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粉炉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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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炉技术协议
一、概述
二、热风炉技术参数
三、设备概况
四、供货范围及分交界面
五、涂装和包装要求
六、设备制造标准及规范
七、质量的检验、验收及设备功能考核
八、资料交付
九、开箱检验
十、随机备件质量证明与技术资料的移交
十一、现场服务的提供
一、概述
博广热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江苏百斯特热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辽宁天赐项目工程喷煤项目总承包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2、热风炉技术参数
1)窑炉名称:
立式防结焦煤粉热风炉
2)炉子形式:
立式套筒体
3)混合方式:
多通道混合式
4)原料:
煤粉、柴油、常温空气、石灰窑废气。
5)废烟气掺混量:
25000Nm3/h
6)掺混废气温度:
150℃
7)窑炉产量:
≥30000Nm3/h
8)混合气出口温度:
300℃(一般不超过330度)
9)燃烧室温度:
1000-1200℃
10)烟气出口温差:
<5℃
11)烟气炉燃烧热效率:
100%
12)外型尺寸:
见图纸
13)燃料:
煤粉
14)点火燃料:
轻柴油
15)柴油压力:
>0.8MPa热值≥10000kcal/kg
16)柴油耗量:
120L/h
17)煤粉参数:
热值:
5500kcal/kg
灰分:
≤15%
挥发分:
≤26%
含碳量:
≥50%
含硫量:
≤3%
水分:
≤1%
细度:
-200目,80%
18)煤粉耗量:
350-500kg/h
19)烧嘴类型:
双旋流低阻燃烧器
20)烧嘴数量:
1套
21)煤粉烧嘴助燃空气量:
2550Nm3/h
22)轻柴油烧嘴助燃空气量:
1200Nm3/h
23)煤粉输送空气流量:
700Nm3/h
24)助燃风压力:
2000-6000Pa
25)炉壳温度:
<50℃
26)温度控制方式:
采用PLC自动控制调节空/燃比例、炉膛、烟气温度连续测量并显示、记录。
(现采用就地方式和自动)
27)炉压控制方式:
用PLC自动控制,出口压力连续测量并调节显示。
28)烟气炉炉膛压力:
-50~-100Pa
29)出口烟气含氧量:
<2%
30)出口烟气CO含量:
<50ppm
31)炉压控制范围:
-100~100Pa
32)炉压控制精度:
±20Pa
33)电源:
主电源380V/50Hz/3相控制电源220V/50Hz/单相控制输出信号4-20MA。
34)点火方式:
自动点火、手动点火。
三、设备概况
乙方具有设计、制造煤粉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的资质和良好实绩,并对其质量、使用性能、供货完整性、供货时间、安装指导及单体调试、功能考核及售后服务负责。
乙方采用当前国内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生产成本低、各项消耗指标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长寿、节能、便于维护的要求。
1.设备名称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
2.设备数量
1套
3.设备组成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成套系统包括炉体、耐火材料、集成烧嘴及自动点火装置、火焰检测器设备、温度检测仪表、煤粉计量螺旋等。
4.主要规格参数
表3煤粉煤粉干燥气发生炉主要规格参数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1
干燥炉数量
1套
2
结构形式
立式
3
炉壳材质
燃烧室、混合室外壳Q235B、燃烧室内壳0Cr19Ni9
4
耐材
重质浇注料、轻质保温料;高强浇筑料
乙方负责工厂筑炉
5
发生炉尺寸
见图纸
6
燃料耗量
煤粉量:
350~500kg/h
点火柴油量:
120L/H
煤粉热值约:
5500kcal/kg
7
输出干燥气参数
温度:
250-330℃,正常生产时280℃
正常流量:
30000Nm3/h
8
集成烧嘴
供热量约Max.15GJ/h
带自动点火和火焰检测
9
烟气成分含量
O2含量:
≤2%
CO含量:
≤50ppm
10
使用寿命
炉子设计使用寿命≥15年
烧嘴使用寿命≥5年
5.机械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5.1煤粉干燥气发生炉成套系统包括炉体、耐火材料、集成烧嘴及自动点火装置、温度检测仪表、计量螺旋、火焰检测器设备、
5.2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的制作工艺应精良,以保证设备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
5.3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的钢外壳和耐热不锈钢内壳必须有承受系统最高工作温度、最高工作压力的能力。
5.4集成烧嘴应能提供可靠而充足热源,工作稳定、调节方便。
检测和推进装置工作可靠。
主烧嘴与点火烧嘴为组合式。
烧嘴中心为点火烧嘴,其燃料为柴油,煤粉气轴向喷出,空气径向旋流,空/煤粉气混合良好,点火容易,燃烧完全,配带高可靠性的火焰检测器。
5.5火焰检测器应工作可靠,当其检测到主烧嘴火焰后,经过安全时间和火焰比较时间后,主烧嘴给出正常运行信号,此时出口烟气温度由主烧嘴控制。
如果在安全时间内没有检测到火焰信号,系统将立即给出故障信号,切断煤粉给料器,发出报警信号,系统进入安全程序。
