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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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方案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全国电力建设各研究院、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电建公司等单位在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完成的。
内容涉及到安全、人体健康、环境资源保护、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其内容是直接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章、节、条、款等,按照工程分类、内容联系和逻辑关系,排列汇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是土建目前现行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执行《强条》也是实现达标投产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玛电三期扩建工程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结合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目标,把工程建设成达标投产机组、争创优质工程,确保各项指标在过程中可控、在控,达到预定目标,本工程在严格遵循《强条》中的相关规定同时,确立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使其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主要内容及摘录范围
1.综合规定
1。
1摘录《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部分内容,内容主要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遵循条文,包括噪音控制方面。
1。
2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内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主要内容是包括火力发电厂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施工及验收
2。
1锅炉与压力容器
2。
1.1摘录《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主要内容:
在规范资质的前提下,加强设备管理的各项检验工作,以及对设备运行期间各监测的各种表计的规范。
确保机组投入运行后,安全可靠,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2。
1.2摘录《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主要内容:
对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并强调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和水质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蒸汽系统吹扫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2.1.3摘录《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资格考核规则》DL/874—2004,主要内容:
要求凡是从事电力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锅检人员必须取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的执业活动。
2。
1.4摘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1995,主要内容:
设备缺陷处理方法规定以及合金钢部件的光谱检验,另外还提到了焊接的相关要求及内部清洁度的控制;燃油系统安全防护等。
2.1。
5摘录《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主要内容:
水处理未投运或投运不正常,不准启动机组的强性规定,并给出了水质必须达到的量化值。
2。
1.6摘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1994,主要内容:
管道安装前管子与管件的外观检验内容的规定以及和管道相关的阀门的检验,在系统内部清洁度与严密性上也做了相关的摘录.
2.1.7摘录《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438—2000,主要内容:
受监的金属材料,如管子、管件、锅筒、联箱等在必须有的质量保证书之外,组装后还须进行全面复查的要求,物资部门还要在发放过程中加强控制等。
2.2汽轮机机组
2。
2.1摘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1992,主要内容包括:
①设备安装前的检查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②基础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及观测时间的确定;③汽轮发电机组各部安装的硬性规定;④汽轮机各项保护装置应具备的技术记录;⑤油系统管道、阀门安装的要求等。
2.2。
2摘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四部分:
电厂化学》DL/T5190。
4—-2004,主要内容包括:
①酸碱管道、衬里管道的安装要求;②制氢系统阀门的选用;以及由于溢流、渗井、渗坑、水处理废水带来环境污染的控制规定.
2.2.3摘录《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438—2000,主要内容包括:
高温螺栓的检查要求。
2。
3焊接检验
2。
3.1摘录《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主要内容包括:
①焊接材料的选用规定;②锅炉受热面管子焊接对口与坡口的要求;③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线的偏斜要求;④焊口的热处理与焊接检验等相关内容。
2。
3。
2摘录《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8—1999,主要内容包括:
焊件组装允许对口的要求及塞焊和槽焊对材质的规定;其二是对焊缝返修的规定。
2。
3。
3摘录《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主要内容包括:
缺陷级别的评定以及不允许存在的缺陷要求。
2.3。
4摘录《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主要内容包括:
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的分级评定和综合评定。
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2。
4.1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7—1990,主要内容包括:
验收应进行的相关检查,其中包括断路器、密度继电器、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露量以及接地的要求。
2。
4。
2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主要内容包括:
①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②对绝缘油的规定;③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的检查项目规定。
2。
4。
3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J149—1990,主要内容包括:
母线焊接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2。
4。
4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主要内容包括:
电缆架设的位置与其他设施的距离与相关措施的规定以及电缆防火的要求.
2.4.5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1992,主要内容包括:
①电气装置接地。
2.4。
6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1992,主要内容包括:
定子膛内的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2。
4。
7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主要内容包括:
手车式柜的安装注意事项.
2.4.8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主要内容包括:
35Kv架空线路绝缘子安装对电阻的规定。
2。
4.9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主要内容包括:
①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的要求;②低压短路器安装的规定;以及住宅电器、按钮安装、断路器容量的选择做出规定.
2。
4.10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主要内容包括:
①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要求;②滑线的布置、起重机的配线、限位开关等安装的要求;③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注意的事项。
2。
4。
11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主要内容包括:
①在修建和改建工程中,应制定的必要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②防爆电气设备的相关规定.
