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docx
- 文档编号:30453181
- 上传时间:2023-08-1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129.79KB
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docx
《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保定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讨论稿)
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7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保定市所辖县县城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保定市所辖县县城规划区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适用于本导则;第二部分控制单元划分、第三部分控制单元规划为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编制内容;第四部分控制地块规划可根据各县城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落实县城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保定市、辖区各县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控制单元规划成果应满足《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
第二部分控制单元划分
第七条划分目的:
设定县城统一的编码系统,保证控规编制的无缝衔接;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进行总量分解和综合平衡,形成完善的规划成果和系统的规划控制体系。
第八条划分原则:
依据地域完整、功能明确、界线稳定的原则,结合行政辖区界线、自然地理界线、路网格局及公益性公共设施分布情况,划分稳定的控制单元,进行统一编码,原则上不应更动。
第九条划分规模:
控制单元规模宜为1—2平方公里。
第十条划分成果:
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控制单元划分图,反映县城道路系统、铁路、河流等自然和人工界限,并形成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各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线。
**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
控制单元名称
编码
面积(公顷)
“四至”界线
**单元
第十一条控制单元范围如需调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进行。
边界调整时,相关控制单元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不重叠和无缝衔接。
第三部分控制单元规划
第十二条控制单元规划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县城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对县城各控制单元规划建设用地主导功能和规模、开发建设用地主要用途和开发强度、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安全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
第十三条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控制单元规划主要包括土地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人口容量、开发用地控制、城市绿地系统、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安全设施的配置、五线控制、城市设计等内容。
1、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各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
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综合承载力确定控制单元建设强度,提出可开发建设规模和住宅建筑面积总量,对人口规模进行校核。
(2)、对控制单元主导属性的概括与描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划分至小类或部分中类。
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提出开发控制要求。
2、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明确高速铁路、铁路和铁路站场的用地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深化道路系统,明确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主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合理布局社会停车设施,明确社会停车场数量、规模、位置和布局,明确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要求;根据专项规划明确加油(气)站的位置、规模、用地面积及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要求;落实公共交通规划内容,明确公交线路及中心站、首末站、保养场等设施的数量、位置、规模和用地面积。
3、市政设施规划
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环卫设施、供热设施等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确定给水、污水和雨水工程干管的管径。
研究提出各类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对涉及环境影响的(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安全防护的(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深化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明确用地规模、用地界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提出控制要求并落实到地块上,对现状保留与新增项目应区别表示。
控制单元内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应按合理的服务范围综合配置,明确数量、位置和规模。
小学、中学等教育设施应提出规模要求和布局原则,提出班级数、服务半径要求,确定所在位置及用地规模;幼儿园、肉菜市场、会所等规模较小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规模要求和布局要求。
5、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提出消防设施、城市避难场所、防洪设施、人防设施等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和布点要求,并尽量落实到地块上。
规划和改扩建公园、学校、体育场项目,要依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有关规范,明确避难场所的类型、面积和需要配置的应急设施内容。
6、绿地系统规划
落实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级公共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对控制单元内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集中绿地的数量和用地规模提出控制要求;提出控制单元内绿地总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要求。
7、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
根据控制单元内主导功能用地布局,分类确定可开发建设用地的主要用途;在不影响城市功能,不造成污染,不与相邻用地性质发生冲突的条件下,允许开发建设用地有一定的兼容性,提出用地兼容性规定;根据控制单元的不同区位和功能,确定不同的用地兼容比例。
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城市景观和建设的需要,在综合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控制单元内住宅、商业、工业等可开发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明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控制指标;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根据人居环境要求和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确定上限控制指标,工业用地确定下限控制指标。
8、五线控制规划
“五线”是指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文物紫线、河道蓝线、基础设施黄线,其控制内容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线位、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
9、城市设计控制
把握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开放空间、城市轮廓、视线走廊等各类空间环境特征,研究控制单元的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对控制单元的整体空间格局和重点街区提出空间尺度要求,对开敞空间、景观节点、建筑高度和标志性建筑的位置提出控制要求。
城市重点风貌区必须首先编制城市设计,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对建筑容量、体量、形式、风格、色彩等进行研究,对建筑高度及景观视廊、建筑风格与形式、滨水景观、开敞空间等提出明确的规划控制要求,作为重点风貌区开发强度和空间环境指标确定的基本依据。
10、地下空间利用
依据“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人防设施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控制单元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则和附件。
规划文本和图则为法定性成果;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等。
第十五条规划法定性成果内容:
1、规划文本内容尽量简洁、明晰,必须用法定文件的文体阐述,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并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
主要包括规划总则、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安全设施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五线控制规划、城市设计控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内容。