5.6耐材的砌筑必须按GB50211-2004《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GB50309-2007《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耐材要满足耐热值高、使用寿命长、无脱落、无开裂的要求。
耐材的选材应征求甲方的认可,为了确保发生炉的最佳使用寿命,并达到热损失最小的目的,在发生炉的不同部位均选用了合适的耐火隔热材料,燃烧室内砌黏土质耐火砖内衬。
5.7煤粉干燥气发生炉耐材由乙方负责工厂砌筑。
5.8炉压的测量通过在炉膛的取压孔将压力传输到压力变送器来完成。
5.9炉温的测量通过在炉膛的测温孔将温度传输到热电偶来完成。
5.10炉壳应具有较好的冲击韧性、应变时效冲击值和冷弯性能,有一定的抗疲劳和抗腐蚀性能。
5.11煤粉干燥气发生炉体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炉体支撑架、人孔盖、观察孔、热电偶孔、炉压检测孔等设备。
炉体支架将炉体支撑在平台上,在现场与炉体焊接。
人孔布置在炉壳上,便于设备检修与维护。
6电气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6.1干燥炉自动点火、手动点火、火焰检测、炉膛温度检测、炉膛压力监测、出口温度检测仪表由乙方负责供货,信号交接均在端子柜内的端子排上进行交接(开关量信号为无源常开接点,模拟量信号为标准4~20mA)。
6.2检测仪表要求国内知名品牌,
6.3开关量信号
所有开关量信号均应为独立的无源常开接点信号,接点容量大于2A,220VAC。
6.4交接信号
●燃烧室温度直接送PLC系统:
热电偶输入,S分度。
●出口温度直接送PLC系统:
热电偶输入,K分度。
●燃烧室压力信号直接送PLC系统:
二线制4~20mADC。
●干燥炉火焰检测信号直接送PLC系统:
独立无源常开接点。
6.5三电任务书和功能规格书设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煤粉干燥气发生炉详细设计图中,还应包括端子柜电气原理图,端子接线图,外形尺寸图,仪表详细供货清单,电源系统图。
2)乙方提供上述文件以后,应按照甲方三电人员的要求,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直至满足甲方三电及软件设计的要求。
四、供货范围及分交界面
1.设备供货范围详见下表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设备为整体供货,供货范围为从干燥炉本体上煤粉、油、废气、助燃空气入口接点到干燥气出口与磨煤机入口供气管接点。
包括干燥炉本体(包括烧嘴、燃烧室、混合室、炉壳等)、干燥炉本体检测及控制仪表等,具体范围包括:
表5干燥炉本体设备供货范围(共1套,下表为1套配置)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
生产厂家
手动阀
DN15
2
BEST
排渣螺旋输送机
Ø189X2100,配现场控制箱
1
BEST
手动空气放散阀
DN150
1
BEST
手动空气调节阀
DN400
1
BEST
燃油燃烧器
120L/H
1
BEST
油泵
2CY流量1.1m³压力1.45MPa
1
上海
油箱
0.8m3(含高低液位开关)
1
BEST
自动点火
20J打火寿命30万次以上,电源220VAC,50Hz,精铸铝壳。
防护等级EPⅡ,配点火防爆控箱
半导体
1
BEST
温度检测
S分度
1
三普
温度检测
K分度
1
三普
火焰检测
数字量输出,灵敏度100Lx以上,不受背景光干扰
1
BEST
压力检测
微差压变送器
+1000-1000
1
三普
绝压检测
0~0.25MPa/4000Pa
2
三普
计量螺旋
0~1000kg/h,电机及控制箱要求防爆。
1
上海
等压旋流器
Ø1820X200
1
BEST
炉壳
Ø1820X4850
1
BEST
燃烧室
Ø1620X3100
1
BEST
混合装置
Ø1820X500
1
BEST
风煤混合器
1
人工点火
Ø180
1
BEST
防爆阀
DN600
1
BEST
刚玉质耐火浇注料
AL2O3≥94%
1
重耐
轻质高温浇注料
LW-1.0
1
重耐
高铝耐火砖
AL2O3≥75%
1
重耐
运输
1
BEST
调试
1
BEST
指导及培训
1
BEST
筑炉
1
BEST
指导烘炉
1
BEST
表5.1常用备品备件(不在供货范围内)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燃油燃烧器
30kg/h
1
BEST
自动点火
20J
1
BEST
温度检测
S分度
1
三普
温度检测
K分度
1
三普
火焰检测
数字量输出,灵敏度100Lx以上,不受背景光干扰
1
BEST
压力检测
±1000Pa
1
三普
2.分交界面
乙方负责煤粉干燥气发生炉、配套设施的选配和供货范围内单体设备的检测控制设计,并且提供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烘炉曲线和供安装设计的平面图纸及控制原理图和对控制系统的要求资料。
与系统交接点为:
干燥气出口管法兰;煤粉气进口管法兰:
点火柴油箱进口管法兰:
热风炉废气进口管法兰(所有法兰都带配对法兰、联接件、密封件等)。
2.1机械部分
甲方直接将柴油送至油箱,油箱外加回油管。
油箱至燃烧器之间的管道由乙方提供,管道之间的阀门、流量计由甲方购买安装。
煤粉送至计量螺旋入口,助燃风分别送至混合器入口,一次和二次助燃风的手动阀乙方供货,掺混废气至废气入口由甲方负责。
高温烟气出口配对法兰以外由甲方负责。
助燃风管道与煤粉风管道由甲方负责,计量螺旋以及风煤混合器由乙方负责供货,炉体上的防爆阀与人孔门由乙方负责。
高温螺旋出灰口以下由甲方负责。
土建部分为设备支座地板,以上为乙方负责设计和供货。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的烘炉由甲方完成,但乙方需提供烘炉方案、烘炉温升曲线及现场指导。
2.2电气部分
电气仪表节点描述:
