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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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教案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教案
第五单元:
我是中国公民
5.1我们都是公民
(共二课时)
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律所规定的“公民”身份的含义
2、明白公民身份的基本内涵
3、体会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性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本课的自主学习和引导性教学,唤起和强化学生对自己中国公民身份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2、从理性上理解作为公民,个人与国家所具有的法律关系,初步形成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理念。
教学重点:
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公民身份的内涵。
教学难点:
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板书课题)5.1 我们都是公民
(板书)1、什么叫公民?
课本P5(粗的黑体字)
公民:
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板书)2、我国公民身份的确认
我国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板书)3、公民身份的内涵 (即“作为公民意味着什么?
”)
①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②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即“作为公民,我们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
”
③享有平等的权利。
(板书)4、公民和人民有什么区别?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内涵上:
公民是法律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外国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敌人。
范围上:
公民>人民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指全体社会成员;
凡是人民都是公民,而公民不一定都是人民。
公民中人民占绝大多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属于公民但不属于人民。
教学后记:
(第二课时)
(板书)二、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阅读P7实践与评价:
“个案研讨”,小组交流想法:
1、你怎样评价这个中学生的行为?
2、请谈谈你对“青少年如何关心国家大事,尽公民义务”的看法。
参考:
1、这位中学生以行动关心当地存在的社会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作出反映,提出建议,就是我们做一个合格公民的好榜样。
2、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同时也要理性、有序,要掌握合理、文明、合法、有效的方法,不应仅凭感情和情绪行事。
小结:
如何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1)要树立国家观念
(2)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
(3)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课外作业:
P8创意方案:
“我做合格小公民”行动方案设计
P9阅读与感悟:
《公民责任就在眼前》
教学后记:
5.2公民权利和义务
教学目标:
1、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理解革命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统一关系;
3、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难点:
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教学方法:
情境研讨与讲授结合
课时安排:
二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导入:
某校女生徐某、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词拒绝。
工作人员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
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
运用法律知识回答: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人身自由权利、名誉权
(2)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人民法院会不会受理,并简述理由?
(1)你从这一案例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启示: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
2、活动:
情境认知——权利义务找一找
(1)学生欣赏探究园中的图文内容,了解需要探究的问题;
(2)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法律导航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两部分内容,引导学生结合课本的照片和马克思语录理解正文内容;
(3)学生回答问题:
问题一:
上述情景表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
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问题二:
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
问题三:
上述情景中哪些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这些情景说明了什么?
(4)学生分组讨论,代表发言;
(5)教师归纳:
3、教师总结分析:
(1)什么是公民的权利?
什么是公民的义务?
权利:
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义务:
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以什么形式规定的?
其中,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什么权利和义务?
(3)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
公民的平等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1、宗教信仰自由
四、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2、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3、妇女儿童权利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4)结合案例进一步深化:
案件透视:
1997年8月24日晚,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肇事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他在酒后逆行驾驶的情况下,不但把一个11岁的少年苏磊撞倒轧过腰部导致死亡,而且将苏磊的父亲苏东海撞倒后,与自行车一起卷到汽车底部,在路人一片“停车”的呼喊声中,以每小时60千米的速度拖出1600米,造成苏东海重伤。
此案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
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因恶性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处死刑。
思考:
(1)张金柱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3)他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结合案例加以说明,明确公民的权利手法律保护,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一、
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等
1、遵守社会们公共秩序
二、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2、遵守社会公德
3、爱护公共财物等
1、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
三、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2、父母抚养教育未常年子女
3、赡养父母等
(6)结合案例进一步深化:
据《半月谈》报道,2002年7月24日,经北京人民检察院批准,刘晓庆因涉嫌偷税罪被依法逮捕。
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涉税案最近调查终结,自1996年以来,共偷逃税款1458.3万元。
除追缴税款外,同时加收滞纳金573.4万元。
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此案。
结合案例加以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小结:
珍惜权利,履行义务。
4、课堂作业:
(1)什么是公民权利?
