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5最终稿.docx
- 文档编号:30464549
- 上传时间:2023-08-1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9.46KB
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5最终稿.docx
《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5最终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5最终稿.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15最终稿
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鑫秋大厦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1.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提供劳务内容、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工程名称:
鑫秋大厦(暂定)
2.2工程地点:
长沙市树木岭路
2.3劳务分包的工作范围:
见合同附件一。
2.4分包方式:
见合同附件一。
2.5分包工作包含的内容:
见合同附件一。
2.6甲供材料和机械设备:
见合同附件一。
2.7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工器具和机械设备:
见合同附件一。
2.8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不含税金)按专业分别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包含内容
劳务承包单价
说明
1
模板制安、拆除工程
详见合同附件
(一)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8元/㎡
以模板与砼接触面积为准计算相应劳务工程量
2
零星计时工
135元/工日
按甲方认可的签证计算总价(满8小时为一工日)
包干的工程劳务承包单价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A、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全部施工所必须的人工费、辅材费(甲供主材除外)、工具用具费、小型施工机械费、施工管理费、利润、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费、文明施工措施的人工费、工伤保险费。
B、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计时工及签证(包括现场、生活区清理工作)。
C、因停电、停水、下雨或其它一切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
D、乙方施工用电,甲方送到三级配电箱,乙方负责三级开关箱后的设备及电缆线、小型照明工具、小型人力等费用。
E、施工现场内本工种的一切搬运费用。
F、乙方配备的现场技术人员及所有民工工资。
G、本工程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包干的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改变。
2.9结算方式
2.9.1结算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完成全部劳务施工任务,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对经验收不合格和因乙方原因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入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工程总量:
模板制安、拆除工程以模板与砼接触面积为准计算相应劳务工程量。
2.9.2工程合同结算总价=劳务承包单价×相对应的面积+甲方签证认可的计时工费用。
注:
签证工工日发生时,应先由甲方施工负责人会同监理、造价、施工方进行现场确认,再经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否则无效。
2.10工程款支付
2.10.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2.10.2正负零以下做为一次结算期,1—3层做为一次结算期,三层以上每六层做为一次结算期,按经甲方检验合格认可后所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付至总结算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半年满后扣除应付维修费用无息支付完毕。
2.10.3进度款支付程序如下:
乙方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每次付款前由乙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现场施工员收到乙方申请单后按付款程序表签字各部门认可后方能付款。
具体如下:
先由甲方工程部会同甲方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施工进度、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情况、材料消耗情况等,签署相应的确认意见;然后由项目部工程预算员、造价工程师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价计算并审核进度款;再经财务部、总经理按合同约定复审,最终交董事长审定,再由财务部根据最终确定的付款金额,按合同约定的到付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月日,完工日期:
年月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
3.2节点工期:
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0.00以下总工期按15天/层实施,±0.00以上1—3层总工期按10天/层,4—33层总工期按5天/层实施。
因甲方原因造成短期的部分工程项目停、窝工(三天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情况自动调整施工人员,工程完工日期提前或者延期,甲方不扣减、不增加劳务费用。
超过三天工期可以顺延,甲方补助乙方现场留守人员每人每天30元。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履约保证金
5.1本合同签订前三天,乙方必须交纳7万元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帐户。
5.2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完成50%且工程质量合格,无息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5.3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返还。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1本合同;
6.2本合同附件(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附件);
6.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4技术标准和要求;
6.5图纸;
6.6招标文件;
6.7其他合同文件。
7、标准规范、施工技术和质量要求
7.1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
7.2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国家规范及标准,同时也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其他地方性标准及要求:
7.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施行);
7.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7.2.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7.2.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7.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7.2.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7.2.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7.2.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7.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7.2.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7.2.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7.2.1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3);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与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冲突以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8、图纸
8.1甲方应在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复印件),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施工和技术规范由乙方自行购置。
9、甲方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10、乙方现场施工组织机构
10.1乙方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手机号
1
2
3
4
5
10.2开工之日前2天乙方施工人员到位,技术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
严格按上表设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如未按上表设立机构甲方将按每人200元/天给予罚款,现场施工负责人因故离开现场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否则处以500元/天的罚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因故离开现场须向甲方生产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请假,否则处以200元/天的罚款。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去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班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1.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食、宿住房和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1.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1.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2.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_3__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生活区的管理。
12.6按甲方技术部门要求进行材料取样和制作试块、试件;
12.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及违约金;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配合临建工作。
12.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
12.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1乙方工人的工资由乙方造表交甲方统一代付给乙方工人,已发放的人工工资从乙方劳务款中扣回。
12.1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定任何合同,乙方签订的任何合同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2.13乙方的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必须是技术好的工人,施工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换人,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技术工种、身体健康、家庭住址详细造表与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存。
严禁雇用18岁以下童工、60岁以上老人、病人、残疾人和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在甲方工地工作,如违反约定,后果自行承担。
13、质量管理
13.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13.3开工前由甲方向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负责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会同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善书面验收手续。
13.4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认真全面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存在的疑问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乙方未按施工图要求施工,违反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5在施工中,若乙方人员不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6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包人、监理单位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书面报告甲方,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则甲方将依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处以罚款,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13.7如果违约责任情况属实而乙方负责人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缴各项罚款。
