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集中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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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集中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附件2:
广州银行广东省集中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办理广东省集中代收付业务,依据《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处理手续》及《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客户签约指引》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概述
一、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是指入网收付费机构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提交办理的代收业务和代付业务。
二、代收业务是指入网收费单位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发起收取款项的业务,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同时向多个付款人收款。
三、代付业务指入网付款单位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发起的付款业务,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四、代收付中心对入网收付费机构按信用等级划分A、B、C三类:
A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机构。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社保费、交通罚款、行政事业单位办证费等。
B类:
公用事业性收费单位。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电信、水、电、煤气等收费。
C类:
企业单位。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工资、退休金、生活补贴、保险费、物流公司货款以及物业管理费等。
五、代收业务可处理的业务种类有:
邮电类(电话费、数据通讯费、邮资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类(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排污费)、社会保障类(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类(养路费、工商行政管理费)、财政税收类(各种税金)、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结算款项。
六、代付业务可处理的业务种类有:
工资类(工资、奖金、退休金)、社会公益类(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收益类(股息、红利)、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结算款项。
七、办理集中代收付业务应有付款人的授权委托付款协议。
代收协议是指付款人与其开户银行或收费机构所签署的授权付款协议;代付协议是指付费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的代理付款协议。
8、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是指通过广东省代收付中心接入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处理系统。
九、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的管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作为广东省代收付中心(以下简称代收付中心)是运行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清算服务机构;入网收付费机构是指经批准接入支付清算系统实施代收付业务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总体流程
十、集中代收付业务总体流程:
(一)收付费机构入网:
收付费机构在代收付中心成功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后,代收付中心立即向我行公告发送入网机构信息资料,总行及时更新入网机构信息资料,各支行根据系统显示的入网收费机构信息受理客户签约业务。
(二)代收业务付款人签订授权委托付款协议:
付款人在其开户行或经代收付中心认可的入网收费机构办理授权委托扣款协议。
(三)代付业务付费机构与代收付中心及付款银行签订代理付款三方协议。
(四)协议录入和登记:
签约行或入网收费机构在本单位系统录入付款人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并实时向代收付中心发送协议信息,代收付中心将协议信息转发入网收费机构或开户行进行信息确认,收费机构核对用户编号是否存在,开户行核对付款人账户是否相符,经确认无误的协议成功登记代收付系统,并实时反馈签约单位签约成功。
(五)业务发起和资金清算:
按照约定规则,入网收付费机构向代收付中心发起代收或代付业务,代收付系统对通过检查核验的代收或代付业务,通过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发起代收或代付指令,批量或实时完成资金清算。
第三章协议管理
十一、代收协议的签约
(一)付款人申请办理代收业务时,先确认收费单位和业务种类确在我行的代收范围内,再办理签约手续。
(二)付款人到我行办理签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付款人是个人时,提交最近一期的缴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1)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制《委托扣款协议》(附件2)并签名确认。
若缴费发票的用户名与付款人一致,签约业务可由付款人本人也可由付款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签约;若用户名与付款人不一致,必须由付款人本人亲自办理签约手续。
2、付款人是单位时,提交最近一期的缴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及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填制《委托扣款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
预算单位还需在协议中明确用于支付的经济分类科目和预算指标编号。
(三)签约行对付款人提供的资料和填制的《委托扣款协议》进行认真审核。
对审验无误的,在综合业务系统“433定期借记”界面登记协议信息,类型选择“01定期借记(集中代收)”,准确选择业务种类代码和机构代码,录入客户相关信息。
提交后,系统实时向代收付中心发送协议签约信息,经代收付中心和收费机构确认无误后,系统会实时回显代收付中心返回的签约成功信息,系统提示打印《委托扣款协议》和特殊业务凭条。
系统回应超时或签约不成功的,可根据系统回应的信息重发或通知客户重新修改后发送。
(四)对签约成功的协议,在一式叁联的《委托扣款协议》上加盖支行业务公章和经办人签章后,一联交客户留存,一联收费单位留存,一联支行留存并随签约资料一并专夹保管。
十二、代收协议的变更和撤销
(一)付款人在原签署地(开户行或入网收费机构)签订变更或终止委托扣款协议。
(二)根据付款人签订的变更或终止委托扣款协议,支行在综合业务系统“433定期借记”界面录入协议内容,提交后,系统实时向代收付中心发送协议信息变更或撤销请求,经代收付中心和收费机构确认后,协议变更或撤销成功,系统提示打印《委托扣款协议》和特殊业务凭条。
(三)因柜员录入有误需做修改的,可在综合业务系统“433定期借记”界面经C级柜员授权后进行修改。
变更协议只限于修改预算指标编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三项信息,其他关键要素不允许修改。
确需变更的,应及时联系签约客户确认并撤销重签。
十三、代付协议的签约
(一)付费机构与代收付中心(或其下属广东银结通电子支付结算有限公司)及其开户银行签订三方代付协议,协议文本由银结通公司提供,三方商议后确定。
付费机构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
付费机构为预算单位,需在协议中明确业务种类名称、代码及用于支付的经济分类科目和预算指标编号。
(二)开户行负责对付费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审核无误后,在综合业务系统“433定期借记”界面登记协议信息,类型选择“02集中代付”,准确选择业务种类代码和机构代码,录入客户相关信息。
提交后,系统实时向代收付中心发送协议签约信息,经代收付中心确认无误后,协议签约成功,系统提示打印代付协议和特殊业务凭条。
十四、代付协议的变更与撤销
付费机构和开户行、代收付中心签订三方授权终止《委托付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开户行在综合业务系统“433定期借记”界面录入相关要素,系统实时向代收付中心发送协议变更或撤销信息,经代收付中心核验无误后,协议变更或撤销成功,系统提示打印特殊业务凭条。
变更协议只限于修改预算指标编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三项信息,其他关键要素不允许修改。
确需变更的,应与客户先办理撤销再重签协议。
第四章代收业务的处理
十五、代收业务通过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办理的流程:
(一)收费机构向代收付中心提交代收业务信息,代收付中心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检查核验,对核验无误的代收业务经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实时扣款或批量代收报文发送至付款清算行;
