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的理论探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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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的理论探索
试述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的理论探索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中国是一个以农为主的国家,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过程中,对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这些可贵的探索与设想,是我们必须加以珍惜的宝贵遗产,值得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认真借鉴。
一、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是中国人民的长期夙愿,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人民实现国家工业化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国家的工业化道路,是十分艰难的任务。
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这是党在总结中国工业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探索逐渐形成的。
中国共产党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实际上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经萌芽了。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根据苏区农业经济的特点和艰苦激烈的战争环境,提出了发展农业的思想。
毛泽东多次指出:
“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
它不但需要解决最重要的粮食问题,而且需要解决衣服、砂糖、纸张等项日常用品的原料即棉、麻、蔗、竹等的供应问题。
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值,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
〔1〕这一思想,完全符合当时的政治条件和经济规律。
苏区处在农村环境,只有首先发展农业,才能保障革命战争的粮食供应,才能为其他各项经济建设事业提供前提,并为军民生活改善、巩固工农联盟和革命根据地提供物质基础。
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更为明确地指出,旧中国的经济十分落后,现代性的工业只占国民经济总量的10%左右,而分散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却占90%左右。
这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这就要求全党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并积极地促进农业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又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有所深化。
1949年12月22日,周恩来对参加全国农业会议、钢铁会议、航务会议的人员发表讲话,他在谈到怎样认识城乡关系时曾明确指出:
“我们必须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在工业的领导下提高农业生产的水平。
没有农业的基础,工业不能前进;没有工业领导,农业就无法发展。
这个辩证的正确的方针是毛泽东思想在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上的运用。
”〔2〕当时周恩来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主要是强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是其他各行业恢复和发展的先决条件,还尚未把它提高到一般经济规律的高度来认识。
与此同时,刘少奇也指出,工业农业都要发展,现在首先还是要恢复和发展农业。
因为农业是工业的基础,没有很好的农业,工业就没有基础〔3〕。
1951年陈云也曾指出:
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4〕。
从经济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农业的基础地位并多次加以强调的是毛泽东。
1953年3月19日,毛泽东提出:
“农业生产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农村中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而为它服务的”。
〔5〕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
“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
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
”。
〔6〕在农业中,毛泽东尤其重视粮食生产。
他告诫全党:
“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
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
〔7〕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毛泽东曾做过许多重要论述。
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精辟地阐述了农业的重要性以及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问题,指出,要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要求在抓好重工业发展的同时,注意抓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
他说:
“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
”“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
”〔8〕1957年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再次强调:
“如果我们的农业能够有更大的发展,使轻工业相应地有更多的发展,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会有好处。
”〔9〕当时,毛泽东还未正式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这个命题,他明确提出这个思想是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在此,他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首次提出发展国民经济必须以农业为基础,安排国民经济要以农、轻、重为序。
1960年8月10日中央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民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中,明确地做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的概括,指出: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
粮食生产是比工业生产还要费力的事情,粮食问题的解决,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而且直接影响到工业的发展。
因此,加强农业建设是全党的长期的首要任务。
1962年3月,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来安排经济计划”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10〕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提出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思想,是对苏联经验的突破,是对中国国情的科学认识,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合理选择。
正是在这个总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重视农业,大力发展农业,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把大力发展农业作为主要的工作任务,使国民经济没有彻底崩溃。
二、强调了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民问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
毛泽东一贯重视农民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就提出了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必须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等思想,使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
建国后,党中央依然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
农民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思想。
1950年9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中说:
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也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
1958年5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在我国的6亿多人口中有5亿多农民,他们无论在革命中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都是一支最伟大的力量,我们无产阶级只有依靠这个伟大的同盟军,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才能取得胜利。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论述了国家同农民的关系。
他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
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地损害。
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针对征粮工作中存在的伤农问题,他指出:
“过去因负担过重无以为生的农民,必须切实解决救济问题;今年征粮必须不超过中央规定的比率,大大减轻民负担。
”〔11〕
