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铸造职业病培训教案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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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铸造职业病培训教案讲解
机械加工铸造
职业病知识
培
训
教
案
第一讲职业病常识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
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
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职工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
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职工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
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病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
1、尘肺有13种:
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
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3、职业中毒56种:
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如中暑、高原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8种:
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3种:
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8种:
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10、其他职业病5种:
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四、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1、呼吸道:
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
凡是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收,如苯及其同系物、各种粉尘等。
2、皮肤:
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病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
3、消化道:
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时,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食入体内。
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
六、粉尘型职业病
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
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在我国,能够产生粉尘的行业与工种很多,如金属矿与非金属矿的采掘和采石业,基础建设方面的筑路、开掘隧道和地质勘探作业,玻璃制造业,耐火及建筑材料加工业。
铸造业的破碎、磨粉、包装、运输等环节。
根据粉尘的种类、浓度、接尘时间,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规定,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
0级(符合卫生条件),I级(轻度危害),Ⅱ级(中度危害),Ⅲ级(高度危害),Ⅳ级(极度危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级、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卫生部门应将Ⅲ级、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重点。
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企业,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卫生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在试生产时,必须进行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凡有Ⅲ级、Ⅳ级粉尘危害的,不允许正式投产;有Ⅱ级危害的,不应升入国家二级以上企业。
1、粉尘对健康的影响
全身作用:
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如吸入铅、铜、锌锰等毒性粉尘,可在支气管壁上溶解而被吸收,由血液带到全身各部位,引起全身性中毒。
铅中毒是慢性的,但中毒者如果发烧,或者吃了某些药物和喝了过量的酒,也会引起中毒的急性发作;过量吸入铜的烟尘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锌在燃烧时产生氧化锌烟尘,人吸入后产生一种类似疟疾的“金属烟雾热”疾病;长期吸入锰及其氧化物粉尘或烟雾,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发生不良作用。
局部作用:
接触或吸入粉尘,首先对皮肤、角膜、粘膜等产生局部的刺激作用,并产生一系列的病变。
如粉尘作用于呼吸道,早期可引起鼻腔粘膜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久之便形成肥大性鼻炎,最后由于粘膜营养供应不足而形成萎缩性鼻炎。
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
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如铅尘浸入皮肤,会出现一些小红点,称为“铅疹”等。
致癌作用:
接触如镍、铬、铬酸盐的粉尘,可以引起肺癌;接触放射性矿物粉尘、容易生成肺癌;石棉粉尘可引起皮癌。
感染作用:
有些有机粉尘如破烂布屑、兽皮、谷物等粉尘常附有病原菌,如丝菌、放射菌属等,随粉尘兹人肺内,可引起肺霉菌病等。
粉尘对肺部的作用:
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产生的尘肺病,是一种常见的危害性较大的职业病。
由于粉尘的性质不同,对肺组织引起病理改变也有差异,粉尘所引起的肺部疾病可分为三大类。
①尘肺。
尘肺从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是不可治愈的疾病,因而在《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中,把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四项分级之一)和职业健康监护作为重要的考评内容之一。
肺粉尘沉着症。
有些生产性粉尘如锡、钡、锑等粉尘吸入后可沉积于肺部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或无明显影响,经治疗或脱离粉尘后病变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3、有机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
有机性粉尘所引起的肺部炎症,尘肺等病变在机械制造企业极为少见,由于对有机粉尘致病的原因研究较少,致病机理的看法不一致,目前也未定为职业病。
2、防尘的规定及措施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七、噪声型职业病
1、噪声:
物理学的观点出发,噪声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的无规律的杂乱组合。
从生理学观点讲,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都叫噪音。
2、噪声源
按产生噪声的振动源,可以将工业噪声分为三大类即:
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1)空气性噪声是由于气体震动产生的,当气体中有了涡流或发生了压力突变等,引起气体的扰动,就产生了空气动力性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固体震动而产生的一般起源于设备的连接点和运转区单个的或周期性的撞击。
在撞击、摩擦等机械应力作用下,引起机床零件和被加工材料弹性变形,并以震动形式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机械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电机隙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3、噪声对健康的影响
噪声污染以成为当今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公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1)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①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产生头疼、脑胀、昏晕、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征候群。
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交感神经紧张、心跳加快、心律不齐、心电图T波改变、传导阻滞。
血压变化。
③对视觉器官的影响:
眼痛、视力减退。
④对消化系统的影响:
食欲不振、恶心、胃张力减低。
(2)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
指操作者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引起的耳聋。
噪声性耳聋不易被早期发现,因为人耳的听力范围在20~20000HZ,但对2000~8000HZ的高频声音灵敏度较高。
早期损失主要在高频范围内。
国际化标准组织(ISO)确定听力损失25dB为耳聋标准。
人耳正常听力普通交谈55 ~65dB,个别可低致15dB,一般认为听力损失在25~40dB为轻度耳聋,40~55为中度耳聋,70~90为重度,90以上为极端耳聋。
4、声控制与治理
噪声控制与治理的原则:
从声源上根治噪声,从传播途径上控制,在接受点采取防护措施。
(1)声源控制
A、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工艺,尽可能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汽动。
B、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哑音材料降低噪声冲击、对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之间采用柔性连接。
提高设备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
C、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D、改进加工精度和装配精度。
(2)从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A、厂区合理布局:
将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分开布置,对特别强烈的声源,可设置在厂区偏僻地区。
同一车间内的机械设备,在工艺条件容许的情况下,高低噪声设备应分区排放。
B、利用屏障阻止噪声传播。
(3)从声源或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可进一步采取消声、隔声、吸声隔振、阻尼等声学技术措施解决。
(4)个人防护:
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噪声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时,应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
(技术、管理手段不可行时使用,不必要采取技术手段时)
八、高温危害预防与控制
1、高温作业定义:
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
2、生产性热源:
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3、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
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的流动和热辐射四个因素。
4、高温作业的类型:
一类是高温、强辐射热作业,属于干热型作业。
另一类是高温、高湿作业,这种作业又称湿热作业。
5、高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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