乙方将齿轮式输油泵及其他用电设备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甲方只负责将电源线及信号线连接在使用的设备上即可,所有控制由甲方控制。
五、涂装和包装要求
1.涂装
1.1涂装材料
用于本招标设备的涂装材料,选用符合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规定的经过实践证明其综合性能优良的一流产品。
1.2涂装施工
1.2.2表面预处理:
表面预处理按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规定执行。
1.2.3涂装工艺
乙方根据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定涂装施工工艺,并按制定的工艺进行涂装施工。
1.3涂装界面划分
1.3.1对于需在现场进行拼焊组装的设备,除按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涂装外,留下因运输需要需在现场拼焊的安装焊缝区左右各100mm,只涂装一道20~30μm且不影响焊接质量的车间底漆,作为临时防锈保护。
1.3.2安装焊缝区涂装及现场一道面漆的涂装由需方安装单位负责,涂料由需方安装单位提供,但乙方在涂装前三十天书面向需方提供产品制造中所采用的涂装工艺要求与说明。
1.3.3设备在需方的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涂层碰损,由需方修补。
2.包装
2.1乙方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都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防锈处理应符合国标要求。
2.2设备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需要。
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裸露件和捆扎件有金属标签。
2.3安装调试易损件、特殊吊具、专用工具等,单独装箱,并在箱体上注明标记。
2.4货物的标记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
箱面上各种标记必须齐全,如箱号、名称、合同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发货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装位置、防雨、防碎、防倒置标记等。
箱内零部件要挂标签,裸件和浸油件要牢挂金属标签,易损件和零散小件用小箱妥善包装后装入大箱。
属安装调试用易损件的,要单独包装并标明主机名称和安装调试易损件字样。
2.5乙方交付的设备应单机成套交付,不同编号不得混合装箱。
数个小箱装为一个大箱时,每个小箱应单独有装箱清单,而大箱装箱单应标明小箱的件数。
2.6每件零部件箱均附有标签标明零部件图号、名称、数量。
2.7主要、关键、价值高的设备组合件、零部件应经需方同意采用集装箱运输。
2.8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2.9每个包装箱内均应附本箱装箱清单1份,每台(套)设备的装箱单4份和产品合格证一份装在1号箱中。
2.10产品标志和标牌
各设备的组装件和零部件应在其明显处做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
设备的标牌内容包括:
制造厂家、设计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
六、设备和材料检验及验收标准
6.1设备和材料验收标准
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必须进行出厂质量检验、检查和试运转,合格后才能运出。
并需出具出厂质量检验书、试验和试运转数据、检查成绩表及合格证书。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GB、DIN、ISO、JIS及甲方确认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并出具相关规范和标准名称。
乙方提供的制造厂标准应不低于甲方现行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亦不低于以往提供给国内其他工厂的同类产品的标准。
交货前1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方提交检验大纲,包括:
(1)设备的名称和规格
(2)检验项目
(3)检验方式、所使用的草图和工具
(4)检验采用的标准号
(5)评判基础
该大纲需经双方确认,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检验大纲有任何不同的观点,甲方和乙方要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
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主要设备的制造进度(包括项目号,设备系列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时间,预计装配和检验日期等),1式3份。
甲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的工厂和乙方的检验人员一起对被检验的主要设备进行调查和出厂检验。
在设备装配和检验之前1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联合检查。
双方应在人员、时间的安排及其它实际事物的处理上对联检事项进行周密安排并相互取得一致意见。
