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磁系统设备技术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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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磁系统设备技术条款
第二卷技术条款
目录
5工程概况4
5.1概述4
5.2电站自然条件4
5.2.1气温4
5.2.2电站海拔高程4
5.3交通运输条件4
5.4电站参数及电气主接线4
5.4.1电站参数4
5.4.2电气主接线5
5.5厂用电源5
6一般技术条款6
6.1总则6
6.2标准6
6.3材料、防腐、涂漆及涂色6
6.4电气盘柜和设备一般要求7
6.4.1盘柜主体7
6.4.2接线7
6.4.3端子7
6.4.4直流断路器及熔断器8
6.4.5仪表和指示仪8
6.4.6继电器8
6.4.7指示灯8
6.4.8按钮8
6.5设计8
6.6接地8
6.7设备检查与试验8
6.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9
6.9运输、包装、保管和储存9
6.10图纸和资料9
6.10.1概述9
6.10.2图纸10
6.10.3图纸和技术资料10
6.11协调及设计联络会11
6.11.1协调11
6.11.2设计联络会11
6.12提供的服务11
6.12.1工厂服务12
6.12.2现场服务12
6.12.3售后服务12
6.12.4培训服务12
7专用技术条款13
7.1概述13
7.2工作范围13
7.3供货范围13
7.4系统基本性能要求13
7.5励磁变压器14
7.6可控硅整流装置15
7.7微机励磁调节器15
7.6.1性能要求15
7.6.2辅助功能单元要求16
7.8起励装置17
7.9灭磁装置与过电压保护17
7.10励磁柜18
7.11励磁系统控制及信号18
7.12励磁电缆19
7.13试验19
7.13备品备件19
7.14安装和维护专用工具20
8技术条款附件20
8.1附件一:
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和技术参数20
8.2附件二:
有关技术方案说明21
9附图21
5工程概况
5.1概述
黄河龙口水利枢纽位于黄河北干流托龙段尾部、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交界地带,左岸是山西省忻州市的偏关县和河曲县,右岸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准格尔旗。
龙口水电站型式为河床式,左岸布置电站厂房,右岸布置大坝的泄流建筑物。
电站装设4台单机容量100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用于晋蒙电网调峰和1台单机容量2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用于非调峰期向河道泄放基流,小机组参与基荷运行。
电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标书设备均应满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所有要求。
5.2电站自然条件
5.2.1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7.9℃
绝对最高气温38.6℃
绝对最低气温-32.8℃
5.2.2电站海拔高程
厂房发电机层高程为872.90m。
5.3交通运输条件
铁路:
距电站较近的铁路货运站为山西侧的河曲火车站和内蒙侧的薛家湾火车站。
公路:
山西侧和内蒙侧至电站均有公路相连。
机场:
距电站较近的机场山西侧为太原机场和内蒙侧为呼和浩特机场。
5.4电站参数及电气主接线
5.4.1电站参数
电站总装机容量420MW
多年平均发电量13.02亿kW·h
年利用小时数3210h
允许年开停机次数≥1000次
水轮机参数:
100MW轴流转浆机组
20MW混流机组
水轮机型式
轴流转浆式
混流式
转轮公称直径D1
7.1m
3.3m
额定水头
31m
31m
额定出力
102.5MW
20.62MW
额定流量
366m3/s
72.9m3/s
额定效率
91.78%
93%
额定转速
93.8r/min
136.4r/min
飞逸转速
吸出高度
-8.2m
+2.64m
发电机参数:
发电机型式
立轴普通伞式、三相、全密闭循环空气冷却
立轴伞式、三相、全密闭循环空气冷却
额定容量/功率
111.11MVA/100MW
23.53MVA/20MW
额定电压
15.75kV
10.5kV
额定功率因数
0.9(滞后)
0.85(滞后)
额定频率
50Hz
50Hz
额定转速
93.8r/min
136.4r/min
5.4.2电气主接线
电站装机5台,4台单机容量为100MW和1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水轮发电机组。
发电机和变压器的组合方式均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
电站升高电压侧采用220kV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
电站采用4回出线分别送至山西和内蒙电网。
5.5厂用电源
交流厂用电源为AC380V/220V(-15%~+15%),频率为50Hz(+2~-3Hz);直流电源为220V,电压变化范围+10%~-20%。
6一般技术条款
6.1总则
所有设备均应是根据本行业标准、国标及IEC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的先进设计。
这些设备应是坚固耐用的,其使用寿命不少于15年,并且应该适合当地的环境以及气候条件。
