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平台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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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平台方案
第1章系统概述
1.1建设背景
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进行临时羁押的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看守所的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鉴于基础条件,所使用的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清晰的逻辑与物理关联,形成了一个个封闭的、孤立的、分散的信息孤岛。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看守所管理业务对现代信息技术依赖的加深,现行的应用系统存在信息割裂、管理不规范、智能化不足、被动式防御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看守所管理业务水平和效率提高的桎梏。
新形势下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是根据公安部《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和《跨区域视频联网共享技术规范》的要求,以高效安全的网络设施为基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为前提,以功能完备的应用系统为重点,以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开展的。
为适应新时期看守所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看守所信息化建设,提高看守所刑罚执行的技术保障能力、信息技术在看守所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广大看守所干警的综合素质、犯罪人员改造质量,急需针对看守所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应用扩展。
1.2建设目标
针对看守所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多年监所行业经验和安防技术创新,实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成覆盖整个公安监管场所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公安监管信息化体系。
结合当下生物识别技术、物联网技术、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着眼于管·防两方面,将安防综合应用、警务督察应用、可视化应急指挥应用、智能运维管理应用深度整合,积极推动监所安防信息化水平,全面掌控监所安全,打造新时代背景下“智慧型平安监所”,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安全”宏伟建设目标。
1.3设计原则
公安监管场所安防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计算机应用技术为手段,以智能化安防管理为目标。
系统的规划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用性
依照用户要求,坚持实用性为主的原则,系统务必完全满足涉及公安监管场所各项安防的实际需求,采用当前计算机主流应用技术和相对成熟的公安监管场所安防管理模式,在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避免盲目追求系统设计超前性和设备豪奢性,统筹规划,实事求是。
⏹安全性
系统的建设需要融合以往建设经验,结合公安监管场所安防管理系统的具体应用需求,使用具有成熟应用实践的软件平台架构确保系统的健壮性,选用具备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具有数万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设备,同时为关键设备、关键部件设计冗余备份。
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系统运行故障预案,全方位多角度保障系统的顺利运行。
⏹先进性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工程的设计准则,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既防止片面追求某一高指标,又充分体现系统的先进性,选用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昀大程度地采用成熟、可继承、具备广阔发展前景的先进安保技术,搭建可升级、可扩展、可兼容的系统和应用平台,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公安监管场所安防管理系统。
⏹开放性
系统设计采用标准化设计,严格遵循相关技术的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确保系统之间的透明性和互联互通,并充分考虑与其它监控系统的连接。
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将科学预测未来扩容需求,进行余量设计。
⏹易管理性、易维护性