在联合检查1个月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检验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检验资料(包括图纸),一式两份。
检验完毕后,乙方将向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交联合检验记录,一式两份。
在设备联合检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的检验人员阅读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检验工具、仪器及测试设备。
如果甲方检验人员要求超出检验大纲的检验项目,额外的检验项目将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出厂检验原则上按照检验大纲和联合检验主要设备的附表进行。
根据附表,如果选择检验的设备有某个数据不能满足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对整个设备进行检查。
6.2开箱检验(OPI)
(1)“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开箱检验。
乙方有权自费派员参加检验。
(2)甲方在开箱前一个月,将需开箱检验的箱号、设备名称、开箱日期、地点等信息通知乙方,在开箱检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如乙方通知甲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或不能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甲方将自行开箱检验。
乙方应认可甲方的检验结果。
(3)在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损坏、短缺或型号规格、质量以及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双方应作好“检验记录”及“问题处理协议书”,并由双方代表签字。
如属乙方责任,此项协议书即作为甲方向乙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有效的索赔证据。
如乙方没有参加开箱检验,在发现如上所述问题且属投标方责任时,则由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证明,以此作为向乙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有效的索赔证明。
乙方收到上述索赔证明和甲方提供的索赔要求后,如对索赔要求有异议,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如逾期不交,索赔即作成立。
开箱检验后的安装、试运转阶段直至机械保证期结束,如发现“设备”、“材料”有质量问题时,按招投标相关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4)乙方换货或补供货物的期限以不影响合同工厂工程建设总进度为前提。
如乙方没按期履行其义务,按招投标相关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5)当甲方对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有质量疑问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必要的材质、性能、数量等品质检验。
届时双方应相互配合,不应无故拖延。
(6)在检验中如发现乙方提供检验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仍不完整有碍于判明质量情况时,乙方应及时补供所需标准和规范。
6.3设备在制造厂进行预组装和驱动装置试运行,试运行应通知甲方一起参加验收,各部分符合图纸技术要求方可出厂。
七、质量的检验、验收及设备功能考核
1.质量检验
1.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严格进行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乙方检验的结果满足本招标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
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设备监制
2.1需方监制代表有权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设备进行全过程监制,对设备制造、组装、检验、试验和包装质量进行控制。
2.2需方监制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的与本次招标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
2.3需方监制代表在监制过程中如需借用供方的检测工具对设备进行检测,乙方予以配合。
2.4对于乙方外委协作厂制造加工的属本次招标设备范围的零部件,如需方监制代表认为有必要前往检验(查),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2.5需方监制代表在监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和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有权提出修理和重做的要求,乙方满足其要求,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通报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6无论需方是否参与监制,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付的责任。
