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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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1
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
概述:
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在这里应注意:
(1)在封建社会中,所有制关系主要指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点)。
(2)产品分配形式主要是指赋税、摇役、兵役、地组等。
(3)人们生产中的地位主要是阶级关系.
本专题概况(土地所有制形式)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原始社会:
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
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重形式)。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性质: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
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2、兴衰:
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3、内容(权利与义务):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
4、特点
5、瓦解原因
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二、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
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
商鞅变法规定:
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
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三者的地位:
1、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但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往往被兼并。
2、国有土地是封建政府掌握的土地在封建杜会整个过程中不占主导地位,一般作为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出现危机时的后备补充。
3、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
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肥田沃土,唐后期土地兼并,明后期土地兼并。
1、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
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新)、屯田制(三国)、均田制(北魏至唐中期)三种形式:
随着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巩固,地主阶级的势力也会日渐恶性膨胀,土地兼并就随之加剧。
农民失去土地,无以为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激化,农民揭竿起义,以求生存。
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增加财政收入,采取某些措施遏制土地兼并,保证农民获得少量土地,如北魏、隋唐的均田制和清前期的“更名田”等,这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但是,在封建制度下土地兼并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1)王田制(如王莽时实行):
·性质:
形式上表面上似乎是奴隶制阶段井田制的恢复,但性质仍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目的:
是托古改制、限制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内容:
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规定一家不满8个男子,占田不准超过900亩,多占的要分给族人或乡里;没有土地的农民按一夫一妇100亩的标准分给。
·结果:
王莽企图以此抑制地主官僚的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但由于遭到贵族官僚的反对而废除了。
(2) 屯田制:
·起源:
屯田古已有之,汉代实行过,当时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
·推行情况:
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过。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推行屯田。
后来,魏、蜀、吴也都实行屯田。
·基本特点和具体做法:
屯田制是封建制的土地国有制,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含有兵农合一成分
·方式:
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军队的开荒种地。
屯田有军屯、民屯。
军屯:
由士兵屯垦;民屯则招募流亡农民进行屯垦;屯田农民要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政府设官管理;屯田民要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但他们不再负担兵役。
·作用:
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流亡农民,有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曹操推行屯田,保证了军粮供应,为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条件。
(3)均田制:
·实行情况:
均田制是我国古代影响很大的土地制度。
均田制始于北魏(485年),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背景:
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
·目的:
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前提条件:
政府掌握大量的无主荒地。
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
·内容:
A、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田地。
奴婢、耕牛也相应受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地主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
B、土地不得买卖;——对土地兼并有所限制。
C、官吏得给公田;——其利益得到了保障
D、农民对封建国家的租、调、役负担。
(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
“均田令”规定:
15岁以上的男子和妇女开始向政府领种土地,到了不能劳动或者身死时,再把土地还给政府。
土地有两种,无主的荒地称露田,按规定还给政府,不能买卖。
已经耕种过的土地称桑田,按规定不必还给政府,可以买卖。
政府规定,一夫一妇要向国家纳租粟二石,纳调帛一匹,产麻的地方纳布一匹(不交帛)。
此外,农民还要向政府承担一定的徭役杂调。
·作用:
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北方民族大融合;
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
(比较完备)
·瓦解原因:
唐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没有可分土地,均田制则无法继续实行。
(4)清前期的“更名田”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但人数众多,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没落贵族自己垦种的这部分土地,使他们成为小块土地所有者,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
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都存在这种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主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使这种土地所有制不断破产。
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认识:
古代土地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实质
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兼并是最大特征:
A:
土地兼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阶级力量增加的表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况下,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
B: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
这两种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使兼并得到一定的缓和,二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中国古代封建政权建立初期比较有远见的统治者,往往运用政权力量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整体。
A:
调整的原因:
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导致地主阶级矛盾激化,封建统治的危机爆发,广大农民为反抗压迫,求得生存,揭竿而起。
封建国家由于统治力量削弱,在农民起义打击下,迅速消灭。
B:
调整的基本点:
一是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土地以保证维护强大的国家机器所必需的赋税和财政收入;二是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土地,以恢复生产,稳定统治。
三、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土地制度
