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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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土地开发项目招标书
招标编号:
FYZB-TD-2006001
工程名称:
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土地开发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FYZB-TD-2006001
致:
(投标人):
经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
;
2、项目地点:
;
3、工程性质及规模:
土地开发,项目面积496.8亩,新增耕地面积460.35亩;
4、招标范围:
土地平整、机耕路、防洪堤、排水沟、植树工程等;
5、项目区位置:
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临东汤镇和大堡镇,西临大兴镇,北临爱阳镇;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13-2000);
7、工期要求:
2006年3月末开工,2006年6月末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2006年11月末竣工。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近似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四项,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三、报名及购买方式:
1、经考察你单位符合本项目的施工投标资格,故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如你单位接受本邀请,请于2006年3月4日9时止到购买招标文件。
2、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设计图纸抵押金:
1000元人民币(现金,无息);
3、投标保证金:
5000元人民币(现金),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7日内无息返还。
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
电子信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日期: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三章合同要求
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工程规范
第六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设计图纸
附:
评标办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1
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石城镇铁佛村土地开发项目
2.项目地点:
石城镇铁佛村
3.项目性质及规模:
土地开发,面积496.8亩,净增耕地面积460.35亩。
4.项目位置:
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临东汤镇和大堡镇,西临大兴镇,北临爱阳镇;
4.招标范围:
土地平整、机耕路、防洪堤、排水沟、植树等工程的施工。
(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规定内容为准)
5.施工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所采购材料必须具备三证,并经招标人认可和监理单位认证);
7.质量标准:
达到部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7.要求工期:
2006年3月末开工,2006年6月末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2006年11月末竣工。
2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近似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四项,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4
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数)
5
投标保证金:
¥5000元(现金),对于不能缴纳者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7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均不返还。
8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设计资料及图纸押金:
每套¥1000元(现金),资料返还后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
2006年3月23日9:
00时前止
9
开标时间:
2006年3月23日9:
00时开标
开标地点:
11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见附件)
10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来往信函等均使用中文、书面方式;计量单位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货币以人民币为单位。
12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已到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来源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达到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人在施工中须对现有农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有占压、毁损,所发生的一切(占、毁损、恢复费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三章合同要求
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工程规范
第六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设计图纸
附:
评标办法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条款、合同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和设计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章节有疑问或有需要确认的事项,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3月8日前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太阳大厦三楼))。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3月9日17:
00时以前给予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8.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和本工程结算的依据。
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投标人不得改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和顺序报价,如果投标人经过计算、现场踏勘、测量等方式认为实际工程量可能与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有差距,可自行设定风险系数,以调整投标报价。
合同价格也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现场条件、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及政策性费率变化等做调整。
8.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上限,否则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投标报价上限:
壹佰玖拾捌万玖仟元人民币;
8.3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8.4投标范围:
土地平整、机耕路、防洪堤、排水沟、植树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
8.5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现在所能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要求、承包范围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按工程量报工程总造价。
8.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进行报价,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须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8.7投标人可自报出其它优惠条件,鼓励投标人适当让利,但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
并应详细说明理由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否则不予采纳。
8.8在合同履行期间,除以下情况可以调整合同总价外,其他均不做调整:
(1)发生经业主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
(2)合同内容调整(调整合同总价时,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单价和分项价格不得调整)。
(3)新增项目按辽宁省现行土地整理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4)新增项目,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9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绿化项目工程包给项目所在村镇施工,在施工中可以使用当地农民工的应使用当地农民工,能租用村镇现有机械的应优先租用,并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2)施工过程中,需要项目所在村镇进行组织协调的,中标人应支付配合费,具体金额应由双方协商,报招标人审定。
(3)投标人中标后,严禁擅自分包、转包。
否则按投标方违约处理。
(4)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及时到岗,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招标人提出更换人员除外)。
否则按投标单位违约处理。
(5)投标人须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如属因投标人审查不当未纳入投标报价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
(6)本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五方面承包内容: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料、包保修(保修期按国家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1.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投标文件按本条款次序装订并编制目录。
12.1.1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见附表式样)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表式样)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式样)
(5)投标工程报价表(见附表式样)
