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人社6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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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人社6号附件
附件1: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及帮扶就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及帮扶就业稳岗补贴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已选择享受“爱心岗位”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就业稳岗补贴(此类对象除外)。
附件2: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及帮扶就业稳岗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人员身份
类别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补贴
月数
补贴
标准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已选择享受“爱心岗位”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就业稳岗补贴(此类对象除外)。
2.人员身份类别:
①四省建档立卡人员(A类)、②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B类)、③小金籍非建档立卡人员(C类)。
附件3: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探亲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探亲补贴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已选择享受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交通餐宿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探亲补贴。
附件4: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探亲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次年元月是否就业
补贴
月数
补贴
标准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2.已选择享受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交通餐宿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探亲补贴。
附件5: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明细表》、《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已选择享受人才(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
附件6: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当年租房期限
补贴
月数
补贴
标准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2.已选择享受人才(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
附件7: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一、建档立卡人员个人承诺
根据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本人承诺:
本人及配偶在上虞区内无个人房产,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政府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及批地建房等优惠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大学生)租房补贴;本人租住的坐落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子非本人直系亲属拥有,且为本人实际租住;本人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真实无误。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退还租房补助款,取消今后所有财政补助政策享受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二、企业调查核实承诺
根据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租房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本企业承诺:
____________为本企业工作的职工,已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其本人租住的坐落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子,我企业已经调查核实,确由本人租住,其本人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经审核真实无误。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企业愿意“全额退回租房补助款,取消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政策性补贴的享受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人:
承诺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8:
上虞区组织建档立卡人员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组织建档立卡人员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明细表》、组织建档立卡人员来虞就业依据(劳务输出协议或输出地政府部门证明)、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法人代表(或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补贴申报列入此项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
附件9:
上虞区组织建档立卡人员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人员身份
类别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补贴
标准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补贴申报列入此项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
2.人员身份类别:
①四省建档立卡人员(A类)、②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B类)。
附件10: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招聘服务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招聘情况
(企业填写)
组织单位
招聘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招聘目的地
提供岗位数
达成意向数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参加招聘会的依据或有关部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11: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爱心岗位”备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
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爱心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工作内容
上岗条件
工作时间
工资待遇
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区人力社保局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享受“爱心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须先报区人社局备案。
3.安排在“爱心岗位”全日制工作的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就业稳岗补贴。
附件12: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爱心岗位”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爱心岗位”补贴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当年度每月工资发放清单(账本中原始工资单复印件)各一份。
3.安排在“爱心岗位”全日制工作的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就业稳岗补贴。
附件13: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爱心岗位”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补贴
月数
补贴
标准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2.安排在“爱心岗位”全日制工作的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就业稳岗补贴。
附件14: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就业扶贫基地奖补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
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企业就业
扶贫情况
(企业填写)
就业扶贫基地级别
(国家级或省级)
当年吸纳建档立卡
人员人数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当年吸纳建档立卡
人员人数
核定爱心
奖补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就业扶贫基地奖补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15: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就业扶贫基地奖补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次年社保
续缴月数
累计社保
续缴是否满三个月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16: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交通餐宿补贴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企业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补贴情况
(企业填写)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情况
符合享受条件人数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交通餐宿补贴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人员凭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交通住宿票据原件。
3.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已选择享受探亲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交通餐宿补贴。
附件17:
上虞区建档立卡人员交通餐宿补贴明细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首次就业
(参保)时间
当年社保
缴费月数
当年小金至
上虞往返次数
交通住宿票据
报销
金额
张数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本表一式一份。
2.小金籍建档立卡人员已选择享受探亲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交通餐宿补贴。
附件18:
上虞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生活(交通)补贴申请表
(学年第学期)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现住址
上一学期就读期限
(技工学校学习期限)
年月至年月
享受补贴月数
选择补贴方式
①□上虞区城镇低保标准
+报销交通餐宿费
②□二者费用综合
按1000元/月标准
补贴金额
①(上虞区城镇低保标准)元/月×月(补贴月数)+元(交通餐宿费,单趟报销不超过500元,全年不超过四次)=元
(交通餐宿费票据张数张)
②1000元/月×月(补贴月数)=元
本人开户银行
银行
帐号
技工学校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核定享受
补贴金额
(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技工学校证明、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交通餐宿票据原件。
附件19:
上虞区劳务协作工作站经费补助申请表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单位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社保编号
单位
性质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经办人
电话号码
手机
号码
传真号码
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站地址
工作站设立时间
工作站
负责人
电话号码
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一份。
2.上报时需提供小金县政府或相关部门批文(证明)、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或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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