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35项主要财务科目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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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35项主要财务科目详解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35项主要财务科目详解
(一)资产端:
贷款、证券投资、与同业资产三足鼎立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顾名思义,该科目主要由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两部分构成。
现金主要为该银行在报告时点的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三项,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等。
此处的财政存款为一个会计科目,由于一部分财政存款会存放在商业银行中,商业银行不能随意使用,需要定期缴存中央银行,因此在资产端会将这部分财政性存款录入到该科目中,与其他资产进行区别。
正如上面的分析,从银行是否可以使用该科目下资金进行其他资产投资的标准进行划分,也可以将该科目划分为非限制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以及限制性资产(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两大类。
超储率是衡量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其与资金利率的走势非常相关。
观察16家上市银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总资产的比重可以发现,其历史趋势表现为05年之后出现急升,从9%上行至15%左右,随后稳步上升至11年前后,达到17%-18%的水平,之后便步入一个震荡下行走势,目前稳定在15%-16%的水平;同时,超储率也从3%-5%左右的平台下降至如今1%-3%左右的平台上,这也是造成近年来资金利率中枢上行的原因之一。
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科目资产规模可以衡量银行可以使用的资金规模,因此在大部分时间内其占总资产比重与超储率具有一定正相关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阶段,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规模会发生一定变化,会导致该科目占总资产比重随之发生变化,同时对超储率产生相反的影响。
比如,11年升准阶段,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但超储率下降;12年降准阶段,法定存款准备金下降但超储率上升。
2.发放贷款及垫款。
该科目主要包括本行按规定因办理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以及其他业务而发生的各项垫款、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本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等资产。
可分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和票据贴现三大类,公司贷款主要包括一般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等,个人贷款主要包括信用卡及透支、小微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
3.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为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科目项下的金融资产变现一般不存在限制。
实际操作中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很难区分。
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区别的主要特点包括:
(1)以赚取差价作为目的,有活跃市场报价,投资目的主要是通过波段操作获取价差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价;
(3)其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通过未分配利润项目影响核心资本;
(4)不用计提减值准备;
(5)2012年以前要求高于表内外总资产10%或超过85亿元以上的交易账户要求计提市场风险资本,2012年之后要求全部统一计提市场加权风险资本。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债券、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资产。
实际操作中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很难区分。
与持有到期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区别的主要特点包括:
(1)要求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投资目的交易或配置均有;
(2)以公允价值计价;
(3)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利润表项目,但直接冲抵权益账户中的资本公积项,影响附属资本;
(4)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5)债券投资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财政部代为还本付息的地方债的风险权重为0,一般企业信用债风险权重为100%,其余类型债券风险权重发生过变动,2012年以前独立偿债的地方政府债风险权重为0,2012年后为20%;2012年前铁道债风险权重为50%,12年后为20%,2012年前中央投资的公共企业债风险权重为50%,12年后为100%,银行债参考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
此外,信用债也会同贷款一样占用银行对于企业的授信额度,这是导致银行自营资金在该科目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更倾向于配置利率债的原因。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3年同业存单推出后,兴业银行等银行也将其买入的同业存单纳入到该科目下记录。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区别的主要特点包括:
(1)要求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银行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到期,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息;
(2)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法计价,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3)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时,将触发“感染条款”,即其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主要目的是使得银行在将金融资产指定为持有至到期时更加慎重,减少随意性,以及减少因金融资产重分类导致的损益和净资产波动。
(4)各类债券投资计提的风险权重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相同。