鉴于苏联过分剥夺农民的弊端,他主张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要“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
在合作社的收入中,“国家拿多少,合作社拿多少,农民拿多少,以及怎样拿法,都要规定得适当”〔12〕。
针对农村党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又指出:
“机关、部队、学校圈用群众的土地,要坚决退还。
机关、工厂的花园,通通都拿来种菜。
今后发展副食品生产,只能开荒地,不能占用农民土地。
李世民胜利后封功臣,就是采用圈农民土地的办法。
清军入关后也是如此。
现在是军队、学校都圈地,又不给人家钱,这实际上是封建残余,一定要纠正”。
〔13〕这些做法对于纠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重积累轻消费的倾向,保护农民利益,改善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特别强调,“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14〕。
这是因为,农民的经济状况如何,对整个工业的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极大。
农民的政治状况如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
三、变革农村生产方式,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完成后,虽然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和生产率低下等问题。
如何将几亿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集体所有制,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
毛泽东指出,分散的个体农民所有制,在过去“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15〕。
而在土地制度改革后,若不加以改造,则“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唯一办法,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6〕。
毛泽东对农业问题的思考,主要是从农业发展道路上进行思考,引导农业走上一条集体化的发展道路。
〔17〕集体化道路的选择从理论上符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要求,从实践上能体现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思想:
在走集体化道路的方向上,确立了从私有到小集体再到大集体;从相对分散再到高度集中的基本思路。
为使这一思路得到很好的落实,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初,中国共产党确立的是自愿、互利的基本原则。
这是因为,毛泽东深知从农民手中将土地由私人占有转变为集体所有,一方面要考虑农民的心理承受度和思想认识水平,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为此,他提出了循序渐进的“三步走”形式。
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初级生产合作社;第三步,号召农民进一步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到1956年底,随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集体化道路最终确立。
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毛泽东理想中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最高形式,从而使得农村集体所有制进入到一个更高的状态。
农业合作化理论的提出及其指导下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建立起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初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社会化,使我国农村、农民和农业在走出传统、面向现代化方面跨出了一大步,为农村、农民和农业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制度基础。
四、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理论,为中国农业的发展指明了前途
农业现代化的实质是解决农业生产力问题。
到1956年,我国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革:
一是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已经完成,毛泽东将它称之为近现代中国农村的“第一个革命”;一是1953年9月起开始实施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内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改造和消灭农村农业分散的个体经营方式,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道路,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毛泽东将它理解为近现代中国农村的“第二次革命”。
应该说这两次革命都是“生产制度上的革命”,“生产力”或者说“生产工具”还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所以,针对“第二次革命”完成后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毛泽东从1953年8月逐渐酝酿提出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18〕,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道路。
1954年9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农业”这个概念〔19〕。
毛泽东深知科学技术对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极力提倡选种、改进耕作方式,并提出了“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对实现科学种田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在写给省、地、县、社、队同志们的一封信中,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论断,还要求“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
毛泽东指出:
“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集中一批科学技术人员和农村有经验的铁匠木匠,搜集全省、全地、全县各种比较进步的农具,加以比较,加以试验,加以改进,试制新式农具。
”〔20〕他痛切地指出,中国有五亿多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
为了顺应农业发展的历史大趋势,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实现农业现代化看作是农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指望在农村大办工业,实行农业机械化。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为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国家建立起专业农具厂,成批生产新式农具。
在第一、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新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柴油机、脱粒机、联合收割机和机引农具的工厂。
从总体说毛泽东抓住了现代农业的特点,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学说,即生产工具是划分经济时代重要标志的观点,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基础的观点。
〔21〕
1964年底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正式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成为激励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追求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力量。
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经过千辛万苦的探索和找寻后,确立下来并孜孜以求的战略目标,是农民实现彻底解放,摆脱贫穷落后,达到共同富裕的崭新途径,是中国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正确发展方向。
历史实践也证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艰辛探索中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实践基础。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页。
〔2〕〔10〕〔19〕《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371、132页。
〔3〕《刘少奇伦新中国经济建设》,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第181页。
〔4〕《陈云文选》第2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3页。
〔5〕〔11〕〔1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3、241、379页。
〔6〕〔7〕〔8〕〔9〕〔12〕〔14〕《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199、24、241、30、219页。
〔13〕《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28页。
〔15〕《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1页。
〔17〕郝华:
《论毛泽东对“三农”问题的思考维度》,《毛泽东思想研究》,2005年第7期。
〔18〕何景春:
《毛泽东对“三农”问题探索的历史性贡献和现实意义》,《安徽史学》,2005年第4期。
〔20〕《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9页。
〔21〕郭玉亮:
《毛泽东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贡献与实践得失》,《长安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本文作者:
中国农业大学思政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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