旧中国的广大农村,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不足农村人口总数1%的地主富农手中。
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剥削关系,给广大农民造成极痛苦,阻碍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改革。
因此,土地问题成了中国社会的一项基本问题,变革土地制度,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重要标准。
(1)民主革命时期各阶级的土地政策
A太平天国运动时期:
《大朝亩田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
B资产阶级革命派:
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纲领中,“民主”的含义就是平均地权,但未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革命胜利后,国家用“核定地价”的办法实现土地国有,最后达到“国民共享”的目的。
C新民主主义革命中:
中国共产党制定土地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如1931年的土地政策,1947年的<<中国土地大纲>>,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但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个例外。
由于终日民族矛盾尖锐,当时采取“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2)建国后农村经济落后的四次调整
A第一次:
土地改革
原因: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核心内容:
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结果:
解放了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B第二次:
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核心内容:
把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并实行集体经营
结果:
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C第三次:
人民公社化
原因:
党的主要领导人主观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核心内容:
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公有化规模
结果:
严惩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D第四次: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原因:
党中央总结了合作化的经验教训,作出正确的决策
核心内容:
坚持土地国有制,改革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结果:
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去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练习:
下列对均田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实施的根本原因是先进经济形态的迫使
B.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C.破坏的根本原因是封建土地制度
D.破坏的直接原因是封建经济的停滞
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所有制形式。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1—2题。
1、“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是对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井田制的形象描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①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国有制②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私有制③井田制是私有制不发达的产物④随着井田制结束,分封制也消失了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
2、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国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农土地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
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①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社会一直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②农民土地所有制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长期存在的基础③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重农抑商思想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基础④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上述土地所有制形式在中国逐渐消失
A.①④B.②③C.③④D.①②
均田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3—5题。
3、促使北魏实行均田制的根本原因是
A.汉族地主的建议B.南北对峙的形势
C.民族融合的趋势D.先进的经济形态
4、唐朝均田制与北魏均田制所起的作用的不同之处是
A.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B.使农民获得了一些土地
C.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封建化D.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5、实施均田制的直接受益者和最终受益者分别是
A.地主、国家B.农民、地主
C.农民、国家D.国家、地主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6—7题。
6、唐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无田可授。
其根源在于
A.封建经济受到破坏B.封建地主力量增强
C.封建地主力量削弱D.封建经济得到发展
7、土地兼并贯穿封建社会始终,国家的任何抵抗政策都不可使之逆转。
其根本原因在于
A.生产力的发展B.重农抑商的支配
C.农民起义的打击D.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赋税是为了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对劳动人民强制征税。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8—10题。
8、在我国古代,赋税随着每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各有其特点。
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①春秋时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是我国征取土地税的开始②北魏租调制中的“调”指户税,以户为单位征收③唐朝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转折④明朝一条鞭法是实物地租转向货币地租的标志A.②B.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
9、北宋王安石变法规定农民缴纳赋税的标准是
A.土地的数量和质量B.财产的多少C.成年男丁数 D.按户收取
10、以下各项未触动大地主的利益的是
A.租庸调制 B.方田均税法 C.一条鞭法 D.地丁银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多次变化。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11—13题。
11、唐初实行租庸调制和中期实行两税法的相同实质是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手段 B.缓和阶级矛盾的手段
C.对农民剥削程度的降低 D.封建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12、自汉唐至清前期,我国赋税制度发展的总趋势中不包括
A.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趋于松弛B.逐渐解除农民对土地和地主的依赖关系C.在客观上既反映又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D.赋税缴纳形式和内容趋于简化和货币化
13、明朝中后期,从根本上冲破了封建生产关系束缚的是
A.一条鞭法的实行 B.农民起义的爆发
C.民主思想的产生 D.手工工场的出现
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结合有关知识回答14—15题。
14、租庸调制在唐朝中后期逐渐难以维持。
其原因在于
A.农民阶级的反对B.均田制的破坏
C.自然灾害的侵袭D.国家政策的调整
15、上述关系体现了什么哲学道理
A.阶级斗争推动人类社会前进B.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C.物质决定意识D.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二、非选择题:
40分
16、以唐都长安、宋都东京为例,说明唐宋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并指出由此引起的当时的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城市布局的变化。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A2.A3.D4.C5.C6.D7.D8.D
9.A10.A11.D12.B13.D14.B15.B
二、非选择题:
16、表现:
①唐都长安是亚洲各国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城内有东市、西市,市内店铺林立。
②北宋东京居民有20万户;出现夜市、晓市和瓦肆。
变化:
①土地制度。
唐朝中期以前,封建土地私有制与国有制并存。
此后,由于土地买卖加剧,封建国家不再拥有大量土地,均田制遭到破坏。