2、图则包括控制单元规划图则和五线控制图则,对城市中心区、重点景观区、特色街区、文化保护区等重点风貌区,可单独增加城市设计控制图则。
图则要求在精度不少于1:
2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出图比例可根据管理需要具体确定。
(1)、规划图则:
包括控制单元区域位置、界限、河流、铁路、道路名称,主要用地布局。
提出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三大设施和城市设计控制要求、可开发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
(2)、五线控制图则:
图中标明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文物紫线、河道蓝线、基础设施黄线等线位、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
(3)、城市设计图则:
重点风貌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图则,提出建筑高度、体量、形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第十六条附件主要内容:
1、规划说明书应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分析确定控制单元的规划功能定位、土地使用的主要内容,阐述现状条件分析、总体空间布局、道路交通、建设开发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空间环境景观等规划内容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并对规划建设时序和经济效益引导等进行分析研究。
2、图纸主要包括控制单元位置图、现状土地利用图、现状建筑质量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图、五线控制规划图、城市设计控制分析图等。
规划图纸要求在精度不少于1:
2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1)、控制单元位置图:
标明控制单元在城区的位置、与城区中心及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2)、现状土地利用图:
标明现状用地地形、地貌、各类用地性质,主要道路、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分布、规模等。
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划分至小类和部分中类。
(3)、现状建筑质量分析图:
标明规划单元内主要现状建筑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及保留建筑等要素。
(4)、土地利用规划图:
包括规划各类用地界线、用地性质、配套设施位置、道路网等。
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划分至小类和部分中类。
(5)、道路交通规划图:
包括道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交叉口形式及转弯半径、各类交通设施用地界线等。
(6)、五线控制规划图:
分别标明五线规划控制界线、范围及相关控制要求。
(7)、市政设施规划图:
分别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等的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
(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分别标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
(9)、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图:
分别标明消防设施、城市避难场所、疏散通道、防洪设施、人防设施等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位置、类别、等级、分布。
(10)、城市设计控制分析图:
依据控制单元的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要求,标出开敞空间、景观节点、标志性建筑的位置和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第十七条基础资料汇编:
详尽列出对规划编制有重要影响的资料,以备核查。
主要包括:
1、控制单元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2、人口分布、土地利用、重要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
3、现有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
4、城市历史、环境及其它资料。
5、城市上层次规划对该片区的要求。
6、城市建设用地资料。
7、规划审批情况调查
第四部分控制地块规划
第十八条控制地块规划内容属指导性文件,以规划管理的需求为导向,落实控制单元的规划控制内容,并提出地块建设控制和引导要求,将所有涉及空间利用的要求落实在“一张图”上,作为实施管理最直接、最基本的技术依据。
控制地块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制定地块各项规划内容和指标。
第十九条地块划分原则:
应保持地块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考虑土地权属关系,便于土地出让,并统一制定地块编码系统。
第二十条地块规模的大小应根据用地性质有所不同,工业区的地块宜以城市主次干道围合区为其用地规模,用地不宜大于16公顷;居住区内以城市主次干道及城市支路围合区为其用地规模,用地不宜大于9公顷;商业、办公区以城市支路围合区为其用地规模,用地不宜大于3公顷。
各类用地地块最低划分不宜低于0.2公顷,幼儿园、垃圾站、变电室等不宜划定地块,。
第二十一条控制地块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地块规划内容:
提出地块建设控制和引导要求,将所有涉及空间利用的要求落实在《控制地块规划图》上(见附图)。
地块规划控制和要求,应包含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建筑高度、绿地率、现状规划建设状况、配套设施、城市设计引导、地块出入口方位、停车配置、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1、用地性质:
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城市用地分类的小类和部分中类内容划分土地利用的类别。
2、地块用地面积:
指地块的净用地面积。
3、容积率:
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工业区一般采用下限控制,其它功能区一般采用上限控制。
4、建筑密度:
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一般采用上限控制。
5、建筑系数:
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采用下限控制。
6、建筑控制高度:
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高度上限值;应按照高度分区和特定意图区要求合理确定地块控制指标,一般规定高度上限,如有特定空间轮廓意图和要求的,可同时规定高度下限。
7、绿地率:
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图中所提供的绿地率工业区一般采用上限控制,其它功能区一般采用为下限控制。
8、配套设施:
明确地块内具体的配套建设项目配置数量、位置、用地规模等,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安全设施三部分。
9、出入口方位:
明确地块交通出入口具体方位和禁止开口路段。
10、停车泊位:
明确规划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车位数。
11、用地兼容性:
提出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要求,明确改变或不得更改土地使用性质的条件和要求。
12、城市设计引导:
是根据需要对地块提出有关城市设计引导要求,包括建筑风格、色彩、界面、开敞空间等;如在退让城市道路、建筑日照间距等方面有特殊考虑的,应在图中表达。
13、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
指该地块当前实际建设、未建、已建、部分已建等情况的说明,包括单位名称、设施名称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控制地块规划成果
地块规划成果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两部分,为技术性成果,
仅作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管理参考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1、规划说明书:
增加规划地块划分、各地块具体规划控制和开发强度要求等内容。
2、规划图纸:
增加地块划分图、地块规划图、管网综合规划图、竖向规划图、高度控制图等内容。
规划图纸要求在精度不少于1:
2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
(1)、控制地块规划图:
包括内容
◆地块索引:
标明该地块单元在地块划分中的位置。
◆规划图纸:
包括规划蓝图上规定的用地性质及代码、地块编码、公共配套设施标注、市政公用设施标注、公共安全设施标注、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机动车出入地段和出入口方位、道路交叉口渠化形式、地下空间利用方面等指引性控制内容。
◆控制指标:
包括规划图上规定的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土地兼容性以及居住用地上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面积净密度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城市设计引导、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和备注等指引性控制内容。
(2)、高度分区图:
标明高度分区的界限和控制要求。
(3)、管网综合规划图:
标明各类市政设施的位置,各类工程干管的平面位置、走向及管径、控制点标高。
(4)、竖向规划图:
标明道路交叉点、规划地块控制标高。
第五部分附则
第二十三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文件的编制,应以控制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编制。
第二十四条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中的规划文本和图则是规划法定成果,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控制地块规划为技术性成果,只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二十五条县城各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后,必须对规划成果进行汇总,多家规划单位编制时,可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汇总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保定市 县城 控制性 详细规划 编制 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