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税局测试题.docx
- 文档编号:30489610
- 上传时间:2023-08-15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5.28KB
xx市地税局测试题.docx
《xx市地税局测试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地税局测试题.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市地税局测试题
XX市地税局税收业务试题(150分钟)
单位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60分,每题1分)
请在下列方框内填写“对”或“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错)
2.房地产企业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将商品房卖给购房者;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在一定时期后,又将该商品房购回。
这种行为,称之为售后回购。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房地产企业应作为融资处理,不征“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错)
3.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当视同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
(错)。
4.甲公司于2001年9月1日以房产一幢投资于乙公司,投资作价1000万元,占乙公司20%股权。
2006年9月30日,甲公司将该项股权对外转让,取得价款1500万元。
则转让股权时不纳营业税.(对)
5.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五送六”促销方式,即购买五层楼120平米,赠送六层楼80平米。
单位成本为每平米2000元,同期同类房屋售价为每平米5000元。
赠送房产帐务处理为:
借记“营业费用16万元”,贷记“开发产品16万元”。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捐赠给他人,应当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因此,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为20000元(5000×80×5%)。
(错)
6.房屋开发企业代收的房屋维修基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错)
7.某公司于06年3月份外购房产一幢,房价1000万元,支付契税40万元,对其装修发生支出200万元,装修后对外转让取得价款1800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是(1800-1040)×5%=38万元。
(错)
8.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
(对)
9.外国企业与我国企业签订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的,其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计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如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劳务费金额,或者作价不合理的,税务机关应按合同总价款确定外国企业的劳务费收入并计算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错)
10.生产铝合金并负责安装的企业,如果能够取得主管行政建设部门发放的安装资质证书,并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安装费金额,那么可就其安装费金额单独缴纳营业税。
(对)
11.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供营业税劳务,应当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错)
12.上海某工程公司承包江苏至山东段高速公路工程,工程跨经江苏徐州和山东枣庄两地,全长120公里。
该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可以在江苏,也可以在山东,具体由江苏省地税局与山东省地税局协商解决。
(错)
13.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对)
14.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
(对)
15.企业购买债券到期取得利息,不征营业税。
(错)
16.没有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错)
17.转让金融商品时发生的正负差,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为:
“同类同期相抵,不同类年末汇总,负差申请退税”。
(对)
18.职工个人将资金借给公司使用,凡每月利息收入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应当缴纳营业税。
(对)
19.北京的公司将资金借给南京的企业,金融业营业税纳税地点在南京。
(错)
20.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错)
21.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税法讲座取得的门票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计征营业税。
(错)
22.饮食、娱乐场所内设吧台向顾客提供烟酒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但对租用娱乐场所场地经营烟酒等商品的经营者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对)
23.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委托或与中国境内企业合作进行建筑、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如果设计方案、计算、绘图等业务全部或部分是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又派员来我国解释图纸并对其设计的建筑、工程等项目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其所取得的设计业务收入,仅对境内设计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但对在委托设计或合作设计合同中,没有载明其在中国境外提供设计劳务价款的,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正确划分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进行的设计劳务的,都应与其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设计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合并计算征税。
(对)
24.经营陵墓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经营墓地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
(错)
25.对安置随军家属而新开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娱乐企业,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对)
26.企业接受捐赠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应当并入受赠的当期所得征税,如果该项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50%,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按五年平均确认所得。
(错)
27.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股权转让日投资方享有的留存收益,否则会导致重复征税。
(错)
28.股权转让损失无需报经税务机关审批,但被投资公司清算损失或者投资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应当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
29.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
30.将在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记入生产成本,可能会导致年末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已销产品成本不准确。
(错)
31.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折旧允许扣除,但停用设备的折扣不得扣除,停用设备转让时,允许扣除的计税成本应为固定资产原价。
(对)
32.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软件,在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摊销年限可缩短为2年。
(错)
33.无论是生产车间用固定资产,还是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本期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额,均应作纳税调整。
(对)
