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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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一览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一览表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推
进
反
腐
倡
廉
教
育
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2008年,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按照区委《关于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
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办、各部门
2009年,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政研室、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农林局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区委宣传部
区纪委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党校、区监察局、区人劳局
2008年10月起,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分级举办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班,5年内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洁从政党纪政纪教育培训。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监察局、区人劳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推
进
反
腐
倡
廉
教
育
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2009年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做出年度工作安排。
区委宣传部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区文体局、区信息办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监察局
2008年10月起,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学习计划。
区委宣传部
区纪委、区监察局
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2008至2012年,秦都网站等区级宣传媒体坚持设立反腐倡廉专栏。
区委宣传部
区信息办
做好秦都廉政网的更新维护,2008年10月起,各镇办、各部门也要在单位网站设立廉政栏目,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
区纪委
区委宣传部、区信息办、各镇办、各部门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
结合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中小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
结合家庭和社区和谐建设,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
结合诚信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
开展送廉政图书、电影、电教片下乡活动,组织廉政戏曲巡演,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区纪委
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林局、区文体局
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2010年前,新建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发挥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作用,拓展廉政文化阵地。
区纪委
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旅游文物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健
全
反
腐
倡
廉
制
度
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完善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常委分工负责、权责边界清晰、决策体系科学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研室
2009年,制定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办法,逐步形成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机制。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2009年6月前,建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述职制度、建立并落实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2009年,完善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区委组织部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研室
继续抓好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2009年,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区委组织部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研室
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区委组织部
区委政研室、区直机关工委
2010年前,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具体制度。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2009年,健全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健
全
反
腐
倡
廉
制
度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2009年,制定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有关具体制度和措施。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2009年,制定《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具体制度和措施。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研室、区民政局、区农林局
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建立和完善关于双创、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民生八大工程、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工程招投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领域的防治腐败制度。
2008年,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情况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对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2009年,制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核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和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招商局、国土秦都分局
2009年,制定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具体制度。
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的执行机制
制定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011年前,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机制、运行机制。
区纪委
区委政研室、区监察局
2009年起,建立制度督办机制,对各部门、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法规制度严格执行。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每年都要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
落实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委员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制定区纪委对区委常委会成员实施监督办法。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2008年,制定区纪委、监察局对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编办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信息交流制度》,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人劳局、区审计局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制度。
今后凡拟提拔的干部,在作廉政鉴定时,必须对三年来的群信逐一核查,确保廉政鉴定的严肃性。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区人大办
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司法局
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区检察院
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区法院、公安秦都分局、区司法局
加强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2008年,制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年度分步实施规划,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
区监察局
区信息办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监察局、驻政务大厅各单位
2009年,建立秦都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区监察局
区人劳局、区编办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
区财政局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
不断深化“四项公开”,积极开展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新农村建设中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区纪委
区委政研室、区监察局、区农林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全面贯彻《党章》,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
2008年起,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区纪委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
区人大办
区人大各工委
强化行政监察职能,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
区监察局
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
强化审计监督,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
区审计局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公安、财政、土地、城建、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区纪委
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国土秦都分局、环保秦都分局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区法院
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
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区检察院
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区法院、公安秦都分局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民主党派对国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
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区政协办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统战部、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强
化
监
督
制
约
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监察局、区信息办
扩大党务公开。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法制办、区信息办
深化厂务公开。
区总工会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国资办
深化村务公开。
区民政局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研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农林局、区信访局、国土秦都分局
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
区信访局
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区委宣传部
区纪委、区信息办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推广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人劳局、区编办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
区监察局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法制办
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区法制办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计划局、区民政局、区人劳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深化审判公开。
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区法院
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
深化检务公开。
区检察院
区委政法委
2009年,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
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区委政法委
区人大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深化警务公开。
公安秦都分局
区委政法委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
区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包干管理。
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逐步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集中支付范围。
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区财政局
区人大财工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
区财政局
区国资办
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
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区发展计划局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区法制办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2008年,制定落实《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纪律规定》。
完善并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四个办法”,积极试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方法,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切实解决围标、串标等虚假招标投标问题。
区纪委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建设局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
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国土秦都分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区物价局
认真执行产权交易有关政策规定,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法制办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
实行集中竞价采购,试行电子化采购。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区发展计划局
区监察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区信息办、区国税局、地税秦都分局、工商秦都分局、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解决物价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区物价局
区监察局、区经济发展局、工商秦都分局
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依法查处。
环保秦都分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工商秦都分局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区卫生局
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农林局、工商秦都分局、质监秦都分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纠
正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
不
正
之
风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区安监局
区总工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法制办
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国土秦都分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林局
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区人劳局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区建设局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审计局、区农林局、区农发办
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区民政局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林局
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
区监察局
区信息办、区物价局、工商秦都分局
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服务中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违规违法问题,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区监察局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物价局、工商秦都分局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对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
区监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2009年,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区卫生局
区监察局、工商秦都分局
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
区物价局
区监察局、工商秦都分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纠
正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
不
正
之
风
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2008年11月起,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
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农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区农林局
区委政研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物价局、区供销社、区国税局、地税秦都分局、工商秦都分局、质监秦都分局
及时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区人劳局
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
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区监察局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劳局、区编办
加大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典型案件坚决曝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区纪委
各镇办、各部门
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系统、基层站所和重点岗位的民主评议力度。
区监察局
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
保
持
惩
治
腐
败
的
强
劲
势
头
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认真落实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案件监督管理机构作用,加大查处各类案件的力度。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国税局、国土秦都分局、地税秦都分局、环保秦都分局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
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范,探索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区监察局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办、国土秦都分局、工商秦都分局、公安秦都分局
工作
任务
内容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保
持
惩
治
腐
败
的
强
劲
势
头
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各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严明办案纪律,防止以案谋私。
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办法,提高办案质量。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人劳局、区信访局、区法制办
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大要案协调的“四项规定”,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
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协调、指导、督办重要案件。
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作配合。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秦都分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008年11月起,全面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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