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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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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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总则
1.1适用范围
为确保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变更控制,在强调效能优先的基础上使工程变更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并尽可能节约工程投资,南京绿地地铁五号线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特制定《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工程变更。
本办法不适用于材料(设备)品种、型号的替代。
合同执行阶段,材料(设备)品种、型号的替代参照《5号线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的相关规定(暂行)》相关条款执行。
1.2项目公司总经理专题办公会涉及重大方案调整的工程变更内容,会议纪要可作为变更立项报审附件。
2变更管理职责
项目公司全面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组织对设计、施工(含设备供货商)、监理、咨询、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进行审查;
(2)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实施;
(3)负责核定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各类工程变更立项、变更完成、变更指令的办理及统计。
2.1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是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变更实施的主体部门,负责对施工图下发后各相关参建方及运营公司、资源公司因建设需求(与本部门相关)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变更立项审查会,参加相关的总经理变更立项审查会。
在变更(含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获得批准后工程管理部组织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实施,并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
2.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负责与全线项目统一性、标准化及通用图的技术相关的变更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变更图纸的受控章管理工作,参加总经理/总工程师变更立项审查会。
负责组织总体院和审图院对项目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类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进行初审,施工图出图前由技术管理部牵头,组织施工图技术方案专题审查会,梳理施工图设计对招标设计的调整和修改,并对其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查。
2.3计划合约部
计划合约部参与变更立项审查、负责对比合同条款、依据招标文件,审查变更成立的合法性、依据的有效性、资料的齐全性,参加总经理变更立项审查会。
负责变更完成、变更指令审核,负责变更新增项目单价的审核。
计划合约部将批准的变更指令按《月度工程变更指令汇总表》进行汇总,报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
2.4前期部
前期部是前期工程变更实施的主体部门,负责对各类管线施工图下发后各相关参建方及产权单位因建设需求(与本部门相关)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变更立项审查会,参加相关的总经理变更立项审查会。
在变更(含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获得批准后落实施工单位组织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实施,并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
负责对管线搬迁过程中因管线位置临时调整产生的前期变更以及临时便道等其他前期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
3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
3.1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内容
根据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变更提出的不同阶段,将变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即施工图设计阶段变更招标设计的活动;
第二个阶段为工程变更阶段,即施工图经核准后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3.1.1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
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即施工图设计阶段变更招标设计的活动,以技术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为主要控制原则。
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改变招标设计中围护结构的类型和尺寸;
⑵改变招标设计中主体结构的规模和尺寸;
⑶对招标设计方案调整和设计细节补充(包括矿山法支护参数的调整);
⑷改变招标设计工程内容和范围(包括加固范围的变化);
⑸根据运营公司、集团和资源公司等提出的需求进行的设计补充和调整;
⑹为完善本工程所必须的各类附加工作;
⑺南京地铁及项目公司认为的其它必要的变更。
3.1.2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施工图经核准后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工程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的调整;
⑵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工程量或价格的调整;
⑶合同中工作的性质、质量和种类的调整;
⑷工程结构部分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调整;
⑸由于交通组织、管线迁移等原因原方案无法施工,经项目公司批准同意的施工方案调整;
⑹完善本工程所必须的各类附加工作;
⑺根据运营公司、集团和资源公司等提出的需求进行的必要调整;
⑻南京地铁及项目公司认为的其它必要的变更。
3.2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原则
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及有利于保证施工或后序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1)变更划分原则:
同一原因引起的,在同一工点(系统)产生的变更,应为同一项变更,不能随意分割。
(2)未经项目公司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专题审查会会议纪要确认前,设计院不得下发正式施工图,待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批准后方可提交施工图图纸。
若未经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专题审查会批准,设计院擅自下发施工图并造成工程费用调整,将追究设计院的责任,参照设计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变更完成申报等级不能高于立项申报等级,变更完成申报等级高于立项申报等级,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涉及工程内容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变更立项进行申报,若出现新增项,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超出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由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说明理由,视情况组织专题会进行审查,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若存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将对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检查考核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⑷所有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涉及到重大风险控制的项目可经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确认后先行实施。