系统采用全中文、图形化软件平台实现整个公安监管场所安防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可自动检测系统中任何一台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显示出详细参数,以辅佐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判断和解决问题。
采用稳定易用的硬件和软件,完全不需借助任何专用维护工具,既降低了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费用,又节省了日常的维护费用。
1.4设计依据
主要依据《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JJ001-2002)、《看守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公监管[2009]189号)、《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GB25287-2010)、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政府和管理部门的法律和管理条例进行设计。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
《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JJ001-2002)
《看守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公监管[2009]189号)
《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PB003-2001)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GB25287-201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JGJ_16-2008)
《建筑防雷接地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7401-1987)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安全防范验收规划》(GA/308—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16572-1996)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0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划》(GA308—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实验方法》(GB16796-199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第2章系统总体设计
2.1总体设计理念
四方元硕凭借多年监所行业经验和安防技术创新,结合当下生物识别技术、物联网技术、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着眼于管·防两方面,将安防综合应用、警务督察应用、可视化应急指挥应用、智能运维管理应用深度整合,积极推动监所安防信息化水平,全面掌控监所安全,打造新时代背景下“智慧型平安监所”,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安全”宏伟建设目标。
(1)横向集成理念
融合公安监管场所常用安防子系统,譬如视频监控、综合报警、门禁管理、周界电网、电子巡更、在押人员报告等系统,实现各子系统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交互,为应急事件处理提供联动机制策略。
报警联动:
预设联动机制,达到一点报警多点联动效果。
(2)纵向贯通理念
采用“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管场所”三级联网构架,通过平台级联、实现资源的上下级共享,加强对各个监管场监管力度,当发生应急报警事件时,上级部门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以便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警务督察:
利用电子化业务流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警日常工作管理和执法过程监督、量化考核干警工作;实现责任明确化、业务流程化、统计精细化,努力打造正规化干警队伍。
(3)综合管理的理念
智能运维管理:
实现对安防设备和网络设备一键运维,达到无人值守、规范管理、量化考核的目标,减少设备运维人力成本,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智能分析:
利用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实现离岗检测、打架斗殴、攀高检测、起身检测等分析应用;“防患于未然“,改变传统安防系统事后取证尴尬境地。
人员管理:
通过对接罪犯信息库、警察信息库;对罪犯实现等级化管理,人员风险评估;对干警实现人员出入监区的管理、人员分布管理、值班管理、交接班管理等。
预警研判:
通过历史报警数据统计,分析报警发展趋势、何时高危、何处高危、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现上层数据挖掘,以图形方式直观展现。
(4)技术创新的理念
综合利用物联网RFID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人脸识别、掌静脉、虹膜技术)、图像视频技术;全时段、全天候、全场景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
