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生育三按月考核奖惩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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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生育三按月考核奖惩办法
年度计划生育三按月考核奖惩办法
篇一:
雅水镇人口计生“三按月”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雅水镇人口计生“三按月”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根据省、州、县关于人口计生“三按月”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工作重心下移,逐步提升镇、村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管理,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实现人口“双降”为目标,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工作转型、以革新基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为抓手,严格规范考核、奖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三按月”工作考评机制。
全面提升基层计生治理能力,提高计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1、成立人口计生“三按月”工作督查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张茂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副组长:
班荣刚罗流勇谢学丽成员:
杨华
柴祥义王剑平黎明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镇财政分局局长镇党政办主任镇卫计办负责人镇卫计服务中心主任镇纪委副书记镇监察室主任周高敏陈达辉罗衡赵元芬2、被督查考核对象:
镇级包括各村包村干部;村级包括:
支书、主任、副主任、计生主任。
3、考核时间分为:
月、季度、年终。
4、工作流程:
(1)明确职责。
各村计划生育“三按月”工作职责。
各村包村干部、村两委对本辖区人口计生“三按月”工作落实负总责,并且是第一责任人。
包村干部工作职责:
包村干部负责全面督促所包村人口计生“三按月”个案任务的落实情况。
解决所联系包村的“三按月”落实工作中难题;村两委工作职责:
①掌握村级人口计生基本情况、负责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报送,及时掌握并报送每月人口基础变动情况,确保统计工作准确无误。
②组织实施孕情监测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手术。
协助做好孕情跟踪管理与服务、环检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③负责所包村组孕检对象的参检、手术对象的节育、补救措施的落实,组织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落实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评议小组和履约监督小组开好评议会和履约监督会;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职责:
①负责协助完成每月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工作结果记录在信息指导单上。
②掌握全村计生信息,负责计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报送和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和变更各项统计信息资料。
③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的有关证件的出具审核工作。
④每月向包村干部及村两委反馈计生工作信息,组织、协调村干部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
⑤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和指导工作,负责服务室的整洁卫生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⑥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环情检查、生殖健康检查、咨询及生育后随访。
⑦认真规范填写《全程管理服务手册》工作记录。
⑧做好本村每月计生例会及“双诚信双承诺”评议会议记录及各类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
(2)科学合理下达工作任务。
卫计办每月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每月科学合理下达个案工作任务,避免目标任务脱离工作实际。
卫计办在年度总体目标的框架内,结合季度重点工作,根据当月各村人口计生变动情况和工作要求,在每月初对各村下达“三按月”绩效工作统计表,工作个案任务要求个案到户、到人,且具有可操作性。
(3)按月督促落实核实。
当月的工作任务下达后,计生办要适时跟踪各村
目标任务完成进度,采取约谈、预警、调
度、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等手段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督查组建立月督查机制,采取查阅资料、审核村级工作任务指导单记录、入户核对工作动态等方式进行督查排位,填写各村人口计生工作反馈单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对当月未完成任务的村除兑现奖惩外,未完成任务继续纳入次月工作任务。
(4)、考核结果的兑现落实。
对每月、季度、年度需完成的任务按百分制考核,排名第一的村(分数在90分以上)给予奖励办公经费500元,建立捆绑考核机制,实行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同考核、同奖惩,避免相互推诿、职责不清。
如工作连续两个月调度没有升位的村,将对该村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进行两次约谈仍然没有升位的,除取消该村年终评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三按月”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100分)。
1、按时、准确、规范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40分)当月按时、准确、规范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记满分。
出现全员人口漏报1人扣2分;出现手术库存11例扣3分;出现政策内出生人口统计漏报策外出生人口统计漏报1人扣7分;出现政1人扣人扣10分;出现错报1分。
累加计算扣完该分值为止。
2、避孕节育手术落实(15分)。
每月各村按个案任务提示完成避孕节育手术的记15分。
未完成的按个案扣
分,其中:
1例结扎扣救措施1例扣3分。
5分,1例上环扣2分、补3、常住人口应妇检对象(5分)。
妇检月各村按卫计办下达的任务提示单,对提示单上的应检对象提前下发提醒通知到卫计服务中心或指定地点进行妇检,完成的记满分,未完成1例0.4分。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5分)。
各村每月根据下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当月应检对象名单,通知到卫计服务中心完成检查的记满分,未完成的按个案扣分,少完成1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扣3分。