②安装装修类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微调不涉及工程规模调整和重要工法调整的,可经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现场协调专题会研究通过后先行实施;涉及工程规模调整和重要工法调整的安装装修类工程变更仍需按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3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分级
3.3.1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的分级
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分为重大方案调整和一般方案调整两类。
重大方案调整主要指调整招标设计的建设规模、工法、加固范围、矿山法区间支护参数、技术标准等重大方案;调整工点重要设计原则、方案、接口;技术比较复杂的调整;调整招标设计的装饰装修、景观绿化风格等。
一般方案调整主要指凡未改变招标设计的重大方案、不降低地铁技术标准、使用功能,不影响限界、接口的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
3.3.2工程变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工程投资大小等因素,划分为I、Ⅱ、III级。
3.3.2.1Ⅰ级工程变更
⑴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站位、设备系统功能、
运营条件等重大方案。
变更工点施工图设计重要设计原则、方案、接口,技术比较复杂。
变更施工图设计的装饰装修、景观绿化风格等。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a:
土建工程:
增减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
b:
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增减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3.2.2Ⅱ级工程变更
⑴变更主要内容:
凡未改变施工图设计的重大方案,涉及工程局部方案和一般原则,变更技术较简单且不降低地铁技术标准、使用功能,不影响限界、接口等。
变更车站安装施工图设计中设备安装位置、基础预埋件、电缆桥架、槽管、路径、接口等而影响设备系统功能的部分。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土建工程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150万元(不含15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
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100万元(不含10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
3.3.2.3III级工程变更
⑴变更主要内容:
不改变或局部改变设计原则、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影响其他专业技术条件和工程量的变化、为完善工程所必须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工程变更。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土建工程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在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内。
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
3.4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提出
所有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承包商等参建单位都可以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
承包商以“变更立项报审表(A9.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监理单位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B2.3)”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立项报审表(D1.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项目公司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C2.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立项均须在项目实施前提出,工程变更立项中应有变更说明文件,其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和立项报审审核单、变更立项审查会会议纪要、其他附件等内容。
3.5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
3.5.1施工图技术方案审查流程
施工图技术方案调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分为重大方案调整和一般方案调整两类。
所有施工图必须通过施工图技术方案审查专题会同意后,才能正式下发。
施工图技术方案审查执行分级审查原则,主要流程分为以下4个步骤:
⑴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阶段对招标设计调整的申请(对地基加固、注浆以及矿山法区间岩溶处理、支护参数调整和掌子面地层加固等项目,必须比照招标设计重点说明施工图设计阶段调整的必要性及简要费用分析),可根据设计进度分图册、分批次进行。
⑵技术管理部组织总体院、审图院、勘察(如有需要)等相关方进行初审。
⑶技术管理部牵头,总工程师主持施工图技术方案审查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般方案调整通过审查后即可下发正式施工图。
⑷重大方案调整由技术管理部牵头,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或由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专题会),审查通过后下发正式施工图。
3.5.2合同清单调整的程序
合同清单调整是指经核准的施工图工程数量(项目)与合同清单有差异产生的工程数量(项目)调整。
施工图下发后,承包商应在2个月内完成合同清单数量调整,可根据施工图分阶段完成合同清单调整,经监理、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直接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查通过后完善合同清单调整报审手续(如土建承包商可以车站主体围护结构、主体结构、车站附属围护结构、附属主体结构等为单位分阶段上报,安装装修承包商可以专业等为单位分阶段上报)。
3.5.3变更会议审查流程
施工图核准后对施工图的变更必须通过变更立项审查会议同意后,才能进入书面变更审批流程。
变更立项会议审查执行分级审查原则,主要流程分以下3个步骤:
⑴参建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⑵土建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初审。
土建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变更初审,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方参加。
⑶计划合约部牵头,项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变更立项审查会,所有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计划合约部、技术管理部参加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工程变更立项报审附件。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1;