(二)对接收到的代收指令,付款清算行检查无误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账务处理后,按规定格式将处理结果组成实时代收指令(或批量代收回执报文)回应,经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对成功付款回应进行清算处理后,转发至代收付中心。
(三)代收付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代收处理结果转发至收费机构。
(四)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进行业务轧差清算时,将扣款成功的资金汇总生成实时贷记报文发送至收款清算行。
收款清算行收到实时贷记报文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账务处理如下:
1、作为付款清算行,我行对付款人进行扣款的会计分录:
借:
2011活期存款
贷: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或90090013001010007-定期借记跨系统资金清算
零余额账户发生扣款,需同步完成记账:
借:
122102-财政授权支付清算款
贷:
2011活期存款
收到代收付中心转发的对账信息后作资金清算处理:
借: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或90090013001010007-定期借记跨系统资金清算
贷:
900900110030100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
2、作为收款清算行,我行对收款人进行入账的会计分录:
借: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或90090013001010007-定期借记跨系统资金清算
贷:
2011活期存款
收到代收付中心转发的对账信息后作资金清算处理:
借:
900900110030100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
贷: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或90090013001010007-定期借记跨系统资金清算
第五章代付业务的处理
十六、代付业务通过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办理的流程
(一)付费机构向代收付中心提交代付业务信息,代收付中心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检查核验,对核验无误的代付业务经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实时扣款报文发送至付款清算行;付费机构为预算单位,扣款时需校验签订协议时设定的预算指标中额度是否充足,从指定预算指标中完成资金额度扣划。
(二)对接收到的代付指令,付款清算行检查数据信息无误后,进行行内相关业务检查并实施扣账处理,将扣账结果组实时扣款回应转发代收付中心;
(三)代收付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的成功回应后,完成资金清算。
并按照付费机构提供的收款人明细通过在线支付报文将款项转发至各收款清算行。
(四)收款清算行接收代收付中心转发的在线支付来账,实时记账并向代收付中心返回入账结果的业务回执。
(五)代收付中心收到在线实时支付业务失败回执,及时将结果通知付费机构。
并通过实时贷记报文将入账失败的资金汇总退回付费机构。
付费机构为预算单位,退回资金则挂账至其开户行,开户行根据客户提供的红字支付令将款项转入客户账户。
十七、代付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作为付款行,我行接收业务扣款的会计分录:
借:
2011活期存款
贷: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账户发生扣款,需同步完成记账:
借:
122102-财政授权支付清算款
贷:
2011活期存款
收到代收付中心转发的对账信息后作资金清算处理:
借: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贷:
900900110030100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
收到代收付中心转发的入账失败退回资金,将款项转入付款单位账户:
借:
90090013001010150-集中代收付实时资金清算
贷:
2011活期存款
或224103-资金清算应付款(预算单位账户)
(二)作为收款行,我行接收业务入账的会计分录:
借:
900900110030100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
贷:
2011活期存款
或224103-XX支行EFT业务应付款项
第六章查询与对账
十八、为确保办理的集中代收付业务准确无误,支行应与付款人或收款人进行定期对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尽早处理。
十九、支行每天通过报表系统分别查询打印上一日处理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的定期借记、实时借记凭证,交客户作回单。
第七章附则
二十、本操作规程适用范围为广东省内各分行(深圳分行除外),由总行制订、修改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证明书
2、委托扣款协议
附件1:
授权委托证明书
委托类型:
授权付款□授权终止□(在□中画√)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
其权限是:
代理我方签订一式三份的《委托扣款协议》,
委托银行(信用社)从我方付款账户(账号 )
中支付我方应缴款项给收费机构。
预留银行印鉴:
有效期限:
附:
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单位:
(盖章)
(或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委托扣款协议(银行版)
银行确认栏: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付款账号*:
第一联银行留存
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件号码*:
用户全称(与付款人名称一致免填):
用户编号*:
缴费项目*:
收费机构全称*:
付款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代理人全称: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付款人开户银行支付行号(十二位):
付款行地址:
联系电话:
收费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种类代码:
收款账号:
收费机构开户行行名:
收费机构联系电话:
注:
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行填写,对公客户不用填写付款人身份证件及号码,但必须填写代理人全称及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扣款协议:
委托类型*:
授权付款□授权终止□(在□中画√)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收费机构提交的应扣款信息从其付款账户支付相应款项给收费机构,甲方应保证本账户有足以支付各项费用的资金。
二、客户授权付款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的,授权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客户授权终止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终止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三、甲方办理此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甲方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甲方为个人的,需提交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还应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
缴费业务应提交与所缴纳费用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四、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同时签署两份《委托扣款协议》,(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
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扣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根据“授权付款”的《委托扣款协议》新增甲方新授权信息。
因甲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协议所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申请。
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七、甲方有权与除乙方之外的其他银行签署新的《委托扣款协议》以代替本协议。
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一份《委托扣款协议》(委托类型:
“授权终止”)。
甲方在未与乙方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之前,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扣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
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的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付款账户的账务信息。
十一、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可向收费机构进行查询。
因收费机构的过错包括提供的错误扣款信息造成的错扣、多扣款项的,由甲方与收费机构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因有过错而未按照扣款信息进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或擅自从客户账户进行扣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因收费机构的错误指令而误扣甲方账户款项的,由收费机构承担责任。