14、安全施工与检查
14.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现场由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4.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生产。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制度,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工程安全达标。
14.4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班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安全。
14.5乙方在人员进场前应进行精选,确保人员思想品德高、技术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禁止招收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驻现场施工。
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签字后持安全卡上岗。
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穿戴好劳动保护品,充分发挥安全“三件宝”的作用。
14.6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挂牌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场时送甲方备案。
14.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民工办理意外伤害建工保险为不记名保险;为双层保险起见,乙方再为民工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若出现各种人为的大小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甲方项目部,以便呈报保险部门,费用每次在个人意外险保险内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的部分由甲方联合保险部门共同处理。
14.8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施工或操作造成的一切人身及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4.9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强制性规定。
乙方人员施工时未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班,按每人次50元的罚款。
14.10乙方应执行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如不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所产生的上级处罚,则由乙方承担。
14.11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率小于千分之五;不发生重大机械和交通运输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甲方鼓励乙方提出更高的安全目标,并在工程中实施。
14.12所有设备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临时施工散电电线由专人看管,严禁乱接乱牵乱甩。
生活区内严禁私自改变原有的电源电线的走向,严禁私自增加用电设备,对于私自使用电饭煲,电热得快等其它用电设备者,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没收用电设备。
15、安全防护
15.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等重大危险源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15.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15.3乙方的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要立即报告甲方,乙方不得冒险作业。
15.4甲方在检查安全工作时,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按甲方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5.5乙方应按规范、规程及甲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6、事故处理
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有义务免费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6.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一方的安全事故,每次每项人员伤害损失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7、保险
17.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保险,上述保险费用根据乙方上报名单由甲方统一代买,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乙方未向甲方书面申报办理保险,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17.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所取得的保险事故赔偿款,抵扣应赔付给予受害人的相应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8、材料、设备供应
18.1甲供材料、机械设备供应
18.1.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因乙方提供的供应计划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8.1.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8.1.3乙方应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合理使用甲供材料,乙方所领甲供材料应控制在项目部制定的材料限额用量范围内,具体为:
钢筋消耗为0.5%;水泥、砂、石为3%;脚手架和扣件为0.5%;模板和木枋为5%;其他材料消耗量不超过3%,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人员有向外偷运甲供材料的行为,将处以偷运材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并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18.2乙方自备的施工机具、材料供应。
18.2.1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材料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8.2.2乙方应保证自备的机械设备、材料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并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19、施工变更
19.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9.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9.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9.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9.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9.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9.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0、施工验收
20.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约定工作。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0.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乙方仍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承担责任。
21、施工配合
21.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要求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2、文明施工
22.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严格执行长沙市政府下发的《长沙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
本工程施工按“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管理,现场和工作面随时保持清洁,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现场场容、场貌予以保持、维护,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现场材料堆码整齐、道路通畅等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所有工作。
22.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作业面的平整、有序,及时排除雨水及污水,并对所有设备和材料作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送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其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22.3乙方剩饭剩菜不得乱泼乱倒,甲方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地及生产区域、生活区进行文明、安全等检查,发现一次未达标处以20元的罚款。
22.4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清,材料归类堆放;每施工完一个节点将该节点清理干净整洁,不给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遗留下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22.5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移交工地时现场清理的结果应使甲方满意。
22.6遵纪守法,遵守发包人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违者甲方将依有关规章制度处以罚款,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22.47保持生活区整洁卫生,不留宿外来人员,不乱接电源、不准用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严禁生火做饭。
员工住房每间每月限用电量为20度,由甲方统一装表计量,超出部分甲方将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回。
22.8乙方必须将用工人数造册登记,并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暂住证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违约责任
2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10.2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3.2.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及节点目标,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项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3.2.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3.2.3乙方不得因为劳务承包单价原因自行工程停工或窝工,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如发生合同清单没有相应项目及单价,则由乙方报送项目工程量及合理价格,甲方审核认可后执行。
如乙方对甲方认价有异议且不执行甲方认价,在甲方出据相关证明证实甲方认价的合理性后乙方如仍拒绝施工,甲方将该部分工作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同时向乙方收取该部分工程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3.2.4乙方未如实申报应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纠纷,甲方有权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所付款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23.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赔偿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26条款执行。
23.2.6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3.2.7乙方如违反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等制度、办法,则按相应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处罚、减少合同工程量或解除合同。
23.3一方违约后,履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4、争议
2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4.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4.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凡因政府行为造成的工程停工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模板 工程 劳务 分包 合同 1015 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