什么是公民义务?
(2)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教学后记:
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第一课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教材分析:
本框主要通过宪法规定的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个方面说明宪法的特征。
教学目标:
1、德育目标:
从思想上认识到宪法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依法治国首先要
依宪治国。
2、知识目标:
识记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情感目标:
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学习政治课的兴趣。
教学重点、难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手段:
利用课件、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将抽象的理论形象化、具体化。
教学媒体应用:
多媒体
教学思路设计:
【讲授新课】:
板书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板书2: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兵役法》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环境保护法》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刑法》
[归纳分析]:
普通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教师引导]:
显然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将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
[展示材料]:
我国法律体系金字塔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
板书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法律导航:
[展示案例]:
2003年5月12日,沈阳市一名学生苏某在距离人行横道70米处横穿机动车道,到对面的公共电话亭去打电话,被驶来的汽车撞倒,受重伤。
这个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根据沈阳市政府令颁布实施《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里“因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规定,也即,“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裁定责任在于苏某,故苏某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学生思考]:
苏某是否同意“白撞”这样的裁定?
苏某决定起诉,是否会胜诉呢?
[引领活动]:
你说我说――大家说法
普通法律法规的内容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课堂小结: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课后探究:
辨析:
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此观点正确吗?
为什么?
教学后记:
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一、教材分析:
重点: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难点:
人格尊严的理解;道德高尚的人能自觉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
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人格尊严权的认知较差,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中学生甚至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严。
2、学生的需要:
学会重视维护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质。
三、综合设计思路:
(一)课前准备:
教师:
1、根据教材的需要收集案例、新闻,并制成课件。
2、编制小品《为什么会这样》
3、认真学习有关人格尊严的法律条文,收集法律依据。
学生:
1、寻找发生在身边的有关侵犯人格尊严的事件。
2、查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教学设计
第一课时:
1、新闻前后 导入新课
设计目的:
通过新闻对比,引发学生的情感价值观的振动,从而为下文在法律上认识人格尊严打下基础。
2、引题识题:
维护人格尊严
3、情境再现 加深理解
4、合作探究:
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
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案件二:
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
案件三:
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
案件四:
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5、新闻再评 认识升华
师:
经过上面的学习,你能从法律的角度,再次评析“韩国公司女老板”新闻。
设计目的:
在达到前后互应的同时,让学生对事件的认识从表面、感性的认识上升到深层、法律、理性的认识。
6、大家话收获
人的尊严和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计目的:
以学生的收获达到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测。
教学后记:
第二课时:
引言:
虽然我们尚未成年,但同样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
在家里应该得到父母的尊重;在学校里应该得到老师的同学的尊重;在社会上,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小品表演
2、小组讨论 合作探究
当以上的侵权事例发生的时候,甚至有更严重的侵权行为发生时,我们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
第一小组:
老师的肖像权
第二小组:
同学的姓名权
第三小组:
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第四小组:
同学侵名誉权
设计目的:
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提高学生团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并加深学生的维权意识及维权的能力。
3、代表发言
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第四小组
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
1、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等,使学生很容易对其认识只限
于书上提及的权利,当出现笼统人格尊严权学生就不知如何判定了。
2、一方面维权意识薄弱是社会现状,较多老师或家长由于方法不当出现侵权行为,另
一方面我们又引导学生重视、维护自己人格尊严,怎么引导学生更好的维权?
难道是法
律途径?