北宋统治者不抑兼并,承认了土地自由买卖和大地主占有土地的合法性。
②赋税制度。
以人丁为征税标准的租庸调制被两税法取代,两税法是建立在大地主庄园经济基础上,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为标准的赋税制度。
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也属同类性质的税法。
③城市布局。
唐代城市商业区、住宅区分开。
北宋时,封闭型的城市被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冲破,工商业者临街而居,随地经营
甘肃省临夏中学高考历史教案系列之
高考专题教案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临夏中学高三历史教师:
王鹏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或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
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苛捐杂税。
贡:
是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主;赋:
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税:
由“禾”“兑”两字组成,“禾”指农产品,“兑”即送达,其本意是社会成员向国家送交农产品。
1、赋税制度的变化(沿革)
夏商周(奴隶社会):
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当时还没有土地税或地租
(1)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特征:
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2)秦汉赋税:
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
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秦朝由于赋税繁重,导致短命而亡。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西汉的编户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汉代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特征: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
从景帝二年(公元155年)起,终汉一代田租基本是三十税一。
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赋交钱币(在历史上,租、赋、税的概念又往往相互混用)。
影响:
这一赋税制度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其一,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其二,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其三,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
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曹魏时,战乱频仍,人口流移,官府籍簿散佚,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是为“户调”。
户调又何以纳绢或布帛而不纳货币?
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曹魏时将调以固定的赋税形式确定了下来,并按户征收,遂形成“户调”。
(3)北魏,租调徭役制。
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特征:
调指户税(财产税),以农户为单位,它是与均田制相适应的。
(4)隋唐租庸调制:
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原因:
A、吸取隋亡教训;B、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
——因此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目的:
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
轻徭薄赋
内容: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
“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
A、保证农时,减轻负担,开垦荒地;
B、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
(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
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
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
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
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
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即以庸代役,一方面使劳动时间增加,同时,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主要是兴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
诚如太宗所说:
“今省徭薄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则其富有矣。
”(《贞观政要·论务农》)
租庸调制的局限性:
租庸调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自然受到封建国家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限制。
从阶级局限看,封建国家兴革赋税制度,适当减轻人民负担,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加强对劳动者的更多榨取。
因而,轻徭薄赋是有限度的,每当经济转机,生产发展之后,统治者的剥削也随之加重,结果阻碍了经济发展,激化了社会矛盾。
从历史局限性看,它不可能超出赖以存在的生产力水平,并要受封建土地管理体制的制约。
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租调制这一赋役制度就失去了历史作用和存在价值。
有关唐朝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的史料:
“凡赋役之制有四:
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
课户每丁租粟二石。
其调随乡土所产。
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
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二斤,皆书印焉。
凡丁岁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
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
”(见《唐六典》卷三)郑樵在评价唐朝这种赋役办法时说: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租者,十一之税也。
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
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
役多则免调。
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
”(见郑樵《通志·货一》)思考:
唐朝的租庸调制与前代租调制有无本质区别?
其主要不同在哪里?
有何积极意义?
从郑樵的评价材料中找出该制度对农民有益的证据。
租庸调制自唐高祖李渊颁布,始成定制,后经唐太宗直至唐玄宗开元年间,一直承袭。
开元之后,租庸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随之破坏,被两税法取代。
以上制度的共同点是以人丁为主要收税标准。
不同点是,唐朝开始有了纳绢代役。
(5)唐中后期两税法。
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
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
原因: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这种变化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的结果,是由土地兼并造成的。
(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遭到极大破坏,这样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脱离户籍到处流亡。
安史之乱后,这一情况更加严重,实际上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按丁征收赋税的租庸调制也已无法执行下去。
这种状况使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朝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结果一切努力均告失败并造成了赋税制度的进一步混乱,唐朝财政面临崩溃。
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
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
目的:
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
780年,宰相杨炎建议
(1)课税对象: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
”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
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扩大征税面,保证财政收入,这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
(2)征课内容:
包括户税和地税。
唐代征赋名目繁多,除租庸调外,后又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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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 土地 制度 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