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在无线电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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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无线电监测在无线电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七章无线电监测在无线电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无线电监测在无线电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无线电监测是无线电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现代化的无线电频谱管理是将行政和科学技术管理手段相结合,对无线电频率和空间卫星轨道资源实施科学、有效地管理。
随着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效地使用频谱资源已成为人类关注的主要问题。
为此,世界各国都成立了专门机构,对频谱资源进行计划、指配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既要保障通信业务的安全,不受干扰侵害,又要合理使用和开发频谱资源,提高频率的使用效率。
无线电管理是国家通过专门机构对无线电波和卫星轨道资源研究、开发、使用所实施的,以实现合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的行为。
无线电管理的概念,实际上表达了四层含义:
*无线电管理是一种国家行为。
它是由国家所授权和特许的机关来实施的活动。
*无线电管理的对象是研究、开发、使用无线电波的各种活动。
由于开发、使用、研究电磁波的活动是由具体的人使用设备达到的,所以无线电管理必然要涉及到人和设备。
*对开发、使用、研究无线电波和卫星轨道的活动所实施的这种管理,是通过计划、规划、组织、控制、协调、监督、执行等手段和方法来实现的。
它贯穿于无线电管理的全部过程中。
这是无线电管理的职能,也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表现为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台站的审批、频率指配、电波的监测、型号的核准、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以及对用户的教育和服务等等。
*无线电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
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
*频率的划分、分配和指配、无线电台站的布局规划和设台电磁兼容分析及审批。
*无线电台站发射信号实施监测,对台站进行监督管理。
*无线电干扰的协调和处理。
*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
*对无线电设备的测试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的管理。
*代表国家参加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双边和多边国际活动。
无线电监测在频率的规划、指配、电磁环境的测试、无线电台站的设置规划、无线电台站60
的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干扰的查处、确保通信安全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可以看出无线电监测是无线电频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无线电监测的职能和基本配置
无线电监测采用了先进的测试仪表和设备,对无线电台站发射的基本参数,如频率、场强、带宽、调制等指标系统地进行测量,对声音信号进行监听,对发射标识识别确定,对频率利用率和频道占用度进行统计,分析信号使用情况,以便合理、有效地使用频率。
通过对干扰源测向定位,排除干扰,查处非法电台和非核准电台,保证通信业务安全。
如频道占用度,这是指某一给定频道在Ts时间内,已工作的时间Tu与Ts之比,即Tu/Ts=频道占用度。
如在一天24小时内,某一频道工作12小时,
则Tu/Ts=12/24=50%
频道占用可以测量一天、一周或一个月,甚至一年的占用度。
根据要求来确定,也可以重点测量忙时和闲时的占用度。
频段占用度:
是指某一给定频段Fg内,已使用的频率为Fu,则Fu/Fg称为频段占用度或频段利用率Su。
例如:
给定频段为250KH,已用25KH
则Su=Fu/Fg=25/250=10%
无线电监测包括短波业务的无线电监测、超短波业务的无线电监测、卫星空间业务的无线电监测。
监测的频段包括上述三种业务已使用和正在开发的各个频段。
2.1无线电监测的基本职能
无线电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特殊监测。
常规监测是指日常开机的各项监测。
常规监测是各级监测站的日常主要工作,按频率指配的要求监测已核准电台的有关参数,存档、建库。
通过常规监测,发现有关参数发生变化,则可判断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不明电台,或核准电台的使用状态发生变化。
常规监测的任务:
1)
包括:
*系统地测量无线电台站的使用频率、频率偏差
*系统地测量无线电台站的信号场强、谐波和其它杂散发射。
*系统地测量无线电台所发信号的调制度
*测量无线电台频谱的占用情况(频道占用度和频段占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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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已核准的无线电台站的发射、检查其工作是否符合批准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监测无线电台的操作时间表和经营业务是否符合电台执照的规定
2)对各种干扰信号进行监测并进行分析,确定干扰源。
*测量和识别干扰信号
*测量干扰信号的有关参数
*进行无线电测向定位,确定干扰电台
3)监测无线电频谱的使用情况。
为频谱资源的开发、频率规划和指配提供技术依据。
4)监测不明无线电台的发射行为,实施无线电监测。
5)对违反国际电信公约和无线电规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发射行为实施无线电监测。
6)对水上和航空安全救险业务专用频率实施保护性监测。
7)电磁环境监测。
随着各类无线电通讯事业的飞速发展,城市的电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各个频段的背景噪声不同程度地提高。
准确地掌握有关数据,对实施无线电管理,合理地选择台址,保证正常通讯业务的秩序将提供有力的帮助。
因此,要定期地对城市电磁环境背景噪声的分布进行全面系统地监测。
可根据不同频段、不同业务、不同区域进行测试。
测量的方法可以按照有关城市电磁环境噪声测试方法,对测试结果经过数据处理和分析,存入数据库,逐步地建立有关电磁环境数据的档案。
特殊监测任务系指常规监测以外的监测任务。
如:
国际监测
*监测我国在国际电联登记注册的频率是否受到国外无线电台的干扰。
我国已在国际电联登记了3万条频率。
为了保护我国频率使用权益,必须经常查阅国际电联频登会的周报(现已改为无线通信部门周报)上公布的其它国家拟登记(提前公布资料)的频率与我国已登记和使用的频率是否有矛盾?
