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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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热电分公司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运行、检修生产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实现生产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保证我公司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引导并营造学习型公司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学习激情,不断提升和拓展生产广大职工生产知识与技能,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求;
第二条创建学习机制,增强职工适应与应变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第三条培养职工“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提升公司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为集团公司的稳步发展做好坚强后盾。
第二章培训原则
第一条目标一致性原则
生产人员培训与公司生产实际、人员素质、管理相结合,职工培训与职工任用及发展相结合,保证生产职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全员参与和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生产面全体职工均需要参加培训。
公司、分厂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安排不同的培训课题,对生产面的重点关键岗位职工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重点关键岗位职工的工作技能。
第三条按需施教、注重实践的原则
培训工作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培训的内容真正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传授知识、思维和理念,提高技能,改善工作绩效。
第四条主动参与原则
改变职工被动应付培训的观念,通过有效的正向激励措施,提升职工主动参与培训和技能、知识竞赛的意识。
第五条有效性原则
培训课题的设立以及培训方式、课件、师资的安排都要经过充分的准备和审核,培训的效果要进行认真评估,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体系
第一条组建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培训体系。
分公司各级培训员均为兼职培训员,在相关科室、分厂或班组干部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条其中公司级培训由生产技术科或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价。
第四章培训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公司生产人员培训的牵头部门和组织者,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运行与维护,其职责有:
(一)收集、整理、分析、提炼各分厂的培训需求。
(二)根据培训需求及其它要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科室、分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三)公司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分厂、班组级培训的监督检查。
(四)各种培训要素(课题、教材、师资等)的审核。
(五)职工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维护。
(六)培训效果的监督与评估。
(七)培训体系的控制、改善与维护,培训体系有效性的评估。
第二条公司生产技术科培训工程师的权限
(一)召开培训网业务会议,研讨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布置培训工作。
(二)对培训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分厂和班组及个人提出评价和奖励的建议。
(三)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
对生产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提升、调职、奖励和鉴定其能否独立工作等提出意见。
(四)有权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事故分析会、公司和分厂的各种技术竞赛评比活动等。
第三条 分厂培训工程师(员)职责
(一)编制分厂的培训计划,并按期作出总结、填写报表。
(二)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定期对班组培训工作进行具体检查和指导并召开班组培训员会议,组织交流培训工作经验。
(三)组织本分厂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四)参加分厂主持的主要生产岗位上岗考试及各主要工种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五)落实后备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班组做好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生产学习和外来代培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分厂的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技术培训活动及考试。
第四条分厂培训工程师(员)的权限
(一)对分厂的生产人员进行生产知识、安全知识、规程制度的抽查、考问。
(二)对生产人员及外出学习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奖励和能否上岗等提出意见。
(三)参加本分厂有关生产会议、事故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并对班组的培训工作作出评价。
第五条 班组培训员职责
(一)编制班组培训计划,在班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并努力完成分厂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二)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
(三)依靠班组人员,结合班组特点开展班组各项培训活动。
(四)协助班长做好日常的班组培训工作,如考问讲解、安全知识问答、技术讲解、技术问答、事故预想、专题分析等。
(五)协助班长安排好新人员的岗位培训,督促、检查师徒合同的落实,做好新人员的考问抽测工作。
(六)及时做好各项培训的登记管理并按期总结,向分厂培训工程师(员)汇报执行情况。
第五章培训师资的建设
第一条师资来源
(一)外部师资
外部师资包括:
1.外聘的专家、学者或大、中专院校教师。
2.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材料供应方的技术人员。
3.专业培训机构资深专业培训人员等。
4.当内部师资不能满足培训要求时,可申请聘请外部师资培训,经生技科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师资
内部培训师资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教师。
1.以下人员具备初级培训教师资格:
(1)分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和管理科室干事。
(2)具有一技之长的职工。
2.以下人员具备中级培训教师资格:
(1)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各分厂厂长、副厂长、公司培训主管。
(2)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人员。
3.以下人员具备高级培训教师资格:
(1)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五5年以上人员。
