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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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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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省道S234平桐线(新增国道240)泌阳春水至二铺段改造工程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干线公路网等级,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满足增长的交通需求,大大促进区域国民经济的发展,为聚集区的人员及物资流动奠定良好的基础,对产业聚集区的发展起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方便对外交通交流,对发挥人文旅游资源优势,展示现代化的泌阳新形象有较大促进作用。
路线起于泌阳春水镇,桩号K104+649,向东经张庄、刘岗、在孟冲折向南,经付庄、贾楼至二铺,在二铺与S234相交,桩号K140+377,全长35.728公里。
中间扣除2013年批复的S234平桐线春水至S333接头段大修项目5.203公里和2011年观音台大桥改造项目0.305公里,本次改造里程30.220公里。
原路基宽度12米,保持不变,路面加宽至10.5米,断面形式为:
2x0.75(土路肩)+2x1.5(右侧硬路肩)+2x3.75(行车道)。
1.2地理位置简况
泌阳县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部,南阳盆地东隅。
境内伏牛山与大别山两大山脉交汇,长江与淮河两大水系相分流,属亚热带与暖温带过渡地带。
主要依托省道S234、S333、S334、S335布设乡镇。
1.3地质与地震简况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主要为秦岭纬向构造体系与新华夏体系所控制。
项目所在驻马店不在现代己知的活动带上,所记录的震感多属外地地震波及,并且本地发生的地震均无灾害记录。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最新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图》,项目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为≤VI级,为稳定域。
项目沿线桥梁、涵洞等抗震重点工程,可采用简易设防,不需进行抗震设计。
1.4水文与气象简况
1.4.1水文条件
施工路线所经过地区属于淮河中上游地区,沿线水系发育水平较低,河流多为三四级支流,流向沿自然地形呈南北方向,雨季为泄洪排涝,旱季多为灌溉。
因而地下水埋藏较浅,一般距地表0.7至2.5米左右,流向和地形倾斜方向一致。
地下水属潜水类型。
项目区域内无水资源保护区。
1.4.2气象
驻马店市地处亚热带与温暖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型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温适中,雨热同期,光、热、水资源丰富。
日照及辐射:
平均日照时为1955~2283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为49~51%。
太阳辐射年总量为118.4千卡/平方厘米。
气溫:
年平均气温为14.1~15.9℃。
1月份为全年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6℃。
7月份为全年最热月,平均气溫为27.9℃。
极端最低气温为-17.6℃,极端最高气温为41.3℃。
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960.0毫米,年最大降水量1673毫米,最小512毫米。
降水四季分配不均,7月份降雨量最大,冬季降水量最小。
大风:
历年平均风向频率是北至东北最多,南至西南次之,东南第三,西至西北最少。
历年平均风速3.2米/秒,历年最大平均风速4.2米/秒。
1.5技术标准
S234BR-JL合同段路线为K104+649~K140+377段,长度为30.220Km,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全线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线性基本按原有道路标准,做到指标均衡、视觉良好、安全舒适等合理布局,满足规范要求。
1.6主要工程数量
该工程主线挖方12.721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6.36767万平方米,桥梁2座,平面交叉69处。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7)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服务合同文件;
(8)S234平桐线(新增国道240)泌阳春水至二铺段改造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杜绝特大、重大、较大及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事故死亡率为零;预防并减少重伤、轻伤及职业病伤害机率指数;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文明施工零投诉。
现场道路畅通无拥堵,环境清洁无垃圾,周边农田无损毁,文物保护无破坏,社会治安无案件。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
所辖标段的路基的主体工程及路面、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生活区、施工便道、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区域。
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5.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及监理要点
1、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组织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建单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监理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同时,督促承建单位设立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监理机构反馈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2、安全监督
负责协助总监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并加强对施工安全作业行为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审批
开工前,要求承建单位按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学习、培训及施工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4、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同时,加强对高空、地下、高压及其他安全事故多发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和施工环节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5、安全事故处理
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授权,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防汛渡汛措施检查
每年汛前,协助业主审查设计单位制定的防洪渡汛方案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写的防汛渡汛措施,协助业主组织安全渡汛大检查。
5.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4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六、安全监理职责及组织机构
6.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聂敬威
成员:
孙玉霞、伍宪禄、邓文忠、徐桂华、陈锦
6.2总办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综合管理机构,它是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组长是驻地办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3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6.3.1安全监理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执行情况。
(3)协助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并提出措施,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审查特殊机械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定期检查承建商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月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拟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定期上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监理例会上总结安全监理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和整改时限;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向承建商发整改通知单。
(7)评价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8)完成驻地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1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驻地办遵照总监办安全监理规划的要求,严格要求所辖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中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和预防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建立制止和预防安全生产中不安定因素发生的长效机制。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7、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8、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9、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0、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1、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12、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
13、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1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7、工艺、设备、材料事故淘汰制度
18、档案管理制度
19、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制度
7.2监理工作制度
7.2.1廉政建设制度
1、廉政制度
⑴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⑵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⑶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行规定至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⑷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⑸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的权利和义务。
⑹发现有严重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⑺不得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单位报销任何由本监理办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⑻不得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⑼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的方便等。
⑽监理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其监理工程有关的项目。
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或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⑿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⒀不得为业主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⒁监理办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业主利益。
2、现场监理“十不准”
⑴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⑵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⑶不准参加施工单位支付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⑷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⑸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⑹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⑺不准观看黄色录象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⑻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⑼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⑽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同时挂职。
7.2.2安全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1、总监办在制定定期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求所辖施工单位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
一般规定:
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
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2、总监办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小组、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3、总监办、各项目部安全会议主要内容
⑴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措施、制度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和落实。
⑵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解剖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或决定,协调各部门间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⑷各职能部门汇报月度内安全工作情况:
①安全责任制落实及积分考核情况;
②现场检查安全情况;
③本部门安全生产动向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④工作完成情况;
⑤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
⑥重大安全隐患分析;
⑦职工安全建议;
⑧安全问题整改。
⑸、驻地监理人员和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所辖项目部安全会议,提出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做出自己的月度工作总结。
八、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
为了加强工地特种机械的管理,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人员及机械设备等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各施工单位的特种机械进场后,下列特种机械必须经安检部门检测后报驻地办审核备案:
8.1起重机
8.2龙门吊
8.3拌和设备
8.4吊篮
8.5《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规定的其他施工设备
九、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9.1道路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理
1、前期准备和清理现场
(1)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桥梁现场时的腐蚀土存放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所砍伐的树木必须取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批准。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截锯木料时,树杈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
对有倒坍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
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
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当采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构)筑物时,必须有经批准的控制爆破设计文件;
2、土石方工程
(1)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险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并随时进行位移监测,严防坍方;
(4)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10m;下坡时,间距不小予l5m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和指示灯;
(5)大型、重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6)对进场机械要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
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
棚内严禁烟火,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必须且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但对于任何人发出的立即停止信号均应执行。
;
(8)机械在坡边、沟槽边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并随时观察边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0)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11)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
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12)装载机作业: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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