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开发管理纲要05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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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开发管理纲要0522
油田开发管理纲要
(讨论稿)
200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采矿权管理1
第三章储量管理2
第四章油藏评价管理3
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3
第六章开发生产过程管理5
第七章废弃与退出管理8
第八章开发信息管理9
第九章开发方案管理10
第十章投资、成本与资产管理12
第十一章开发技术管理14
第十二章健康安全环境管理16
第十三章考核与奖惩管理17
第十四章附则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和保护油气资源,合理开发油田,提高油田开发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本纲要的制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
第三条油田开发全过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油藏经营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油田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四条本《纲要》分为十四章79条,纲要内容体现效益优先、勘探开发一体化原则,突出管理的共性和关键管理控制点,包括采矿权管理、储量管理、油藏评价管理、开发建设管理、开发生产过程管理、油田(区块)废弃与退出管理、开发信息管理、开发方案管理、投资成本与资产管理、开发技术管理、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考核与奖惩管理。
第五条本《纲要》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所属油田分公司的油田开发活动。
控股、参股公司和国内外合作的油田开发活动参照执行。
第二章采矿权管理
第六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经发现具有经济开采价值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矿产资源,及时依法申请并取得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开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采矿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及注销,采矿权评估及转让,采矿权使用费缴纳、减免,采矿权年检,采矿权信息管理,采矿权纠纷调解与处理等。
第七条油气采矿权的法定代表人是股份公司,即采矿权人。
采矿权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
股份公司负责申领、使用和管理油气采矿权许可证;油田分公司负责提交所辖油气田采矿权申报相关材料,协助股份公司依法维护所辖开采区块采矿权。
第三章储量管理
第八条油田开发中的储量管理主要包括:
探明地质储量的新增、复算、核销;已开发地质储量的技术可采储量标定和经济可采储量计算;已探明未开发储量分类评价;储量动态管理等。
第九条油田(区块)投入开发及开发生产过程中,对地质储量实施动态计算。
当独立开发单元或油田主体部位开发方案全面实施3年后或经证实储量计算参数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对地质储量进行复算。
第十条油田投入开发后,要结合开发生产过程和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价格、成本等)对技术(经济)可采储量实施阶段(年度、3年或5年)动态标定(计算)。
第十一条依据资料条件、认识程度和技术经济状况对探明未开发储量实施年度分类评价。
分类评价结果做为进一步评价筛选产能建设有利区块的依据。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制定完善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建立可采储量评价管理体系,审定油田分公司初审后提交的储量报告。
第四章油藏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油藏评价是指对发现工业油流的构造或圈闭,在进一步地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物工作量的实施,评价其投入开发建设的可行性。
油藏评价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实施油藏评价部署方案,评价油藏开发的可行性。
第十四条油藏评价部署方案是油藏评价项目的立项依据。
油藏评价部署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评价目标概况、油藏评价部署、油田开发概念方案、经济评价、风险分析、实施要求等。
第十五条油藏评价部署方案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有关程序执行,滚动评价。
经技术经济评价确有开发价值的项目要加快评价速度。
油藏评价项目实施后,分公司要及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及时终止无开发价值或现阶段无开发效益的项目,并编制和提交油藏终止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严格履行油藏评价部署方案的管理和审批程序,实行股份公司和油田分公司两级管理。
对预期探明地质储量规模较大或油藏类型有代表性、有重大意义的油藏评价项目由分公司预审,并报股份公司审批、立项。
其它评价项目由油田分公司审批、立项。
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开发建设是对具有开发价值的油藏编制实施开发方案、形成生产能力的过程。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开发方案要求完成钻井、测井、完井、采油、地面建设、投产等工程。
油田开发建设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到高效实用、系统配套、安全环保。
第十八条产能规模较大或油藏类型有代表性、开发难度大投资高的开发建设项目,由分公司负责编制报告,预审后上报股份公司审批、立项;产能规模较小的开发建设项目由油田分公司审批、立项,并上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组要根据开发方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同时做好开发方案的实施跟踪分析,若有重大变化,及时对原开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油田产能建设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监理。
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或分公司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开发方案设计、竣工验收制度,对产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项目组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和资料归档工作,转入开发生产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产能建设项目完成3年后,由所在油田分公司组织对产能建设项目进行后评价,产能建设规模较大或油藏类型有代表性的项目由股份公司审查评估结果。
其它项目由分公司审查并上报股份公司备案。
与陆上油田相比,海上油田的投资相对较大,其风险也相对较高,该类油藏的产能建设项目的编制、实施、验收及后评估均由股份公司直接管理。
