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格考试课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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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格考试课件6
第六课时
教学内容:
1、会计核算(下):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
(4)财产清查
(5)会计档案管理
2、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监督
(2)国家监督
(3)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会计核算(下)
一、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定义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
(二)会计凭证的分类
1、按照来源和用途分: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
2、按照填制方法分: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一次性原始凭证
累计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
(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分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一种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传票,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四)填制原始凭证的要求(多选)
1、内容完整:
如实填写,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保证合法。
2、项目齐全:
填写齐全,不简化,不含糊。
3、手续齐备:
特指印章要齐全:
自制的原始凭证:
领导人签名盖章
开出的原始凭证:
加盖单位公章
取得的原始凭证:
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
签名盖章
4、填制及时:
及时填制,及时送交。
5、书写清楚:
字迹端正,易辨认,不串行,不串格。
6、连续编号:
按顺序编号,按顺序使用,跳号的要加盖“作废”戳记。
不得撕毁。
7、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到原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在更正处盖章,金额错误必须重开。
(五)填制记账凭证的要求(多选)
1、审核无误:
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填制记账凭证。
2、内容完整:
内容齐备,书写清楚。
3、分类正确:
正确区分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4、附件齐全:
应附的原始凭证及资料必须齐全,注明张数。
5、连续编号:
连续编号,便于账务核对。
(六)原始凭证使用的几个规定(考点)
1、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冲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应负担的单位。
3、“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七)审核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
2、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更正或补充。
二、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定义
会计账簿是指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册。
(二)会计账簿的分类
按用途分:
会计账簿
序时账:
日记账
现金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分类账
总账
明细账
备查账:
补充登记的账簿
按外形特征分
订本账
总账
现金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活页账:
明细账
卡片账:
固定资产卡片账
(三)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简答)
1、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登记。
(1)按顺序登记;
(2)发生错账,按规定方法更正并签章;
(3)隔页、跳行的,应注明“空页、空行”字样并签章。
3、电算会计账簿登记与更正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必须合规合法。
5、严禁在法定账簿之外登记经济业务事项。
6、定期对账,做到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四相符”。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平衡表
损益表——成果表
现金流量表——能量表
各种附表——明细表
会计报表附注
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
对无法在会计报表中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进行说明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公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利润的实现与分配情况
资金的增减和周转情况
税金的计算与缴纳情况
各种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会计方法变更等
(三)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应当依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必须一致。
4、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加封盖章(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
5、要求进行审计的,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
6、对错误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办理更正手续。
四、财产清查
(一)财产清查制度定义
财产清查制度:
是指通过定期、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
(二)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
1、完善各种财产物资的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及时发现其短少或溢余情况。
2、根据盘点结果和批准处理意见,按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五、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范畴
包括: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
不含: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字材料,他们属于文书档案。
(三)会计档案的种类明细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会计账簿: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
财务会计报告:
月度、季、半年、年度的相关财务报告资料
其他类: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清册、销毁清册
(四)会计档案保管的基本要求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3、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
3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年:
预算单位年度决算
15年:
凭证、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25年: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六)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编制销毁清册
审核
编制销毁计划
鉴定
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机构档案会同会计档案管理机构
签章报告
销毁
批准
单位负责人档案会同会计销毁和监销人员
专人负责监督
(七)会计档案销毁的基本规定
1、保管期已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2、正在建设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部分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监督
(一)单位内部监督的定义
内部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二)内部监督三要素
主体: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对象:
也称客体,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内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利和义务(《会计法》第28-31条)
(三)实施内部监督的依据
1、财经法规层次:
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如财政、税收、金融
2、会计法规层次:
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国家相关会计规章: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
4、单位会计管理层次:
单位自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单位行政管理层次:
单位自定的预算、计划、决议、文件
(四)内部控制方式(重要)
1、组织规划控制:
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制衡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
2、授权批准控制:
权限控制,要授权有限
3、预算控制:
预算执行控制,分析对比
4、财产保全控制:
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
5、风险控制:
经营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
6、内部报告控制:
报告期限、报告路线、报告格式、报告内容
7、电子信息技术控制(核心):
技术防范措施控制(IT技术)
二、国家监督(政府监督)
(一)政府监督的定义
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活动。
(二)政府监督的三要素
主体:
财政部门及其其他管理部门
1、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实施监督
2、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从行业管理、履职方面实施监督
(1)税务
(2)审计
(3)人行
(4)银监
(5)证监
(6)保监
对象:
也称客体,各单位的会计行为
内容:
即会计监督的范围。
(三)政府监督的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包括是否设账,设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问题。
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包括是否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合法。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包括会计核算内容、核算方法是否合规,会计各要素核算是否合规,会计档案保管是否合规。
4、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包括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三、社会监督
(一)社会监督的定义
社会监督是指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的对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审计签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二)社会监督的三要素
主体:
注册会计师
对象:
也称客体,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
内容:
即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
(三)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简答或多选)
1、审计业务
(1)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业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其他业务
(1)会计咨询;
(2)会计服务业务。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
金瑞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08年发生了以下业务:
1、为了强化内部管理而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设置了许多管理会计账簿即备查账。
2、列支的招待费支出定额发票没有加盖填制单位印章。
3、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封面加盖了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主办会计人员印章。
4、销售部经理要追偿2004年某公司所欠债务,要求将2004年度含债务证明的会计凭证借出,用于当面清算,以防抵赖。
会计档案管理员应允借出。
5、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会计机构审核时发现其中包含有1笔尚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
6、金瑞公司总经理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手下留情,对虚增的238万元利润不予披露,并按照他的意愿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可以高一些。
上述业务是否合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解答:
1、金瑞公司设置备查账的做法合法。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为了加强管理而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设置备查账,不属于账外设账,应当受法律保护。
2、招待费列支不合法。
按照会计法规定,从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封面不合法。
按照会计法律规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封面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当加盖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而不是主办会计人员印章。
4、会计档案管理员借出会计档案不合法。
按照会计法律规定,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
5、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合法。
按照会计法律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6、总经理做法不合法。
按照会计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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