3、学生之间的玩笑话,如称某同学为“小黑”“猪猪”,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或
认为是昵称,或认为是侮辱,此类的情况往往让学生难界定。
附录:
1、新闻:
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
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
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
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
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2、四大案件
案件一:
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教材P37)
案件二:
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作业本P18)
案件三:
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教材P39)
案件四:
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未经许可使用跨栏镜头,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
教学后记:
第六单元第三节:
隐私与权利
【教材分析】
本框从学生身边小事入手,引出隐私、隐私权的含义和法律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
。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了解隐私的内涵、隐私权的内容,澄清隐私即丑事的错误观念。
知道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包括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予以明确的保护。
能自主的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教材或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初步掌握保护个人隐私的技巧和手段,实践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树立隐私意识,养成尊重他人的隐私习惯,增强人格独立意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隐私的内涵;隐私权的内容。
教学难点:
隐私的概念;澄清隐私即丑事的错误观念;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情景教学法、合作探究法、自主阅读法。
【教学过程】
1、人人有隐私
活动一:
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每组写出你认为属于隐私的事?
为什么是隐私?
活动二:
情景故事----隐私既是丑事吗?
提问:
(1)隐私就是丑事吗?
(2)如果你是小红你会怎么处理?
结论:
隐私是我们不愿透露并且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不可将隐私等同于丑事;丑事一般指违反道德或触犯法律的事,它们涉及公共利益,不属于隐私。
同学们要认清隐私不是丑事,我们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但是现在随着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发展,有很多隐私被泄露。
有时我们想隐,别人却不让你隐。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课后作业
写一篇小心得——“是爱?
是侵权?
”
内容:
生活中常常有老师或者父母拆开未成年学生、子女的信件,他们强调这是因为他们有教育、保护我们的责任。
你是如何看的呢?
【板书设计】
隐私和隐私权
一、人人有隐私
隐私的含义
隐私的内容
二、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隐私权的含义
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保护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教学后记:
第七单元:
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使同学们了解受教育权的内涵,知道我国宪法关于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理解教育对公民个人及社会的重要意义,理解受教育是公民的饿一项权利也是一项基本义务。
能力目标:
培养同学们的发散思维、探究分析能力;培养用已有知识论证自己观点能力;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目标:
使同学们懂得去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增强社会责任感,能自觉树立起为祖国的崛起而读书的信念。
重点:
知道受教育权的内涵
难点:
受教育既是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的原因
课间听音乐《校园的早晨》
一、导入:
1、刚才我们听的音乐是校园的早晨,里边讲述了我们现在读书的美好时光,但是现在,尤其是西部的一些偏僻的山村,有些未成年人因为贫穷或其他的原因未能接受教育。
2、师:
展示(大眼睛)她是谁?
在哪里看过(录音)[来源:
Z.xx.k.Com]
师:
她的眼睛使我们看到了对知识的渴求,“我想读书,我要读书”,这是她的梦想,小女孩的梦想能实现吗?
(能)板书标题: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师:
希望工程不仅给受帮助对象学费,而且还会捐赠文化用品、衣物、书籍等。
从苏明娟的例子中,我们知道了什么?
生A:
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
生B:
每个公民受教育权都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师:
非常正确,从苏明娟的例子中,我们知道了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这就是受教育权(引出受教育权的概念)。
受教育权:
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师:
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为什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呢?
我们今天这节课就一起来说说这个问题。
三、新课教学
1、导入:
古稀老人上大学
2001年教育部作出规定,进一步放宽参加高考的条件,取消年龄和婚否的限制。
结果当年全国就出现25岁以上的考生16265人,最大的73岁,实际录取25岁以上学生1924人,其中50岁以上的2人。
据《南京晨报》报道,2002年全国年龄最大的考生、73岁的汪侠老人9月9日开始上学了,汪侠今年的高考成绩为213分,被南京医科大学录取为旁听生,与该校临床医学5年制的新生一起上课。
各抒己见:
汪侠老人为什么要参加高考,重回课堂?
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各抒己见)
小结:
人活到老、学到老,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分年龄大小。
我们只有不断地接受教育,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使自己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老师在一次很偶然的看到了这样一则报道,心理很不是滋味,感觉酸酸的,下面同学们也来看看吧。
请欣赏(播放录像:
一根稻草,两种命运)
师:
一根稻草,紧紧栓着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最终,妹妹上了大学,并进入了外企,年薪十万,而姐姐呢?