第六章开发生产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油田开发过程管理是指油田开发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到油田废弃或退出前的开发生产全过程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已开发油田开发生产资料录取与动态监测、动态分析与开发效果评价、开发生产运行、开发调整与注采调配、提高采收率、设备设施及系统效率、基层建设等。
油田开发过程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各种油田设施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实现油田开发过程的最佳控制和油田开发生产经营指标。
第二十四条开发生产资料包括油、水井生产资料,油、气、水分析化验资料,注、采、输、修工程技术资料,动态监测资料等。
各类资料的录取要按照股份公司的资料录取规定,保障资料的及时、齐全、准确。
动态监测工作要纳入油田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用于油田动态监测的年度费用不低于原油操作成本总额的3~5%。
第二十五条根据油藏特点、开发阶段及井网部署情况,建立油藏动态监测系统。
不同开发阶段动态监测内容和工作量要有所侧重,做到井点部署有代表性、监测时间有连续性、监测结果有可对比性、录取资料有针对性。
选定的监测井其井口设备和井下技术状况要符合测试要求。
第二十六条开发动态分析主要包括油水井生产、油藏能量、储量动用等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油田开发管理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进行月(季)度生产动态、年度油藏动态和阶段油田开发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开发动态分析要以齐全、准确的静态、动态及监测资料为依据,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掌握油藏开发态势,发现开发矛盾,明确开发潜力,提出下步开发调整方向与措施建议,实现油藏开发的最优化。
第二十七条在开发动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类型油藏、不同开发阶段、不同开发方式的开发效果评价标准,对油藏开发效果进行评价,为进一步改善油藏开发效果提供依据。
针对注采矛盾及时编制注采调配方案,实施以油水井措施和配产配注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注采系统调整。
第二十八条开发生产运行管理指开发方案的钻井、作业、地面工程工作量的组织实施,以及注水、采油、集输、供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等维持油田正常生产的日常生产管理。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使生产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处理、决策及时准确,组织协调高效、合理有序。
建立各生产环节的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实现日常生产的全程监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对突发事件提供各种可能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油田(藏)认识和开发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点,要针对油藏开发中暴露出的构造、储层、流体等认识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精细油藏描述,不断加深对油藏模型的客观认识,为油田开发管理和调整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十条提高原油采收率包括改善二次采油和三次采油,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开发效果,增加可采储量,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十一条改善二次采油是注水开发油田中后期提高采收率的主要技术手段。
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精细油藏描述技术,建立针对性强、符合客观实际的油藏地质模型,认清剩余油分布;开展层系井网调整,利用水动力学方法、堵水调剖、复杂结构井等技术,尽可能扩大注入水波及体积,挖掘剩余油富集区的潜力,经济有效地提高水驱采收率。
第三十二条针对油田开发暴露的问题和矛盾,在油藏精细描述的基础上,及时编制油田开发调整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油田开发调整。
第三十三条三次采油是提高原油采收率的重要措施。
三次采油技术主要包括:
聚合物驱、化学复合驱、气驱、蒸汽驱、火烧驱油、微生物驱等。
三次采油技术的应用,要按照提高采收率方法筛选、室内实验、先导性矿场试验、工业化矿场试验和工业化推广应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次采油项目要按有关要求编制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加强实施跟踪分析,保证试验目的和提高采收率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四条建立注、采、输系统评价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针对注、采、输工程系统设备设施老化、技术落后、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及时编制相应的工程技术改造方案,保证注、采、输系统合理高效运行。
第三十五条建立油水井报废制度,按规定每半年申报、审批油水井地质、工程报废一次,并及时落实报废油水井更新方案及投资。
第三十六条以五项劳动竞赛为载体,加强“三基”工作(基层队伍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做好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形成适应于不同层次的人才队伍,满足油田开发需求,实现基层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七章废弃与退出管理
第三十七条油田(区块)废弃是对已进入开发末期,无经济开采价值的油田(区块)停止开采的行为。
油田(区块)退出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对处于低效益、无效益或因生产经营策略需放弃开发经营的油田(区块)采取的租赁、转让等经营管理方式。
油田(区块)的废弃与退出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最大限度地保护、利用油气储量资源。
第三十八条根据油田(区块)废弃与退出的评估标准和管理办法,分公司组织编写、审核达到废弃与退出标准的油田(区块)的技术报告,清算储量资产和油气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油田(区块)废弃成本,上报股份公司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油田分公司负责废弃油田(区块)的地质、开发资料的归档、入库等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上报股份公司备案;负责处置废弃油田(区块)的油气设施和矿区环境,达到安全、环保要求;负责处置废弃油田(区块)的油气资产,避免资产闲置,防止资产流失。
油田(区块)的废弃费用由股份公司从油田开发过程中计取的废弃成本中列支。
海上油田的废弃费用较高,废弃成本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第八章开发信息管理
第四十条开发信息是指油藏地质静态数据、开发动态数据、动态监测数据、测井数据、开发试验数据、钻井工程数据、采油工程数据、地面工程数据、经济数据等;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第四十一条开发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基础环境建设、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数据信息应用共享。
主要管理目标是保证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信息全面共享;达到油田开发生产、管理、研究、决策的适时、快速、高效。
开发信息管理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唯一源头数据。
