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法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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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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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大学生校园犯罪案例
校园犯罪案例——
故意伤害类:
1
据2003年8月15日出版的《山东工人报》报道:
2003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楼南楼传来一阵尖叫,随后,冲天的火光从505宿舍中冒出。
该校98级贸易系学生张文峰将其同校女友、轻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施某用刀杀死,随即点燃了随身带来的煤气罐,放火烧了该宿舍,而后自杀。
2
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2000级生物系学生马家爵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
尘埃未定,5月16日,又发生江西医学院2000级临床专业在校大学生薛某在1小时内持刀砍杀7人,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的惨案;4月30日,三明市第二技校02级电焊班学生于某报复同学林某平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用水果刀将其刺死。
3
1991年,一名中国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在大学校园内开枪打死自己的导师。
4
2004年5月,江西医学院大学生薛荣华手持水果刀,在1小时内连刺7人,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
5
2004年12月1日午夜、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的某高校学生寝室内发生血案,4名大一学生持械闯入大三学生寝室,砍伤2名学生,其中1名四川籍学生至少身中7刀。
6
2007年4月16日上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恶性校园枪击事件。
23岁的韩国籍学生赵承辉在该校学生宿舍和教学楼两地枪击杀人惨案。
枪击事件造成33人死亡,29人受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惨重的枪击案。
这一事件震惊世界,我国媒体形象的将赵承辉比喻为韩国的“马加爵”:
两人都是外来移民,一个从外地农村来昆明,一个从韩国来美国;都是高校大四学生,都即将毕业;两人都性格内向,心理受到压抑,对待社会的态度都极度扭曲、对社会极度仇恨。
大学校园作为一个文明高雅、造就人才的神圣殿堂,如今却出现如此血腥场面。
这使得我们对高校这块平静的乐土产生了关注,也对我们这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频频发生的暴力犯罪事件进行深思。
7
据2003年8月15日出版的《山东工人报》报道:
2003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楼南楼传来一阵尖叫,随后,冲天的火光从505宿舍中冒出。
该校98级贸易系学生张文峰将其同校女友、轻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施某用刀杀死,随即点燃了随身带来的煤气罐,放火烧了该宿舍,而后自杀。
8
大学生杀“情敌”老师案真相披露。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四年级学生付成励持菜刀将正在教室上课的程春明砍死。
近日,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法治》杂志披露,付成励杀人缘于女友陈某曾经与程春明教授发生过性关系,这让他对程春明恨之入骨。
据《方圆法治》杂志报道,付成励的女友陈某于2002年9月考上中国政法大学。
大一下学期,陈某经常旁听程老师讲课,并且下课时经常找程老师请教问题。
二人接触的次数比较多。
公安机关调查陈某的笔录显示:
身处大一的陈某对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些困惑。
一次,她给程老师写了一封信,信中详述了自己的困惑。
看完信后,程老师觉得她在思想上比较封闭,于
是把她叫到办公室谈心开导。
去过几次后,在程老师的办公室里,陈某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
陈某与程春明教授的关系保持了一年,平均一个月去一次程老师的办公室,大都是晚上11点熄灯前这个时段。
