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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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XX公司XX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XX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XX客运专线XX标段电气化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建成,一次开通成功,实现XX安全线,工程质量争第一创国优的目标,根据XX客运专线总指和XX标段合同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部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三、本办法依据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相关程序文件、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按照XX总指要求编制。
四、项目经理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并全权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部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有领导和技术责任。
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机械等管理人员是具体落实国家质量政策、方针、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指导者和操作者,并负有质量检查责任,对工程质量具体负责,其工作质量对部门领导负责,实行质量层层包保制
五、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和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全体施工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循的法规。
质量方针、目标
六、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技术领先,精益求精,精心施工,提供精品工程。
七、质量目标:
1、杜绝各种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
2、各专业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5%以上,房建工程优良率65%以上,创一等优质工程。
3、安全、优质按期一次开通成功。
4、各专业工程质量争XX第一。
5、创免验工程。
6、确保质量第一,全面创国优目标的实现。
质量管理体系
八、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部结合XX线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九、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要求设置安全质量环保部,为公司安全质量监察科的派出机构,受项目部领导,业务上受公司安监科和XX总指质量监察部门的指导,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配合XX
标段监理站,履行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一十、作业队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履行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师的职责。
一十一、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具备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并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生产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部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具有管理三个工程以上的专业管理干部或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作业队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具有管理两个工程以上的专业管理干部或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一十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必须经过专业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一十三、项目部应支持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的工作,使之行使独立质量监督检查权。
十四、安质环保部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和副经理领导下,负责XX线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和监察工作。
(二)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保证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
(三)彻执行XX客运专线总指、集团公司XX指挥部和工程监理站有关XX线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规定、指示、命令和要求,确保XX线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四)照合同要求配合监理站工作,参加监理例会,按时提供各种质量报表及质料,会同项目部有关部门完成监理站对包价内(外)工程数量的审核签认。
(五)合XX线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作业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对XX线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实行全员、全过程控制。
(六)加经理部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会议,及时总结分析有关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创优工程的顺利进展。
(七)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解决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难题,对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停工,立即克服改进。
(八)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大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工程创优经验,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和创优工作顺利进展。
(九)织XX线安全、质量、机械、人身、交通、行车等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工作。
(十)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对工程环保的检查职责,搞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把提高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
十五、安质环保部长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和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安质环保部全面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保证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
(二)贯彻执行XX客运专线总指、集团公司XX指挥部和工程监理有关XX线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规定、指示、命令和要求,确保XX线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三)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不断总结分析施工生产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审查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的规定。
(四)参加项目部主持的工程质量会议,总结、分析工程质量情况,提出改意见,督促检查整改情况,组织调查、分析质量事故工作和上报工作。
(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六)组织各级监察(检查)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指导。
负责安全、质量、人身、交通、行车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工作。
十六、安质环保部副部长(工程质量监察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经理和安质环保部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XX客运专线总指及行业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有关质量管理的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项目部对工程(产品)质量、各级法规、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工艺工法的落实及工程用物资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师的业务指导。
(二)按照公司安全质量监察科的管理职责,依据国家、XX总指及上级有关质量政策、法规,对各作业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生产过程)进行检查。
(三)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XX线质量目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质量技术措施、工程创优规划和〈暂规〉,对作业队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
(五)在检查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一切违规行为以及不合格器材的使用。
(六)参加项目部和作业队组织的竣工前检查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负责核定单位工程质量。
(七)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作业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物资等管理人员按各自的质量职责检查其工作质量,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罚和提出对工程(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的奖励意见。
(八)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过程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
十七、机械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对XX线机械设备实行以管、养、修、调(配)、核(算)的统一管理。
(二)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机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结合具体情况补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负责落实。