2。
4。
12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主要内容包括:
详细要求各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规定;其中包括:
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几调相机、直流电机、交流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圈、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器、避雷器、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等。
2。
5土建工程
2。
5.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摘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局部修订)
2.5。
2防火间距摘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2。
5.3建筑装修摘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
2。
5.4水质和防回流污染摘录《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局部修订)
2.5。
5供配电系统摘录《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变电设备摘录《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0-94
2.5.6防雷摘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局部修订)
2。
5。
7施工质量摘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
5.7.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5。
7。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
5.7。
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
5.7。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
5.7.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2。
5。
7。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
5。
8施工安全摘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5.9房屋抗震设计摘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5.10结构安全性鉴定摘录《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强制性条文执行机构设置
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强制性条文监督体系
2.管理职责划分:
2。
1项目经理管理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执行《强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执行《强条》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强条》管理工作中条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制定《强条》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2。
2项目总工程师管理职责:
①负责项目部《强条》的管理工作。
②组织编制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强条》保证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③组织编制和落实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审批重要项目作业指导书。
组织建立健全《强条》管理网络,推进管理工作.④组织召开各管理部门关于《强条》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2.3体系创优部管理职责:
属主责职能部分,主管总体《强条》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室、专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的执行状况。
对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纠偏及预防工作。
收集《强条》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2。
4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责:
负责本部门《强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组织本部门及专业职工认真学习《强条》中的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2.5质量监察部管理职责: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针对《强条》的运行的检查工作,并纳入到月质量评比活动中,配合体系创优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
6安全监察部管理职责: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环境部分的《强条》内容,组织各部室、专业加强执行《强条》内容的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配合创优部收集相关资料工作。
2.7物资管理部职责:
①在严格执行《强条》标准对材料管理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地。
③负责组织并参与对设备、材料开箱时的质量检验,并做到设备三证一书、材料材质分析报告齐全。
并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专业需用时办理好借用手续。
2.8各专业职责:
①按照项目部对执行《强条》的文件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强条》内条款的执行.做好控制工作。
②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
2。
9试验室管理职责:
①完成好工程的各项试验任务,公平公正。
②针对《强条》规定对试验的要求,严格遵循,并在工作过程中实际运用。
3。
培训、宣贯
3.1建立培训计划,由工程管理部、质量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根据《强条》中的相关规定建立相对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范围涉及到总包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各标段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强化循环培训模式.
3。
2做好宣传工作,以安全简报、质量简报、工程简报为主导方式,以三期扩建机组达标投产为主导思想,深入宣贯《强条》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使《强条》思想深入管理者和操作者,并在施工中严格运用,把《强条》的观念带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稳步发展。
4。
相关措施
4。
1作业布置
4。
1.1在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措施、方案中重点强调和体现《强条》的相关内容.
4。
1。
2技术交底中,把《强条》内容作为重点交底。
4.1。
3在重大项目施工前,如锅炉水压、汽机扣盖、倒送电等等,强化《强条》交底内容,隔日连续作业的应重复《强条》内容.
4.1。
4在编写《达标投产措施》与《创优措施》中加入《强条》内容.
4。
1.5在质量月活动与安全的相关活动中,积极推行《强条》内容。
4。
2作业检查
4。
2。
1在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滚动检查所布置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工作。
4。
2.2抽查项目技术交底、重大项目施工前的强化交底工作。
4。
2.3检查施工设计和相关措施、方案中《强条》的执行情况.
4.2.4检查工作应由工程管理部、质量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
4.3《强条》执行的控制措施
4。
3.1《强条》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管理科室考评范畴,管理科室应定期组织检查工作,并进行月度考核评比,月度专业承包额挂钩,对运行中执行情况好的专业应予以一定奖励,对执行情况差的专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4。
3。
2在管理制度中加入违反《强条》的考核办法.并在运行中强制执行。
5.运行资料的收集
5。
1在施工过程中,由各专业收集本专业《强条》运行的文件资料工作,并妥善保管;各部室收集本部室的相关资料。
5。
2被收集的资料应做好检索工作,分类存放.