卖方保证同时也有义务和责任证明所有的设备都能达到预期的功能,并且也应该是先进的设计,同时能和与之相连接的设备很好地配合。
这些设备能适用于所有形式的起动、正常运行、停机、测试和故障情况。
卖方保证每个电气元件都能在故障的情况下承受最大的短路电流并且能持续规定的时间,这些元件能够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受加在它们上的最大电压以及应力,例如当发生相应的主保护故障和必须用下一个相应的保护步骤来切除故障所延迟的时间。
这些设备尽可能在卖方的工厂内进行最大限度的预装配,包括设备内部的安装及联合调试等都预先进行。
卖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以证明其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资料(正式文件、图纸、资料)运输单据、包装标志、产品铭牌、设备上的操作标识、注意事项等采用中文书写,并提供电子版本,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即公制)。
6.2标准
所有供货的产品除满足本技术规范外,还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主要标准有:
GB/T7409.1~T7409.3-1997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
GB1094.1.2-1996电力变压器
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54652-9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SDT6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8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SDGJ14-1986导线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83-95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DL489-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
DL490-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
DL491-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
除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外,如果卖方采用不低于GB和IEC相应标准的其它标准用于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时,如不包括在上述所列的标准范围内,则应向买方提供所采用的标准并取得买方同意,以上标准均以设计联络会为止的最新版本为准。
如果标准、规范之间,或标准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条款之间有差异时,均采用最严格或高标准要求执行。
6.3材料、防腐、涂漆及涂色
所提供设备中的所有材料,应该是新型的并且具有一流的质量(指材料强度、弹性摸量、耐用性等),并且没有任何缺陷和不完善。
所有材料应按相关标准经过试验,并提交买方试验报告。
若无特殊指明,所有的电气导体、电缆、母线、接线端子等应采用铜质材料。
所有设备的一些小的钢铁部件(除不锈钢外)以及继电器,运行机构的金属部分应进行防锈处理。
喷漆应有良好的附着性,不宜脱落、龟裂且无腐蚀性,喷漆构件应首先抛光除锈做基本防腐处理,一层底漆,一层填料涂层,两层面漆。
焊接、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焊缝应均匀一致、与母体金属融合良好,并且无气穴、裂纹和夹渣。
焊缝内外两侧应平整圆滑、具有良好的外观、适于表面喷漆,避免应力集中。
设备外部颜色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6.4电气盘柜和设备一般要求
6.4.1盘柜主体
盘柜采用封闭式加强型结构,钢板厚度不小于2mm,要求前后开门正面采用玻璃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等级,盘柜表面采用喷塑处理,外形尺寸为1000×1000×2260mm(宽×深×高)。
盘底部应留有电缆入口,电缆安装完毕后可封底。
应保证柜内外油漆过的表面在运输、存放和正常运行时的防腐蚀性能。
每面柜及其上的装置(包括其他独立附件)都应有标签框,以便清楚地识别,外壳可移动的设备,在设备的本体上也应有同样的识别标志。
由于空气温度和湿度变化,盘柜应加装能在标准交流单相电压下运行的温控加热装置,保证盘柜在停止工作时不结露受潮,电加热器应采用内热式,其运行应与工作系统闭锁。
盘柜内的加热器应该通过可调温湿度计进行自动控制。
6.4.2接线
卖方应对柜内部接线的正确性全面负责,在指定的环境条件下,所供应的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应完全满足标书的要求。
设备的内部接线应使用标准导线,所有的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的连接均需用端子板或设备接线点,一个接线点的连接导线不得超过两条。
柜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绝缘铜线,导线应有永久性标志。
控制回路的导体尺寸应该不小于1.5mm2。
交流电流回路的导体不应小于2.5mm2。