第四十二条股份公司负责制定开发信息总体规划,组织开发数据库等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实施;指导油田分公司硬件、软件、装备配套建设;负责重大信息技术、软件的引进、开发、推广。
负责审查、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油田分公司负责计算机硬件、存储设备、网络环境的建设、维护、更新,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质量控制、管理,开发数据库的数据加载、更新、共享、安全、保密等日常维护管理,数据的处理、汇总并上报股份公司;承担自主软件工程的研发、推广应用及维护;负责引进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国际接轨。
第九章开发方案管理
第四十四条油田开发方案是指导油田开发必须的技术文件,是油田开发建设、调整及开发管理的依据。
油田开发建设、开发调整必须有正式批准的开发方案。
油田开发方案编制的原则是确保油田开发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采收率,并体现新技术优先,油藏、钻井、采油、地面、经济等多专业结合,符合健康安全环境(HSE)要求。
第四十五条油田开发方案包括油田开发规划方案,新区开发方案,老区开发调整方案、注采调配方案、地面工程技术改造方案、三次采油提高采收率方案。
油田开发规划方案是研究确定年度及中长期油田开发总体目标的开发方案;新区开发方案是围绕新储量合理开发动用而编制的开发方案;老区开发调整方案是针对已开发油藏单元层系井网的不适应性进行调整而编制的开发方案;注采调配方案是针对现层系井网条件下的注采矛盾进行注采状况调整而编制的开发方案;地面工程技术改造方案是围绕解决地面注采、集输工程系统合理高效运行矛盾而编制的工程技术调整改造方案;三次采油方案是针对改变驱替剂提高原油采收率而编制的开发方案。
第四十六条油田开发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总论;油藏工程方案;钻井采油工程方案;地面工程方案;经济评估方案五个部分。
其中油藏工程方案是其它方案的前提和基础。
第四十七条油田开发方案编制前要开展资料录取、前期研究和必要的开发先导试验。
新区方案编制前要做到储量落实,构造、储层、油水关系等相对清楚,试采资料较为齐全,单井产能达到商业开采价值;老区调整方案编制前要通过动态监测、油藏动态分析、精细地质研究、油藏数值模拟等技术手段,认清开发存在的问题和潜力;三次采油方案编制前要做到技术相对成熟、对油藏的适应性较好、工艺流程可靠、具有商业应用价值。
开发规划方案编制前要做到油田开发状况清楚、油田开发潜力明确、油田开发趋势把握准确。
第四十八条严格按照油田开发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取全取准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及指标,加强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跟踪分析。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变更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原方案设计的25%,要重新编制调整方案。
第四十九条设计年产能规模大于5万吨的新区开发方案和老区开发调整方案,三次采油方案,设计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的地面工程技术改造方案,或对区域发展、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油田开发方案,由油田分公司预审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注采调配方案由各采油厂或油藏经营管理主体审批。
其它方案由所在油田分公司审批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为了提高油田开发方案设计的水平,凡报股份公司审批的油田开发方案,都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咨询。
第五十条油藏工程、钻采工程、地质工程、经济评估方案的编制费用从方案的项目投资中列支,费用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5%。
第五十一条新区产能、老区调整方案全面实施3年后,由相应方案审批部门组织对开发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
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开发方案设计指标的合理性;工艺技术和地面工程的适应性;经济技术指标的方案符合程度等。
要根据评价结果修正油田开发指标,作为油田开发过程管理的依据。
第十章投资、成本与资产管理
第五十二条投资、成本与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开发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资产管理。
开发投资管理包括油气藏评价项目、新区开发建设项目、老区调整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
成本管理包括油田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动力费、作业费、材料费等成本费用管理。
资产管理包括油气固定资产、储量资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油田开发过程中,应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不断优化开发投资结构,合理安排成本费用支出,不断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第五十四条股份公司根据总体开发规划方案和经营目标,确定开发投资规模。
开发投资管理实施项目管理,应在股份公司投资范围内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优选开发投资项目。
第五十五条股份公司负责制定开发投资管理办法,审批油田分公司上报的开发投资项目,制定开发投资计划,下达投资项目计划书。
经审批的油田开发方案是其项目投资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建立和完善开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立项,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开发投资计划,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组织实施、监督、考核验收股份公司审批下达的开发投资项目。
按照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后评价。
第五十七条股份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提出年度主要财务预算目标。
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配置各油田分公司产量计划,安排成本支出预算。
第五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要按照零基预算的原理,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把成本、费用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基层单位,实现财务管理与开发生产的紧密结合。
第五十九条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要求,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正确核算、归集成本、费用支出,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第六十条针对不同油藏类型、不同开发方式、不同开发阶段,研究确定合理成本投入,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剖析成本变化趋势和原因,针对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成本支出,实现成本支出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六十一条油气固定资产是指与油气生产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
