防锈漆的,处罚100元/处。
10、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处罚100元/处。
11、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12、每有一处探头板的,处罚100元/处。
13、脚手架进场无验收手续的,处罚500元/次。
14、第一次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的,处罚800元。
15、每次使用前未经检查验收或资料不全的,处罚200元/次。
16、无交底记录的,处罚500元。
17、施工荷载超过1KN的,处罚500元。
18、每跨(不大于2米)超过2人作业的,处罚200元/次。
19、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的,处罚500元/道。
20、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处罚2000元。
21、网间不严密的,处罚1000元/处。
22、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处罚2000元/处。
23、脚手架底部封闭不严密的,处罚200元/处。
24、安装脚手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的,处罚500元/人。
25、安装人员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0元/处。
(五)吊篮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处罚1000元。
2、施工方案不具体的、指导性差,处罚500元。
3、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不合格,处罚1000元。
4、吊篮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罚800元。
5、电动(手板)葫芦使用非合格产品的,处罚1000元。
6、吊篮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的,处罚1000元。
7、升降葫芦无保险卡或生效的,处罚1000元。
8、升降吊篮无保险绳或生效的,处罚1000元。
9、无吊钩保险的,处罚800元。
10、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钢丝绳上的,处罚1000元/人。
11、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处罚100元/处。
12、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13、每有一处探头板的,处罚100元/处。
14、操作升降的人员不固定和未经培训的,处罚500元/人。
15、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在吊篮内停留的,处罚500元/人。
16、两片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无同步装置或虽有但达不到同步的,处罚500元。
17、每次提升后未经验收上人作业的,处罚500元/次。
18、提升及作业、拆除未经交底的,处罚500元。
19、吊篮外侧防护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元。
20、外侧立网封闭不整齐的,处罚200元。
21、单片吊篮升降两端头无防护的,处罚500元。
22、多层作业无防护顶板的,处罚500元。
23、防护顶板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
24、作业时吊篮未与建筑结构拉牢的,处罚500元。
25、吊篮钢丝绳斜拉或吊篮离墙空隙过大,处罚300元。
26、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的,处罚500元。
27、荷载堆放不均匀的,处罚300元。
(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1、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处罚3000元。
2、不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的,处罚2000元。
3、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处罚1000元。
4、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处罚300元/种。
5、无设计计算书的,处罚1000元。
6、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处罚1000元。
7、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的,处罚1000元。
8、压杆长细比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300的,处罚1000元。
9、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点的,处罚600元。
10、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处罚1000元。
11、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处罚1000元。
12、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的,处罚1000元。
13、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处罚1000元。
14、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处罚1000元。
15、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米的,处罚800元。
16、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坐的,处罚1000元。
17、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处罚500元/层。
18、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处罚1000元。
19、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000元。
20、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0元。
21、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处罚1000元。
22、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处罚1000元。
23、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处罚1000元。
24、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处罚1000元。
25、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处罚1000元/人。
26、无防坠装置的,处罚1000元。
27、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处罚1000元。
28、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处罚1000元。
29、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处罚1000元。
30、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处罚300元/次。
31、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处罚300元/次。
32、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处罚100元/处。
33、离墙空隙未封严的,处罚100元/处。
34、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块。
35、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处罚2000元/处。
36、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处罚500元/层。
37、外侧封闭不严的,处罚300元/处。
38、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处罚300元/处。
39、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处罚500元。
40、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处罚500元/责任人。
41、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处罚1000元/人。
42、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处罚500元。
43、荷载堆放不均匀的,处罚300元/处。
44、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的,处罚500元。
四、基坑支护
1、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
处罚1000元。
2、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
处罚800元。
3、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支护设计的。
处罚1000元。
4、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
处罚1000元。
5、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处罚500元/处。
6、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300元/处。
7、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处罚300元/处。
8、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
处罚800元。
9、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处罚600元/处。
10、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
处罚1000元。
11、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处罚1000元。
12、坑边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
处罚500元。
13、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处罚500元。
14、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
处罚300元。
15、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200元。
16、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
处罚500元。
17、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
处罚100元/人。
18、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
处罚500元。
19、挖土机司机无证作业的。
处罚1000元/人。
20、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
处罚500元/处。
21、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
处罚500元。
22、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
处罚500元。
23、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
处罚100元/处。
24、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处罚200元。
25、作业环境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处罚100元/处。
26、无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500元。
五.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
处罚1000元。
2、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
处罚800元。
3、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
处罚600元。
4、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处罚1000元。
5、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处罚300元/处。
6、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
处罚200元/处。
7、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处罚400元/处。
8、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处罚400元/处。
9、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处罚500元/处。
10、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
处罚100元/处。
11、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
处罚500元。
12、模板上堆料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处罚100元/处。
13、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处罚800元/处。
14、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
处罚500元/处。
15、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处罚400元/处。
16、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
处罚300元/次。
17、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
处罚200元/次。
18、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
处罚100元/次。
19、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处罚500元/次。
20、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
处罚200元/次。
21、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
处罚500元/次。
22、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处罚200元/处。
23、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
处罚100元/处。
24、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
处罚200元/处。
25、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处罚200元/处。
六、“三宝”、“四口”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
处罚100元/人。
2、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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