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应连接紧密完好。
柜内部应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应该采用盘后进线的方式来布置以便当连接到继电器和其他设备的端子上时不受影响,并应该尽可能便于根据接线图进行检查。
在正常工作的状态下能对二次接线进行维护和试验。
6.4.3端子
端子排应该分段,不同规格的端子和适应不同电压的端子应分隔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不宜接在相邻的端子上。
直流电源正、负极也不能接在相邻端子上。
端子排应该按规定的方式编号布置,每一个端子轨和单独的端子都应有一个唯一编号,并与端子接线图编号一致。
屏内的端子应该放在很容易接触到的位置,宜垂直排列,带护罩的端子不应有遮挡物,以便于安装和测试而无需拆除设备。
每根导线从连接点到端子有足够的长度,以便在不影响主要线路敷设的情况下,能允许至少断开一次和重新连接电缆头。
对于200V及以上的端子排,端子之间和端子对地之间应能承受2000V(rms),1分钟的测试电压;对于48V及以下的端子排,端子之间和端子与地面之间应能承受500V(rms),1分钟的测试电压。
所有端子应能适合于终端接线的形式和电流的安全载流量要求。
接地端子应涂成赭颜色,并且固定在端子轨道上,以提供一个连续接地体。
端子排应该可以在不拆除整个端子排的情况下更换某一个单独的端子排。
端子轨道上应留有不少于15%的备用端子。
端子应选用南京菲尼克斯端子或优于它的产品。
6.4.4直流断路器及熔断器
直流断路器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并要求不低于IEC947-2的标准。
控制熔断器应符合IEC269标准。
并符合国家反措要求。
6.4.5仪表和指示仪
所有的仪器、仪表都应嵌入式安装和固定,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应选用完全同样的样式和外形。
对于那些功能相似的仪器、仪表应选用同样型号和同样厂家的产品。
指示仪表应符合IEC51-1标准,并具有工业等级的精度。
仪表应无视觉差,其正常的最大读数约为满刻度的60%,并且应有(最少)90°的偏转角。
6.4.6继电器
继电器应设计在直流额定电压220V和交流220V,50Hz下运行。
电气接点应适于在控制电路里使用,电气上独立、不接地、在现场从常开可改为常闭的干式接点,持续工作电流为5A,最大开断电流为1A,最大闭合电流为5A。
6.4.7指示灯
指示灯的直径应不小于20mm。
指示灯应是屏装式金属壳体,并应便于面板上更换,更换时不应影响灯座或操作盘后的连接线。
灯壳体应嵌入安装在面板上以防止转动,指示灯应采用半导体发光块(堆)。
信号灯颜色:
红色表示“投入”,绿色表示“切除”。
信号灯的电源应是直流220V和交流220V,50Hz。
6.4.8按钮
按钮应是自复位、机械锁定式和电气保持式。
当使用电气保持按钮时,回路中必须有电气保持释放电路。
当负载是直流220V感性负载时,按钮接点的断开容量应不小于1A,持续允许电流应不小于5A。
6.5设计
设备、元件等的设计应该保证在任何工况及条件下能可靠和安全地运行。
设计内容也应该包括能保证操作和维修人员安全的必要设备。
设备应该能在正常的负载和电压变化时可靠地运行,同时在设备上标明参数值的允许变化范围内也应该能正常工作。
所有电气连接应该有足够的截面和容量以保证能在不过度发热的情况下持续通过额定的电流。
大型设备应该便于运输,并且适合在当地的条件下在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6.6接地
设备应可靠接地。
任何使用导电材料制成的电气设备和装置都应该提供一个有足够直径的螺栓或接地极。
接地母线和接头的瞬时短路电流,应不小于有关设备的瞬时短路电流或电源系统的最大电流。
接地线短路时的温升,不应危及与它接触的任何设备接头的安全。
6.7设备检查与试验
卖方应该提供该货物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指国内或国际有权威的质检部门出具的报告),根据以下要求对主要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运行。
成功的工厂验收试验是装运的前提条件。
完成了工厂试验后,卖方在获得买方的批准后方可装运货物。
部分工厂试验必须在买方的目睹下进行,买方有权决定目睹的试验范围。
所有试验都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进行。
设备应该进行以下的各项试验:
a)设备工厂试验
b)现场试验
卖方应该在下述情况下做进一步的检查和监督:
a)当设备运送到工地现场时;
b)在安装期间;
c)在进行试运行和试验时。
6.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卖方应该随同设备一起提供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和由卖方推荐的认为可能还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这些部件应该满足特定的使用等级要求。
对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应该满足在保证期满后1年的运行要求。
所有备品备件编号应与设备图纸上相对应的部件编号一致,以便于参考图纸识别部件。
备品备件应该是新零件并与主要设备分开包装,备品备件应该放在专为其设计的包装或容器中以便于在特定的环境中长期保存。
适用于此种包装保存的零部件应涂上临时保护层以防止腐蚀生锈,并应加以专用缠裹材料围护以防止机械性损伤。
所有部件都应该标上带有简短说明和部件编号的标签。
卖方应该提供给买方用于设备维护、检修、测试和大修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专用起吊装置及润滑油加注装置等。