4.内部培训教师的基本要求:
(1)具有相关方面丰富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知识。
(2)具备某方面特殊技能。
(3)具备一定的授课经验与技巧。
(4)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熟悉集团公司和热电分公司相关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的聘任
(一)具备内部培训教师条件、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受聘内部培训教师。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内部培训教师的资格审核并结合培训规划进行聘任。
第三条内部兼职培训教师授课待遇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培训教师的考核
(一)每次培训结束后由综合科和生产技术科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学员对内部培训教师进行评估,评估填写《培训教师授课效果评估表》。
(二)公司每年对内部兼职培训教师进行一次年度评比。
第六章培训需求
第一条岗位技能分析
由生产技术科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各分厂结合现场生产实际和人员具体素质的现状对各岗位需要具备的技能、能力进行分析,并确定各岗位的技能培训标准和培训重点。
第二条培训需求提炼
各分厂根据岗位技能、能力和培训重点要求与人员现有能力之间的差距,确定需培训对象、内容、培训时间、形式等,填报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生产技术科。
第七章培训计划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培训管理人员根据各分厂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编制热电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逐级批准后下发实施。
第二条各分厂根据厂年度培训计划以及本分厂具体情况,在此细化本分厂年度培训计划,并递交到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三条如有特别原因需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增减的,各分厂应填写《培训计划变更申请单》,至少提前十五天报生产技术科备。
如既未说明原因又未按年度计划实施培训的,视为无故不开展培训,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第八章培训教材教案
第一条培训教材教案来源
(一)教材教案由培训教师根据培训课题进行编写。
(二)公司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购买的专业书籍、光盘等可作为内部培训教材。
第二条教材教案评审、管理
(一)培训教师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将教材教案送至生产技术科培训管理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教材。
(二)教材教案经评审合格后收入培训教材库。
第三条培训教材费用
培训教材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培训经费中列出。
第九章培训的实施
第一条外部培训
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科或综合科组织开展。
第二条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包括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培训体系。
内部培训应按照公司、分厂和班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
(一)内部培训流程
1.公司级内部培训
(1)生产技术科组织培训教师、教材教案等资源,安排培训时间、地点。
(2)提前将培训事项通知到培训对象。
(3)协助授课教师实施培训,做好出勤签到。
(4)培训结束后,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试卷、成绩、标准答案、考勤/签到表等,并建立、健全公司生产职工培训档案。
(5)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
(6)将培训效果回馈给培训教师,以便下步培训工作的改进。
2.分厂级内部培训
(1)各分厂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出勤记录。
(2)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可采取笔试、现场操作等形式。
(3)培训结束后,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试卷、成绩、标准答案、考勤/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价等。
3.班组级内部培训
参照岗位培训部分。
第十章培训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入职培训
(一)新职工入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
1.岗前培训
(1)岗前培训分为公司岗前培训、分厂岗前培训和班组岗前培训。
①公司岗前培训
新从业人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先安排进行一周的军事化训练,然后再进行为期一周的入厂教育培训。
对分配至热电分公司的新职工,由综合科组织对其进行一周的分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为:
热电分公司的建设、发展概况、公司现状及整体形势、安全基本常识、电业职业道德教育、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公司生产工艺、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等内容,有公司综合管理科、安全环保科、相关生产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②分厂级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天。
分厂级培训内容为:
本分厂概况及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规程》、岗位工作基础知识、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标准等内容。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班组安全技术培训。
③班组级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天
班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是指熟悉操作流程、提高职工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班组培训内容为:
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
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实行安全操作示范。
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内容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讲授要深入浅出,最好边讲解,边参观。
班组应指定专人进行传、帮、带,签订一对一“师徒合同”。
然后,每名新从业人员都要根据“师徒合同”要求,在师傅的带领下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
2.岗位培训
(1)新值班人员的培训
新值班人员在上岗独立值班工作前,必须经现场基本制度学习、跟班学习和试行值班学习三个培训阶段,每个阶段需制订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
第一阶段 现场基本制度学习
新值班人员必须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本岗位有关规程制度在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跟班学习。