十四、因不可抗力和系统故障等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的客户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甲方付款账户销户,本委托扣款协议自动失效。
十六、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收费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单位)
预留银行印鉴:
公章:
年月日
甲方签名
(个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业务公章)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委托扣款协议(银行版)
银行确认栏: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付款账号*:
第二联收费机构留存
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件号码*:
用户全称(与付款人名称一致免填):
用户编号*:
缴费项目*:
收费机构全称*:
付款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代理人全称: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付款人开户银行支付行号(十二位):
付款行地址:
联系电话:
收费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种类代码:
收款账号:
收费机构开户行行名:
收费机构联系电话:
注:
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行填写,对公客户不用填写付款人身份证件及号码,但必须填写代理人全称及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扣款协议:
委托类型*:
授权付款□授权终止□(在□中画√)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收费机构提交的应扣款信息从其付款账户支付相应款项给收费机构,甲方应保证本账户有足以支付各项费用的资金。
二、客户授权付款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的,授权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客户授权终止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终止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三、甲方办理此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甲方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甲方为个人的,需提交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还应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
缴费业务应提交与所缴纳费用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四、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同时签署两份《委托扣款协议》,(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
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扣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根据“授权付款”的《委托扣款协议》新增甲方新授权信息。
因甲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协议所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申请。
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七、甲方有权与除乙方之外的其他银行签署新的《委托扣款协议》以代替本协议。
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一份《委托扣款协议》(委托类型:
“授权终止”)。
甲方在未与乙方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之前,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扣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
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的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付款账户的账务信息。
十一、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可向收费机构进行查询。
因收费机构的过错包括提供的错误扣款信息造成的错扣、多扣款项的,由甲方与收费机构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因有过错而未按照扣款信息进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或擅自从客户账户进行扣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因收费机构的错误指令而误扣甲方账户款项的,由收费机构承担责任。
十四、因不可抗力和系统故障等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的客户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甲方付款账户销户,本委托扣款协议自动失效。
十六、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收费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个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业务公章)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委托扣款协议(银行版)
银行确认栏: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付款账号*:
第三联客户留存
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件号码*:
用户全称(与付款人名称一致免填):
用户编号*:
缴费项目*:
收费机构全称*:
付款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代理人全称: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付款人开户银行支付行号(十二位):
付款行地址:
联系电话:
收费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种类代码:
收款账号:
收费机构开户行行名:
收费机构联系电话:
注:
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行填写,对公客户不用填写付款人身份证件及号码,但必须填写代理人全称及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扣款协议:
委托类型*:
授权付款□授权终止□(在□中画√)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收费机构提交的应扣款信息从其付款账户支付相应款项给收费机构,甲方应保证本账户有足以支付各项费用的资金。
二、客户授权付款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的,授权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客户授权终止发生在乙方扣费期内,终止行为于当期不生效,次期生效,乙方仍可扣收客户当期费用。
三、甲方办理此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甲方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甲方为个人的,需提交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还应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
缴费业务应提交与所缴纳费用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四、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同时签署两份《委托扣款协议》,(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一份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
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扣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根据“授权付款”的《委托扣款协议》新增甲方新授权信息。
因甲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协议所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申请。
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扣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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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集中 代收 业务 操作规程 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