5、宣传工作(10分)。
各村按月更新人口计生宣传专栏的计2分;书写10幅以上宣传标语3分,宣传品入户率达到80%以上2分,各村按月召开一次“例会”计3分,未按月更新专栏和未召开“例会”的分别扣3分,书写标语条幅不足按比例扣分,宣传品入户率不足80%的扣2分。
6、“双诚信、双承诺”工作(5分)。
按一月一次进行民主评议,对不诚信计生家庭进行公示并上报卫计办记5分,月评议工作落实,对不诚信计生家庭不进行公示的扣3分,不上报卫计办的扣2分。
7、生育对象孕情跟踪管理(5分)。
各村每月根据年初上报的生育对象名单,必须个案跟踪其孕情作好登记并上交录入微机。
漏跟踪一人扣2分。
未交计生办录入微机的扣1
分。
各村常驻人口出生预报准确率必须达到80%以上,达不到按比例扣分。
8、生育对象随访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10分)。
(1)生育对象随访(5分),每月对本村常住人口生育对象进行一次随访,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全程管理服务跟踪手册》,漏访一人扣2分,已随访未规范填写《全程管理服务跟踪手册》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2)流动人口随访(5分)每月对本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生育对象和应术对象进行一次电话访视,漏访一人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9、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5分)。
每月各村在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名单中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1户记2分。
督查考核小组每月30日前对各村进行督促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决定后兑现奖惩。
四、考核奖惩分别按月、季度、年终兑现,对镇、村两级干部的奖励:
按月、季、年终分别兑现;惩罚:
镇干部按月、季、年终累计在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兑现,村干部按照月、季、年终4+4+2的比例兑现。
(一)、按月兑现奖惩1、每月根据下达“三按月“个案任务情况兑现奖惩:
⑴完成上环1例奖励100元,未完成的每例惩罚50元。
⑵完成结扎一例结扎奖励300元(其中二孩结扎奖300;二女户结扎奖3500元;多孩结扎奖200元);未完成的每例惩罚200元。
⑶每季度常住妇检第一个月完成100%的村奖500元,收到1张流出妇检对象妇检报告单奖5元。
常住妇检未检1例处罚20元,对不方便到卫计服务中心或指定地点参加妇检的对象,包村干部可请卫计服务中心人员入户妇检,因卫计服务中心人员未入户造成未检的,1例处罚卫计服务中心当事人10元,因未检、假检造成政策外怀孕的,处罚包村干部或卫计服务中心当事人1000元。
⑷完成1例孕情随访奖励10元,未完成每例惩罚10元。
⑸补救一例奖励300元;未完成的惩罚200元。
⑹完成1例办一孩证、办二孩证、办婚育证、签诚信协议、办奖励优惠、术后随访、发避孕药具奖励10元,未完成每例惩罚10元。
⑺完成1例孕优检查奖励20元,未完成每例惩罚20元。
⑻征收社抚费每一宗奖励300元,未完成的惩罚100元。
征收社抚费须使用定额票据,有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由镇纪委调查处理。
(二)季考核根据县局季检查各专项工作情况兑现奖惩:
各专项及协会工作以90分为基础,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分别奖惩100元。
(三)年终考核根据四个季度考核分值权重分别按第一季度20%、第二季度30%、第三季度20%、第四季度30%计入
总分,以90分为基础,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分别奖惩100元。
(四)、对卫计办、卫计服务中心人员的考核⑴卫计办人员有以下情行之一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①对各村提供的信息未及时录入PIS或录入错误的;②未及时整理汇总各种数据、资料的;③未及时收发、传达、呈报上级文件资料的;④不按时上报各种资料的;⑤未经分管领导审核擅自上报报表的。
⑵卫计服务中心人员因无故不到岗、擅自离岗,准备不充分等主观原因造成无法施术或妇检的,每次处罚卫计服务中心1000元。
篇二:
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杜绝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根据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方法考核范围为全镇10个管理区党总支、63个村、计生办、所有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
考核实行千分制。
二、考核方式1、镇计生委负责村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三种方式进行。
同时,对平时掌握的情况一并纳入本年度的考核。
2、镇阶段性或特殊性重点工作按照镇党委要求随时计入考核。
三、村级奖惩措施1、实行计划生育单项考核千分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农村岗位目标综合考核。
对村级责任人实行绩酬挂钩,村计生主任享受支部书记工资的85%,计生服务员工资不少于支部书记工资的80%。
根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实发工资数。
2、实行位次管理。
按考核得分多少对村进行排序。
根据排序后6位的村纳入镇重点管理。
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3、对本年度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年度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且得分在900分以上的村,授予“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对本年度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且得分在800分以上的村授予“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对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三年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的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贡献奖”,给予10000元奖励(以上奖金村主职干部、计生主任、其他成员各占30%、30%、40%)。
4、凡出现违法生育人员未经把关私自落户的村,取消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切奖励。
5、年度内出现违法生育的村,出现一例扣村干部工资20%,2例扣40%,依次类推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6、对重点管理的村,限期一年整改,限期内取消有关计划生育的一切奖励,支部书记(或村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发50%的工资;连续两年重点管理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除扣发年度工资外,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职人员予以解聘。
对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所在村的包点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扣罚50%,如果当年度转出的,年终绩效工资加奖50%。
四、管理区奖惩措施。
