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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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探讨
关于我县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探讨
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成了群众关注的焦点,当大家都为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放心地吃忧心重重的时候,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现状
我县食品生产行业的总体现状是: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小、散、乱、差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转变;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的食品小作坊量大面广且生产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现象;伪造和滥用标识标注,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详细情况如下:
(一)企业规模小,小作坊多
全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共60家,获证企业中一半以上的是10人以下的企业。
由于规模小,企业难以在市场上立足,导致企业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我县小作坊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成了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小作坊大多是前店后厂的家庭作坊或即做即售的小食品加工企业。
这些小作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计量器具、无记录;产品无包装,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多。
(二)食品从业人员素质问题
1、食品从业人员只会做,不懂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的保证不仅仅需要食品生产者的良心,更需要食品生产者懂得怎样去保证食品安全。
而现在的食品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对自己生产的产品仅限于会做的层次,根本不去考虑做出来是否能够保证食用安全。
就以糕点加工为例,这是一个追求色香味俱全的食品行业,糕点加工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学做糕点的时候,都是从师傅那里学习某种糕点要加多少面粉、多少糖、多少各类添加剂,师傅有可能会告诉徒弟什么添加剂在糕点中起到什么作用,却绝不会告知这种添加剂的毒副作用,因为师傅也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这样师傅带学徒,学徒成师傅,一拨一拨传下去,除少数有意识自己去学习的人以外,更多的人从来都不会去想这些添加剂的添加是否符合规定。
这样的最终结果就使糕点从业人员为了某种糕点更香更美更能储存,依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增加食品添加剂的用量或使用规定以外的添加剂。
2、法不责众心理作祟
在一些行业普遍存在违法添加某一类物质的问题,这些生产者是明确知道添加这些物质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整个行业生态如此,因此也就大胆地效仿,认为添加的人多了,监管部门为了一个行业的稳定,不会也不敢惩罚他们的行为。
这一现象在白酒行业极为普遍,我县白酒企业的生产标准和生产许可证明确标明是粮食发酵酒,不添加食用酒精和香精香料,而现在很多白酒企业普遍使用食用酒精和香精香料进行勾兑,大大增加产量并缩短生产周期,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差,存在极大的侥幸心理
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这一保障食品安全的“三方责任”中,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
但我们现在最欠缺的一环就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础没有打好,再坚固的大厦都会轻易崩塌。
生产者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差的最终原因并非他们不怕自己生产的食品出问题,而是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只要消费者不吃出明显的问题,自己生产的食品就不会有事,监管部门和政府也就不会拿自己怎么样。
(三)食品生产企业总水平低,上档升级困难
1、管理能力差、管理效果差
由于我县的多数企业都是家庭式小作坊发展而来,企业内的员工多是亲朋好友或附近民众,虽然很多企业在获取生产许可证的时候就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大多形同虚设,管理者碍于人情或自身不重视管理,对每天产出多少、销售多少、盈利多少重视有余,而对管员工对厂区卫生、个人卫生、产品卫生等的保证能力管理不足,从而为产品的安全埋下隐患。
2、不重视企业标准,导致标准水平低或执行不力
企业采用的标准是企业生产的依据。
我县的一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这些标准的制修订由相关部门进行,企业只需要执行;一部分企业的标准是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此类标准就需要定期改进复审。
在现有企业标准中,企业主动根据食品工业的发展对标准进行修订的情况几乎没有,特别是大多数企业标准中几乎不涉及食品添加剂的用法、用量、种类,这就特别容易导致添加剂的滥用问题。
企业对标准的执行不力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往往为了降低成本而改变配方、减少工序等,从而导致标准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或申请许可的工具。
3、贪图短期利益,不注重质量信誉的培育
企业不论大小,作为“理性的经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无可厚非的,而利益最大化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力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考虑的主要是如何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而力求长期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考虑的主要是如何在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信誉的同时,培育自己的品牌并获得社会普遍认同,从而提升销量,获得更多利润。
我县许多企业还停留于对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上,以至于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
4、自得自满,横向比较找错对象
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作坊的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生产现场存在问题,监管人员当面给业主提出并要求整改的时候,时常会听到一些业主牢骚满腹地说“我这里还是好的,比某某那里好多了”之类的语言。
这充分反映出业主的进取意识淡薄,在他们的心目中只要能达到盈利的目的,若要有个横向比较,也绝对不会去向好的企业看齐,而首先挑出差的企业进行比较。
5、企业基础薄弱,缺乏再投入
基础薄弱主要体现在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流动资金等方面,基础薄弱决定了企业的产值有限,剩余利润不多,因此也就限制了企业对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生产设备、充实流动资金等方面的再投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也是当前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困难的根本性原因。
要想解决好目前困扰广大群众的“吃什么安全”的问题,必需从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入手。
二、提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对策
指导思想:
以“三方责任”为抓手,政府、监管部门、社会舆论、消费者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高压监督态势,促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学习、努力改进,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具体对策:
(一)政府领导责任需要细化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从表述看,法律只是对政府的领导责任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范围,却没有明确其履行责任应该做哪些方面的工作,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去细化落实。
从当前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的实际情况分析,政府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和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这两项工作之外,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1、加强领导,建立监管部门会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机制
随着一批问题食品相继被曝光,“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的弊端越来越受众人诟病。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卫生部负责综合协调、标准制订;质检部门负责监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部分。
同时国务院又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而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的大部分食品安全问题,都可以在监管部门职责划分方面找到原因,以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出来的豆芽为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
但现实中,农业部门认为是一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应该归质监部门管,流通环节出了问题,应该归工商部门;质监和工商部门认为豆芽是豆子发的,是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
为什么这么多部门管不住一棵小小的豆芽,食品安全怎样监管,如何监管?