我国频率是否受到有害干扰?
为此,监测部门必须进行针对性的监测。
如受到有害干扰就应以附录23的格式向国际电联或有关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干扰申诉,国外电台在国际电联审查时,就会得到不合格的结论。
*对国际电联或有关国家申诉的、涉及我国干扰别国频率问题,要通过无线电监测及时排除。
我国电台干扰国外电台的情况也比较多。
在80和90年代,每年都要收到50-70份申诉函电。
最近几年逐渐减少,每年大约有10多起。
收到申诉后,应根据申诉内容进行监测,确定干扰电台,再根据国际电信公约和国际无线电规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之后,将处理意见函复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国际电联。
*与有关国家使用联合监测、消除边界区域的无线电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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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国际电联委托的监测任务
2.2对解决无线电干扰的有关要求
无线电干扰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一定的危害。
在查处干扰时,特别是在查处对航空和水上移动等安全业务造成的有害干扰时,干扰电台必须立即停止发射。
非无线电设备对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设备所有者或使用者,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干扰。
操作不当或设备自身问题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进行检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对解决无线电干扰一定要有时间要求,尽快解决。
如英国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求:
*影响到生命安全的水上和航空业务频率受到的干扰,要在24小时内解决;*重要的公众服务,如寻呼、蜂窝电话、电讯业务和对讲机频率受到的干扰,3天之内解决;
*无线电调度业务受到干扰,在7天之内解决。
我们也要在无线电监测任务规范中,规定干扰查找解决的时间要求。
2.3无线电监测设备的配置原则
2.
3."1无线电监测站内设备配置基本原则
*设备配置以完成各级监测站的监测任务为准.应具有无线电监测、监听、测向定位功能。
*设备配置应具备先进性,稳定性,便于使用操作,维修方便。
*监测设备的精度(准确度),应比被监测设备的精度高一个数量级。
*系统配套完整,设备具有可扩展性。
*因地制宜地选择监测设备,节约投资。
配套的设备应尽量采用国产设备。
*设备应满足联网的要求,接口应符合我国采用的CCIR、I
E
C、IEEE的有关标准。
2.