一年后,陈某觉得这样不太好,就不再跟程春明联系,而程春明也没有再找过陈某。
对于自己的行为,陈某说,那时懵懵懂懂的,对于爱情不太懂,只觉得程老师很有才华。
“我不缺钱,他也不是教我专业课的老师,我的学分也不是他给,我们之间全凭自愿,谁也没有逼迫我干这事,我们之间是相互的。
”在陈某心里,她并没有恨程。
“当时自己选择了,就要自己承担。
”大一女生与非恋爱对象发生性行为,大学教授婚后不忠,这样一种“师生恋”,在凶杀案案发后让女研究生陈某备受指责,也让死去的程春明饱受非议。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老师说,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就与老师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如此不自重,如此开放让人吃惊。
从某种程度上说,她这样一种不约束自己的行为,既害了程老师,也害了付成励,更给自己今后的人生带来很大伤害。
当然,程老师本身也有很大错误。
记者打通付成励家所在的天津东丽区四合庄村委会的电话,村民老赵说,付成励曾经是村里孩子的榜样,学习好,有出息。
他曾经带女朋友回来过一次,村里很多人见过那个女孩,长得不算太漂亮,但很文静,没想到,付成励竟然因为她与老师的关系毁了自己。
记者侧面了解到,今年26岁的女研究生陈某是台州人,她的父母是台州市司法系统干部,家庭条件优越。
案发后,面对周围的冷言冷语,陈某选择回家乡考公务员。
在台州市公布的公务员笔试通过者名单中,陈某的名字确实在其中。
据了解,1965年出生的程春明曾经留学法国12年,在五所大学读过书,获得6个文凭,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研究法国法律的专家。
正如一位熟悉他的老师所言:
“程春明是作为优秀的海外归国人员被聘请回法大的,从工作上讲,他是一位博学多识、教学富有特色的好老师。
”然而,程春明生前扬名中国政法大学,并不是因为在学术上卓有成就,而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和法式浪漫。
据了解,程春明在留法之前就是一个浪漫的人,尤其在感情经历上。
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1991年,对象是个女学生,后来去了贵州工作,由于分居两地,这段婚姻仅持续了3个月。
程随后去了法国。
1998年,他在法国娶了大他三岁的韩国女人池英华,后来池英华随程春明到中国定居,二人2006年7月离婚。
离婚两个月后,程春明与小他十几岁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韩某结婚。
有人说,从程春明三段不一般的婚姻看,从他在与韩国妻子生活期间,却与女学生陈某保持性关系看,他的浪漫个性在感情上表现得缺少道德感,这,也许就是一种性格悲剧。
虽然案发后外界对程春明有很多非议,但怀有身孕的程春明的妻子韩某表示:
“春明的过去我是完全了解的,他是纯洁的。
春明和我结婚以来,他没有任何值得我怀疑的行为,春明的心就像蓝天一样纯洁?
?
春明让我少女时代关于爱情的梦想如鲜花般逐次绽放?
?
”不知道程春明与女学生性关系真相披露后,韩某心中的爱还是不是那样“纯洁”。
付成励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跟随父母从黑龙江省逊克县农村到了天津。
在大学同学眼中,付成励有很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好友评价他“真诚、热情、直率、简单、一根筋”。
在独生子女中,像他这样懂得照顾别人的学生并不多。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懂事的优秀学生,却因一场恋爱提前结束了自己的青春。
2007年4月,大学三年级的付成励在与校友去北戴河游玩时,认识了本校女研究生陈某,二人于当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
付成励第一次对女孩子动情,全身心投入。
然而,他的大学好友李乐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却说,陈某对付成励忽冷忽热,和我理解的恋爱不太一样。
2007年9月份,付成励带女朋友陈某去北戴河玩,在那里,陈某告诉付成励,“我已经不是处女了”。
在付成励的一再追问下,陈某说出了“程春明”3个字。
案发后,付成励曾交代说:
“我知道这件事以后心里特别生气,由恨想到了骂他、揍他甚至杀死他。
我始终想不明白,这个老师结了婚,为什么还要干这种事情。
”付成励说,知道这些事后,他认为女友说出这些是信任他,他对她更好了,还把她带回家,告诉父母她就是将来想娶的女人。
令付成励想不到的是,陈某说出往事以后,对付
成励越来越冷淡,直至吵架分手。
付成励曾经对朋友说,自己总是忍不住追问女友和教授交往的细节,可能女友无法忍受,最终提出了分手。
付成励认为,程春明的行为对女友性格和生活有“创伤”,程春明不只跟女友发生了性关系,更毁了一个人“爱”的权利。
然而,陈某却告知警方,她对付成励过分热情的照顾不适应,二人因性格上的差异分手。
二人分手时,付成励对陈某说:
“我不会自杀,我就是死也会先杀了程春明,然后再自杀。
”没想到,他最后真的这么做了。
陈某为何会向男朋友说出自己以前那么隐私的往事?