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
即成体制的改进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成了,在现有体制下,为保一方平安,地方政府必需根据实际情况,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
特别是在一些有争议的监管领域,不能任其长期处于灰色地带,而应充分发挥政府领导职责,协调解决各部门的职能分工问题。
此时,建立由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定期坐下来会商的制度尤为必要,在会商过程中,各部门首先将监管中发现的以该部门独自的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并会商解决。
对一些需要各部门长期配合处理的问题,则在会商后及时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避免下次发生类似问题时再次引起困扰。
比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市场准入与监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省一直未出台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实施时,原有证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卫生许可证被取消,小作坊的市场准入就成了一个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生产许可证明,工商部门就不能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办、年审以及到期换证等手续,而质监部门也没有出具市场准入手续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工商局和质监局都积极地主动协商,以非正式的形式暂时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准入的问题,但由于部门质监的私下协调不能形成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人员有限等问题,在执行中常常遇到困难。
如果这个问题能由政府牵头组织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制度,执行困难便会大大降低。
2、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大众媒体与监管部门联动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和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力度,提升民众食品安全意识
大众媒体作为民众了解政府工作的窗口,义不容辞地肩负着让民众知情和提升民众认知能力的责任。
媒体对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采集除了依靠自身力量以外,更主要的是从相关职能部门获取,相关职能部门有需要向公众告知的事项除通过自身渠道公布以外,也需要借助大众媒体广泛传播的力量来宣传。
而从当前的情况看,职能部门由于经费等各方面的因素与媒体的联动极其缺乏,必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以达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目的。
只有解决了民众的知情权问题,才能让民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避免产生“谈食色变”的盲目恐慌。
3、建立有力的食品质量举报政府奖励制度并严格落实
建立食品质量举报奖励制度的根本目的能有效调动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积极性。
在多数情况下,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都很隐蔽,仅靠监管部门一年几次的监管很难达到洞察一切的目的,所以必需发动群众的力量。
这里的群众不仅仅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外部人员,也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员工。
通过这段时间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起因看,绝大部分消息都是来自于企业内部员工的主动爆料。
举报奖励制度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是奖励的力度与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
(二)质监部门多措并举,有效履行监管责任
除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以外,国家质检总局以及省、市质监局都在积极地完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制度,已经形成的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一系列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义务的国家标准以及质监部门的行为规范等。
在实际监管工作中,除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分级监管、定期巡查等措施切实履行职责以外,必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质监部门一直不遗余力地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但对一些基本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就目前我县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总体质量安全意识较低的情况,必需调整宣传内容。
可以尝试根据不同的产品种类,找到该类产品最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设计宣传内容。
如针对糕点行业,最容易出现超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宣传内容重点就在讲解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以及滥用的危害。
2、在巡查中严格检查企业执行标准的执行情况
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有的是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的是企业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制定的企业标准,一种食品的标准无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都对产品的生产方法、原辅材料、以及成品各项质量指标进行了规定,成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需要通过专业的产品质量检验才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而日常巡查的内容主要是生产方法和原辅材料是否符合执行标准。
如酿造酱油的标准明确规定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麸皮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
有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办理的是生产酿造酱油,而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却生产配制酱油充当酿造酱油欺骗消费者。
这种情况下,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就尤为重要。
3、分类建立示范小作坊,对小作坊的生产条件进行强制规范
食品监管的一大难题就是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根本原因是对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达到小作坊的基本要求没有统一的标准。
针对我县小作坊主要集中在糕点、菜籽油、白酒、挂面这几个品种的情况,可以采取在每个品种选择一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作坊进行示范点打造的模式,其他小作坊要取得市场准入必需达到示范点的条件,这样就可以让小作坊业主直观地知道自己需要做到什么程度,避免了有限的监管资源浪费在一次次的指导小作坊整改却仍然整改不到位的难题。
4、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制度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在于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而现有的法律法规除了规定检验人员必需取证外,只要求企业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而并没有规定从业人员必需达到什么样的培训结果方能从业,对企业未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也没有惩罚措施,这就导致了企业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当作走过场的事情,毫不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质检部门可以尝试结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或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准入审查开展对生产者的基本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对生产企业而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简要地说就是把好原辅材料购进环节和产品出厂检验这两头,以及管好生产过程。
1、把好源头
食品安全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它的原辅材料购进环节。
把好源头关,是企业生产的第一步。
很多企业由于没有把好原料关,造成一个企业销售的下降、市场份额的下降。
“三聚氰胺”事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造成了一个大企业的瞬间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36条有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者采购生产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它的上游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明,以及产品是不是合格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规定:
“生产加工者不得采购或者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
对于上游的供货者不能提供相关文件的,如果说企业因为条件限制不得不选用,企业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自己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符合标准的,才能使用”。
食品生产企业只要严格做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就能把住原辅材料进货质量关。
2、严格管理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的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且执行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储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二是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就原料采购、验收、投料环节采取控制措施;三是要求生产者应当就生产工序、设备、储存、包装等生产关键过程采取控制措施;四是要求生产者应当就运输、交付采取控制措施。
在四方面过程以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培训员工、提高员工的素质。
实质上,培训员工是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最见效的投入,也是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必须抓的一项工作,不能把它视为负担,这样做不仅对企业有利,对保障食品安全质量也非常重要。
《食品安全法》要求企业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也包括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
《食品安全法》同时要求:
企业要建立员工的培训档案,对员工培训档案以及培训环节的检查也是各部门对企业实行监管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3、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
对于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已经具备了与所许可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设备、检验场地和检验人员,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批批检验并保留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只要企业认真做到这一点,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就能得到极大的提高。
以上是对我县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以“三方责任”为基础进行的简单探讨,归根结底,要解决当前最为迫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需严格落实“三方责任”,特别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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