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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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为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的使用,促进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全面性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公平性原则。
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评价程序,保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发展性原则。
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
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五)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合理、适用、具体可评,评估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评价实施
(一)评价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各基础性发展目标维度的评价要素如下:
1.道德品质:
热爱祖国;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
2.公民素养:
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3.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
4.交流与合作:
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
5.运动与健康:
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
6.审美与表现:
感受美;表达美。
具体内容见附件1《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
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分为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其他四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道德品质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
(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2.公民素养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表彰;
(2)在爱护国家与集体财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嘉奖的;(3)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
(1)参与非法团伙组织;
(2)参与打架斗殴、骗取或抢劫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设施等恶劣行为。
3.学习能力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
(2)研究性学习成果在自治区、兵团级及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3)创新大赛及小创造、小发明、小论文等在自治区、兵团级及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4)其他。
明显达不到《细目表》C级要求者评为D。
4.交流与合作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4)在学校社团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5)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
(2)经常与他人发生无谓冲突,或有意挑起事端。
5.运动与健康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3)参加自治区、兵团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4)地(州、市)、师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5)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6)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
(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C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6.审美与表现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地区(师)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自治区、兵团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4)在地区(师)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5)在县(团)级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6)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艺类活动;
(2)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以上六个方面除“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外,其他四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50%以内。
将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尚待改进或D应非常慎重;评为优秀或A要严格对照条件,这两方面的实证材料要经学校专门审核后填写在学年评价表的相应栏中。
(三)评价依据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好以下实证材料:
1.班级日志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2.关键性作业、作品;
3.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4.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
7.关键性评语;
8.自我描述。
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
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或学生成长记录袋,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收集、整理实证材料。
要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合理划分有关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本人等在收集、整理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评价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应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自评主要应用于形成性评价中,其结果供教师参考;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
建议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2.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评价要素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
例如,某学生的“交流与合作”中的“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的评价结果分别为B、B、A,则该学生这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等级为B;“公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评价过程
班级开展评价的基本程序是组织培训一一学生展示实证材料并自我陈述一一学生自评一一学生互评一一教师评价一一合成评价等级数据一一填写综合性评语。
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评价时,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进行审定。
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写出。
四、组织实施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自治区、兵团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见附表2),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见附表3),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见附表4)。
评价表进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各学校每学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三)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评价结果得A的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10日。
(四)如果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申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将作为高校招生依据之一。
(三)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社会公布,并向学校、家长和学生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对学校实施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人员构成、校长诚信承诺书等进行公示,对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应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毕业班家长回避)。
具体实施时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在该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综合素质的评价质量和诚信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及结果的投诉并及时核查。
要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制度。
由各地(州、市、师)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当地诚信等级审核委员会,依据相应的标准对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等级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附件:
1.《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
2.《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
4.《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
附件1:
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
基础性发展目标
评价要素
主要行为表现
主要观测点
(表中所列内容仅供参考,学校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删。
)
道
德
品
质
热爱祖国
●拥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尊敬国旗、国徽,热爱国歌
●关心国家、家乡的建设
1.以祖国为荣,热爱自己的民族文化
2.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有为报效祖国而学习的远大理想
4.了解国旗、国徽的含义,会唱国歌,不做有辱国旗、国徽的事情
是非观
●崇尚科学,信仰真理
●明辨善恶,有正义感
●对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