这些专用工具和器械应该不曾在设备的安装中使用过,它们在被交付给买方时应是从未用过的崭新状态,除非要求卖方示范如何使用这些工具和器械。
所有用于设备大修和测试性能用的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均应该装在带有挂锁的各自的专用工具箱内。
所有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一同发运。
6.9运输、包装、保管和储存
工程运输:
枢纽左岸有河偏公路(三级)距山西省朔州市150km;枢纽右岸有呼(呼和浩特)河(河曲)S104号公路(三级)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90km。
货物最大外形尺寸和最大重量:
应满足所采用的运输方式的运输尺寸要求。
投标人负责运输路线、限制尺寸和限制重量的实地考察工作。
设备制造厂家在从制造厂到现场的运输以及在现场移动过程中应该避免设备受到损伤(包括磨损),大型设备应该有统一的支撑来分散其重量以避免发生永久性变形。
设备及包装应充分考虑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各种环境条件,如盐雾、海浪、大风及冰雪霜冻等条件的影响。
设备在卖方发货前应作好保护,防止在运输中受损并应作好标记,防止在一个箱内放置不同的设备的部件。
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
6.10图纸和资料
6.10.1概述
提供的图纸,除设备本体设计有关的详图外,还必须包括所供设备的基础图、安装图。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下列图纸和资料供审查:
合同规定提交的图纸、设备安装、运行及检修说明书、设备技术条件和说明书、产品样本、现场试验大纲和程序、本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其它图纸资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卖方应提交一份交图清单,并注明按合同提交的日期及顺序。
卖方正式提交审查或工程使用的图纸均应由卖方授权代表签署或单位盖章。
若有多批中间图纸,应在提交资料上清楚标明A版、B版、C版等或容易辨认的标识符,以保证设计过程中始终以最新版本为准。
对于卖方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买方将不作正式审查或处理,也不将图纸退回卖方,只书面通知卖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卖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
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卖方逾期,并应承担违约罚款。
在设备投入制造前,卖方应将经审查修改的各种系统图、原理图、说明书等图纸资料,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规定交图天数内提交,否则按违约处理。
卖方应提供图纸和资料的电子文档。
6.10.2图纸
卖方应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规定交图天数内提交本条所列内容的图纸(但不限于此)3套,其中1套直接寄设计单位,并将图纸的AUTOCAD14.0电子版E-mail给设计单位。
序号
项目
交图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天数)
(1)
励磁系统结构图
30天
(2)
励磁系统调节器原理接线图
30天
(3)
励磁系统调节器输入输出定义及说明
30天
(4)
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总框图及参数说明
30天
(5)
微机励磁调节器控制程序框图
30天
(6)
灭磁装置操作原理图
30天
(7)
功率柜控制原理图
30天
(8)
励磁系统安装接线图及配线图,端子图
30天
(9)
盘柜外形尺寸及基础详图(含盘柜重量)
30天
(10)
励磁变压器(含防护罩、CT等)安装图(含变压器重量、与离相封闭母线的连接)接线图
30天
(11)
励磁变压器CT及测温电阻、温度信号装置接线图
30天
6.10.3图纸和技术资料
本条所列图纸和技术资料每项提交20套,其中2套给设计单位。
并提供光盘5套,其中1套给设计单位。
序号
项目
交图时间要求
⑴
6.10.1条款最终版的所有图纸
交货前30天
⑵
技术说明书(含原理逻辑图、分板图、装焊图及端子排图,元件技术参数表及进口元件一览表,励磁变压器、可控硅元件和非线性电阻的参数计算书,交直流励磁电缆选择计算书。
)
交货前30天
⑶
设备安装说明书
交货前30天
⑷
设备保管存放说明书
交货前30天
⑸
设备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含参数整定值)
交货前30天
⑹
现场调试及启动试验大纲(初稿)
交货前30天
⑺
设备装卸和起吊说明书
交货前30天
(8)
厂内产品检查及试验记录
机组运行前60天
6.11协调及设计联络会
本节规定卖方与买方之间、卖方与其它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协调及联络。
6.11.1协调
卖方应与本工程其它有关设备的承包商交换图纸和任何其它必需的资料,以保证正确完成所有部件的设计、制造、试验、正确指导安装与协助试运行。
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为了使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适应其他承包商所提供的设备,卖方应负责协调与其它承包商的关系,并不得要求额外的报酬。