2.2总体架构设计
2.2.1系统架构
智慧监管整体解决方案采用全业务的SOA架构,从接入层、信息层、通信层、服务层、业务层五层系统结构,基于智慧监管的安防应用和业务应用;以公安监管实战平台为核心,构建智慧监管系统架构图。
图1:
智慧监管系统架构图
2.2.2网络拓扑图
公安监管系统采用三级网络联网架构,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管场所的核心交换机都部署在公安网内,同时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的核心交换采用核心交换虚拟化技术实现两台核心交换机捆绑为一台核心交换机,实现设备的双机热备和虚拟化,从而提高核心设备的整体性能;对于监管场所内的安防局域网可采用“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三层网络结构或“核心层、接入层”两层网络结构;其网络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2:
公安监管三级网络拓扑图
2.2.3总体拓扑图
公安监管整体解决方案总体拓扑架构分为三层架构,自下而上分别为前端设备、各所监控中心、监管支队和总队指挥中心。
监管场所指挥中心:
融合视频监控、门禁巡更、AB门管理、在押人员报告、紧急报警、周界报警、电化教育、智能分析、会见监管等多个安防子系统,实现横向的集成,并对它们进行统一管理。
采用看守所级监管实战平台的统一协调实现各应用子系统间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互联互通。
监管支队、监管总队指挥中心:
采用纵向贯通的设计理念,通过公安监管三级网络联网架构,实现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管场所三级视频联网,采用警务督导、应急指挥、预警研判等核心业务和技术手段实现实现与整个公安监管中心的数据信息交互和共享。
公安监管总体拓扑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图3:
公安监管总体拓扑结构
2.3方案的亮点
2.3.1安防集成管理
监管实战系统融合视频监控、综合报警、门禁管理、周界电网、电子巡更、在押人员报告等系统,实现各个子系统的安防集成和报警联动管理。
通过前端设备接入、视频录像存储、流媒体转发、监控平台管理和监控设备管理等技术充分整合,采用嵌入式的架构,扩展了系统的适用性与稳定性。
各个子系统采用标准化、模块化和规范化的设计,构建的子系统间均能实现无缝对接,并能在统一的操作平台上实现管理与控制,从而达到系统集成化的目的。
2.3.2监所业务融合
监管实战系统除了实现安防子系统的综合集成外,还能实现与公安监管信息系统对接的对接,通过安防系统与监管在押信息库的深度融合,可实现在押人员信息与监室的绑定、与视频监控系统、在押人员管理系统、报警系统的联动。
能够与视频监控图像同步显示所辖监管场所的关押情况、民警值班情况等,点击监室可以联动实时显示监控视、音频,也可以联动显示监室的关押人员详细信息(重点管理对象、危重病人、最近违规信息,最近提讯会见信息、最近所外就医信息等)。
系统的整合从数据、联动、接口三个方面进行整体性的设计,以确保各个业务系统间的融合,以发挥更大的管理效力。
2.3.3监管三级联网
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成熟的感知物联网、视频监控、智能分析、生物识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平台级联等多种现代技术,从警务规范化层面着手,以构建“全省信息化、安防智能化、研判数字化、警务现代化”为根本目建设全省监管视频联网系统。
实现在“监管总队—监管支队—监管场所”三级视频联网平台建设为基础,为上级部门提供视频巡检、检查监督以及指挥通讯等联网业务功能。
2.3.4警务督导应用
警务督导管理系统通过加大省监管总队、市监管支队对所辖看守所民警监管力度,及时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加以制止,有效约束民警行为,落实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保障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管理精细化”工作开展。
2.3.5智能化的应用
系统融合先进的视频智能分析、视频质量诊断、智能跟踪等前瞻性应用技术,使公安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的智能化程度大幅度提升,有效降低了值班民警的日常工作量,大大增强了公安监管场所的整体战斗能力。
在本系统中,主要针对监舍区域,采用后端智能分析服务器的方式对其进行起身检测、攀高检测、打架斗殴、双人值岗等智能行为分析,可灵活选择和更改视频分析通道;对于视频质量部分,引入视频质量诊断技术,采用视频质量诊断分析仪对视频图像的清晰度、噪声干扰、亮度异常、偏色、画面冻结、视频丢失、云台失控等常见摄像机故障进行检测,可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的有效性。
2.3.6RFID技术应用
实现全监管场所的所有罪犯的实时定位,定位点与监所内的视频做到联动,确保罪犯的所有历史轨迹都有视频可追溯,做到全自动、全覆盖和主动式监控,并能够将相关轨迹记录在案。
同时通过设置相关报警规则,对一些行为进行报警设置。
所有这一切系统都自动记录在案,可追溯、可审计,从而确保相关规范和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甚至通过对个体的行为分析实现对在押人员违规行为的预警及报警,化被动为主动,以防止监管场所重大恶性监管事故的发生,使得管理更加主动、更加精细、更加有效。