第二阶段 跟班学习
新值班人员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由班组培训员会同班长选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和制订分期、分阶段的培训计划,学习有关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本岗位有关系统、运行方式、现场规程制度、职责等。
在师傅指导下做些简单辅助工作,但不准操作设备、顶岗或进行运行业务联系。
跟班学习期间,应按阶段进行考问。
学习期满,必须进行全面考试。
考试合格,才准转入试行值班学习。
如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补考仍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
第三阶段 试行值班学习
新值班人员在试行值班学习期间,允许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指导和监护下,逐步参加实际操作,并进一步加强操作技能、安全技能和事故应变能力的学习。
试行值班期间,要加强实际能力考查。
学习期满,须通过独立值班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值班。
(2)新检修(试验)人员的培训
新检修(试验)人员在独立担任检修工作前,必须经过基本训练和检修实习两个阶段,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每个阶段制订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
第一阶段 基本训练
新检修(试验)人员进入现场后,由培训员会同班长选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工艺规程》、验收规程、质量标准、工艺操作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并进行基本技能训练。
基本训练完毕,必须通过全面技术考核。
考试合格,可转入检修(试验)实习。
考试不合格,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
第二阶段 检修(试验)学习
新检修(试验)人员基本训练考试合格后,准许在师傅的指导和监护下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
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检修质量,主要由师傅负责,新检修(试验)人员负次要责任。
学习期满,必须通过独立工作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如检修(试验)能力和技术知识掌握较差,应延长实习期限,必要时调换其它合适的工作。
对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完成各阶段培训计划。
(3)大中专毕业生的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在正式分配到现场实习前,必须进行入厂教育,由总工程师,综合、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系统地介绍本公司的概况,组织机构及有关规程制度等。
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有关规程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现场实习。
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现场前,公司培训工程师应根据所学专业,会同有关分厂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
实习期限为一年,实习必须经过生产过程见习和岗位实习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需制订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
第一阶段 生产过程见习
大中专毕业生应分别对全公司各分厂的设备、系统和有关规程制度有一般的了解。
发电厂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按生产过程通过各主要分厂的值班见习;见习期间可在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指导下,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不能操作设备或进行运行业务的联系。
生产过程见习的期限,一般为整个实习期的三分这一,见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出实习报告交培训工程师审批,并经过考试,然后作出是否准许转入岗位实习的决定。
第二阶段 岗位实习
岗位实习阶段要求深入、系统的熟悉和掌握本岗位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系统布置、设计和制造厂的技术数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有关现场规程、制度。
并具备独立操作或检修(试验)有关设备的能力。
实习期间,根据班长对实习人员日常考查,经分厂厂长批准,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或检修(试验)人员的指导和监护下,逐步进行实际操作或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
岗位实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出实习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独立工作考试和考核,考试不合格,则延长实习期限,然后进行补考。
(4)班组长的培训
1.班组长培训根据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培训。
2.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是班组管理知识、班组现场管理技法等。
可划分为理论知识学习、调研取经、跟踪考核三个阶段。
重点是跟踪考核,时间一般为3个月,每个阶段应制订培训计划大纲,按计划进行培训。
各阶段考试(核)合格,经履行审批手续后颁发班组长培训合格证书。
(5)发电厂新值长的培训
①发电厂培养值长应挑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本企业主要专业运行工作经验技术人员或运行班长进行培训。
大中型机组发电厂值长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各主要专业运行班长岗位上跟班实习,尽可能安排仿真模拟培训。
经各阶段考试合格后,再上值长岗位跟班实习一年。
②培养单元制大容量机组的值长时,应送到同类型机组的发电厂学习实际运行经验,或到有关院校学习集控运行等知识,并通过仿真培训。
③发电厂值长实习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发电厂总工程师主持并组织全面考试,考试合格,经公司经理批准,才能独立上岗工作。
(6)新建发电厂在试运行前半年,各种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等都要备齐,以供有关人员学习;试运行前,所有运行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试运行工作。
第二条转岗人员的培训
(一)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困难提出申请进行岗位调动。
(二)公司因内部招聘发生岗位变动。
(三)富余人员转岗。
(四)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应按本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规范必须由分厂对其进行必要的转岗前培训,然后经由分厂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升岗培训
凡由低岗升入高岗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由分厂组织的培训,或由升岗本人通过自学,再经过分厂考核、公司综合科组织竞聘,应聘成功方可上岗。
第四条 在岗生产人员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应根据岗位规范和技术等级标准,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
