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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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江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一年多来学校纪检工作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大会报告,请代表们审议,也请列席大会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纪检工作的回顾
自去年2月三校合并以来,校纪委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纪委五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学校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积极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维护学校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从教育入手,注重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教育在先。
为此,这两年召开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我们及时组织院(系、部、处)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当年中纪委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纪委的主要工作列入每年的计划。
一年多来,我们在全校范围内,特别是在党员干部中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教育活动:
1、“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
去年5-6月份,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编印下发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材料,举办了党纪条规图解展览,同时在青山湾、龙山、梅园三个校区展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学习。
许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干部和学生收看《生死抉择》、《成克杰腐败案》等教育录像片,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2、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与书面测试活动。
在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校纪委于去年9-10月份,组织全校在职的处级干部200余人参加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测试”,校级领导参加了由省纪委统一组织的书面测试。
通过这一活动,使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印象深刻的党纪政纪教育。
3、开展警示教育。
校纪委会同监察处,收集整理发生在本校和兄弟高校的违纪违法案例,编印了两期警示教育材料,转发了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严肃查处“小金库”和直属高校部分案件的通报,对帮助党员干部增强自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4、开展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教育。
今年4月,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举办了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处级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参加学习的同志通过自学讨论、专家辅导、大会交流等多种形式,加深了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理解和认识,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年多来,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从学校实际出发,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1、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我们重点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一些领导干部收到有价证券,就及时上交校纪委。
为了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校纪委印发了中纪委五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条新规定和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内容,以规范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及其配偶、子女的从业行为。
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校党委、行政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订了《江南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江南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暂行)》、《江南大学关于院(系)自主支配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用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对学校少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实际工作需要而在企业兼职、参股、取酬等问题,我们根据部、省、市纪检部门的指示精神,提出了处理此类问题的规范性意见。
此外我们还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活动中礼品登记上交和收入申报等项工作。
2、在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处案件方面,我们着重抓了核查和答复等重要环节的工作。
从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校纪委、监察处共受理信访、举报34件次,内容涉及劳模评选、职称评审、招生考试、办班收费、校办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
对这些信访举报件,我们十分重视,并注意发挥其案源线索作用,及时组织力量查处。
到目前为止,已查结26件次,其中查无事实的15件次,属实和部分属实的11件次,待查和正在查处的8件次。
对查有实据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公安部门移送的违纪案件,校纪委均会同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严肃处理,有的给予行政处分,调离了教师岗位;有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有的责令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内部进行检查;有的进行告诫性谈话。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则在进行“双规”后移送检察机关继续审理。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无锡、苏州等市纪委和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协查工作,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好评。
3、在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等方面,我们对群众密切关注的招生考试、收费等问题加大了监察的力度。
针对面广量大的暑期招生工作,我们在对派出招生人员进行纪律教育的同时,还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进驻招生工作点进行监察。
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则会同校招生办积极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的确定、试卷的抽卷、印刷、保管和分发的各个环节,以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对招生收费,我们也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反复强调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由于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校的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至今没有发现违规招生和违章收费的事件。
对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新生床上用品、体育运动服的订购等,我们则主要从工作程序上实施监督,看其操作过程是否合法有序、是否符合规范,以防止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此外,校纪委还参与了九九级“专升本”考试、干部考察和公开招聘、出国人员的审核、校办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
在参与过程中,对于是否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对于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等均进行了积极的监督。
在财务管理方面,校纪委会同财务处对校内银行帐户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外,校纪委还加强了对三校合并过程中校有资产重组情况的监督,并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军地两处住房和公务用车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或清退。
三、适应新形势,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三校合并不久,为了适应并校后纪检工作的新形势,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校党委及时选配得力的干部担任专职纪委副书记,并根据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在原三校的纪委委员中挑选了几位同志,经报请省委教育工委批复后,成立了由五人组成的校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校纪委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院、系调整和整合的过程中,新组建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都明确了纪检委员,一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了纪检委员,较快地建立起了校和院(系)两级纪检监察工作网络。
为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及时派送新到岗的纪检干部参加部、省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帮助他们增长知识与才干。
此外,为了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参加了市、区两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并相应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综上所述,并校一年多来,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党风、政风总体上是比较好的。
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有些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缺乏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有的甚至给学校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有的领导班子不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着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的现象。
就纪检工作本身而言,无论是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还是查办案件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条件,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所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同志们:
并校以来的纪检工作是原三校纪检工作的继续,回顾并校前后的纪检工作,我们有以下一些体会:
其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就全国而言,纪检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从调动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的问题。
就我们学校而言,纪检工作则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自觉地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这些年我校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纪检工作只有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做到凡有利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有利于培育人才的,就积极支持;反之,则坚决反对、严肃查处,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才能为学校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政治保证。
其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
抓党风廉政建设,一要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作出榜样;二要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原三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近百人次到纪委登记上交(含拒收)礼金礼品,总价值在3万元以上;同时有几十人次前来校纪委报告个人购房、子女出国定居等重大事项。
正是由于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并敢于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我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有了可靠的保证。
其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重视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措施。
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才能使党员干部的行为得到有效的监督。