以上三类科目为商业银行投资债券的主要科目。
从16家上市银行资产比重的整体走势可以做出如下几个推断:
第一,11年之前,以及11年之后的一些小区间(如2013年)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呈现比较明显的负相关关系。
这是因为,银行可以通过债券投资科目的划分来获得更多收益。
当预期收益率上行时(如2009年、2013年下半年),银行会压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减少利率上行过程中估值对于资本净额的压力,在此过程中,如果收益率已经上行到一定水平,银行将会适当增加持有到期账户的规模,一方面由于利率升高能够提高未来资产组合的收益率,一方面也没有估值压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风险;当预期收益率下行时(如2008年、2013年上半年),银行会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获取估值上升带来的资本收益。
第二,11年开始,银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不断提升,从%上升至%的水平,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比重不断下降,分别从6%和11%左右的水平下降至5%和10%左右的水平。
可能的原因是11年之后,银行投资盘更倾向于收益更高的资产类别(如“非标”等),导致债券投资的科目资产比重有所下降,而债券交易更多集中在交易盘,同时13年下半年股市的启动(先小票后大票)也会使得银行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规模。
6.存放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款项。
本科目主要用来核算本行存放于非央行的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从期限上来看,以活期款项和一年以内的定期款项为主。
127号文规定存放同业只能期限一年以内。
与拆出资金的相同点在于:
(1)本质上均为一种信用借款,不需要资金融入方提供抵押资产;
(2)期限一般较短;不占用信贷规模;
(3)需要占用风险资产,根据融资方的性质不同和借款期限不同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如融资方为政策性银行,风险权重为0,融资方为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2012年以前4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0%,4个月以上为20%,2012年之后调整为3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20%,3个月以上风险权重为25%,融资方为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权重为100%;利率主要参考Shibor利率。
主要区别在于:
(1)该科目下款项需要在对手方开立账户,资金存放在资金融入方的该账户中,资金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信用风险相对更低;
(2)该科目下业务更倾向于盈利目的,操作流程相对复杂;
(3)期限相对更长;
(4)没有期限和最高限额的限制。
7.拆出资金。
由于银行之间经常发生资金拆借业务来调剂资金头寸,因此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本行拆借给非央行的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金融机构的款项,相当于资金拆出行向资金拆入行提供的一种短期贷款。
与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相同点上文已经提供不再赘述,相应的不同点主要在于:
(1)不需要在对手方开立账户,资金直接进入资金融入方账户,资金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2)该科目下业务更倾向于清算目的,操作流程相对简单;
(3)有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和最高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8%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银行向自身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即表外业务)拆出资金也会反映在该科目中,也有部分银行,如招商银行等,将向自身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拆出的资金反映在买入返售交易科目中。
此外,在13年及以前的银行年报中,中国银行等银行将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和金融资产收益权受让业务也纳入到了该科目中。
统计16家上市银行存放同业与拆出资金的资产占比也可以发现一定规律:
第一,二者走势与SHIBOR利率具有一定相关性,当SHIBOR利率较高时,该科目下资产规模也相对较大,反之亦然,这可能与存放同业与拆出资金的定价多以SHIBOR参考有关;第二,11年SHIBOR利率快速上行,导致存放同业与拆出资金规模均出现了较快上行,二者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从%和%上升至5%和%的水平,但12年SHIBOR利率回落后,存放同业规模随之回落,下降至3%左右,但拆出资金规模依然保持高位,维持%%的水平。
我们猜测一方面与存放同业盈利性更强,而拆出资金清算性更强,尽管收益率下降但规模不能及时下降有关;另一方面与大部分银行将向自身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拆出资金纳入到拆出资金科目下,以及部分银行将受益权转让业务纳入到该科目中有关,为了解决本行理财等表外业务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而不得不继续保持较大规模的拆出资金。
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规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应收租赁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也包括本行因证券借入业务而支付的保证金。
其本质上相当于有抵押的拆出资金,因此并不占用信用额度,风险权重也与同业存放和拆出资金相同。
计入该科目时一般以担保物的不同分别列示。
13年8号文之后,为了满足其对理财非标规模的限制,银行开始广泛利用该科目,通过银证合作、银信合作、同业代付等方式对接券商资管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最终投资于票据资产或信托贷款等类信贷类资产,计入该科目的担保物,即投资标的则为信托受益权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
127号文对买入返售科目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只允许包括银行承兑汇报、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排除了“非标”资产,同时禁止了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9.应收款项类投资。
本科目核算本行购入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偿付金额,但缺乏活跃市场报价的投资。
该科目下资产主要特点是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特别国债、不可转让专项央票、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定向债券、金融机构次级债、保险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受益权转让计划等。
