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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四篇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四篇
篇一: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旗20XX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xxxx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
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
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户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的原则:
整村推进项目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房改造设计要求,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3、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以整村推进建设为示范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道路交通沿线两侧村庄整治为线,实现线上村容整洁的格局,以覆盖改
造所有危房户为目标,最终达到全面开花的效果。
4、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整合资源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有机结合宅基地置换、土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
5、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
规范操作规程,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20XX年全旗要完成xxxx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在总结前三年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年内达到全部解决我旗农村贫困群体的危房安全问题。
集中建设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村建设总体上达到通路、通电、通广播、通自来水,实现道路硬化、街道净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
(一)、补助对象、标准与范围
补助对象与标准:
①、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②、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新建每户xxxx元,修缮加固每户依情况而定。
改造范围:
1、距离中心村较远,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2、人口规模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3、位于文物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内的村户。
4、重点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村户。
(二)、改造方式
1、抓好村庄规划,改造户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效率。
2、集中X片建设为主,分散农户自建为辅:
改造以促进人口聚集,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村的原则,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
3、拟改造危房鉴定属(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
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确有困难并且有代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施工。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点的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4、危房改造要做好五个结合:
与旧城镇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征地拆迁中,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回迁农户给予危房补贴;
与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建设相结合:
在工业园区、重化工园区和遗址保护区开发征地拆迁中,对搬迁进城,新建购房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予以危房补贴;与幸福院建设相结合:
各乡镇单建或联建幸福院,解决五保户住房和养老问题;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
为进一步解决困难户购房困难,凡进城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危房补贴;
与集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
鼓励集镇进行集镇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在集镇改造中被拆迁的且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购房回迁给予补贴;
与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继续推广完善新农村建设试点模式,每个镇建设2-3个新农村集中点;
与其他项目捆绑相结合:
对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贴xxxx元仍无力建房的,乡镇政府可与其他项目捆绑结合,一并纳入新农村试点内统一建设。
(三)、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1、集中X片建设区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以内,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建房资金除每户补贴xxx元外,其余资金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分散自建户按每户xxx元给予补助。
2、道路沿线村庄整治重点做好“改厕、改厨、改圈"的三改工作以及村容村貌环境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建设清洁圈舍,改善饲养环境,倡导农户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
要尽可能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
引导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同时要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农村低保证明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
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加盖公章后X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人民政府。
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
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一同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后,对危改户进行核定,审批结果及时反馈各镇并张榜公示。
凡被审批列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与所在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质量与安全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等。
四、项目管理
1、逐级管理。
各乡镇要在深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并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及专职管理人员,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质量管理。
旗住建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户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
规划部门要对危房改造提供详细的规划方案和施工方案。
并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集中建房的,要选派技术人员定点管理。
对随意降低质量标准的,相关部门年终不评为先进,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档案管理。
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XX]168号)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农
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①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②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组、村、乡镇三级公示;④农村危房普查鉴定表;⑤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卡;⑥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登记表;
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纸质档案(危房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照片的电子版);⑧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⑨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材料复印件等。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今后各镇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开工一户,录入一户,年终以录入的信息进行验收,没有录入的不予进行验收。
4、信息管理。
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
按规定落实“月报”、年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5、资料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资上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料主要有:
《内蒙古自治区农户危房改造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房屋鉴定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对于集中X片建房的项目,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旗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资金管理
各级的补助资金实行旗财政专户管理、分镇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资金拨付实行“一卡通”。
被确定危改户后,经审核,基础放起先期支付补贴款的30%,
主体完工后支付补贴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补贴款的20%。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快集中X片建设及村庄整治进程,保证改造任务又好又快完成,成立改造领导机构:
(名单略)
(二)调查摸底,确定补助对象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
由各乡镇对集中X片建设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整村安置农户总户数、人口、地理位置、家庭收入来源等并登记造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三)、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0XX年4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改造政策方针和具体要求,激发村民对改造项目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做好解释、教育和动员工作,为农村危房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四)、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0月)
聘请有资质部门在确定的村镇进行规划设计。
各有关乡镇要将设计规划文字、图纸上报旗规划住建局审批备案。
9月份整体完成户改任务,9月至11月完成公共设施配套,管线入户、道路亮化和硬化任务。
(五)、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年底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对新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进行拍照存档,并悬挂统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牌。
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
行整改,对于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为今后的整村推进项目积累经验。
六、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制,明确责任,各施其职,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规划部门负责协调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全面加快集中改造村土地勘测,规划和户型、施工图设计。
2、国土部门会同有关乡镇开展土地调整和征用。
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改造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由国土部门组织复垦后,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3、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村庄整治法规和年度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改造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纸、改造户申请、验收意见等),做到乡(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加强对村庄整治建房工程质量的监督。
4、发改部门要抓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各相关部门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尽其力”的项目资金整合原则。
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七、保障措施
1、试点示范,稳步推进。
各乡镇要按照集中X片建设为主,分散农户自建为辅的原则,精心选择示范点,科学确定新建农房的位置,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
合理调整土地和村庄布局。
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和道路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树立乡镇、村庄新形象,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引路作用。
2、动员各方,帮扶共建。
实行“切块包抓、部门包建”责任制,明确包建部门、
责任领导、完成时限,重点是抓好“三改”及街道硬化、绿化亮化、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项目。
3、制定相应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解决改造村户的生活,符合条件优先办理一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
二是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4、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将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工作纳入乡镇与科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建立改造工作进度月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夯实责任。
篇二: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建村〔X〕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村〔X〕47号)及X市建委《X年X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X建委发〔X〕287号)的要求,达到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目的,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扶贫攻坚、为民解困为宗旨,以解决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和逐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通过政府政策扶持,适当补助资金为措施,着力做好我市X年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政府组织实施并以资金补助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扶持。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
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造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改造范围
X市辖区内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城中村、城边村以及有动迁计划的村屯除外)。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要求,经委托的检测单位鉴定后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均可列入改造的
范围。
(二)补助对象
X市X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改造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即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标准: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边缘贫困户<住建部总经济师赵晖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优先考虑已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的4类重点对象,同时对X确定的30个和X市确定的8个低收入村有所侧重和倾斜。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X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在补助范围内的D级危房改造户补助标准为6.5万元/户(其中,中央补助2.5万元/户,X市财力补助3万元/户,X市配套补助1万元/户);C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为0.5万元/户(中央财力补助)。
危房鉴定费用标准为500元/户,鉴定户数按照X市下达危房改造指标数量的1.1倍确定(XX市财力补助)。
篇三: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X建村字〔201X〕37号)及《关于印发X市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办发〔201X〕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X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确保“十三五”末农村困难家庭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类重点对象优先”原则。
优先做好“四类重点对象”核实和危房改造保障工作,实现精准扶贫。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
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坚持一户一宅。
三、目标任务
201X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005户,其中:
四类重点对象
594户,一般贫困户411户(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件)。
各乡镇要及早动手组织开展相关申报、评议等工作,确保201X年9月份完成竣工,10月份完成验收,年底完成资金发放等工作。
四、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标准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房屋整体危险等级为D级、C级的危房或无房的“四类重点对象”和一般贫困户。
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和201X年以前危房改造中解决了住房问题的不再列为改造对象。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优先安排居住在危险土窑洞中的农村困难家庭进行危房改造,确保危险土窑洞的改造任务于今明两年内完成。
篇四: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XX〕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
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
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
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
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
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房屋结构。
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
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
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
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
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
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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