正因为这样,原三校纪委均十分重视制度建设,除了及时传达学习和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注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协助党委和行政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几项规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暂行规定》、《关于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上交、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等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地贯彻落实,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并为并校以后搞好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后工作的建议
历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事业必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而进入重大改革和发展的新时期。
在这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趋势下,我们学校顺利完成了三校合并,进入了在“十五”规划指导下启动无锡大学城新校区建设、继续推进“211工程”二期建设、加快三校深度融合和推进各项改革的新的发展时期。
历史的重任已经落到了全体党员和全校师生员工的肩上。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校纪检工作今后几年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深入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推动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是基础。
当前和今后几年里,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反腐倡廉教育:
1、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关注的重要领域,已不再是“一片净土”,经济活动的增加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在“糖弹”面前打了败仗,高校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开放办学,西方各种政治、文化思潮的影响加大,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十分激烈。
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同广大学生、家长需求的矛盾,使高校招生中的徇私舞弊和“说情风”屡禁不止,也使一些人乘机以各种方式谋取非法经济利益。
此外,假学历、假文凭问题,学术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等,也在干扰着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如果我们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任腐败现象在学校内滋生蔓延,就会严重挫伤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甚至会偏离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因此,我们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
2、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高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如考试权、招生权、收费权等等,能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这些权力为人民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考验。
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主要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和小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公共权力的变质必然导致腐败。
搞好反腐倡廉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要总结树立一批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以弘扬正气。
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开拓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
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联系学校实际,继续按照中央确立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
1、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的力度。
在继续贯彻落实中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对教育的“三个不准、一个禁止”的监督检查,即:
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具体规定,首先要求学校的党政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作出表率。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这些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地加以纠正。
2、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教育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既有社会上案件的共性,又有教育战线的特点。
查处案件工作,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加大对经济案件、失职渎职案件,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以及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政治纪律等案件查处力度。
重点要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管人、财、物的部门和环节入手,加强管理和监督。
对群众的重要举报线索一定要做到件件有回音、条条有着落。
在党委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要和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查办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要通过查办案件,纯洁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反腐败的信心。
3、要加大纠风工作的力度。
一是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招生考试中的不正之风。
在招生工作中,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抵制“说情风”的干扰和社会腐败行为的侵蚀。
对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行为,要坚决查处。
二是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学历、文凭发放中的不正之风。
要加强对学历、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学历、学位授予中的虚假现象,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三是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学术不正之风。
在一些高校成果鉴定评奖中,在科研立项中,在学术论文著作发表出版中,都发现了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防微杜渐,以制止这些不正之风在我校滋生蔓延,净化学校的学术空气。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纪律检查工作“要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思路上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为此,我们要着眼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今后几年,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对重大基建工程项目、购买大宗物资和设备仪器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工作,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及措施,防止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问题的发生。
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规避招标、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资金管理的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学校各项资金安全。
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预算的要求,将预算外资金由财务部门纳入预算统管,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变相小金库”。
要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
要规范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要继续清理整顿银行帐户,对私自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3、积极参与学校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的工作,加强对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和改制过程的监督,以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校办企业经营风险,同时保护校办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校办企业健康发展。
对在校办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吞转移国家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严肃查处。
4、积极参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加强干部人事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部门要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干部的任用、选拔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适于提拔任用的要负责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或党委提出建议。
对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5、要把开展“校务公开”活动,作为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推动学校的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校纪委要会同监察处、工会积极履行监督的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以形成“校务公开”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负责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要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是要建设一支与时俱进的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
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我校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纪检干部要与时俱进、改进思想方法。
目前,学校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纪检干部要适应形势的要求,注意研究高校当前反腐败的特点和趋势,认真思考如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氛围;如何掌握学校各类案件发生的规律,及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如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专项治理;如何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主动等。
只有这样,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纪检干部要勇于探索,改进工作方法。
现在,高校与各种经济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的关系比以往复杂得多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面也比过去扩大得多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高技术手段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反腐败斗争也面临着犯罪分子高智能化,犯罪手段高技术化的挑战。
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注意在实践中探索高校纪检工作的规律,并提高纪检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预防性、预测性,及时发现、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规范在前,预防在前。
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3、纪检干部要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对象多是知识分子。
在新的条件下从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学习,既要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又要努力学习经济、教育、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使我们懂政治、懂教育、懂纪检,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修养和业务能力。
与此同时,还要重视向实践学习,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要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起不尚空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纪检干部还要时刻警惕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主动接受党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廉洁自律,秉公执纪。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们学校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面临着繁重的任务。
全校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纪检干部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知难而进,为在我校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开拓创新”这样一个好的党风政风而努力奋斗,为全面落实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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