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年度工作总结与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2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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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年度工作总结与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2汇编
2018年新农合年度工作总结与2018年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2汇编
2018年新农合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积极履行管理职能者,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按照“公正、高效、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补偿方案,提高管理水平,圆满地完成了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运行平稳,参合率持续稳定高水平
(一)参合覆盖全面。
XX年是我县统一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定点与上门征收相结合的征收办法,确保了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也是历史最好水平。
据统计,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78.10万人(剔除参加医保人员),参合率为99.9%,基本上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全覆盖。
(二)参合基金到账及时。
XX年应筹资金23819.8595万元。
目前已筹集到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3150.72万元,其中个人缴纳5076.62万元,省级财政预拨10625万元,市级财政186万元,县级财政5935.44万元,镇财政补助1327.66万元。
目前省级财政补助还差669.1395万元。
(三)参合基金支出规范。
至XX年年底全县累计结报2234492人次,受益率达286.10%。
其中全县住院结报67485人次,共补偿20429.68万元,平均每人补偿3027.29元;医疗救助金404.83万元;全县门诊结报2167007人次,共补偿2111.70万元,医疗救助金233.78万元。
门诊、住院结报共支出基金22541.38万元,占门诊、住院基金总额(21476.92万元)104.95%。
至XX年底,剔除非正常补因素外,住院政策补偿比达到75.89%,实际补偿比为51.70%
二、考核严肃认真,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日趋规范
根据县政府关于《如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如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县合管办组织人员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XX年的年度考核。
通过实地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网络结报数据、走访住院病人、抽查使用目录内药品等情况。
对XX年度医疗机构考核违约扣款14.45万元全部转入基金。
通过认真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操作。
三、调整管理办法,确保广大参合群众受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八条“筹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三,并应当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筹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按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略有结余”的原则,充分考虑增加筹资标准后基金总量、医疗需求增长和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为确保广大参合群众得到最大实惠,对我县XX年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作了如下调整:
(一)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
XX年人均筹资标准从原定的265元提高到305元,以户为单位每人自缴65元的标准不变,各级财政补助人均240元,其中镇财政补助人均17元、县财政补助人均76元(人均增加15元)、市财政补助人均2元不变、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人均145元(人均增加25元)。
(二)调整新农合门诊、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
1、调整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
300元以下(含300元)符合补偿范围费用仍按10%补偿,300元以上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按医院级别分别提高5%补偿,具体结报比例如下:
一级医院(民营医院和中心级医院)300元以上符合补偿范围费用按75%补偿;
二级医院(县人院、县中医院)300元以上符合补偿范围费用按65%补偿;
三级医院(县外特约医院)300元以上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特约医院按55%补偿;
县外非特约医院按45%补偿。
2、调整门诊医药费补偿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400元以下部分按符合补偿范围药费的40%补偿(比XX年提高5%),日封顶15元(比XX年增加1元);
镇级(一级)医院按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的35%补偿(比XX年提高5%),日封顶20元(比XX年增加1元);
县级(二级)医院按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的25%补偿(比XX年提高5%),日封顶20元(比XX年增加1元);
县内年累计门诊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达400元以上且个人门诊累计补偿达80元后按40%的比例补偿(比XX年提高5%),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封顶18元(比XX年增加2元);镇级(一级)医院日封顶22元(比XX年增加2元);县级(二级)医院日封顶仍为25元。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每人每年封顶500元。
3、提高住院医药费用保底补偿
年累计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不到30%的参合人员(外伤除外),补足到30%(比XX年提高5%,但补偿差额小于100元的除外)。
4、提高住院医药费补偿最高限额
参合者年内住院医药费补偿最高限额为12万元/每人/每年(比XX年增加2万元)。
5、建立住院大额医药费用再次补偿制度
XX年起在住院基金中划出5%建立住院大额医药费用再次补偿专项经费,用于参合者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经正常补偿后仍自负较多者实行住院大额医药费用再次补偿,进一步缓解参合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实际操作为自负3万元以上部分按30%计算补偿,封顶8万元,次年一季度结算。
(三)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省增补药物目录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四、积极推进混合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县作为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县,从今年作手准备,到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我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包括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和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包干使用等,现将具体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试行“一般诊疗费”