3."2无线电监测站的基本设备配置
*频率和调制度测试设备:
测试接收机、频谱分析仪、计算机及相应的软件。
*宽带测试设备:
测试接收机、场强仪及分析记录设备。
*监听设备:
监听接收机和记录设备。
*测向设备:
测向接收机和测向处理器。
*信号识别设备。
*各种无线和天线信号分配设备。
*通信设备和数据终端设备。
*自动测试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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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监测车。
3、无线电监测对无线电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
无线电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他们之间应该保持紧密的协作关系。
无线电管理给无线电监测提供台站管理和频率指配数据,提高了监测效率。
反之,无线电监测中得到的大量数据又进一步核准和完善台站数据库,为频谱管理工作提供了帮助和支持,提高了无线电管理水平,无线电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得到进一步地加强。
无线电监测接收无线电管理下达的任务。
如测量予指配频率的可用性、测量指配频率的利用率、监测解决无线电干扰和阻塞等申诉,积极开展电磁环境测试,为频率规划和划分以及台站审批等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同时也为干扰的查处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了航空安全和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无线电监测的基本构成
1、国际无线电监测系统
1.1目的和任务
国际《无线电规则》第1872款规定:
“为了尽可能有利于本规则的实施,特别是协助经济、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和消除有害干扰,各主管部门同时继续发展监测设施,并尽可能发展国际监测系统。
”
监测系统的主要任务是互相合作查找消除国际无线电干扰,以保证无线电台站的正常工作。
同时,还要执行国际电联委托的监测任务。
如1979年召开的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之前,电联委托国际监测系统监测了3-30MHz短波频段固定业务的频率使用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有相当一部分固定业务使用的频率实际上是占而不用,这些业务都可以转移到卫星或微波电路上,为这次行政大会修改频率划分表,即把部分固定业务频段划分给广播和水上移动业务提供了技术依据。
1.2组成情况
国际《无线电规则》规定,国际监测系统是由各国主管部门,选择符合国际规定的那些监测台组成。
根据1985年国际电联出版的“国际监测台表”的统计,有63个国家和地区的182个监测台参加了国际监测系统,还有两个国际组织和一个公司参加了国际监测系统。
根据规定,全世界共分成73个监测区。
美国和西德的全部监测台都参加了国际监测系统。
目前,我国还没有符合国际规定、能够参加国际监测系统的监测台站。
国际监测的主要项目是:
测量频率、场强(或功率通量密度)、带宽和频率占用度以及测向等。
各主管部门可以在他们认为实际可行的范围内,按照国际电联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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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般的或特定的监测,并明确说明监测的目的以及所要求的监测参数(包括适当的时间表)。
监测结果应按照国际《无线电规则》附表21-23规定的格式报送国际电联有关主管部门,并注明测试精度。
国际电联把各国提供监测数据予以整理并定期出版。
1.3监测的有关规定
国际无线电规则第
18、"1
9、"2
0、"22条等分别对如何开展监测、有害干扰事件的处理程序、违章报告和抗干扰的措施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1)有害干扰的处理程序
国际《无线电规则》第22条规定了有害干扰的处理程序。
1943款这样表述:
各会员国“在实行国际无线电公约第35条和本条的各项规定以解决有害干扰问题时,必须发挥最大的善意和互助。
”
如果一个收信台受到有害干扰时,收信台应将一切可以帮助确定干扰的来源和特征,告知受到其干扰的发信台。
如实际可行,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对有害干扰事件可直接由特别指定的监测台处理,或由他们的营运组织之间直接协调处理。
当干扰的来源与有关特征参数确定后,其业务被干扰的发信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将一切有用资料以《无线电规则》附表23的格式,通知干扰电台的上级主管部门,使其采取必要步骤以消除干扰。
当一个主管部门获悉它的电台发射对安全业务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进行研究,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如果依照上述程序采取行动,而有害干扰仍然继续存在,则其业务受干扰的发射台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依据第21条“违章报告”的规定,以不遵守或违反规则的报告送交干扰电台的上级主管部门。
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请电联主管部门协助。
主管部门收到这一要求时,应立即请求可能帮助查找有害干扰源的相关国家主管部门或国际监测网中特别指定的监测台给予协助。
在查找干扰源之后,电联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将其结论和建议用传真通知产生和遭受干扰的电台(站)主管部门,要求他们迅速采取措施:
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技术和操作因素,例如频率的调整,发射功率的调整、发射和接收天线特征,分时共用,在多路传输时变换信道等。
2)违章报告
国际《无线电规则》第21条规定:
违反“国际电信公约”或“无线电规则”事件,应由进行检测的机构,监测台或监测者报告所属主管部门,为此,应采取类似国际《无线电规则》附录22规定的格式报送资料。
我国经常收到国外寄来的关于我国电台发射频率超过容限值,或不符合操作规程的发射报告,主管部门收到关于它所辖地区电台违反“国际电信公约”或“无线电规则”的通知,应立即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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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目前国内已经建成的无线电监测系统,除个别省份已经实现全省联网外,大多数省市的监测系统在物理层上是相互独立的,监测系统软件也是由不同厂商开发的,各监测系统之间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格式,也没有统一的通信协议,监测系统之间无法进行通信,设备和数据资料无法共享,不利于各级监测系统之间的合作及统一规划和管理。
为了便于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级监测系统的作用,以适应越来越复杂的无线电监测工作,迫切需要将各级监测系统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全国联网的无线电监测系统。