1.不参加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2.以合适方式报告他人的违法行为
3.不盲从他人观点,能够独立思考,形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适合自身特点的努力方向
亲
社
会
●乐于帮助他人或集体,富有爱心
●尊重交往对象,理解他人的情绪情感
●能服从集体决定
●不妒忌他人的成绩,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1.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助的表现
2.在帮助他人或集体时,可以不考虑奖励
3.不侮辱、戏弄他人,不以他人的缺陷为取笑内容
4.能服从集体决定
5.不妒忌他人的成绩
诚实守信
●没有欺骗他人的言行
●勇于践行自己的诺言
●负责任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1.无考试舞弊、抄袭作业等现象
2.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公
民
素
养
社会责任
●关心时政
●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对个人行为负责
●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能够做到及时报告
●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能够以合适的方式予以劝阻
●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1.明了国家大事
2.具有环保意识,不乱扔垃圾
3.遵守交通秩序,不闯红灯
4.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能够做到及时报告
5.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能够以合适的方式予以劝阻
6.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和表现记录
遵纪守法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遵守校规校纪
1.上课出勤率
2.无违纪记录
3.不传播不良信息
4.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文明习惯
● 礼貌待人,语言、行为文明
● 遵守公共秩序
● 爱护公共设施
●无不良嗜好
1.不讲脏话、粗话
2.仪表整洁
3.不破坏公共财物
4.讲秩序,在公共活动中,不起哄、滋扰
5.文明上网
维护民族团结
●尊重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
●能与各民族同学友好相处
1.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活动
2.能主动了解各民族的文化,尊重其习俗和生活习惯
3.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4.能和身边的各民族同学友好相处
学
习
能
力
学习态度
●自觉主动学习
●学习勤奋,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学习专注,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负责
1.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
2.学习勤奋程度
3.学习不需要别人的督促
学习兴趣
●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
●求知欲强,爱提问
●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并丰富自己的学科兴趣
1.无厌学情绪
2.经常并善于交流学习信息
3.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学习习惯
●讲究学习策略
●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善于反思与自我调整
●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善于收集和使用学习资料
1.懂得使用工具书、参考书
2.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创新意识
●善于观察,有强烈的好奇心
●在学习过程中能大胆质疑,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
●喜欢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1.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
2.对各种新鲜事物保持好奇心,并积极探究
3.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交流与合作
表达能力
●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能准确回答他人的问题
1.能以恰当的方式让对方理解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2.能让同学听懂如何从事交付给他的任务
倾听习惯
●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观点
●在听取别人意见时注意提取主要的信息
●虚心接受他人的忠告和建议
1.不打断对方的讲话,等到对方讲完之后再询问细节
2.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合作能力
●能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
●能客观地判断问题
●能与他人一起确定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
1.不局限于个人的好恶、利害关系,公平办事
2.能客观地,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判断正确与否后再行动
3.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他人
运
动
与
健
康
生活方式
●热爱生命,远离烟酒,拒绝毒品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合理消费,勤俭节约
●拥有健康意识
● 养成锻炼的习惯
1.在生活消费上,不攀比
2.无浪费现象
3.学生可以列举自己的锻炼方式
4.不吸烟、不酗酒,拒绝毒品
5.学生说明自己的生活时间安排
体能
●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情绪
●了解自己,接纳自己,客观评价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
●经常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
●能根据情境,适当地表达并控制自己的情绪
1.热爱生活、不消极、不悲观
2.遇事冷静不偏激
3.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意志
●做事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
●能以真诚的态度,发展和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
●客观认识现实环境,并能自我调适
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审
美
与
表
现
感受美
●具有美的鉴别能力
●积极体验自然、社会、生活中的美
●对于艺术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有敏锐的感受能力
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表达美
●精神饱满,富有朝气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自信地表达
●能自主地美化环境
1.着装符合中学生身份
2.主要行为表现中的内容可以同时作为观测点
注:
1.要考虑不同地区、城乡和不同类别学校之间的差异。
在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素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下,“主要行为表现”的内容各个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微调。
2.上表“主要观测点”中所列内容仅供学校参考,学校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删。
附件2:
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基础
性发
展目
标
评价要素
主要行为表现
评价结果
自评
学生
互评
教师
评价
总评
道
德
品
质
热爱祖国
●拥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尊敬国旗、国徽,热爱国歌
●关心国家、家乡的建设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是
非
观
●崇尚科学,信仰真理
●明辨善恶,有正义感
●对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亲
社
会
●乐于帮助他人或集体,富有爱心
●尊重交往对象,理解他人的情绪情感
●能服从集体决定
●不妒忌他人的成绩能与他人共同分享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诚实守信
●没有欺骗他人的言行
●勇于践行自己的诺言
● 负责任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公
民
素
养
社会责任
●关心时政
● 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对个人行为负责
●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能够做到及时报告
●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能够以合适的方式予以劝阻
●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遵纪守法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遵守校规校纪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文明习惯
● 礼貌待人,语言、行为文明
● 遵守公共秩序
● 爱护公共设施
●无不良嗜好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维护民族团结
●尊重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
●能与各民族同学友好相处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优秀
□合格
□尚待改进
学
习
能
力
学习态度
●自觉主动学习
●学习勤奋,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学习专注,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负责
□A
□B
□C
□ D
□A
□B
□C
□ D
□ A
□ B
□ C
□D
□ A
□ B
□ C
□ D
学习兴趣
●能在学习中寻找快乐
●求知欲强,爱提问
●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并丰富自己的学科兴趣
□A
□B
□C
□ D
□ A
□B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学习习惯
●讲究学习策略
●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
●善于反思与自我调整
●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善于收集和使用学习资料
□A
□B
□ C
□D
□A
□B
□C
□ D
□ A
□ B
□ C
□ D
□A
□B
□ C
□ D
创新意识
●善于观察,有强烈的好奇心
●在学习过程中能大胆质疑,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
●喜欢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交流与合作
表达能力
●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能准确回答他人的问题
□A
□ B
□C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 A
□ B
□ C
□ D
倾听习惯
●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观点
●在听取别人意见时注意提取有益的信息
●虚心接受他人的忠告和建议
□A
□B
□C
□D
□A
□B
□C
□D
□ A
□B
□C
□D
□A
□B
□C
□D
合作能力
●能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
●能客观地判断问题;
●能与他人一起确定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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