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ocx
- 文档编号:30559843
- 上传时间:2023-08-16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0.45KB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ocx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647.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4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6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4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73.42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主要为人大会议支出24万元,人大事务管理102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647.42万元,较2018年减少27.88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27.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3.42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也是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与上年一样,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从俭,坚持经费控制、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进法治河北建设进程。
1、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立法程序,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优环境、权力制约监督、创新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法制建设。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法治河北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
3、做好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4、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密切对代表的联系,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
5、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
常委会会议议题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加强会前的视察调研,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切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6、全面推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01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人大监督及会议
24.00
进行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涉及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
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促进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决议、报告等的落实;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审议水平。
1、专门委员会、常委及代表活动
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工作委员会及特聘专家进行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区人大常委及区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开展代表建议督办;组织对常委及代表培训。
发挥常委及代表的作用,集中反映民意,促进依法履职。
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建议督办完成率
≥90%
≥80%
≥70%
<70%
2、人大会议
24.00
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审议水平。
会议筹备完成率
≥100%
≥95%
≥90%
<90%
会务工作的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二、选举和任免
检查监督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承担人大换届选举及人事任免服务工作;负责对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区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实现省市和区委人事安排部署;提高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水平。
1、换届选举
承担区人大换届选举、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指导市、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区高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对换届选举人员进行培训。
高质量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服务工作;高效督办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和述职报告。
政治任务实现率
≥100%
≥95%
≥90%
<90%
政治任务实现率
≥100%
≥95%
≥90%
<90%
2、人事任免
承担区人大换届选举、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指导市、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区高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对换届选举人员进行培训。
高质量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服务工作;高效督办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和述职报告。
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三、人大事务管理
102.00
新闻宣传和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维护;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市人大机关日常管理事务;公报、年检的编辑印刷;信访工作。
促进机关自身建设、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1、综合业务管理
102.00
办理来信来访,日常外事活动和市人大代表团出访事务,内外宾接待,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区大系列工作的宣传报道;会议表决系统建设与维护;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及印刷;负责市内外人大常委会联系;重大课题调研。
保障新闻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正常开展,提高人大信息透明度和影响力,加强人大对内、对外交流。
保障会议表决系统正常运转;网络与办公平台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表决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表决系统完好率
≥100%
≥95%
≥90%
<90%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和保密,机关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基建、后勤服务及警卫工作;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区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纪检组办案及培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信息化保障、老干部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01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小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保定市莲池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36.2万元,2019年无新购置计划。
2018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见下表:
编制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 目
行次
年末数
年末数
栏 次
2
4
资产总额
1
—
1,454,953.30
一、流动资产
2
—
92,991.63
二、固定资产
3
—
1,361,961.67
(一)房屋(平方米)
4
1.办公用房
5
2.业务用房
6
3.其他(不含构筑物)
7
(二)车辆(台、辆)
8
4
924,000.00
1.轿车
9
4
924,000.00
2.越野车
10
3.小型载客汽车
11
4.大中型载客汽车
12
5.其他车型
13
(四)其他固定资产
14
—
437,961.67
2018年我部门国有资产共计136.2万元,其中车辆资产92.4万元;通用设备及家具类资产43.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务费:
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定市 莲池区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