在这种形势下,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决定建设全国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各级无线电监测系统通过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为中心节点的星型分布式数据库,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应用软件,使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与全国各级无线电监测机构之间实现全面数据交互,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各级监测系统的各种基本信息,并对其监测结果分析、统计,而且还可以向各级监测网下达监测任务;同时各级监测网络可以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连接开展联合监测以及数据交换。
2.1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网络拓朴结构
为了实现监测网的互联,必须把它们从物理上连接在一起,监测应用子系统的网络结构,采用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为中心节点的星型计算机数据通信网。
一些省份已经形成自己的监测网络,这些网络的结构与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网络结构互不影响,因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节点只与省级节点和国家级监测站节点直接通信。
网络拓朴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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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监测中心节点
地市级监测中心节点国家监测中心节点
国家级监测站节点
图1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网络拓扑结构
2.2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网络逻辑结构
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网络逻辑结构采用星形结构,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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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线电监测中心对全国各级监测网络进行控制、管理,它只与各省级监测控制中心节点直接通信,向各省监测网络查询有关监测数据和监测站点信息,或下达监测任务。
各省监测中心节点对省级监测网络所属的各监测站进行管理控制。
一个省只能有一个省级监测网络管理控制中心。
它一方面与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的中心节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通信,接受其监测任务和数据查询,另一方面,向下属的各监测站下达监测任务。
2.3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数据库
为了达到数据库的共享,各省监测网络控制中心之间及省级监测网络控制中心与全国监测网络管理控制中心之间必须能够传递各自数据库中的监测数据和其它信息。
目前,各省监测系统所用的网络平台、数据库操作系统、数据库结构等均不统一,要将这些异构数据库联网,实现数据共享,经过分析,为了既能达到异构数据库联网的目的,又防止对现有的各监测系统做较大的改动,决定采用下述方式设计数据库。
数据库构架采用分布式的ORACLE构架。
因为与其它数据库操作系统相比,ORACLE具有以下优点:
1)提供了新的分布式数据库能力,可通过网络较方便地读写远端数据库里的数据,图2国家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逻辑结构
并有对称复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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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了基于角色分工的安全保密管理,在数据库管理功能、完整性检查、安全性和一致性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现。
3)可快速开发出基于客户端PC平台的应用程序,并有良好的移植树性。
4)资源占用少。
各省监测网络控制中心均提供一个供全国联网用的由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统一规定格式和内容的ORACLE数据库,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保存有上述各省数据库的副本,在各省节点数据库的内容改变时,即时或定时将所有与该联网数据库有关的修改提交给该联网数据库进行相应修改。
而ORACLE的对称复制功能也会将中心节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处相应的副本进行同样的修改。
这样,各省只要通过其系统开发商生成一个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所规定的联网数据库并即时更新即可。
而不必向外界透露其软件所用的数据库结构和设计思想。
同时,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今后的数据维护工作量也大大减少。
省级监测控制中心可以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受权下,访问其它节点的联网数据库。
为了减少突发性的远程数据传输事件,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在一些省级节点上也可以保存一些其它省级节点的联网数据库副本,这样即使在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也能查阅其它节点的数据。
2.4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通过无线电监测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全国无线电监测站的联网工作,将统一的监测站用网络联结起来。
可以通过联网下达监测任务,组织联合监测。
1)无线电监测站点管理
可随时查询下列数据的详细资料及各种类型的统计资料。
*各级无线电监测网的基本数据:
每个监测站的设备配置、人员配置、能够完成哪些监测功能等等。
*监测站的基本情况:
站点位置、站点联系电话,属于固定站还是移动监测车,监测站除了常规功能外,还有何特殊功能(比如GSM测量,W-CDMA测量)等等。
*设备配置信息:
一些主要设备的情况,比如功能特点、基本原理、天线的极化方式、天线因子等等。
*站点建设信息:
建设状态,处在使用中还是建设中,或者拟建中。
*站点验收信息:
站点的验收结论,包括该站的监测灵敏度、测向灵敏度、测向精度等技术指标及承建单位等。
*站点使用信息,即什么时间做过什么工作值机工作人员等工作日志。
1)无线电监测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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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可以通过本系统向各级监测网或监测站下达监测任务、组织联合监测、查询各级监测网或监测站的干扰受理和处理情况等等。
2)无线电监测数据管理
建立国家级无线电监测数据库。
通过网络可进行数据交换和查询。
3)无线电实时监测