XX年1月1日起我县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东政发[XX]64号)第二十三条: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人次,其中参合人员支付1元/人次,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补偿,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实行总额预算管理,由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包干使用,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收费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向参合人员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的精神,初步拟定了“一般诊疗费”试行的管理办法并且正式开始运行。
(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按床日和按病种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
今年以来,经过前期各项充分的准备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正式发文后于7月1日如期实施了按床日和按病种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
1、按病种付费
(1)结算病种
根据《南通市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结算推荐病种名单》,试点病种不得少于20个,按病种结算的病例数不少于当地参合人员住院总人次20%的要求。
经征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阑尾炎、胆结石(胆囊炎、胆囊息肉)、腹股沟疝、大隐静脉曲张、子宫肌瘤、白内障、卵巢囊肿、痔疮、输尿管结石、甲状腺腺瘤(囊肿)、乳房良性肿瘤、胃十二指肠溃疡、前列腺良性增生、坐骨结节囊肿、鼻息肉、扁桃体摘除术、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细菌性痢疾、急性肾孟肾炎、肺炎球菌性肺炎、脑梗塞(急性发作期)等21种疾病作为我县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结算试点病种,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调整病种范围。
(2)标准的确定
我县首批试点病种结算标准按近三年相关病种的平均住院费用,参照先行试点县市单病种结算标准及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我县各病种的费用标准,并随实施情况作适当调整。
(3)结报比例
参合人员在中心级卫生院、专科医院、改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住院治疗,基金支付按病种核定结算费用的55%,个人自负45%;参合人员在县级医院治疗,基金支付按单病种核定结算费用的50%,个人自负50%。
参合病人实际医药费用低于或超出核定结算费用的,基金管理部门和参合病人仍按病种核定结算总额和比例支付补偿金。
(4)医疗救助结算方法:
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可报费用为按病种付费的核定费用结算。
(5)结算办法
①按病种结算以出院第一诊断为准,门(急)诊医师经初步诊断,对基本符合按病种结算规定的参合患者开具入院通知书,注明“拟按病种结算”字样;入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后,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者,与参合患者签订《如东县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知情同意书》,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按病种付费病例治疗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测并发症者,由经治医院报县合管办审核同意后可退出按病种付费程序并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签订《如东县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变更同意书》,退出按病种付费结算后必须实行按床日付费结算。
②纳入按病种结算的住院参合患者,达到治愈、好转标准出院时,将相关病种自付及自费部分费用与院方结清;定点医院按新农合结算标准,电脑打印按病种结算住院收据给患者。
③定点医院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新农合按病种结算材料、出院记录复印件、收据结报联报送县合管办初审、复审、审批后拨付。
2、按床日付费
①疾病分类:
根据不同疾病的诊疗特征和病程发展情况,把住院疾病分为手术病人、急危重症病人、儿科病人、精神病人、普通病人五类,不同类型疾病界定都是按省定标准确定的。
②病程分段:
(1)根据不同时期床日费用情况,将手术病人按照术前(待术期,按二天计算)、术中和术后进行分段。
(2)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标准,将急危重症病人住院过程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阶段,根据病人住院期间实际实施护理级别确定相应阶段。
(3)根据调查和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的不同时间段床日费用情况,将儿科病人按照住院1-2天、3-6天、7-9天和10天以上分为4段;精神病人按照住院1-20天和21天以上分为2段;对普通住院病人按照住院1-2天、3-6天、7-9天、10-19天和20天以上分为5段。
③机构分档
根据全县各定点服务机构运行实际情况,特别是住院病人流向分布,费用和平均住院天数分布,结合医院等级管理和实际服务能力,暂将全县定点服务机构分成县级医院二档、专科医院一档、中心卫生院三档、改制医院三档、民营医院一档共10个档,医疗机构的分档对应相应床日支付标准。
④支付标准
将初步测算的各类疾病住院按床日支付标准计算费用和基金支付额,分别与XX年1-4月各定点服务机构住院病例费用和基金支付实际情况进行反复比照,并与专家和各类医疗机构反复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全县各类医院各类疾病各时间段每一床日付费标准。
⑤结算公式
每一住院病人基金支付标准。
每一住院病人基金支付标准=每一住院病人核定床日费用*信用等级*该病人住院实际补偿比*核心指标考核系数。
基金支付额大于医院实际垫支额的,大于部分归医院所得;基金支付额小于医院实际垫支额的,由医院负担;外伤、住院分娩不列入按床日付费,仍按原政策执行。
3、核心指标考核及信用等级评定
①核心指标考核。
每月拨付的补偿金额采取核心指标按月考核、次月结算的办法。
核心指标考核得分达到90分的按核定床日标准费用结算,高于或低于90分,每增加或减少0.1分按核定床日标准费用上升或下降0.1%结算,增分上限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减分不受限制。
暂定核心指标如下:
(1)危急重症病例占比:
危急重症病例占住院总病例数,其中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占危急重症病例的比例也要控制在合理范围。
(2)药占比:
可报药品费用占药费总费用的比例。
(3)可报比:
可报医药费用占医药费总费用的比例。
(4)次均住院天数:
平均每个病人的住院天数。
(5)二周内再次入院率:
出院后两周内因同一疾病再次入院(包含非同一医院)的人数占出院总人数的比例。
(6)转诊率:
因病情变化需要转院的病人占出院总人数的比例。
R>(7)自动出院率:
因病人或家属原因要求出院人数占出院总人数的比例。
(8)按病种结算占比:
按病种结算病例数占出院总人数的比例。
(9)次均住院费用:
参合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具体标准按县合管办《关于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及住院补偿总额双控的通知》(东合管办[XX]13号)中的次均费用指标执行。
上述指标中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指标(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除外)达不到指定标准的,每差0.1%的扣指标得分0.1分;平均住院日每超过指标值0.1天扣指标得分0.1分;次均住院费用每超过1%扣指标得分0.1分。
②信用等级评定。
为促使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与和谐,确保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决定在分类管理的同时实行医院信用等级与床日支付标准相挂钩。