3.设备验收
设备的验收包括出厂验收和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收。
这些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1出厂验收
3.1.1乙方在设备出厂验收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竣工资料整理成册。
竣工资料至少由下列部分组成:
a.出厂竣工图。
出厂竣工图的数量为3份。
b.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材质证明及检测和试验报告、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外协和外购件出厂合格证、部件组装和总装检测及试验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防腐涂装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铸锻件探伤检验报告、零部件热处理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一式2份,其中原始件1份。
原始件应完整,书写纸张良好,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签证或签章手续齐全。
按A4幅面和单项工程分别袋装或盒装。
2)乙方的质检部门根据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通知单、合同完成设备自检并达到合格,设备组装和总组装待验状态应符合本标书有关设备验收状态条款的规定。
3.1.2乙方在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提出设备自检合格报告和联合检验通知,经需方认可后方可组织联合检验。
3.1.3设备整体组装验收合格后,乙方组合部位明确显示出组装标记、安装控制点和做好定位板等,经需方监制代表检查认可后方可拆开。
3.1.4乙方对联合检验发现的制造质量缺陷,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合格,并经需方监制代表审签后设备方可包装;否则,需方监制代表有权拒绝签证,由此引起延误交货期的责任由供方承担。
3.1.5设备经出厂联合检验合格,其包装状况和发货清单及竣工资料等必须符合标书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经需方监制代表签字认可后,设备方可发运。
4.设备功能考核
4.1保证项目(考核指标)
表6考核指标
设备名称
考核项目及指标
备注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
1.煤粉干燥气发生炉各部件结合处无漏气跑风现象、烧嘴工作可靠。
烧嘴点火一次成功,不得发生回火现象。
2.煤粉干燥气发生炉各部件必须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检测和保护装置工作可靠。
3.输出干燥气参数
温度:
250-330℃,正常生产时280℃
流量:
一座发生炉的参数
正常流量:
30000Nm3/h
变化范围:
≤30000Nm3/h
氧含量:
小于2%
一氧化碳含量:
小于50ppm
4.煤粉干燥气发生炉整体使用寿命≥15年
5.烧嘴的使用寿命≥5年
正常工况
4.2设备质量保证期
设备质量保证期为现场设备投用后12个月。
4.3性能保证
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煤质及温度的条件下,保证炉窑产量:
烟气流量≥30000Nm3/h,烟气温度范围250-330℃,烟气流量每低于100Nm3/h或温度低于250℃(高于330℃)每5℃,考核合同总金额1%;烟气流量≤27000Nm3/h,温度低于230℃(高于350℃),视为设备不合格。
保证煤粉耗量:
500kg/h,每高于一个百分点,考核合同额1%,超过550kg/h视为设备不合格。
保证柴油耗量:
120L/h,每高于一个百分点,考核合同额1%,超过200L/h视为设备不合格。
八、资料交付
1.资料交付
1.1工厂设计需要交付资料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设备为整体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必须保证供给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技术资料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试运行、生产和维护的要求)。
乙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供表中所列资料(纸质)3套(图纸需盖章),另外提供一份电子文件(图纸为CAD文件**.dwg,文档为word文件**.doc,并注明文字处理软件和绘图软件的版本号),资料计量单位采用SI制。
表7工厂设计资料交付表
序号
文件内容
交付时间(周)
1
煤粉干燥气发生炉详细设计图(设备外型图、设备基础图、设备接口图、耐材砌筑图、含外保温图、电气仪表系统)
1
2
操作说明书
发货前1个月
3
安装要领书
4
出厂检测要领书
5
设备制造成套竣工图纸4套、使用说明书4套
随机
6
设备维护说明书4套
7
外配零件使用、维护说明书4套
8
零部件(包括外配零件)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9
主要部件、浇注料材质成分及分析报告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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