系统以人员定位数据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将事件位置、违规行为与受控目标真正关联起来。
通过事件触发应急预案与警力资源布置、视频联动报警,从而迅速实现事件预防,避免事件的发生。
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监管信息化管理,提高综合研判水平,全面、及时、清晰的掌握监内各类信息,提高突发事件预警能力,提升监管指挥决策能力、监管能力和监管工作效率,使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监管
2.3.7预警研判分析
运用计算机技术,以被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工作流程控制、民警队伍状况、监所警戒安防设施保障、远程巡查督导情况、实地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等基本要素为主要内容,以影响监所安全程度、事故隐患大小等为主要依据,对监所事故、事件、流程管理、设备状况、超期关押、管理违规等影响监所安全的因素进行指标量化定义,设置和管理安全预警中的危险等级、预警指标、预警状态。
实现对全省监所实时评估分析安全风险,按层级对影响监所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并自动提示报警,以增强业务指导、工作督导的针对性、时效性。
第3章建设内容
本项监管平台改造项目解决方案由大屏拼接系统,监控管理平台和县级监控接入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3.1、大屏拼接系统
大屏拼接系统;根据公安监管各级行政管理上划分;大屏拼接接入主要由12块46寸LCD液晶屏构成,支架采用厢体式,背后拉杆固定组成。
3.2、监控管理平台
系统平台设计
3.2.1、系统总体架构
平台系统采用C/S或B/S模式设计,采用Linux操作系统。
平台采用先进的APP应用框架,应用了组件化、模块化、动态加载等技术,模块显示直观,业务划分明晰,操作便捷,一步到位。
采用全图形化界面、操作简单,符合用户常用的操作习惯。
平台软件系统符合GB/T28181标准,网管平台采用SNMP协议。
架构设计上,通过分离、分层、分级、分域、热备、负载均衡、云存储技术,从架构上保障了系统的稳定性、易扩展、易维护、易融合。
分离:
媒体流和控制管理分离,根据数据量不同的特点定制开发,控制和数据处理独立,支持超大规模应用和灵活扩展;
分层:
分为接入层、流媒体层、管理控制层、业务应用层,层与层之前通过标准协议通信,每层实现技术可独立演进,方便系统升级、扩展和新业务引入;
负载均衡:
通过智能动态负载均衡算法,可在故障时快速有效承接。
总体框架应该包括设备接入层、转发存储层、中间件层、业务应用层、用户界面层五个层次,如下所示:
3.2.2、平台服务组成
天合视讯监管实战平台采用模块化的设计理念,即中心管理服务、流媒体转发服务、存储服务、数据库服务、WEB服务、设备管理服务等模块化设计,模块内高聚合,模块间低耦合。
3.2.3、平台功能特点
监管实战平台是面向于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所等高设防领域的多业务系统融合应用平台,实现将安全管理、应急指挥、运维管理、监管管理以及其它应用系统进行从业务人机接口、业务智能联动、数据整合共享等多个方面的结构性集成管理,并通过多项专利应用,三维交互引擎、空间联动计算、高级视频跟踪联动实现多业务集成的高度智能化与交互性。
相比传统应用集成的主要优势有以下几点:
1、面向监管系统的专用化安防实战平台
监管实战平台针对监管系统应用在全国范围内专门进行了各种应用的需求调研,并结合监管系统特点开发出更适用的特殊功能,如电子巡更、警务督导等功能。
并可以适应监管系统局的多级管理模式。
相对于一些通用化的视频监控平台,更加符合监管应用特点,可以提供从安防集成平台、应急指挥平台、运维管理平台等针对监管技防管理的一系列产品。
2、面向安防行业所有厂家进行兼容的专业软件平台
监管的目标就是以专业软件平台为基础,以用户应用为核心,衔接所有安防应用系统,使之满足用户的要求。
3、监管实战平台具有多业务集成的应用优势
监管实战平台能否实现与公安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对在押人员的管理。
平台采用可扩展资产信息语言实现多业务系统设备、数据的集中化、可伸缩管理,实现对SIP、XML的标准化应用调用和接入接口方便扩展。
软件整体采用单界面多业务整合操作,更加方便实时系统的速度响应要求。
4、在实时监控与图形化人机接口的优势
监管的安全应用系统是一个多级别的协作管理平台,对不同的使用人员有着不同的要求,同时对系统软件的响应实时性、操作简便性有较高要求,传统应用都采用非图形化人机界面,操作使用单一,效率较低,对于报警等实时情况系统,由于多业务的整合无法做到随时监控、随时处理的要求。
适应多业务管理需求,以图形化人机界面、三维虚拟仿真、多点触摸控制、浏览器等方式的统一各个业务系统的管理界面,实现多种业务操作,如视频显示控制、报警显示处理及数据统计等操作。
5、智能联动分析应用优势
大多数传统集成系统采用非可编程的联动处理方式,造成联动管理逻辑不易维护,必须对源代码处理的情况。
并且由于大型多业务系统之间的联动关系复杂,而传统的系统只能实现一二个系统的联动,而无法满足多种系统的间实时并发性联动。
独创的联动表达式是一种可扩展、可编程的联动处理语言,可以实现多业务系统间的复杂联动管理、实时并发报警联动管理以及免配置设备联动管理,满足大型业务系统的多点联动管理机制。
自主研发的AVTL视频联动功能、PWE预案工作流引擎更加提高应急指挥联动的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
6、针对监管系统目前应用问题的定制化开发优势
监管实战平台系统需要为监管行业提供定制化的服务与提供更全面和完善的产品作为同等重要的工作,因此我们希望用户可以提供更多的意见以完善软件平台的功能,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更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产品可以解决用户现有的问题。
