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永专审字第000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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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永专审字第0007号
湘永专审字[2018]第0007号
永州市市直平安城市建设(1.2.3.4期)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永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3]24号)、《永州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财发[2014]1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5]5号)、《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17]10号)等文件精神,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永州市财政局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18年01月5日至2018年2月8日对永州市“平安城市”一、二、三、四期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平安城市建设起源于公安部和科技部“科技强警”战略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两大项目。
平安城市建设作为一个特大型、综合性非常强的管理系统,能同时满足治安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需求。
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从2008年开始施工,以适应永州市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对城市的有效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加快城市安全系统建设,建设平安城市和谐社会。
到2017年底,通过近10年的努力,永州市公安局基本完成了平安城市一、二、三、四期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318万元,已投入资金7664.56万元。
其中永州市平安城市一、二、三期建设资金由永州市财政局拨款,第四期项目建设资金由永州市城建投公司和永州市经建投公司负责筹措(常委会议纪要[2015]第五期明确)。
(二)项目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同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和“整体规划,分层分批实施”的总体建设思路,通过平安城市一二三四期的建设,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城区视频监控点2300个,人脸识别系统点500个,高清电子卡口50套,高清电子警察30套,整合全市各县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设备。
通过新建和整合公安、社会已有视频监控系统,分期建成规划布点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并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公安指挥调度等系统联网,做到基本建成技术比较先进、结构比较完整、布局合理、监控到位、反应灵敏、实用高效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实现对主要公共区域、场所、街道、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
其建设目的是通过构建一个覆盖整个城市的集成化、多功能、综合性治安防控网络,并在交通管理、预防和制止犯罪、解决纠纷、处理治安和刑事案件、为公安侦察破案提供线索证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管理社会、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能力。
(三)项目建设内容
1.永州市平安城市一期即永州市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290万元。
平安城市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三台合一”智能接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报警与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网络传输系统等内容的实施规划、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开发、技术支出、技术配合、售后服务、项目总承包管理以及系统总集成等内容。
2.永州市平安城市二期及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
平安城市二期实施的主要项目为:
中心城区治安电子监控系统、高清治安卡口系统、治安电子防控联网实战平台和系统五年运行维护等及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内容。
3.永州市平安城市三期项目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00万元,平安城市三期项目完成建设的内容为:
①前端部分。
新建:
冷水滩、零陵两城区新建高清监控点407处,包含5处高空瞭望。
老点改造:
标清改高清点位378处。
②机房部分:
已安装完成30台网络存储设备和480块3TB硬盘;流媒体服务器和存储服务器共24台;2台交换机;3台KVM;精密空调1台和UPS电池室空调1台;机房UOS主机1台;数据库软件1套和操作系统2套。
③终端:
移动便携笔记本1台、工作站5台;平台功能升级1项。
④网络链路:
已完成414条10M视频专网建设。
合同需要建设405条10M视频专网,后因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平安永州”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整合的相关要求,市公安对中心城区政府首脑机关、部分重点单位和小区建设的监控系统实施联网整合,故新增7条10M视频专网链路(15年9月11、15年10月9、15年10月20、16年1月16所下发的工作联系函)和2条10M视频专网链路(工作联系单0013);已完成3条零陵分局至市局的1000M视频专网链路的建设。
⑤维护计划:
对系统5年运行维护保障计划做了详细的安排并对售后响应方式及服务时间做出了承诺(包括中心城区前期平安城市建设的监控和卡口系统和本期建设项目)
4.永州市平安城市四期项目相关经费由永州市城建投公司和永州市经建投公司筹措(2015年2月25日永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常委会议纪要[2015]第五期明确),后经确定由市城投负责土建部分所需的资金、市经投负责采购设备部分的资金。
永州市平安城市四期项目拟建设的内容为:
场外治安监控点位公674个、省级卡口点位10个、微卡点位50个、市委大院及机关大楼治安监控点位57个;674个普通点位:
零陵区270个、冷水滩区404个,10个省级卡口位(零陵区)、50个微卡口点位(零陵区20个、冷水滩区30个);治安前端监控设备1112台,其中200万星光球机282台,200万星光级红外枪机700台,200万星光级EPON枪机70台;新建50套智慧监控单元系统(微卡):
智慧监控单元摄像机50台,智慧监控单元补光灯50套;新建10套道路治安卡口系统:
600万卡口抓拍单元(三车道)摄像机10台,爆闪灯、频闪灯10套;新建一套智能运维平台系统;新建一套内网视频联网系统;新建一套2592T云储存系统;市委及市委大院新建设备:
治安前端监控141台,其中200万星光级红外枪机73台,200万高清网络超低照度红外半球67台,200万星光级球机1台。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永州市公安局平安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17年1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17]10号)要求,永州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18年01月,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永州市公安局进行现场评价。
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资料、合同、预算评审、结算评审、验收报告、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实地察看平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的点位,了解永州市“平安城市”项目实施情况;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及《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一、二、三、四期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