她对警方说:
“我觉得我们相处,必须先把这事向他说明白,他接受得了,我们就继续下去,接受不了就分开。
我也是对他负责任才这么说的,免得他以后接受不了。
”付成励说一直没有与陈某发生过性关系,他说要把最美好的东西留到最后。
然而,陈某的“实话”让痴情而传统的付成励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成为他的心魔。
这世界并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还有很多是灰色的。
成年人世界里的普世原则,这些青春期的孩子们却是在撕裂般的疼痛中才领悟到的。
如果陈某不说往事,也许不会害了付成励,害了程春明教授。
付成励能否保住性命?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认为,虽然检察院认定了付成励的自首行为,但他杀人后“神情镇定地走出教室,随即拨打110自首”,说明杀人后的自首也是其蓄谋的一部分,能否被法院认定并减轻刑罚,还不好说。
而程春明教授与付成励女友的不正常关系是6年前的事情,当时付成励还在读高中,这与付成励和女友分手没有直接关系,说“付成励是杀人犯,也是受害者”并不准确。
不过,有人反驳:
《婚姻法》规定夫妻间的忠贞义务,可以说程春明教授的有违道德的行为损害了付成励对女朋友的贞操期待权,从这一点来说,程春明是有过错的。
盗窃类:
1
某年10月,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
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
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
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
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2
小常是武汉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
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
“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
”(出处同上)
3
2008年3月,安徽某学院大四女生张某从自己的宿舍通过共用阳台进入隔壁宿舍,将同班同学马某的锁芯已坏的挂锁拽开,打开柜门,将马某的一台惠普牌笔记本电脑盗走,后乘车回家。
4
来自江苏农村的朱某2001年考取上海一所大学后,看到同寝室同学穿着时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仅有家里每月寄来的零花钱,起先只是羡慕,后来发展为失落,便趁寝室无人或学校放假,盗窃同学的银行存折、信用卡等,提取现金后购买手机、手表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5
大学生王某在学校食堂用餐时,三次趁人不备,拎起同学放在座位上的书包就走,获得现金、财物等近3000元。
她盗窃后还不以为然,背着偷来的书包在校园里到处走,最后被失窃者认出,被判刑6个月。
6
女大学生王某家庭条件较好,平时娇生惯养。
进入大学后,她经常外出旅游,开销由父母承担。
但后来,由于开销日多,父母控制了她的零用钱,王某为维系开销,偷窃寝室同学现金和财物达5700多元,后被判刑3年。
7
据2003年6月22日出版的《中国教育报》载:
现年21岁的夏某是合肥某知名大学的大学生,一天中午,他在教室里“捡”到一个同学放在课桌上的“文曲星”,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利用课间或中午用餐之际,顺手将同学放在课桌上的手机、电子词典、名牌衣物等偷走。
自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5日案发,夏某共作案46起,盗窃手机、随身听、电子词典等共40多件,价值2万余元。
8
某高校2007年下半年共发生各类盗窃案件84起,丢失手提电脑6台、自行车5辆、手机28部、钱包17只、其他财物28件。
其中公安机关立案14起。
经过保卫部门努力,制止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追回丢失物品10件。
由此可见,防盗窃形势十分严峻。
9
犯罪嫌疑人周瑞(化名),鞍山科技大学三年级学生。
2003年五六月间,他在校内连续作案6起,共偷窃同学钱物6000余元。
令人难以原谅的是,这已经是周瑞在大学的第二次作案。
然而,周瑞身后那个位于河北农村的偏僻贫穷的家,还有他苍老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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