该科目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样,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法计价,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127号文对买入返售科目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后,仍然允许“非标”资产进入应收款项类投资下(如前面提到过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贷款、理财产品等),造成的结果是“非标”类资产应计提的风险权重会从买入返售项下的20%-25%上升至应收款项类投资的100%。
我们从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类金融资产与应收款项类投资占比重可以看出,12年之后,随着“非标”的兴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占总资产比重均呈现上升走势,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从4%和%上升至%和4%。
14年之后,随着127号文对买入返售项下资产类别的规范,该科目占总资产比重有所下降,回到%左右;但应收款项类投资占比依然呈现上升趋势,目前为%左右。
反映尽管风险权重有所增加,但“非标”类资产由于其高收益性的特点,依然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
10.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本行的贷款、买入返售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等应收取的利息。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1.贵金属。
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本行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公允价值。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2.衍生金融资产。
是指其价值跟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具,主要目的为交易、资产负债管理或代客,按持有目的可分为套期工具与非套期工具两大类。
银行的衍生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汇率远期及掉期、汇率期权、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商品衍生工具、贵金属远期合约、信用衍生工具、权益衍生工具等。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科目核算本行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主要为对子公司投资以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4.代理业务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极小。
15.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具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6.无形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软件使用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各种无形资产。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7.商誉。
本科目核算本行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商誉,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初始资本。
商誉不予摊销。
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会分配至每个从合同中因协同效应而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极小。
18.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左右。
19.投资性房地产。
本科目核算本行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和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极小。
20.其他资产。
主要包括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长期待摊费用、抵债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等资产。
该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1%左右。
(二)负债端:
吸收存款、发行债券、与同业负债鼎足三分
1.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本科目核算本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对应于资产端的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放而产生的负债。
“非标”兴起后,银行开始将客户的委托资金通过券商资管等同业机构计入该科目(也包括后面的拆入资金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同业负债科目),并利用该负债投资信贷类或非标类资产,使得近年来该科目规模增长迅速,同业负债的目的也从调节资产负债期限、管理短期资金头寸逐渐转变为为投资“非标”而生,正如存款实际上是由贷款派生,实际上应当是先有贷款、后有存款的逻辑一样,以同业存放为代表的同业负债类科目也逐渐转变为先有“非标”资产,再由同业负债对接,同业负债科目的逐利性明显增强,同时由于同业负债成本更高,也相应地抬高了银行的综合负债成本。
因此,127号文在规范“非标”类资产的同时,也对同业负债占比进行了约束:
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
2.拆入资金。
本科目核算本行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对应于资产端的拆出资金。
指通过同业拆借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实际操作中分为线上线下交易两种,期限上以3个月以内的为主。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以及为证券借出业务而收取的保证金。
对应于资产端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相当于有抵质押的拆入资金,一般以利率债或票据作为抵质押品。
127号文对该科目做出了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同的投资标的及担保物规定。
观察16家上市银行的以上三项占负债比重可以看到,其走势与同业资产占比走势基本一致,只是同业资产增加以买入返售增加为最,而同业负债以同业存放增加为最,2011年后从9%左右的占比上升至11%左右,拆入资金从1%上升至2%左右,卖出回购资金资产从1%上升至%左右,14年同业负债占比受到限制后,三者增速均出现一定程度放缓,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由于受到监管最为严格,占负债比重回落至%。
4.吸收存款。