1.平安城市一期项目市级财政预算资金4690万元,到位资金4690万元,到位率100%。
平安城市一期中标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合同金额3290万元(不含网络租赁费及三年免费维护期满合同有效期内的维护费)。
平安城市一期财政拨款4690万元,支出4690万元,其中已经支付建设费3290万元、支付2009年-2015年网络租赁费共1400万元(200万元/年)。
根据一期的决算协议,一期的工程建设费3392.53万元,已经支付3290万元,还需支付102.53万元。
2.平安城市二期及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市级财政预算资金2000万元,到位资金2000万元,到位率100%。
平安城市二期及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工程共支付1825.66万元。
其中平安城市二期支付工程款1186.26万元(含建监理费7.26万元、第一年网络租赁费159万元,建设费1020万元);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支付工程款639.40万元。
(1)平安城市二期中标单位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合同金额1283万元(含二期第一年网络租赁费159万),根据二期的决算财评结果,二期工程建设款1062.70万元(不含监理费和第一年网络租赁费),已支付建设款1020万元,还需支付42.7万元。
(2)永州大道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为: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798万元,已支付工程款639.40万元,工程暂未决算评审。
3.平安城市三期项目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000万元,到位资金1000万元,到位率100%。
平安城市三期中标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合同金额1298万元(含三期第一年网络租赁费193万元及维护费20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平安城市三期建设工程已支付工程建设款331.50万元。
根据三期的决算财评结果,三期工程建设款816.97万元(不含合同中维护费200万元、网络租赁费193万元),还需支付工程建设款485.47万元。
综上平安城市一、二、三期共收到财政预算资金7690万元,平安城市一、二、三期共支出6847.16万元。
4.平安城市四期建设工程。
平安城市四期中标单位为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628.0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调增金额为202.44万元,变更调减金额为101.19万元,变更调整后的金额为2729.25万元。
平安城市四期建设工程已由永州市城建投公司和永州市经建投公司支付817.4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款788.40万元、建设监理费29.00万元,永州平安城市第四期项目目前暂未决算评审。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平安城市一期工程资金是由财政直接支付给建设单位中国电信永州分公司的,财政对项目资金管理起牵头作用,永州市公安局对资金管理起辅助和审核作用。
二、三期资金是由市本级财政局拨入永州市公安局国库支付系统中,由永州市公安局支付给建设单位,永州市公安局对资金管理起主要作用,财政起审核把关作用。
项目资金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文字〔1997〕1号、财行〔2014〕19号)、市财政局《永州市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永财绩〔2014〕2号)、《永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永公发〔2014〕70号)和《永州市公安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施管理。
2.永州平安城市四期按照永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由永州市城建投公司和永州市经建投公司付款,永州市公安局对资金管理起辅助和审核作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对平安城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永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科技信息化、警务保障、局纪委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科信支队、警务保障部、纪委相关责任民警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其中科信支队为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建设单位、建立单位、警务保障部、纪委等单位参与从招投标到验收、决算评审、付款等所有程序;警务保障部负责联系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参与从招投标到验收、决算评审、付款等所有程序;局纪委负责参与审核和把关从招投标到验收、决算评审、付款等所有程序的纪律问题;从项目招投标开始,依据《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永政发〔2012〕27号)组织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等单位联合实施。
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严格依据《永州市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实施细则》(永规建发〔2009〕27号)组织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实地查看、测试验收。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建设管理。
平安城市项目建设管理由永州市公安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财政、经投、城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监理方等单位协同合作、相互制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一、二、三、四期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项目使用管理。
平安城市自一期建设投入使用以来,永州市公安局指定科信支队为平安城市系统的使用管理单位,协调和指导各办案单位使用系统,同时为中心城区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城区派出所接入相关视频监控,分配使用权限达到对项目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社会效益显著
平安城市建设是一项民生实事项目,该工程建设对应急事件处置,打击威慑、震慑违法犯罪、固定犯罪证据、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永州市公安局已在永州市九县两区完成了县区三级联网,实现了对各地图像的调用控制。
在平安城市建设之前,永州市公安局对刑事违法犯罪、交通违法犯罪、群体性时间管控、消防安全管控等方面一直处于被动的侦查方式中。
公安机关对案件线索的发掘、案件证据的锁定主要依靠摸排、走访和群众举报。
案件办理的效率普遍十分低下,案发率居高不下,破案率难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不高。
据统计,永州市2007年在中心城区发生侵财型犯罪1223起,其中破案的仅104起,破案率仅为8.5%,破获的案件中绝大部分为现场抓获或群众目击。
自2008年平安城市建设以来,永州市公安局的治安管控能力、侦查破案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中心城区侵财型犯罪和交通违法犯罪发案数年年下降,同时破案率也在年年提升。
2009年平安城市一期投入使用的第一年,在中心城区发生侵财型犯罪923起,其中破案的仅118起,破案率上升为12.78%,破获的案件中有约50%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取得线索和固定证据。
特别是平安城市三期更多数量的高清摄像头投入使用以后,2016年在中心城区发生的侵财型犯罪仅有487起,绝大部分事件发生在平安城市监控未覆盖或覆盖不全的地区。
2017年平安城市四期工程,新建点位1112个,更新了大量的摄像头和系统,新系统投入使用后的当年,市公安民警利用平安城市视频监控比对犯罪嫌疑人956人,破获案件2992起(其中刑事案件6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9人,抓获率达89.9%,图侦破案率达48.39%。
期间涌现了大量经典案例:
如2017年,市局刑侦支队利用平安城市图像侦查、人像比对、情报研判、大数据分析,9天内奔波广东、广西、湖南三省,驱车近6000余公里,连续抓获6名严重暴力犯罪在逃人员,其中包括一名抢劫杀人、漂白身份在逃人员,一名故意杀人、漂白身份在逃人员。
通过平安城市视频监控,每年帮助群众寻回走失人员多名,找回丢失物品上百件。
如2017年东安县某精神病医院走失一精神病患者黄某芳,接到求助后,市局刑侦支队利用动态人脸识别系统,发现黄某芳出现在零陵区芝山北路,民警迅速联系院方将其找到接回。
此外,在十九大安保维稳期间,新建成的平安城市四期系统对全市302名重点人员实时布控,触发预警7063次,实现重点人员管控万无一失,确保了永州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视频监控高效运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
永州市交警支队利用“平安城市”视频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对道路交通管理的辅助作用,真正做到科技强警。
通过调取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的摄像头进行视频巡逻,对冷水滩区、零陵区交通易堵路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交通信息并合理安排路面执勤民警勤务工作。
据统计,2017年对其中90余个分布在城区主干道禁停路段的摄像头参与电子警察执法,共抓拍各类道路交通违法10000余起,为财政创造罚没收入100余万元,对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大大的减少了民警现场执法与群众的正面冲突。
(三)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资金使用高效合理
项目组织实施时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分工明确,组织实施有效。
项目立项批复、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监理、施工、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决算评审等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永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高效,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永州市平安城市一、二、三、四期建设基本上完成了项目目标,建成了永州市中心城区视频监控点2266个(一、二、三期因设备未到位尚有34个点位未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点500个,高清电子卡口50套,高清电子警察30套。
在完成目标建设的同时,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永州平安城市建设一期工程实际成本3392.53万元、计划成本3290万元,成本节约率-3.12%;二期工程建设计划成本1124万元,实际成本1062.7万元,成本节约率5.45%;三期建设计划成本905万元、实际成本816.97万元,成本节约率9.73%。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根据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项目情况,我们设计了《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调查问卷》,本次问卷共设计了16题,发放了60份问卷。
调查结果显示“平安城市”建设以来93.33%受调查的对象认为社会治安环境比以前好很多;96.67%受调查的对象表示,近两年其家人和自己没有受到不法侵害;社会公众对“平安城市”建设工作满意度达98.33%。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永州市公安局平安城市一二三四期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得分92.5分,(详见附件)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及支付时,出现平安城市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串用的情况
1.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串用其他资金付款。
如
(1)2015年7月126#付款3,958,823.69元(其中用一般商品和服务资金支付3,925,335.56元、用统管会议费项目资金支付16,000元、用2015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专项资金支付5,076.52元、用中央和省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付5,000元,另7,411.61元用中央禁毒专项资金支付);
(2)2015年12月342#付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永州大道智能交通项目设备款4000,000元,是用行政执收执法单位办案成本支出资金支付。
2.其他项目串用平安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付款。
如
(1)2014年12月09日,用平安城市专项资金支付233,400元到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款专户;
(2)2015年12月24日,平安城市二期专户专项资金1,210,475.60元、用于支付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专户资金1,735,332.70元用于支付给北京圣奥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专户资金1,650,000元用于支付给湖南雷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户资金440,460元用于支付给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等。
(二)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
平安城市二期项目终验文档中资料不全、缺终验验收报告。
(三)一期验收工作较滞后
一期项目于2008年8月签定合同并开工建设,2009年下半年基本竣工,但是没有及时完成验收,于2013年6月委托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建设单位永州市公安局与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于2015年4月签定永州市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结算书。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遭到不可抗力的损坏或拆除,缺乏行之有效的补建措施
永州大道智能建设工程已建成的79个点位和平安城市一、二、三期已经建成的点位中有88个,目前因城市规划建设、道路施工的需要,导致这些点位被损坏或拆除,此部分监控全部处于失效状态,目前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案对此进行补建。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支出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审核票据及相关项目资料,对于票据不合规的、手续不齐全的,不得支付资金。
资金拨付时,按预算科目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出现资金串用现象。
(二)加强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项目组应该分派专人负责该项目资料归档的工作,及时完整的登记、保管好项目立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资料、合同、项目变更申请及批复资料、项目预算及结算评审资料、验收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性。
(三)加强对已建立点位的后续管理
对于因城市规划建设、道路施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拆除原已建好的点位,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可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对拆除点位后续恢复的责任方及其他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进一步整合社会现有的资源
目前,永州市中心城区有很多单位和居民小区自己已安装有视频监控,但是没有接入永州市公安局的监控系统中,对于这部分社会资源,可以出台一些方案,进一步整合现有的资源,节约成本使效益达到最大化。
附表:
永州市平安城市建设一、二、三、四期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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