(二)在岗生产人员生产培训,由各相关分厂提出培训计划,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分头实施,岗位资格复考2年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要积极利用各种培训方式,结合设备检修开展技术等级培训,逐渐提高生产人员的技术等级。
(四)在岗生产人员要根据公司生产的现状,针对生产中改进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积极组织知识更新的培训,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五)公司建立周培训日制度,保证生产班组的技术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六)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培训内容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和有关规程制度。
2.本公司发生过的事故、障碍、历年累积的设备异常情况数据汇编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等。
3.反事故演习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反事故措施、对策。
4.现有设备和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参数、性能、系统布置和运行操作方法。
5.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先进工作方法。
6.设备检修或异动后运行方式及新技术的运用。
7.季节变化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8.运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七)检修(试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及有关规程制度。
2.本公司及上级颁发的事故快报、事故通报、事故数据汇编及反事故措施等。
3.现有设备及新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系统布置及一般运行知识。
4.检修工具和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5.设备的检修、试验方法、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
6.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7.检修(试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第十一章 生产培训方式
第一条 常规培训
(一)技术报告会
为了解决公司生产中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或推广交流先进技术,对生产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报告内容,经培训工程师审阅并报总工程师审定后,组织有关生产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参加听讲和讨论。
(二)技术讲座
结合本公司生产上的关键问题,各专业的技术薄弱环节,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各种技术会议精神,可不定期地组织各类型的技术讲座,组织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参加听讲。
(三)学习先进工作方法
对生产人员的先进工作方法或管理方法,应及时总结、鉴定,鉴定时应有原始人和总结的人员参加,经鉴定的先进工作方法,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有计划地推广。
(四)传授先讲经验
对有特殊技能的生产人员,应发挥其专长,有计划地让他们采取“带徒弟”的方式传授经验,并指定专人跟随学习,研究总结他们的经验,汇编成册,作为培训教材。
(五)现场跟踪培训
运行、检修班组培训员,每月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人员素质提升要求至少组织一次现场跟踪指导培训。
(六)技术问答
分厂的各生产班组定期进行技术问题,技术问答内容为当前技术薄弱环节和设备存在的问答。
应先公布题目,后指定人员限期完成答案,并有专人审查评议。
并注意确保质量,典型的技术问答可以作为本专业的培训教材。
(七)考问讲解
1.为检查生产人员对设备构造、性能工艺的熟悉程度,各级所发事故通报的贯彻情况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可在班前会上进行提问讲解,以提高应变能力。
2.考问讲解可采用逐级提问的方法。
一般每人每月进行一次。
3.考问讲解结果登记在考问讲解登记簿上。
分厂厂长或培训工程师(员),应经常检查考问讲解的质量,并纳入班组绩效考核。
(八)技术比赛、技术示范和劳动竞赛
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是现场进行交流、传授、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技术水准提高的有效方式,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应围绕生产关键或针对有关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1.运行职工可以开展如下活动:
(1)操作票的填写
(2)工作票的履行
(3)背画系统图
(4)运行规程、制度的考试
(5)机组启停安全和经济比赛
(6)专业之间骨干和辅助岗位分别开展技能知识竞赛
(7)开展生产现场专业疑难问题公关
(8)重要操作示范
(9)模拟隐患排查
(10)合理化建议
(11)五型班组建设评比
2.检修职工可以开展如下活动:
(1)工作票的履行
(2)检修工艺、程序、标准、计划性比赛
(3)设备拆装比赛
(4)钳工技能比赛
(5)逻辑功能修改比赛
(6)设备、治理评级比赛
(7)检修规程、标准考试
(8)设备消缺及时率、完好率比赛
(9)设备检修专业比赛
(10)修旧利废比赛
(11)小改小革奖赛
(12)合理化建议
(13)五型班组建设评比
第二条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是指为提高现有职工知识、技能,改善态度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一)特殊技能培训
特殊技能培训是专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认证,包括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其必须经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拿到从业资格证书。
经培训且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其工种,如确实因特别原因需调换的报公司综合科。
(二)一般技能培训
是指除特殊技能培训以外的所有外部培训。
第三条 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
(一)反事故演习的目的
1.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2.使生产人员掌握迅速处理事故和异常现象的正确方法。
3.贯彻反事故措施,帮助生产人员进一步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运行特性。
(二)反事故演习的组织领导
1.公司的运行班组的反事故学习,在班长领导下进行。
2.分厂的反事故演习,在厂长领导下进行。
3.公司组织的反事故演习,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生产技术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公司值长除参加全公司性的反事故演习外,还应有重点地参加分厂的反事故演习。
(三)反事故演习的具体规定
1.公司组织的反事故演习,一般由总工程师、生技、安全、运行等科室、分厂组织。
2.公司组织的反事故演习一般每年进行两次,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分厂的反事故演习一般每季进行一次,由分厂厂长组织,生产技术科批准。
4.班组反事故演习每季不少于一次,由班长或分厂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5.有条件时,优先选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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