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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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汇报
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汇报
“四五”普法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立足于西部大开发和“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四个服务”,努力探索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思路,不断开创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实施“一把手”工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将依法治市战略纳入我市“十五”计划。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杨刚同志把“实施依法治市战略,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商贸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市委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把实施依法治市方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XX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制定了我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对我市“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按常住人口人均每年0.5元普法经费的财政拨款制度(各区县普法经费按同等数目由区县财政另拔),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各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先后两次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补充。
各区(县)及市属各单位也建立健全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施了“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
二、大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稳步发展
(一)领导重视,率先垂范,自觉学法。
“四五”普法以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带头学习,主要表现为中心组带头学、法制讲座带头听。
我市已连续邀请自治区和我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作了“WTO与中国法制建设”、“实行宪政、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和依法预防职务犯罪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专题法制讲座,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讲座。
二是带头参加考试。
XX年和XX年,我市已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四五”普法的两次法律知识考试,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领导干部参考率达100%。
(二)健全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到实处。
XX年2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我市已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轮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制度。
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制度,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向全市1XX余名公务员发放《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证》。
同时,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我市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每年都要组成学法用法工作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材料、评议、座谈等办法,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级人大、政协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每年分别对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
市依法治市办出台并全面实施《乌鲁木齐市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了依法治市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奖挂钩,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评优挂钩。
目前,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向整体联动发展。
一是党委部门、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抓好教育计划的制订和重大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从宏观上把握法制教育的方向。
二是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
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的县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干部培训班中,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并列入考试范围。
三是部署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四五”普法以来,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市依法治市办组织举办的县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有8场,听讲人数达2800人次。
特别是今年4月,为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举办了“乌鲁木齐市党政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讲座”,各区(县)和市属各单位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讲座50余场,参加人数4800余人次。
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牵头组织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为期5天和3天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及两个《条例》培训班。
如此大规模的法律知识轮训在我市尚属首次,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中引起很大反响,效果显著。
四是积极组织各级中心组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各级党委(组)中心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形成制度。
三、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目前,我市已由一般的强调学法、用法逐步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转变,由传统的偏重依靠行政管理手段逐步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全面提高了我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按照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要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把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
我市逐步健全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为依法治市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
XX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所属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许可、审核、备案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通过清理,市政府对所属行政机关实施的市场开办审批等48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依法行政。
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不断完善司法程序,保证司法公正。
公安机关依法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建立从立案到执行各阶段的完整监督,法院抓住公正执法这个核心,严格诉讼程序,使审判工作规范化。
四是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
XX年初,市人民政府在专家顾问团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律顾问组,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组的作用,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依法决策。
五是依法履行职责。
针对普遍性的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市政府制定了《乌鲁木齐地区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之前,必须先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努力从源头堵住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同时,市建委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开展了依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治理。
市人事部门严把公务员人口关,实行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
土地部门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市政府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投标,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
审计部门对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市公安局在坚决执行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从XX年9月1日起,又新增了4项便民利民措施。
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实事工程,为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增加了法律援助经费和人员编制,并改善援助中心办公条件,使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以上各项措施,有力的推动了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使我市“五型政府”中的“法制型政府”得到切实的落实与发展。
四、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三大工程”全面推进
我市以“严打”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及时、有力地打击了“三种分子”的分裂破坏活动,清理和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发展趋势,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侦破重特大案件。
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两级法院及时审判,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
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不断强化。
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监管,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行为。
同时,加大了打假治劣力度,XX年以来,发动了6次打假集中行动,摧毁各种制售伪劣商品窝点490个,查扣各类伪劣物质价值达4212万元。
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打假治劣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共查处、捣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184个。
审计局以争创“精品项目”为主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开展审计工作。
XX年以来,已查处违规行为金额232.187万元。
市文化局制定完善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实施方案,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得到有效清理。
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我市以基层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社区稳定为重点,大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和社区依法治理实践活动。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也在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更富有成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推出依法治市工作新思路——“一法一实践”工程,即:
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都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具体法治实践活动全面宣传和实施法律法规,达到普治并举,实现地区、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
我市已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个层次上分别抓了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县)、依法治街(乡镇)的典型,确定了不同类型的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单位。
各试点根据实际,结合热点、难点开展了法治实践活动,普治并举。
全市已陆续召开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了各类典型在普法依法治市中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全市形成了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五、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四五”普法规划正在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学法用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学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在落实学法内容和时间上还存在着应付、敷衍和走形式的现象;学法与日常工作繁忙的矛盾日趋突出,只重视工作,忽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只重视专业法的学习,忽视其它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法制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和边远农村的普法仍是难点。
六、我市下一阶段普法依法治市的工作重点
一是着力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党政、行政执法和司法、科教文卫、经济管理等不同类型,由市依法治市办组织法律专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随时组织上述部门租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动真格,以考促学。
同时,推进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讲行法律咨询和论证,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结合。
二是继续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战略决策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活动以及各种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继续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
抓好青少年学生、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宗教界人干、流动人口等各类重点对象和特定群体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送法到农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部队、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
四是以地方、行业、基层三大工程为基础,大力实施普法依法治市“一法一实践”工程,围绕各类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普治并举,整体推进。
抓好社区法制教育,落实“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要求,整合各种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推进农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大对广大农牧民的法制教育。
五是加强指导,培育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各类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
在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差距。
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理而道远。
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其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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