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2;
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3;
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4。
3.5.4工程变更报批流程
工程变更报批包括变更立项、变更完成、变更指令3个流程。
3.5.4.1工程变更立项程序在会议审查同意的基础上,申报立项报批,原则上由变更提出参建方负责变更立项的报审。
⑴承包商以“变更立项报审表(A9.1)”申报立项。
⑵监理单位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B2.3)”申报立项。
⑶设计单位以“变更立项报审表(D1.1)”申报立项。
⑷项目公司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C2.1)”申报立项。
I、Ⅱ、III级工程变更立项由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后,由计划合约部汇总,填报“月度工程变更立项汇总表C2.2”报总经理审批。
3.5.4.2工程变更完成程序变更立项审批同意后,工程管理部组织承包商实施。
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承包商以“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类)A9.2”申报变更完成。
变更完成由计划合约部牵头负责新增单价和工程量的审核。
I、Ⅱ、III级工程变更完成须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
具体流程详见图8-8。
3.5.4.3变更指令程序在变更完成审批同意后,由所辖工程监理单位以“变更指令B2.6”申报变更指令。
I、Ⅱ、III级工程变更在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约部汇总填报“月度变更指令汇总表(C2.3)”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纳入工程正常计量支付或结算程序。
4设备专业变更
4.1设备专业变更的内容
设备专业变更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对合同中的工程量、设备数量和工作内容等项目进行调整的变更。
4.2设备专业变更的原则
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及有利于保证施工或后序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1)变更划分原则:
同一原因引起的,在同一工点(系统)产生的变更,应为同一项变更,不能随意分割。
(2)变更完成申报等级不能高于立项申报等级,变更完成申报等级高于立项申报等级,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涉及工程内容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变更立项进行申报,若出现新增项,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超出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由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说明理由,视情况组织专题会进行审查,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若存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将对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南京地铁建设工程红橙黄牌警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3)所有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3设备专业变更的分级
设备专业的变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工程投资大小等因素,划分为I、Ⅱ、III级。
4.3.1Ⅰ级工程变更
⑴主要内容:
变更批准的设备系统功能、运营条件等重大方案。
变更工点重要设计原则、方案、接口,技术比较复杂。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3.2Ⅱ级工程变更
⑴主要内容:
变更设备采购类型、变更施工图设计设备安装位置、基础预埋件、电缆桥架、槽管、路径、接口等而影响设备系统功能的部分。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100万元(不含10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者。
4.3.3III级工程变更
⑴主要内容:
不改变或局部改变设计原则、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影响其他专业技术条件和工程量的变化、为完善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工程变更。
⑵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内。
4.4设备专业变更的提出
所有建设、设计、监理、承包商(含设备供货商)等参建单位都可以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
承包商(含设备供货商)以“变更立项报审表(A9.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监理单位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B2.3)”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立项报审表(D1.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项目公司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C2.1)”的形式上报工程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立项均须在项目实施前提出,工程变更立项中应有变更说明文件,其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和立项报审审核单、变更立项审查会会议纪要、其他附件等内容。
其中,设计联络阶段若对招标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应在施工图下发前完成变更立项审查流程。
4.5设备专业变更的审批流程
4.5.1变更立项审查流程
设备专业的变更必须通过变更立项审查会议同意后,才能进入书面变更审批流程。
变更立项会议审查执行分级审查原则,主要流程分以下5个步骤:
⑴参建单位(含设备供货商)提出变更申请。
⑵设备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初审。
设备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变更初审,承包商(含设备供货商)、监理、设计等相关方参加。
⑶计划合约部牵头,项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变更立项审查会,所有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计划合约部、技术管理部参加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工程变更立项报审附件。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1;
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2;
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3;
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审查流程详见图8-4。
4.5.2设备专业变更报批流程
工程变更报批包括变更立项、变更完成、变更指令3个流程。
4.5.2.1设备专业变更立项程序在会议审查同意的基础上,申报立项报批,原则上由变更提出的参建方负责变更立项的报审。
⑴承包商以“变更立项报审表(A9.1)”申报立项。
⑵监理单位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B2.3)”申报立项。
⑶设计单位以“变更立项报审表(D1.1)”申报立项。
(4)项目公司以“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C2.1)”申报立项。
I、Ⅱ、III级工程变更立项由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由计划合约部汇总,填报“月度工程变更立项汇总表C2.2”报总经理审批。
4.5.2.2设备专业变更完成程序变更立项审批同意后,设备处组织承包商实施。