县合管办每年(或半年)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核心指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医院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暂分为三个星级(即一、二、三三个星级),附件2核定的支付标准暂以二星级标准核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长效管理,每年(或半年)综合评定一次,每增加或减少一个星级,附件3核定的床日支付标准可浮动±5%。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运行初见成效,统计数据情况可见,XX年县内住院次均费用4681.95元,比去年增长了3.13%,有效的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关注弱势群体,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县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白血病的基础上将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艾滋病以及重性精神病纳入了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范围,及时召开了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于四月底制定了相关文件,首期初定如东县人民医院、如东县中医院、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三家为定点医院,县合作医疗办公室与定点医院签定了服务合同。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今年还与省级联网的7家医院签订了定点服务协议。
六、认真贯彻条例,宣传培训做到有声有色
为了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工作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掌握新农合政策,促进新农合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新农合法制化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采取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方法,全方位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
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宣传新农合的目的、好处、意义和参加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门诊即看即报等相关政策;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反复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参合率,力争达到常驻人口全覆盖的目标。
2、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抽查)和网上监控,控制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
二是加强对镇合管办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县外住院参合人员医药费审核准确,兑付及时和门诊结报符合规范要求。
3、继续深入推进我县的支付方式改革。
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逐步在镇村卫生机构探索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逐渐转变医疗机构的传统思维模式,促使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和财务收支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通过压成本、控费用、转机制,促使医生逐渐形成合理用药、适度检查的诊疗习惯,最终减轻广大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4、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将新农合基金支出重心放在基层。
提高县内就诊率,提升镇村卫生机构门诊及住院服务利用率,控制住院病人增长率,控制转县外就医人员比例,控制次均费用水平。
卫生系民生,健康保小康。
我们将进一步树立服务民生的理念,以拳拳之心,创惠民之举,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改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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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农村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作风上艰苦朴素、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为新农村建设工作尽心尽力,努力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会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方针;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建设,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上,以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为中心,踏实做事,本份做人,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调查摸底,转变工作方式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幸福村委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产业发展情况及村民的意愿及生活现状,及时进行各个方面的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后步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幸福村委会共9个自然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是一件政治性极强,程序极严的工作。
广泛向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方法及步骤,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努力做到每一项工作严格执法不变通,执行政策不走样。
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积极做好“数字乡村”工作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做好“政府网页”工作,走进田间地头,村寨园落进行数字、照片采集。
近年来,由于在外流动人口较多,有些家户全户外出务工,数字采集工作比较困难,要亲自和本户取得联系,给工作带来很多被动,经过努力,克服困难,取得明显成绩。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时刻牢记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
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此次驻村指导工作中,使我深刻体会到农业科学技术对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重要性,对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期望,同时也让我深深为农民的纯朴、善良、实实在在,不做作,不虚荣所感动。
通过这次与农户亲密接触使我深刻体会到自己离社会主义新农村驻村工作人员的要求还很远,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锻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业现代化的需求进一步加剧,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宽更广。
为此,我将更加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以便能更好的为农村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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