针对监管现有的原有网络摄像机接入及平台兼容的问题,平台厂家需要在本期项目中予以解决,并可以针对监管现有的其它应用问题合作进行处理、解决。
3.2.4、监控联网应用
总队/支队/监所监管实战平台具备视频监控联网的功能;按照行政管理的权限和级别,全省视频联网系统定义为三级管理架构:
一级为省总队指挥中心,二级为市支队指挥中心,三级为监所控制中心,最终实现“总队-支队-监所”三级视频联网。
总队/支队监管实战平台充分发挥监管场所视频技术优势,建设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智能视频联网监控平台,通过对音视频及图像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实时存储、智能搜索、智能分析处理等过程,实现对监控目标进行实时定位、智能识别、智能监控、智能跟踪等效果,并进行智能预警、自动报警、联网报警等,研发智能分析模型,提升公安监管部门应急处突能力。
以视频监控系统为主体的安防集成应用,根据监管警务实战的实际要求,系统平台的部署上采用“总队-支队-监所”三级架构。
总队负责全省监管场所视频汇总,通过GB\T28181协议对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平台。
另外总队就全省各监管场所与各支队监管警务进行视频督导,支队负责所辖各监管场所警务指导和监督,监所负责内部智能化安防视频联动和监管警务信息化应用。
当前监管场所已建设安防监控设备及平台品牌不一,部署平台接入网关将各品牌平台内部协议转换为公开标准协议,推送至支队平台、总队平台。
实现多平台多层次级联,解决平台之间的跨域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问题。
3.2.5、督导指挥应用
总队/支队/监所监管实战平台具备督导指挥的功能。
依托省监管总队—市监管支队—监管场所三级网络,实现警务督导管理指挥的功能。
通过建立警务督导管理系统,加大省监管总队、市监管支队对所辖监管场所督导力度,及时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加以制止,有效约束民警行为,落实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管理精细化的目标。
(1)系统设计按照三级部署建设,省监管总队作为一级管理部门,对下完成省内所有支队和监管场所进行督导指挥、日常指导、通知等文件下发,完全形成网上办公,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对上省监管总队督导平台可以接入公安部监管指挥平台,向上级平台推送相关视频数据,用于公安部监管指挥平台对下级监所实时监管。
(2)各市监管支队作为二级管理部门,对市内所有监管场所进行督导指挥。
同时作为省监管总队平台的视频数据提供节点,采用28181国标协议或接口对接的方式与下级监所监控平台对接,实现将本级的视频数据转发给省监管总队平台。
(3)监管场所作为执行部门,可接受总队或支队下发的督导意义,并需对督导意见进行反馈,形成数据记录,作为省监管总队和市支队对监所的考核数据。
同时对上将监所视频推送给支队,形成“省-市-所”三级联网平台,实现视频、报警、门禁等子系统的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报警上传、业务联动目的。
(4)发起督导
支队通过对前端监管场所值班室视频信息进行督导抽查,发现值班人员理工或其他违规异常情况,可直接通过省级平台向该所下发督导意见。
并可通过督导通信模块实现语音、文字等实时通信,做到及时、高效。
(5)督导处理
所内接到督导信息后,相关民警可在业务管理系统内进行督导反馈,说明督导原因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
(6)督导评价
督导处理结束后,可自动在系统中保存,相关领导在业务管理系统内,可查阅到相关的督导处理信息,并对其进行评价指导,反馈不清晰的督导处理可以驳回,督促各所重新处理。
(7)督导统计
由支队发起的所有督导信息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汇总统计,显示所有督导信息数量、状态等,提供多样化的督导数据查询。
3.2.6、运维考核应用
支队监管实战平台具备运维考核的功能,市监管支队对各地监管场所设备运行状况的考核,是运维系统的重要业务功能。
各地市的考核根据每日运维结果每天生成一次,每天发布一次,每次的结果都有据可循。
首先运维系统每天晚上根据白天的诊断结果进行一次统计计算,计算出该日的各市设备在线率,设备完好率,视频画质达标率三个指标,三个指标分表表示设备可达率、视频是否能够点开,视频点开后画质是否达标(清晰、无偏色等)。
上级单位每天早上对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数据无误后进行数据发布,并限期复核修复。
下级单位登陆系统,逐个复核有问题点位,及时修复并提交修复点位信息。
期限过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复核的点位进行逐个确认,然后重新计算考核得分,最终以该得分作为各市考核得分。
通过智能运维系统,可以大大提高系统维护的积极性。
系统还可以将设备的建设信息、施工单位信息、维护人员信息、报修记录等信息数据进行资产管理和信息归档,实现业务数据的统一管理,从而实现立体式的运维管理。
3.2.7、第三方汇聚应用
通过总队/支队监管实战平台,收集全省监管部门技防数据。
为方便后期维护和系统接入,由监管总队统一全省第三方系统接入标准,由各监管场所安防系统平台负责数据推送。
总队/支队监管实战平台实现第三方数据汇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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