所有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上述调整,对买方均不增加附加费。
6.11.2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工程和设备制造的技术问题,买方和卖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将计划进行一次双方之间的设计联络会议。
在合同生效后35天内,卖方应提交给买方和设计院各1份联络会计划日程表。
设计联络会应在合同生效后50天在卖方所在地召开,时间为7天,卖方应提前准备好设计资料及需要从买方进一步得到的资料和信息。
初步会议议题如下:
1)卖方提交设计方案的文字报告及图纸资料(包括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结构型式、元器件布置及控制保护等);
2)讨论与土建的衔接及其它设备接口;
3)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查卖方提出的试验纲要和有关资料,检查试验设备等;
5)落实进度计划、讨论货物包装、运输等事宜;
6)落实现场试验、安装指导及有关事宜;
7)确定生产过程监造、工厂验收等事宜。
卖方应记录联络会议的详细内容,记录所讨论的内容以及最后达成的结果和决定。
经过双方签名后形成会议纪要。
参加人员组成及费用:
买方参加人员应包括买方单位、设计单位和监造单位的代表,卖方应该为参加会议的人员安排食宿及交通、通信设施等费用的支出。
会议应签署会议纪要,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要求双方都应遵守。
除联络会外,任一方提出有关货物设计及供应的问题,对方都应及时回复,并以书面的批复或意见书返还提出意见。
6.12提供的服务
卖方应按本标书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供工厂服务、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检验、目睹、监造和验收试验,与其它承包商(分包商)之间的协调,以及本标书规定的其它工作。
6.12.1工厂服务
卖方应该为买方代表、设计联络会人员、参加验收和试验人员、培训人员等提供食、宿和办公条件,并且应该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测试设备、工具、仪器及交通设备等。
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厂所在地的交通、食宿、医疗费用等都应该包括在标书总价内。
卖方还应该为买方代表订购车、船票或机票并承担该部分费用。
若遇到由卖方造成的意外事故费用也应由卖方承担。
除此之外,还应负责监造人员的办公和现场配合的服务。
6.12.2现场服务
卖方应该从其公司(厂)配备称职的技术监督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对买方和安装承包商进行安装、调试、及各项检查试验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建议和监督并对设备使用、维修、测试提供技术培训。
卖方进驻现场的费用由卖方自己负责,买方将提供方便。
卖方应该负责将设备运至现场。
所有设备在现场的搬运和存储,应该由安装承包商在卖方的直接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当设备运到工地后,卖方应该立即对照原装货单逐项清点校对,任何损坏和缺件都应该由卖方负责赔偿和弥补。
6.12.3售后服务
试运行期和保证期各项试验完成并满足标书要求,工程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后,卖方还应该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运行出现问题作到随叫随到,及时处理。
卖方投标时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除标书文件特殊指明的服务外,在合同执行完成前的一切服务费用应该由卖方计列,并计入标书价内。
6.12.4培训服务
为了便于买方人员能够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日常操作和维护,卖方应该在标书中陈述所推荐的培训内容,并且列入买方要求的培训内容。
所有关于专项培训、现场培训、制造商工厂培训和制造商工厂培训课程的详细内容应该随同其他文件和图纸一起提交给买方,以便供买方检查和审批。
卖方应在标书中提交一份培训计划表,培训计划表应该包括培训项目、地点和培训教师的资格、培训内容、大纲以及所需设备和课程。
培训服务内容:
为了保证供货内容的设备能顺利安装、调试、投运并且满足正常的维护使用,卖方应该指派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厂内或现场培训,并且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
厂内培训应该根据标书条款支付培训费,买方人员到达和离开培训地点以及培训期间的食宿和当地交通等费用应该包括在培训费中。
在培训期间,卖方应该向买方人员免费提供有关的仪表、工具、技术文件、安全用品和办公用品等。
7专用技术条款
7.1概述
发电机励磁系统型式为自并励硅晶闸管静止励磁,并采用微机励磁调节器。
励磁系统应满足发电、准同期、线路充电和带线路零起升压等要求。
7.2工作范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系统 设备 技术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