34.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
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存货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
(错)
35.企业在筹建期间购买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品,应当全额计入开办费。
(错)
36.企业在筹建期间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其折旧额计入开办费。
(对)
37.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与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合并纳税调整。
(错)
38.商业企业发生的粮食类白酒广告费(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可以按照销售(营业)净收入的2%的标准扣除。
(错)
39.房屋装修支出凡未达到固定资产原价20%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一次性在当期直接扣除。
(错)
40.企业向客户赠送的烟酒茶等礼品,属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错)
41.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其借款利息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不计入投资计税成本。
(对)
42.企业向关联方取得的借款,不得超过借款方实收资本的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错)
43.税法所称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包括公司与个人股东之间的业务往来。
(错)
44.子公司(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向母公司(内资企业)贷款1000万元,子公司在“两免三减”期间对已到期债权,与母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子公司放弃债权200万元,其余800万元与债务重组日一次性收回。
则母公司视同接受捐赠,应调增所得200万元,子公司重组损失视同对母公司的股息分配,不得在子公司税前扣除。
如果债务重组日发生在定期减免税期满,并且母公司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子公司,其余条件不变,则母公司债务重组所得,应当首先用于弥补投资方亏损,弥补后有余额的,按税法规定还原补缴所得税。
(对)
45.某企业2005年度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年终申报应纳税得税额为-300万元,则允许以后年度税前弥补的亏损额为-300万元。
(错)
46.地税局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甲公司与地税局主管企业所得税的乙公司,新设合并为丙公司,则丙公司企业所得税仍在地税局缴纳。
(对)
47.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一律按权益放弃处理,多缴税款不得退还。
(错)
48.如果设备购置前一年度享受了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则应当以享受抵免所得税后应纳税额为基数。
(错)
49.某企业于2006年2月18日办理上年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税务稽查局于2006年3对该公司200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查补企业所得税120万元,但不得加收滞纳金,也不得处以罚款。
(对)
5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允许先扣除营业税及附加,然后再扣除法定费用确认所得。
(对)
51.个人向企业提供独立劳务,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如果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时已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单位在支付劳务报酬时,仍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错)
5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外工作期间,由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是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除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在境外工作期间,由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
53.某乞丐一天讨乞500元,应按“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错)
54、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所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100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错)
55.对私营有限责任企业的账面未分配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将剩余利润依照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股东)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错)
56.出租房屋以优先从租计征城市房地产税为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将房屋内的柜台出租给其他经营者等并收取租金的,应按租金计征城市房地产税。
凡按租金计征的房产税税额超过按房产价值计征的,按租金收入计征城市房地产税;未超过的,按房产价值计征。
(对)
57.镇政府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出租给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其房产税应由镇政府缴纳,但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企业缴纳。
(对)
58.工业用途的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错)
59.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需要缴纳印花税。
(错)
60.税法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错)
二、单项选择题(5题,每题2分,共10分)
请将答案填入下列方框内:
1
2
3
4
5
1.下列土地使用税优惠错误的是(C)
A、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B、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C、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D、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F、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下列凭证应征印花税的是(C)
A.部门内部的物资调拨单
B.银行同业拆借资金的借款合同
C.未按期兑现的合同
D.房管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3.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
(1)
(2)(3)
B.
(1)(3)
(2)
C.
(2)(3),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不得扣除
D.(3)
(2),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不得扣除。
4.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B.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与地价款及交纳有关费用之和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C.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
D.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交纳的有关税金。
5.李先生于2006年3月1日外购房产一幢,支付买价及契税等30万元,2006年5月1日,李先生以该房产及货币出资成立一人有限企业(甲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房产评估价35万元,货币出资15万元。
当年实现税后利润100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剩余全部转增资本,2007年8月31日,李先生将甲企业100%的股权转让给乙企业,转让价180万元。
下列关于李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正确的是(A)
A.非现金资产出资评估增值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甲企业以留存收益转增实收资本,李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90×20%=18万元;李先生转让股权应纳个人所得税=(180-45-90)×20%=9万元。