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承包商以“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类)A9.2”申报变更完成。
变更完成由计划合约部牵头负责新增单价和工程量的审核。
I、Ⅱ、III级工程变更完成须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
具体流程详见图8-8。
4.5.2.3设备专业变更指令程序在变更完成审批同意后,由所辖工程监理单位以“变更指令B2.6”申报变更指令。
I、Ⅱ、III级工程变更在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约部汇总填报“月度变更指令汇总表(C2.3)”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纳入工程正常计量支付或结算程序。
5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
5.1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的内容
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的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变更。
5.2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的内容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有利于保证施工或后序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1)变更划分原则:
同一原因引起的,在同一工点(系统)产生的变更,应为同一项变更,不能随意分割。
(2)变更完成申报等级不能高于立项申报等级,变更完成申报等级高于立项申报等级,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涉及工程内容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变更立项进行申报,若出现新增项,需重新立项。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
变更完成的申报数额超出批准的变更立项申请数额,由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说明理由,视情况组织专题会进行审查,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若存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将对变更立项申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南京地铁建设工程红橙黄牌警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3)所有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在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5.3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的
分级设计、勘察、监理、甲供材及检测、监测、测量等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由合同各方提出,按变更费用增减大小,划分为I、Ⅱ级。
5.3.1Ⅰ级变更
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5.3.2Ⅱ级变更
影响投资估算额度:
增减在30万元以下。
5.4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的提出
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应由相应服务咨询单位或合同的主管处室以书面形式准备。
所有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立项均须在项目实施前提出,变更立项审查会相应资料中应有变更说明文件,其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
5.5勘察、设计、监理、甲供材及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的审批流程
咨询服务类合同的变更都必须通过变更立项审查会议同意后,才能进入书面变更审批流程。
变更立项会议审查执行分级审查原则,主要流程分以下5个步骤:
⑴参建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⑵咨询项目主管处室组织的变更初审,视审查需要,相关方参加。
⑶计划合约部牵头,项目公司总经理主持变更审查会对I、Ⅱ级变更立项进行审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计划合约部、技术管理部及变更涉及的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作为I、Ⅱ级变更完成报审附件。
(4)审查通过后完善变更完成、变更指令手续。
5.5.1设计合同变更报批流程
设计合同变更指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的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变更。
其中,根据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整概算)和报价表中的费率进行合同总价的调整,可直接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查通过后,技术管理部以“设计、勘察费用调整审批表(C3.6)”上报形式履行报签手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纳入合同支付。
经变更立项审查会同意后的设计合同变更,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合同更完成报审表(D1.2)”上报变更完成,由设计合同主管处室以“变更指令(咨询服务类)(C2.5)”申报变更指令。
工作流程图见图8-5。
5.5.2勘察合同变更报批流程
勘察合同变更指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的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变更。
其中,根据批复的勘察纲要对勘察工程量进行的调整,直接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查通过后,技术管理部以“设计、勘察费用调整审批表(C3.6)”上报形式履行报签手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不须按变更流程审批。
经变更立项审查会同意后的勘察合同变更,由勘察单位以“变更完成报审表(咨询服务类)(A9.2)”上报变更完成,由勘察合同主管处室以“变更指令(咨询服务类)(C2.5)”申报变更指令。
工作流程图见图8-5。
5.5.3监理合同和其他咨询服务类合同(检测、测量、监测、甲供材等)变更报批流程
咨询合同变更指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的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变更。
其中,按合同仅对工程量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调整,直接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以“监理合同变更完成报审表(B2.4)”上报变更完成,其他咨询服务类承包商以“变更完成报审(咨询服务类)(A9.2)”上报变更完成。
咨询服务类合同变更完成审批完成后,由监理合同和咨询服务类合同的主管处室以“变更指令(咨询服务类)(C2.5)”申报变更指令。
工作流程图见图8-6。
I、Ⅱ级咨询服务类变更在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约部汇总填报“月度变更指令汇总表(C2.3)”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纳入工程正常计量支付或结算程序。
6前期变更
6.1前期变更的内容
前期变更包括现场管线施工过程中因原管位处有障碍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换管位的情况下造成的临时管线长度或管位开挖深度的变化,临时便道变化以及其他前期工作内容变化。
6.2前期变更的的分级
前期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两类。
重大变更指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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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 地铁 工程 变更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