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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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
万金路延伸段临时栈桥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万金路延伸段临时工程监理组
二0一0年6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安全监理依据3
三.安全监理目标4
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4
五.安全监理主要内容4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6
七.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7
1.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7
2.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9
3.吊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1
4.防火防爆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2
5.防台防汛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4
6.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控制要点14
八.安全监理内业管理16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万金路延伸段临时栈桥工程
2)、工程概况及规模
万金路延伸段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机场路东侧及奉化江西侧的三角地块,现状为农田。
全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鄞州大道上,终点止于规划三路。
道路全长1696.868m,标准路幅宽度36m,共有桥梁三座。
1号桥中心桩号K0+312.2,现有河道宽度为42m,栈桥长度45m,跨径布置5×9m五跨。
2号桥中心桩号K0+668.54,现有河道宽度为33m,栈桥长度36m,跨径布置4×9m四跨。
3号桥中心桩号K0+043.6,现有河道宽度为30m,栈桥长度36m,跨径布置4×9m四跨。
3)、参建单位
1
建设单位
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设计单位
宁波顺和路桥设计有限公司
3
质监单位
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4
监理单位
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施工单位
宁波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4)、合同工期:
75天
5)桥梁工程结构:
(一)栈桥上部结构
纵梁为321贝雷桁架,采用5排单层贝雷桁架(不加强),每片中心间距为1.3m。
桁架上面铺14#工字钢,工字钢每隔300mm一档,用U型螺栓或八号铁丝贝雷上弦相连。
工字钢在贝雷外侧两边各悬挑400mm。
工字钢顶面铺设厚度为10mm的花纹钢板,与工字钢进行焊接。
栈桥两边设置栏杆,栏杆高度为1.2m,采用镀锌自来水管或其他型钢焊接。
为方便不同工作阶段的安装和拆卸,采用可插、拔式定型栏杆。
(二)栈桥下部结构
桥墩桩基采用φ426钢管桩,钢管壁厚8mm。
栈桥桩基布置为单排敦,每排3根桩,钢管桩的横向采用12号槽钢布成剪刀撑加以联结,以增加稳定性。
单排桩桩顶按标高切割后,覆盖50cm×50cm×0.8cm钢板,与钢管桩焊接。
桩顶用双拼28a#工字钢做横梁,以搁置贝雷桁架。
钢管桩和横梁采用电焊联结,以形成一个整体。
桥台设置在河岸挡土墙内侧,为混凝土条形基础,断面为200cm宽×55cm高×800cm长。
为增加地基承载力和减少地基沉降,在桥台扩大基础下插打直径为φ160mm的松木桩。
混凝土采用C30,掺早强剂。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1.《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1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
15.其它相关现行的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等
16.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图纸及上级文件
17.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安全监理目标
1.安全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火灾和水灾事故,无管理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4.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五.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
逐级交底包括: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
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
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
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确保安全无误。
3.对施工现场采取旁站、跟踪、抽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监控,及时掌握安全目标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平面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以“安全监理联系单”或“安全监理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消项;对重大事故苗子要召开专题现场会议并做出备忘录。
4.施工中加强对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管道及施工围护结构,位移及沉降监测,这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5.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起到警示作用。
6.安全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及时向安监站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贯彻国务院颁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宁波市有关文件决定。
安全监理人员须自身定位准确,依照上级和业主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安全监理不是生产的组织指挥者,是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管理,起到提示作用。
施工方决不能以安全监理的检查代替自检。
安全监理工作以程序审查监督为主,现场巡视检查为辅,按照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规范、文明工地标准,规划和管理工地现场。
7.1.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施组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审核,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执行。
B.检查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制度和电气消防措施。
C.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劳动局关于电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对电气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进行检查。
D.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程实施,输电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箱电缆(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不得随意乱拉,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政局规定的标准电箱,不能使用铁制电箱,且符合容量要求。
总电箱和分电箱要放置适当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E.要求施工单位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工作记录,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F.施工单位专业电工应对搁置久重新作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G.要求施工单位电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佩带好必要的防护用品;电焊机应安装“二次降压漏电保护器”并做重复接地,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H.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或使用安全电箱,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生活设施金属体必须有明显的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I.各类机械、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运行,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节假日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J.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供电。
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K.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警告牌的挂、摘应有专人负责。
L.电工作业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M.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N.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O.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P.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单相回路的开关照明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小太阳”灯具。
Q.现场用电及有电设备必须有安全用电警示牌,并配备电气消防器材。
R.督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7.2.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要求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进行报验,监理对机械的检验证明、性能等资料进行审查。
本工程现场钢管桩施工所用机械须经过提供相应的安全证书及资料。
B.施工单位须将进场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报监理审核;同时应将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报监理审核;监理监督检查机械的使用情况。
C.总承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施工机械进行完好率及安全技术验收,如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有检查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须将有关合格标志牌固定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明确责任人,并有安全操作规程牌,监理检查后方准于使用。