具体包括:
油气(水)井;油气(水)集输设施;输油气(水)管线;储油、气设施;注采设备。
根据股份公司有关油气资产管理规定分类管理,按月计提单项油气资产折耗,按生产装置(区块)进行综合统计管理。
第六十二条油田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建立完善的油气资产账册及内容登记齐全的油气资产卡片;矿权储量管理部门建立采矿权、剩余可采储量等油气权属账卡记录。
要建立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定期组织油气资产清查,确保账、卡、物一致。
第六十三条油气资产区块减值处理由各分公司根据有关资料确定该区块储量的未来现金流折现与油气资产账面资产价值的差异,报股份公司审核减值数额,按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油气资产(指资产的盘亏(盈)、毁损、报废、核销、转让、抵押、质押、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经营租赁等),防止油气资产流失。
第六十五条建立储量资产价值化评价标准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油气储量资产化管理。
第十一章开发技术管理
第六十六条开发技术是指油田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地球物理、油田地质、油藏工程、钻采工程、地面工程、信息工程、管理技术等。
开发技术管理贯穿油田开发的全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开发技术攻关、开发先导试验、开发技术引进、开发技术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主要通过立项论证、过程监督、成果验收、推广应用等手段实施项目管理。
第六十七条围绕油气资源开发战略目标,做好中长期油田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科技进步计划,明确开发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落实具体保障措施。
第六十八条加强制约油田开发水平的关键技术及储备技术攻关研究。
做好油田开发技术的适应性评价,明确开发技术关键及攻关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和目标,严格过程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水平。
第六十九条开发先导试验是围绕油田重大开发技术和开发接替技术,在室内研究取得突破、初步形成配套技术的基础上,解决工业化应用可行性而进行的矿场试验,主要包括新工艺、新方法、新配方的试验。
应注重先导试验的前期论证,加强实施过程管理以及技术的完善和改进,做好试验效果评估工作。
先导费用每年保证足够的投资额度。
第七十条加强成熟开发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注重技术集成配套、推广应用效果跟踪评价。
努力实现油田开发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高科技增效能力。
第七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是促进技术创新积极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开发技术管理中应加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十二条加强技术研讨和交流,促进股份公司内部开发技术成果共享。
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视先进技术的跟踪调研,有针对性地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并做好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
第十二章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第七十三条油田开发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体系(HSE)管理。
从源头控制健康、安全、环保的风险,做到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七十四条油田开发应贯彻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
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全员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控制重大风险源,避免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第七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油田开发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全员安全生产合同和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管理。
新技术推广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必须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因素,要事先进行论证及试验。
对于有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第七十六条针对可能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和恐怖破坏须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训练演习。
应急预案应该保证能够有准备、有步骤、合理有序地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三章考核与奖惩管理
第七十七条为了提高油田开发管理水平,股份公司对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各分公司,分公司对所属的采油厂均要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惩办法,逐级考核兑现。
每两年组织一次“五项劳动竞赛活动”和“三基”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十八条对各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特点制定不同的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主要贡献者每两年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十九条对高效开发项目、优秀管理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优秀开发方案项目和较大幅度提高采收率项目等予以奖励。
第八十条股份公司制定不同油藏类型、不同开发阶段油田(油藏)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用以评价油田(油藏)开发水平和奖惩依据。
第八十一条对于在油田开发过程中违反本《纲要》及相关细则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相应的考核奖惩体系予以惩处。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八十二条本《纲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纲要》发布之前执行的有关规定与本《纲要》有冲突时,以本《纲要》为准。
第八十三条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应依据本《纲要》制定修订有关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完善油田开发规章制度体系。
油田分公司应依据本《纲要》制定修订管理细则。
第八十四条本《纲要》由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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