本科目核算本行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本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公营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财政存款、国库定期存款等;本行收到的应解存款及临时存款。
可分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两大类,是银行的核心负债。
5.应付债券。
本科目核算本行因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及利息。
包括本行和子公司发行的存款证、一般金融债券、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发行债券是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13年开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将已发行同业存单也纳入到该科目下。
作为商业银行负债端的两项最传统业务,存款占比不断下降,已经从2005的89%下降至目前的78%,且下降趋势仍在延续,而应付债券比重却同同业负债一样,比重在不断上行,从2005年的%到达目前%的水平。
从13年年底开始,同业存单开始发行,大多数银行将其放在应付债券项下记录,使得13年底开始应付债券曲线的斜率明显上行,半年来比重上升了%左右,15年同业存单发行仍在加速,预计应付债券占负债比重仍将继续上行。
6.交易性金融负债。
本科目核算本行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行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主要类别包括已发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金融工具、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已发行债务证券、外币债券卖空等。
7.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科目核算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主要为国家外汇存款、支农再贷款等。
尽管在16家上市银行总负债的占比较小,但该两项负债近年来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首先,交易性金融负债随着理财产品和结构性金融工具发行的加速,其占负债比重从10年开始也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提高,从%上升到%的水平;而向中央银行借款在12-13年出现比较大的提升,主要是有多家银行(包括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在12-13年申请了支农再贷款,14年该项比重从%快速上升至%,我们推测可能也与央行加大再贷款力度有关。
8.应付利息。
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已发行债务证券、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资产等应支付的利息。
该类负债占比为%左右。
9.衍生金融负债。
与衍生金融资产对应,包含内容也与其类似,不再赘述。
该类负债占比在%%之间。
10.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核算本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该类负债稳定在%左右。
11.应交税费。
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税法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本行代扣代交的其他税费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该类负债稳定在%%左右。
12.代理业务负债。
本科目核算本行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代理保险资金等。
未在本机构开户的代收及代付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该类负债占比极小。
13.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该类负债占比极小。
14.预计负债。
本科目核算本行确认的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
该类负债占比极小。
15.其他负债。
包括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代收代付款项、理财产品未投资资金、应付股利等。
浦发银行等银行将发行保本型理财所收到的资金也纳入到该科目下。
该类负债占比稳定在%%的水平上。
(三)资产负债表的整体变化:
存贷款传统业务向同业创新业务的转移
对于以上20项资产科目和15项负债科目进行逐一解释后,我们对16家上市银行的资产负债的整体情况进行一个概览,用14年三季报的数据与10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别找出其中变动最大的六项,分析其反映了近年来银行资产负债的何种变化。
首先,从负债端看,最大的变动项在于吸收存款项大幅下降,这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理财和货币基金类的迅猛发展是分不开的,造成存款不断分流。
同时,同业存放、拆入资金等同业负债项合计增加了%,前面已对其成因进行过分析;应付债券和交易性金融负债随着同业存单和保本型理财的发行,其占比分别增加了%;12年以来央行的支农再贷款政策,特别是14年再贷款力度的增大,也使得向中央银行借款规模占比上升了%。
其次,从资产端看,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合计下降占比达到%,反映到负债端成本随着同业负债规模不断提高,存款规模不断下降而逐步提高后,债券类投资的吸引力有所下降,导致债券投资所纳入的科目规模有所下降,而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款项等同业资产的规模则有所上升,合计上升幅度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规模也出现了%的上升,反映商业银行目前债券投资正在从配置目的转化为交易目的,交易盘对于债市的影响力恐怕正在上升。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尽管贷款规模占比也出现了%的下降,但相对于负债端的存款来说,其下降幅度并不剧烈,反映目前贷款的性价比依然不算低,贷款发放仍为银行最为重要的投资标的。
综上所述,从16家上市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整体变化情况来看,无论是资产端还是负债端,存款、贷款、配置类债券投资等传统业务占比正在下降;同业资产、同业负债等创新业务占比正在上升;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规模也有所上升;同业存单的发行、央行支农再贷款政策也使得应付债券和向中央银行借款比重上升较大,而发生以上变化的根源恐怕在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银行负债成本上升以及外汇占款下降带来的资金减少,从而需要商业银行主动增加成本更高的同业负债,同时减少收益更低的债券投资,追逐收益更高的同业资产,最终导致资金利率和债券利率的中枢水平出现上行。
另一方面,交易性资产与负债的比重也在上升,我们推测这可能会导致交易性资金对于债券的影响更大,近年来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平坦化或与银行对债券投资的侧重点从配置盘转向交易盘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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