除了对各级无线电监测网的管理功能以外,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控室可以通过各级监测网进行无线电实时监测的工作。
三、无线电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只有10余年的历史,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各级无线电监测部门,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布实施,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加强对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在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充分利用收费政策,落实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规划落实,加快了建设的步伐。
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建设的投资约是《九五》期间的4倍。
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固定监测站200多个,移动监测站100余个,各类监测、检测仪表5700多台,监测业务专用车辆300多台,机房面积10万平方米左右。
大部分省会及中心城市无线电监测站联网工作已完成。
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上完成了2/3以上派出机构监测站的建设。
国家短波监测网和卫星监测站的建设全面启动,国家无线电监测网初具规模。
国家无线电监测作为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
各级无线电监测站为了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加强了频谱资源监测的力度,为科学地规划和指配频率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无线电监测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常规监测和干扰查处工作,促进了无线电管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尽管建设成绩喜人,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的发展不平衡
从无线电监测建设的发展来看,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超短波频段监测设施建设快,短波和其它频段相对要慢。
一般来说,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进行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确实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因此,一段时间内,各个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发展的快一点还是慢一点,完成的早一点还是晚一点都是正常的。
但有些影响建设发展不平衡的因素我们必须重视和予以关注,并合理解决。
1)由经济实力差异产生的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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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本身就是一项经济投入与实力的较量。
目前我国的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的主要设备以引进为主,价格昂贵。
为了降低成本,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一直力主监测设备国产化,积极支持国内相关部门进行监测硬件和软件的研制和开发,以便替代进口监测设备。
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迫使一些进口的设备的价格下调。
但是要实现真正的设备国产化,难度的确很大。
所以,我们在强调加强监测设备国产化的同时,也欢迎国外的有关公司将其先进的产品输进入中国的市场,给他们提供参与国内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使我们的用户得到质优价低的设备。
根据各地经济实力的差异,实是求是地将监测站的建设分为A级、B级、C级三个层次。
A级站的测量精度高,功能全,具有联网控制能力。
可作为中心站或在经济发达地区使用。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可采用可搬移式的无线电监测系统。
它是由低档次的监测接收机集成的系统,具有监测、测向功能,可联网工作,既可做固定站使用,也可在移动中使用。
由于价格低,适用于贫困地区。
但是,要想彻底解决经济不发达地区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中的问题,还必须认真地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大支援的力度。
2)个别无线电管理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影响了建设的发展
领导的认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左右着我们的建设工作。
有些无线电管理部门的领导对无线电监测设施的建设缺乏应有的认识,他们认为:
监测站的用处不大,没有必要化那么大的投资去搞建设。
因此,即使这些省、市的经济条件许可,但他们的设施建设工作仍处于被动、落后状态。
反之,如果领导重视,即使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经过努力,也能搞好设施建设工作的。
为了推动全国的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工作,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曾经大力总结和推广了湖南省搞设施建设的经验,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从经济实力上看,湖南省并不强,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但他们的领导,克服困难,带头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工作在短短几年就大有起色,走在了全国的前头。
他们的成功经验对全国的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
2、设备配置不统一,给联网工作带来困难
在建的国家无线电监测网联结了国家、省(市、区)和其它派出机构的监测站,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信息,提高监测效率。
主要具有4项功能:
(1)查询的功能;
(2)下达任务、组织联合监测的功能;
(3)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功能;
(4)遥控监测的功能。
要想实现联网的功能,最简单的办法是要求网内所有被控设备具有统
一、"标准的开放接口,但在实际上做到这一点是根本不可能的。
尽管我们提供了统一的《无线电监测网技术体制》,但由于各地经济实力的差距,对设备的需求不一,不同厂商提供产品的激烈竞争,很难做到要求各地购置统一的设备,或是提供标准的控制器开放接口。
目前,接口的技术发展很快,有些产品采用了新的接口方式,还有些产品不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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