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规章制度word资料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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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规章制度word资料11页
中华饶氏宗亲会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
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
“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
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
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
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
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大学生奖励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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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的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爱生活,所以内容要尽量广泛一些,可以分为人生、价值、理想、学习、成长、责任、友谊、爱心、探索、环保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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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管理规章制度》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
“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
“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
“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
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
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
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和《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各位理事会成员、各支派宗亲:
根据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农业冬月二十四日)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会议精神,为加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管理规章制度》和《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经宗亲代表会议通过,本规章制度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希望共同遵守。
理事会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
全体宗亲对执行情况要适时进行监督,促进良好发展,使宗祠管理上水平,创建新局面。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大学生奖励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
1、《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管理规章制度》
2、《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主题词:
理事会 宗祠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主 送:
各支派 支祠理事会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会秘书组 2019年1月15日印发
附件:
1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管理规章制度》
祠堂作为崇拜先祖与崇拜神灵的产物,是先民精神和英灵栖息的殿堂;祠堂是历史的教科书,阅览祠堂,如同阅览一卷绵长的历史画轴。
而祠堂文化是一种相当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它既蕴涵淳朴的传统内容,也埋藏深厚的人文根基……“祠堂是妥先灵、隆享祀的场所,同时又是宗族的象征”,所以“做事须有利后代,为人要无愧祖宗。
”为此,完善和制定好祠堂规章制度,这对于保持祠堂的庄严肃穆,整洁壮观,起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承先贤气概光大文章人品,显我辈风流再创伟绩丰功”,使宗祠人气上升、香火旺盛,同时也为了更好地筹集祠堂修缮费用,宗祠人员必须进一步加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以完善理事会职能、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各支派代表讨论决定,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七家湾饶氏宗祠是馈三公后裔族人的共同财产,是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饶氏馈三公后裔族人的神圣职责。
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七家湾饶氏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
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等职位。
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宗亲代表会议推选。
其他职位根据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
会长可委任一名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饶氏“一家人”的观念,听从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族人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
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宗祠管理员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管理员必须按时打扫卫生、上香等、平时注意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
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
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月发放给宗祠管理员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
各支派(村落)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凡邀请本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3、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
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饶氏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清明节。
如果遇到祭祀日改期,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组建礼乐队、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地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鸣炮示敬,由理事会文宣组安排操办。
2、祭祖应设主祭、陪祭(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等担任)、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宗祠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
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筹资理财小组,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理财小组设会计、出纳各一名。
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公开透明,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
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省海内外族亲捐赠;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其它合法收入。
凡个人捐资五千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捐资一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
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支出:
凡支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
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
重大项目(2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
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
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
公元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祠理事会的财务管理,保障宗祠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促进宗家族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分类管理的原则。
基本金、办公经费、活动经费三项资金平行使用,分级审批,大学生奖励基金单独使用和管理。
(二)封闭管理的原则。
捐赠资金及其利息除另有规定外,只能用于饶氏家族事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专项核算的原则。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帐、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
宗祠理事会每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宗族代表大会汇报。
并定期(清明前一天)向宗亲张榜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宗亲的监督。
第二条资金收入管理
(一)凡收到宗亲各界捐赠的款(物),必须开具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
(二)收到的捐赠款项,应按规定存入捐赠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三)收到捐赠的物资要专人负责管理,及时验收入宗祠,并按物资品种、数量及金额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
(四)捐赠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捐赠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建立捐赠资金档案,永久保管。
(六)凡徇私挪用理事会资金者,发现后要求责任人及时退还款外,并立即取消管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资金支出管理
(一)捐赠资金财务支出管理。
1.定向捐款按捐赠人意愿实施;
2.使用不定向捐款分级审批,权限如下:
使用不定向捐赠资金500元以下由理事会会长审批;500-1000元须理事会领导成员(委员)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1000以上经理事会成员会议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这样才方可使用;
3.资金分捐赠资金账户和日常资金账户管理;
(二)正常办公经费财务支出管理。
1.人员支出。
宗祠文物和展品要专人管理。
理事会要对管理人员择优录用,签订管理合同,给予管理人员适当报酬,确保宗祠文物财产安全;
2.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
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经费由理事会掌握使用。
资金500元以下由理事会会长审批;500元及以上经理事会领导成员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方可使用;
3.联络宗亲和收取募捐款、物,产生的交通费(车船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按标准60元的标准间,进餐如没有当地宗亲接待的,按每人每天30元报销生活费。
外出产生的其他费用,经一同去经办的人员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财产物资管理
宗祠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
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的物品。
上述两类财产分别建立财产帐册,财务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
第五条附则
(一)宗祠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宗祠理事会会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贵州省赫章县七家湾饶氏宗祠理事会
公元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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