(三)负责项目部所用机械设备租赁协议的签认、落实、协调工作。
(四)针对施工区段的有关要求,配合工程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准确掌握机械的技术状态,合理安排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六)负责机械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分析并上报。
(七)负责机械设备及人员台帐、档案的建立、保管工作。
(八)负责车辆及三车司助人员的各种证件的收集、办理工作。
(九)负责机械设备的成本核算和行车百公里安全奖的核算工作。
(十)定期对设备和机械人员的操作程序等进行检查和评定。
(十一)配合人事、安质部门对机械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
(十二)参加交通、行车、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十八、作业队质量监察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作业队长的领导下,在项目部安质环保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XX客运专线总指及行业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项目部对工程(产品)质量、施工组织(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工艺工法的落实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按照质量管理职责,依据国家、XX总及上级有关质量政策、法规,对本作业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XX线质量目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质量技术措施、工程创优规划和〈暂规〉,对作业队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
(五)负责质量保证体系过程检验和不和格品控制程序的运作,在检查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一切违规行为以及不合格器材的使用。
(六)参加作业队组织的各种检查和作业队施工负责人组织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负责核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十九、项目部质量监察工程师工作制度
(一)编制质量检查计划根据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季(月)度生产计划,编制质量检查计划,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受检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
3.检查范围(区段)及内容;
4.检查人员;
5.检查时间;
6.检查依据;
7.检查方法(含检测工具);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检查实施计划执行,同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二)过程检查依据施工图、行业标准、项目部颁布的内控标准及工艺、工法和技术交底资料、作业队检查记录,对作业队已报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复核抽查。
(三)竣工前检查分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包括:
1.是否完成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核对各部结构尺寸、标高、电气性能指标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验标要求;
3.施工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4.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鉴定材料质量证明是否完整;
5.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证明和进场检验试验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6.电气设备性能试验(测试)、整组电气性能试验(包括冷、热滑试验)等各种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通条件;
7.有无影响开通的各种因工程质量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等。
(四)检查总结检查结束后,检查负责人三日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检查总结,其内容除应包括实施计划中项目外,还应增加检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检查的情况(包括作业队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五)各种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计划、实施计划、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检查总结、整改措施以及处罚通知书等。
记录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由质量监察工程师按工程项目分类,年终移交项目部统一归档。
(六)项目部质量监察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基层上报的各种质量信息和作业队质量检查人员的月检查工作总结。
质量监察工程师每月向项目经理部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1、本月项目部各专业已完工程项目数量;经检查,合格工程项目数量,返工工程项目数量;
2、造成返工项目的负责人(作业队、班组、个人)及原因分析;
3、返工工程项目的处置结果及验证情况;
4、奖惩建议及工程处罚情况汇报;
5、下月检查计划安排;
(七)督促施工负责人及时进行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负责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并进行签认。
(八)质量检查工程师对检查的工程项目负终身质量责任。
(九)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建立工程质量信息(事故)台帐、质量检查台帐、质量奖惩台帐。
二十、作业队监察工程师工作制度
(一)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师应依据作业队季(月)度生产计划,编制质量检查计划,检查计划需经队长审核、批准;检查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1、分班组,按“验标”、《暂规》和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已完工程项目进行分检;
2、检查的区段及内容;
3、检查人员(含配合人员);
4、检查时间;
5、检查依据;
6、检查方法(含检测、交通工具);
7、质量检查工程师必须严格按检查计划执行,同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二)检查工作总结质量检查工程师每月三十日前必须向作业队主管和上级业务主管(质量检查工程师)提交书面检查工作总结,其内容应包括:
1、本月作业队已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项目及数量;
2、已检查的工程项目及数量,其中合格的工程项目及数量,返工的工程项目及数量;
3、造成返工工程项目的责任人(作业队、班组、个人)及原因分析(施工组织、技术、质检、物资、作业人员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返工工程项目的处置结果及验证情况;
5、对施工组织安排、工程技术交底、物资供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及分析;
6、工程质量及人员奖惩建议;
7、下月检查计划安排;
8、要说明和需协助解决的问题。
检查总结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上报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工程师、一份抄作业队队长、一份自存。
(三)整改通知对需返工或整改的工程项目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追踪检查和做好复查记录。
(四)参加作业队负责人组织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负责核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五)各种质量检查记录,除各种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外,还包括检查计划、检查总结、整改措施等应妥善保管,竣工后由质量检查工程师按工程项目归类,移交作业队统一保管,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台帐、不合格品及处理台帐。
(七)质量检查工程师要对检查的工程项目负终身质量责任。
二十一、作业队应建立作业票签发制度,对施工组织、技术交底(施工标准)、物资器材发领、施工操作者、质量自检、专检等项工作,采用相互签认、明确质量责任的方法,加强工程的过程控制,形成各关键环节的可追溯性。
只有经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调度才能报完成。
二十二、作业队应以作业票为基础,按独立设备项目(如以接触网支柱、变电所构架、主变、信号机柱等为基础单位)建立施工技术、质量责任档案,档案的录入应及时、准确,未经质量检查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录入。
二十三、质量检查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违纪及未按工艺工法施工即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的项目,有权作出立即停止施工的指令,责令施工负责人改正,并记录在案。
二十四、项目部对作业队进行内部核算,作为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核算:
1、未经同级质量检查工程师(含派驻人员)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
2、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的;
3、由于施工失误或因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4、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监理检查签证而进行隐蔽施工的;
5、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无质量签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合格的。
二十五、质量检查工程师有权要求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在交通、检测工器具、人员上给予配合;各级施工负责人应将质量检查工作视为工程的重要环节,必要时应亲自带队检查,掌握一手情况。
二十六、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工程师依据检查结果,填写“奖惩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奖惩单位,一份交财务,一份自存),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二十七、作业队应于每月月末3日前,向项目部质量检查工程师报送“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报表及“月检查工作报告”。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八、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种。