只能目光空茫的盯着门前的这颗老树,抓阄是多么无奈的选择啊!
通过这个真实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对个人发展有什么作用呢?
[来源:
学*科*网]
生:
小组合作讨论。
师:
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板书: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来看:
受教育是基本权利)国家以一系列的宪法和法律予以规定,展示法律条文(学生齐声朗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
学科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来源:
学科网ZXXK]
3、受教育是一项基本权利,可当这种权利受到威胁时,我们该怎么做?
下面有一件事情,老师想让同学们出出主意,听听你们的看法:
(出示父子算术图)
问:
假如你是这个儿子,此时你该怎么办呢?
(生:
各抒己见,大多认为要维权,劝爸去读书。
)[来源:
学|科|网][来源:
Z。
xx。
k.Com]
师:
同学们的做法是对的,可这个儿子却听从了他父亲的话去做起了小买卖,他能拒绝上学吗?
为什么?
(有不同意见吗?
)(出示幻灯片)
师:
对。
他不能拒绝,因为受教育也是我们的一项义务。
受教育为什么说是一种义务呢?
[来源:
学|科|网]
4、曾经有记者到西部的山村做一个采访,和放养娃有一段简短而又又引人深思的对话:
(出示记者和放羊娃的对话)问:
听完这段话,你想到了什么?
(生各抒已见)
师:
听完这段话,老师也陷入了深思,难道生活就这么简单吗?
难道他们就甘于这种落后吗?
他们不甘心,不甘心这种落后,也不甘心这么简单的轮回,可苦恼的是,她们却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更好的轮回。
请同学们帮助设计一个更好的轮回(生设计轮回)
(启示:
可以学习文化知识,怎样为祖国作贡献这条线索来思考)
师:
在轮回的设计中,同学们都认为为了公民自身的饿发展需要,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我们要接受教育。
对一个国家来说,受教育又意味着什么?
5、听一段关于日本的录音:
思考:
①这报道说明了什么?
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你有何感想。
师:
西部要发展,离不开教育,中国要腾飞,更加离不开教育。
我国有13多亿人口,这么多人口,离开了教育,会怎么样呢?
让我们一起来动手填一填这一等式:
人口—教育=__________________,人口+教育=______________。
(男生女生可以进行一个即兴简短的比赛,看看谁说的多)
(生各抒已见)
师:
只有教育,才能把我国从教育大国变为教育强国。
在现代化建设中,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人才的培养依靠教育,经济的发展更加离不开教育。
为此,我们树立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也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而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
所以,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也是我国一项基本义务,(从国家的发展角度:
受教育是基本义务)我国宪法和法律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生:
齐读条文)(出示法律规定)(齐读)
6、动动笔:
书本探究园的案例研讨:
小英该不该辍学打工
请对小英的行为发表自己的看法,假如你学校让你去做小英的工作,劝说她回学校完成学业,你会怎样做?
(小组合作,写一段100字左右的感想,并派代表说说本组的想法。
)
7、师(小结):
学了这节课,我们明白了受教育既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的一项基本义务,对于权利,我们要懂得去珍惜;对于义务,我们也要认真去履行。
我想,只有大家都拥有了受教育的权利并认真的履行了受教育的义务,才能把我们国家建设的更加美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托起祖国的未来。
教学后记:
⒎2维护财产权
一、教学目标:
了解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了解公民财产继承权的两种实现方式,
二、教学重点: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智力成果权.[来源:
学.科.网]
三、教学难点: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第一课时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
一、教学重点: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含义,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
二、教学难点:
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非法侵害,如何理解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
三、教学方法
多媒体辅助教学,案例分析,情景体验,小组讨论.
四、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讨论:
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一、财产所有权
1、什么是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图书资料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了合法性.
2、: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
即: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权:
公民对属于自己的财产的占有权,就是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使用权:
公民对财产的使用权,就是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
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是指公民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
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公民决定其财产的命运的权利.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权和法律上的处分权两种形式
3、国家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现实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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