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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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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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合同
房屋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合同
工程名称:
房屋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中的拆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及其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老厂房拆除、土方开挖及渣土外运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一、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范围及土方开挖范围详图)。
二、拆除上述所列房屋及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原图面为止,渣土清运至场外符合要求地点。
三、全部拆除及残渣清运后,按图面实际标高为原始标高,开始计算土方开挖(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承台、地梁、风化岩石、孤石等不可预测地质(地下)情况及破除和清理等)。
四、本单价包含配合支护护壁清理平整等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自2017年5月22日始,至完工日期:
2017年7月22日止
二、总工期为60天,工程进程按甲方所动迁腾房情况,腾空一栋拆除一栋,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计划分两期拆除,不能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后续整体工程进度。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乙方不得以低成本、出现亏损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1、砖混结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洒水降尘及渣土外运、道路清洁等综合单价25元/㎡(包括税金);(按附件总平面图所示面积计算)
2、单层非砖混结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洒水降尘及渣土外运、道路清洁等综合单价25元/㎡(包括税金);(按附件总平面图所示面积计算,甲方拆除屋面不予计量)
3、基坑(包括但不限于承台、地梁、筏板及外运、堆放、回运、整平工作等)土方拆除综合单价17元/㎡(包括税金);(按最新国标清单计算规则实方计算),开挖土(石)方不论土质及地下情况如何均按照此单价计算。
二、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分两期施工,一期全部工作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70%,全部工作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80%。
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工期。
三、结算
1、乙方合同内工程全部完工后,将工程清单及详细计算式报送至甲方项目部审核,若乙方未上报结算资料,或者结算资料不符合约定,则被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结算,并确定结算价格。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
2、若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乙方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次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核对签字确认,并正式生效后,3个月内付至95%,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5、负责对土方工程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顺利完成,乙方需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2、负责对合同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负责按方案开挖土方及回填。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做好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控制。
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5、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相关法规条文施工、洒水降尘、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6、
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管理,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共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8、乙方因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监理、甲方办公区域或工程现场妨碍监理、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或挣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前,须向甲方出示并提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出省市务工许可、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需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每月3日还须提供相应的乙方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
若不按本条约定提供相应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
甲方可拒付当期工程款直至乙方补足相应资料。
10、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障人员作业。
若因乙方雇佣未成年人、残障人士作业。
则乙方因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2、乙方负责拆除建筑物垃圾及土方弃土位置、运输道路协调并承担上述事件产生的费用,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事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处罚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拆除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二、乙方不能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土方开挖,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三、违约处罚
1、车辆出工地污染出口及周围道路的每次罚款300元。
2、未及时清理受污染路面的每次罚款300元。
3、占道施工未办理手续罚款800元。
4、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每人罚款50元。
5、施工人员未配证卡的每人罚款50元。
6、
建筑土头、垃圾未及时清理、围挡外部整洁影响场容场貌罚款1000元。
7、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的每次罚款300元。
8、无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扰民措施的罚款200元。
9、在工地燃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每次罚款300元。
10、非吸烟区存在吸烟行为或发现烟头的每次罚款50元。
11、开工前未到城监支队签订文明施工责任承若书的每次罚款800元。
12、土方开挖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的每次罚款800元。
13、土方超挖无审批方案独自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
14、土方开挖周边无防护措施的(深度大于2m的基坑)或无上下通道的每次罚款500元。
15、土方回填未按规定分层夯实的每次罚款500元。
16、地基因雨天浸泡未经处理后施工的或无排水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7、土方开挖顺序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
18、土方回填的土质不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投保。
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
乙方应遵循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道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做好防护措施并做好安全事故预案及安排相应安全人员,由此造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五、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义务,否则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承担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应责任及费用。
六、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
因施工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乙方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遇有同一作业面上立体交叉时,作业人员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业。
如有发生此类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责任。
八、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检验验收及完工
一、验收程序
1、乙方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工、每一道工序施工完工,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依照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上道工序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
3、如因甲方未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处理。
二、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通知甲方办理完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施工技术基础资料(包括施工日志),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照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在甲方、监理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并明确表示本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为工程完工时间。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提出的修改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完工报告及符合地方标准的资料。
如有缺项、漏项或资料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保修金。
三、重新检验
1、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2、
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监理工程师、甲方要求对其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部合格且乙方不能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与施工要求
一、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二、做好水沟及排水设施。
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三、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四、土方挖完后需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第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合同正文)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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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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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 拆除 土石方 开挖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