B.非现金资产出资评估增值应纳个人所得税=5×20%=1万元;甲企业以留存收益转增实收资本,李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90×20%=18万元;李先生转让股权应纳个人所得税=(180-50)×20%=26万元
C.非现金资产出资评估增值应纳个人所得税=5×20%=1万元;甲企业以留存收益转增实收资本,李先生不征个人所得税;李先生转让股权应纳个人所得税=(180-50)×20%=26万元
D.非现金资产出资评估增值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甲企业以留存收益转增实收资本,李先生不征个人
三、多项选择题(5题,每题2分,共10分)
请将答案填入下列方框内:
1
2
3
4
5
1、某市区一企业在异地建有甲、乙两座仓库,甲仓库位于某镇政府所在地,乙仓库位于某乡政府所在地。
关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E)
A、甲仓库应纳房产税,纳税地点在公司所在地。
B、甲仓库应纳房产税,纳税地点在房屋所在地。
C、乙仓库应纳房产税,纳税地点在公司所在地。
D、乙仓库应纳房产税,纳税地点在房屋所在地。
E、乙仓库不纳房产税。
2、以下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正确的有(A、B、E)
A、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C、对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D、外商投资企业的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三年房地产税。
E、外商投资企业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者,自竣工月份起,免纳二年房地产税。
F、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3、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A、C、D、E、F):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B、个人所有的房产和土地;
C、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D、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E、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F、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4.下列车船不征车船税的有(A、B、C、D)
A、自行车
B、农机抽水船
C、水上餐厅船只
D、残疾人专用车
E、行政机关自用车船
5、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A、B、C、D、E、F、G):
A、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B、拖拉机;
C、捕捞、养殖渔船;
D、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E、警用车船;
F、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G、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H、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
四、计算题(共10分,第1题4分,第2题6分)
1.某施工企业征收土地一块,支付出让金及契税1000万元。
利用该地块建房一座,发生材料、工资及其他费用2000万元。
房产建成后,该公司将其捐赠给隔壁的一所小学。
该省规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成本利润率分别为10%、15%。
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请计算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额。
解:
(1)应纳建筑业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2000×(1+10%)/(1-3%)×3%=2268.04×3%=68.04万元(2分)
(2)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房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地价+建筑业组成计税价格)×(1+15%)/(1-5%)]×5%=[1000+2000×(1+10%)/(1-3%)]×(1+15%)/(1-5%)×5%=[(1000+2268.04)×(1+15%)/(1-5%)]×5%=197.80万元(2分)
2.某内资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2005年度生产经营所得100万元(未扣除捐赠支出),2005年度共取得投资所得339万元,其中,从被投资方企业A分回投资收益76万元,A企业适用所得税率24%;从被投资方企业B分回投资收益224万元,B企业适用所得税率15%;从被投资方企业C分回投资收益39万元,C企业适用所得税率33%。
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为200万元,本年度实际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150万元(扣除比例按3%)。
试根据新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规则计算当年应纳所得税额。
解:
根据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规定的新申报表填写要求及计算顺序,计算过程如下:
(1)2006年投资收益先不还原,直接并入投资方所得。
纳税调整后所得=100+339=439(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为:
439×3%=13.17万元,允许扣除的捐赠额为13.17万元。
(1分)
(2)弥补亏损200万元,先用经营所得100万元弥补亏损,再用从被投资方B分回利润100万元弥补亏损。
(1分)
(3)剩余投资收益税务处理为:
从C公司分回利润39万元属于免税所得。
从A公司分回利润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
76÷(1-24%)×24%=24(万元)。
从B公司分回利润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
(224-100)÷(1-15%)×15%=21.88(万元)
合计:
24+21.88=45.88万元(2分)
(4)应纳税所得额=439-200-39+45.88-13.17=232.71万元
应缴所得税额=232.71×33%-45.88=76.79-45.88=30.91万元(2分)
五、综合案例分析(10分)
甲企业(由A企业、B先生投资组建)于2003年6月1日成立,因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会决议于2007年8月31日停止经营,清算并解散甲企业。
9月2日,甲企业办税员办理了当年度(2007年1月1日-2007年8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了所有欠税,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资料,并书面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主管税务分局按下列程序注销甲企业税务登记。
(1)对2003年6月1日-2007年8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并补征税款、补征滞纳金,对违章行为,按规定处以罚款。
(2)注销税务登记。
请思考:
以上操作是否正确?
企业注销清算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参考答案:
不正确。
企业注销有两种,如果该企业被分立或者被吸收合并,属于延续经营,解散不清算,上述操作方法是正确的。
如果该企业不再继续经营,则必须先清算,然后方可注销。
企业清算及基本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公告;
2.处置全部资产(计算流转税及附加、清算所得税,只申报暂不缴纳)
3.按顺序偿还债务:
(1)清算费用<不含税收>;
(2)工资及社保费;
(3)在纳税义务发生前的以财产担保的债务;
(4)税款、滞纳金、罚款;
(5)其他债务如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等
4.剩余金额股东分配
(1)个人股东B先生取得的清算分配,超过实际投资额(现金、非现金资产出资未评估前的价值<国税函[2005]319号>、用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追加投资)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
(2)法人股东A企业取得的清算分配,视同股权转让收入,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国税函[2004]390号)。
其中,投资损失(清算损失),必须报凭甲企业主管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对清算分配审核确认的书面文书,经A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方可作为财产损失处理,用当年或以后年度实现的投资所得弥补,无限期结转扣除。
5.注销税务登记证书
6.注销法人营业执照。
注:
政策依据除答案中涉及的文件外,还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关于清算所得计算的规定等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市地 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