D.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E.大、中型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积极配合好管线保护,现场围护工作,密切关注环境气候的影响,遇台风、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施工并做好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F.施工前施工单位须确认机械行走地基平整坚实,以防止倾覆。
G.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H.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
I.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J.挖掘机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
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K.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L.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M.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74“圆股钢丝绳”标准,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机动起重设备用钢丝绳使用安全系数为5~6倍。
钢丝绳打结时,应立即纠正使用。
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N.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接零)线。
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O.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消除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7.3.吊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吊装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方可上岗。
起吊指挥和挂钩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并报监理审查。
B.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进行审查,监理重点审查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应急预案。
须经专家组评审的吊装施工专项方案须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C.督促施工单位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吊装试验。
按照大型构件的重量、尺寸和施工现场的站位条件,进行模拟吊装试验,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签发起重吊装令,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D.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E.吊装起重机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F.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或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G.吊钩在起吊前必须认真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吊物,严禁起重吊钓补焊;起吊的钢丝绳应每天做好检查,符合安全规定方可使用,并做好保养工作。
H.吊机等大、中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必须与架空线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I.为了确保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必须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规定。
7.4.防火防爆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防火检查责任制。
要求施工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成立防火组织机构。
B.督促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等防火责任制,现场动用明火(电焊、气焊、气割等)必须经过审批,开具《动火许可证》,实施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杜绝现场随意动火。
C.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场和生活区等区域。
D.施工现场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
E.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F.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和警示标志。
G.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和生活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要求除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外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H.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必须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I.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程。
J.施工现场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K.加强现场防火防爆措施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责令施工单位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L.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把灾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7.5.防台防汛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批。
B.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防台防汛应急物资及人员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到位。
C.检查施工单位应急物资落实情况,应急物资专门存放,专人保管,专物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D.在汛期、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
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一有情况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在发生台风、强暴雨期间,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险人员,服从上级部门调动安排。
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
A.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制度、指定有关措施,并应落实到位,作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意见、有纠偏整改措施的真实效应。
在本地区施工形象做到市政府、当地居民满意。
B.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碴土洒落,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噪声,防止夜间施工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C.食堂必须要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厨师有健康证。
D.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主要进入口设置施工铭牌,并标注:
工程名称、施工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督电话。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佩带胸卡上岗。
E.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做好各类管线的调查,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管线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标志,探明施工区域内各类管线实际情况,绘制管线分布图,编制管线保护专项方案,并经管线单位审核确认;在施工前办妥“三卡一单”等手续,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线安全技术交底;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F.施工区域内地面洞口、临河道和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G.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并配有专职文明施工人员,经常检查文明施工情况,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有权阻止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提出整改,直到落实为止。
H.督促施工单位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告标志牌、安全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标志牌,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和生产气氛。
I.施工单位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规划线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监理检查。
J.工地使用的劳务人员须“四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齐全。
K.检查总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九.安全监理内业管理
1.定期学习和交流:
驻地办高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等,并及时传达业主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交流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文明施工每月编写综合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按期报业主和上级部门。
4.整理工程影像资料
5.施工中积极收集和积累安全资料,安全资料作为评估工程中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数据,为评价整个工程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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