5。
3由职能科室定期检查资料收存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专业、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所收集的资料完整性。
6。
技术及经费支撑
6.1计划表
序号
强条执行项目名称
执行时间安排
范围
主责部门
费用计划
1
强制性条文组织培训
2007年1月25日—2007年1月27日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
安全监察部、质量监察部
2000元
2
强条宣传资料的编制、印刷
2007年5月30日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监察部、质量监察部
1000元
3
工艺纪律的编制、印刷(内含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2007年5月30日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质量监察部
3000元
4
组织知识竞赛
2007年4月28日
所有参建单位代表
质量监察部
3000元
5
强制性条文书籍购买
2007年4月28日
各专业必须有一本
体系创优部
2000元
6
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奖励
2007年底与2008年底
部室推动及专业实施
体系创优部
5000
7
监督检查
2007年底与2008年底
全厂施工
体系创优部
2000
6.2按照电监会办公厅办输电(2006)8号文的要求,针对施工部分的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施工部分编制,并要求在工程进展中执行,如下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施工部分)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价
备注
1
金属和非金属材料
质量证明文件
取样记录、复检报告
材料标记、出、入库制度
2
设备
质量证明文件、到场验收报告
3
检验
检验制度
焊接检验报告
关键部件间隙、严密性
管道内部清洗、吹扫
通球检验记录
4
施工记录
基础定位、标高
混凝土施工记录
设备检查记录
基础沉陷观测记录
4
施工记录
承压部件检漏
设备安装尺寸、间隙及偏差记录
5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符合程序,记录完整
6
锅炉
基础、钢架定位尺寸核查
承压部件核查
锅炉制造厂焊口抽查
水压试验、清洗、吹管
7
汽轮机
基础定位尺寸核查、沉陷观测
转子、汽缸、轴承装配质量
汽轮发电机组中心找正
8
发电机及电气
发电机定子与转子磁力中心调整
油及氢冷系统严密性
绝缘、接地可靠
9
辅助系统
自动控制
水处理
氢站
烟囱、冷却塔
10
质量验收
分部试运
整体启动
72小时试运
11
违反强制性条文说明
自查意见
好中差
填表日期:
年月日
6。
3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人
培训
时间
负责
部门
参加人员
监督部门
监督检查内容
备注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锅炉专业
马春池
2007—1-25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汽机专业
马永健
2007-1-25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电气专业
马永健
2007—1—27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热控专业
马永健
2007—1—27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焊接专业
卜庆兵
2007—1-27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002
苏滚堂
2007-1-25
安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部分2002
田新喜
2007-1—25
质监部
主任、专工班组长、技术人员
体系创优部
过程执行记录
说明:
过程执行记录表式各专业均有,要求每专业10天进行自检一次,填写好记录表,体系创优部每月进行检查
6.纠正和预防(检查表1)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新疆玛纳斯电厂
三期扩建工程
被检查专业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人:
(检查表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房屋建筑部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1
地
基
与
基
础
地质试验
◆1000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至少取1点试验;
◆3000m2以上的工程每300m2至少取1点试验;
◆每个独立基础下面/基槽每20延长米均不少于1点试验;
工艺、标准
◆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的验收以确保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基坑边界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和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坑原状土;
◆开挖后不稳定边坡,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施工,严禁大开挖、大爆破行为;
◆换填垫层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施工上层土;
2
混
凝
土
结
构
钢筋工程
◆钢筋代换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钢筋进场后按照国标要求进行力学试验,质量符合规定;
◆安装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需持焊工考试合格证;
◆焊条、焊剂应有合格证书;
◆工程开工正式焊接前,该工程的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各种规格钢筋的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模拟检验)
◆焊接试验取6个试件为一组,各3个抗拉、弯曲试验,将受压面毛刺和凸出部分消除与钢筋外表平,试验合格后判定该验收批合格;(批量检验)
◆每一验收批,必须在现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合格后判定该验收批合格;(现场检验)
2
混
凝
土
结
构
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及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混凝土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
混凝土工程
◆水泥进场检验其品种、级别、批号、生产日期、包装或散装仓号,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性能复试,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使用中或水泥出场超过3个月,需做复试试验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中严禁使用氯化物水泥;
◆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取样,取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混凝土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碎石和卵石进行碱活性检验;
◆钢筋混凝土使用海砂,其氯离子含量≤0。
06%(以干砂百分率为准);
3
钢
结
构
工
程
材质与设计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的标准;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钢结构、钢网架用高强螺栓、高强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等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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