一般质量事故指返工、返修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低劣导致工程报废,影响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均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二十九、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标准,一般需返工、加固处理费用超过1000元的均构成质量事故。
三十、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铁道部铁建[1996]13号文件办理;其他行业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三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电报形式逐级上报,并根据上级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报业主和工程监理部门。
涉及到设计、物资供应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同时通知上述单位共同参加处理。
事故单位应于七日内按要求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三十二、发生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小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同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三十三、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一)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召开事故现场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有关部门。
(二)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派员参加,调查结果及处理方案报公司批准。
(三)故处理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三十四、为促进XX项目部职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质量意识,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荣誉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企业质量信誉造成较大损害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及必要的经济处罚,项目部建立内部奖优罚劣制度。
三十五、工程质量的奖惩分为随机抽查奖惩和年终奖惩两种。
质量随机抽查奖惩以项目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结果和质量检查工程师的日常检查奖惩建议为依据,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年终质量奖惩以获得集团公司以上各级优质工程、优质样板工程和日常质量信息为基础,由安质环保部提交方案,经项目部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安质环保部负责建立工程质量奖惩台帐,掌握奖惩动态。
三十六、质量奖励惩罚标准
(一)随机抽查奖励条件和标准
1、受检单位管理、质量职责到位,施工组织落实;
2、无违章、违纪及安全隐患现象发生;
3、技术、物资、质量检查、作业队及工班长等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尽职尽责,工作认真,有据可依,各种工作记录及时、齐全、详实无误;
4、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检验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无工程隐患及不文明施工现象;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业队,除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达到标准的作业队,一次性奖励作业队5000元。
(二)年终奖励条件及标准
经集团公司检查、审核批准的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开通交付后,保修期间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一次性奖励作业队10000元。
(三)工程质量处罚
1、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作业队,除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外,还要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对隐瞒质量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擅自处理、弄虚作假、提供伪证者和不如实上报的作业队,除通报批评外将按同类事故等级罚款额的两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和作业队负责人。
3、对事故发生后,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500-800元罚款。
4、各级施工组织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及物质管理人员,未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尽职尽责,致使施工组织无序、技术交底不清、检查项目漏检错检、不合格品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对直接人处以100元罚款。
5、作业队主管生产的领导,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检查人员未按规定核定质量评定等级,定额人员即进行核算者,分别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十七、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和各行业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矛盾之处,按国家和各行业的规定执行。
三十八本办法适用于公司XX项目部,解释权在XX项目部。
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
质量保证体系
XX公司XX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XX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XX客运专线XX标段电气化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建成,一次开通成功,实现XX安全线,根据XX客运专线总指和XX标段合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三个不变”,科学管理,固本强基,强化监控,确保安全线。
二、安全目标:
1.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2.杜绝职工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6‰以下。
3.杜绝行车、交通一般以上事故。
4.杜绝机械、火灾、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实现XX安全线。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XX项目部经理是本标段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安全工作中对公司负责。
2.项目部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成立XX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对公司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见附件)
3.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经理(副经理)的统一领导下,为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密切配合,努力工作。
四、安全管理模式
1.项目部按合同要求设立安全质量环保部,受项目经理部领导,在公司安监科和集团公司XX指挥部、XX总指的指导下,以国家和铁道部下发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上级和XX总指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为准绳,在工程中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行使安全职责,确保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2.作业队在项目部领导下,配备专职安全质量监察工程师。
行使安全职责。
3.项目部依据与公司、铁道部XX总指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和项目部安全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和层层落实,并与作业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管理中,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即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逐级负责制。
2.安质环保部安全管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副经理领导下,负责XX线安全生产和安全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
(3)执行XX客运专线总指、集团公司指挥部和工程监理站有关XX线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和要求,确保XX线安全生产。
(4)照合同要求配合监理站工作,参加监理例会,按规定提供报表。
(5)结合XX线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指导各作业队安全生产工作,对XX线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过程控制。
(6)参加经理部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题,对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克服改正。
(8)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9)组织XX线安全、质量、机械、人身、交通、行车等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工作。
3、安质环保部长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安质环保部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
(3)贯彻执行XX客运专线总指、集团公司指挥部和工程监理有关XX线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和要求,确保XX线安全生产。
(4)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不断总结分析施工生产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审查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的规定。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6)组织各级监察(检查)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指导。
负责安全、质量、人身、交通、行车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工作。
4、安全监察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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