(6)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经年检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7)投标单位综合业绩资料(包括企业荣誉、业绩资料、信用等级证书、工程质量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1.2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包括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2)经有关部门审定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4)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5)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3劳动力计划表;
4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工期目标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9对技术简单的分项工程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施工和与地方各部门关系协商的具体计划安排;
10保修措施
(6)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2.1.3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附表式样,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没有表格式样的可自拟。
12.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
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投标人在投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4.5.2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5勘察现场
15.1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按前附表第6项规定可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
17.2包封上应写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招标编号,包封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7.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定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递送地点和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给招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六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所有到场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0.2开标会议在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1开标会议程序
2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1.2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身份;
21.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1.4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1.5由投标人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
21.6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1.7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共同对唱标结果确认并签字。
21.8开标会议结束。
22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2.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2.2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人代表人印鉴;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并非不可抗力而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3评标
23.1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2评标内容的保密:
从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单位人员泄露。
23.3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侯选人;
(6)招标人依照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形式由评标机构决定。
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评标原则和办法
26.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后附的评标办法)。
26.2投标文件的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通过对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企业资质及信誉、综合业绩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授予
27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由招标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评、定标报告,申请签发中标通知书,然后再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及时将评定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28合同签订
28.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第二日起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将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交给招标人,工程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无息返还。
28.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8.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现此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侯选人授标。
28.4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2条的规定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投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擅自转让(转包)给他人。
28.6中标人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无条件将中标单位清出现场,履约保证金扣留。
28.7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全面负责协调好与当地农民及地方各个部门的关系,包括与当地农民及地方各部门经济利益关系,由当地农民、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工程由中标人与乡、村签订协议,由中标人负责监督实施。
29中标服务费
29.1中标服务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
100以下1.0%
100-5000.7%
500-10000.55%
1000-50000.35%
注: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200-100)万元×0.7%=0.7万元
合计收费=1+0.7=1.7万元
29.2投标人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0其他
30.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格式及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三章合同要求
合同文件中的协议书及专用条款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期要求
1.1要求2006年3月末开工,2006年6月末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2006年11月末竣工。
1.2本投标书视投标方自报工期为合同工期,延误十天以上,自第十一天起每延误一天罚款一万元人民币。
1.3如施工单位无故停工15日以上或实际工期落后计划工期15日以上,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退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须赔偿建设单位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质量等级:
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相关工程技术规范。
3.质量保修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工程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金额10%,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并无保修责任返还中标人(无息)。
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总体描述
1.1招标人给出的工程介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1.2工程描述:
1.2.1项目区位置
项目位于东经124○17ˊ~124○19ˊ,北纬40○40ˊ~40○41ˊ,距离凤城市东北部44公里处,包括铁佛寺村。
项目区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临东汤镇和大堡镇,西临大兴镇,北临爱阳镇。
1.2.2自然条件
地形地貌项目所在区属丘陵地区,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东北高西南低,呈条状。
海拔多为250至400米之间。
成为东部屏障。
爱河由东北至西南流向,项目区位于爱河中游,沿河两岸有部分冲积平地。
1.2.3水文、气象
项目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
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年平均气温在7.6℃。
无霜期150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mm。
1.2.4土壤植被
项目区土壤主要为砂壤土,砂土中夹带粘土、壤土、石砾,大部分地区,肥力差,不能耕种,需要客土回填改善土壤性质,主要家作物有玉米、水稻,土特产有中药材、山楂、板栗。
大面积的山场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发展养殖业。
1.2.5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现有耕地210亩,人均耕地1.11亩,未利用荒草地23.44公顷,占总面积的70.79%.,土地利用率较低,潜力大。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2.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
2.1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2.2承包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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