对管理区的考核为所辖各村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对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考核分900分以上(含900分)的管理区为一等奖,奖现金3000元,得分800分以上(含800分)的管理区为二等奖,奖现金2000元,800分以下的管理区,罚现金2000元。
得800以下且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管理区总支书记予以降职使用,并扣发当年度该管理区工作人员的年终奖金。
五、计生办奖惩措施。
年内县考核成绩达到16名,奖5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低于16名,每下降一个名次罚1000元并取消计生专职补贴。
荣获一等奖,加奖10000元。
加强计生服务人员的管理,若出现徇私舞弊,导致违法怀孕的,每有一例,罚当事人5000元,调离工作岗位,停发工资,待岗处理,并责令限期找回整改,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
其他机关干部参照该处理办法六、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参照农村进行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镇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
《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二○一二年二月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合法生育率(350分)。
年内查实(含往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一胎、二胎、三胎以上的,分别扣80分、100分、150分。
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按照胎次加扣30分、40分、60分。
(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100分)。
根据“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要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截止镇考核时点内出现一例应放环未放环的扣10分(生育后一孩60天内放环),应落实结扎手术未落实的每有一例扣50分(生育二孩后80天内结扎)。
(三)计划统计工作(100分)。
1、计划:
生育计划管理规范,及时为符合政策的夫妇申办生育计划,严禁卡压和弄虚作假,每出现一例卡压或因不及时安排计划被投诉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错批生育计划扣30分。
2、孕情:
凡持生育计划人员怀孕后当月上报孕情,每2个月一次来镇服务站孕期保健一次,禁止私自流引产。
每发现一例孕情上报不及时扣20分、发现一例私自流引产扣50分,并按照规定一胎三年内不安排计划、二胎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3、统计:
出生、婚姻、避孕节育措施、死亡漏报一例扣30分,错报一例扣10分;报表不及时一次扣10分;漏管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扣20分(包括未经登记就举行结婚仪式的)。
(四)流动人口管理(100分)。
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每查实一例扣20分,未婚成年女青年流出未持《婚育证明》每查实一例扣5分(除在校学生)。
流入地信息通报单每少一人扣3分,流出育龄妇女年内网上回函不少于两次,无回函的视为进站尾子扣分(回函以镇流动办出具的数据为准)。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管理率达到100%,每少建档1人扣10分,管理不到位每人扣10分。
每发现一人违法怀孕未终止妊娠扣5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生育一胎扣30分、二胎50分、三胎以上80分。
(五)工作保障指标(150分)。
1、计生队伍健全、有力,作用发挥好。
只要有利于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论性别、年龄均可聘用。
1500口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计生工作人员,1500口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计生工作人员(1名计生主任,1名服务员),不按要求配备到位的村扣10分。
2、会议考勤。
按时参加计生例会,每旷会1人次扣10分。
3、阵地设施达到县局验收标准,设施齐全,适应工作需要,阵地、设施达不到要求扣20分。
4、宣传教育。
村有图文并茂的婚育文化一条街,达不到要求扣30分;人口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年内开课4次,每少1次扣10分,村有宣传品5种以上,户有宣传品3种以上,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0分。
5、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并发放到户,修订不及时扣30分,章程入户率不足95%的扣10分,村民自治协议签订率达不到98%以上的扣10分。
6、凡出现到省、市、县的信访案件,每出现一例分别扣50分、30分、20分。
7、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及时扣10分,无公开栏扣20分。
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年内完成应征额的80%以上记3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9、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每有一例处理不到位的扣20分。
(六)进站普查(200分)。
年内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普查,镇计生委将根据县里要求安排进站时间和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进站任务的,每有一例尾子扣50分。
对进站尾子,各村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本户进行处罚,凡不落实处罚措施的,每有一户扣村10分。
(七)以上考核项均实行倒扣分制。
篇三:
2012计划生育考核奖惩办法
中共新湖镇委员会文件新发[2012]号中共新湖镇委员会新湖镇人民政府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2012年月日)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我镇将以落实计划生育“双向约定”为总抓手,实行部门村居齐抓共管,管区、计生业务人员、村支部书记和村计生主任同奖同罚制度。
具体作如下规定。
一、对村级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实行月考核季奖惩1、对村计生办主任的奖惩,主要考核下列指标:
(1)、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
(2)、计划外怀孕落实情况。
(3)、孕期保健及随访。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5)、需索要证明。
(6)、孕情上报。
(7)《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的办理。
、、(8)、差错追究。
(9)、流动人口管理。
1
(10)、落实“双向约定”情况。
将查体到站率和档案资料的规范情况纳入经常性指标的考核。
查体到站率占考核成绩的20%,档案资料的整理占考核成绩的20%,月奖惩占考核成绩的60%,年终奖惩时综合排名兑现。
2、村支部书记与本村计生干部同奖同罚,在支部书记工资发放时兑现奖惩。
二、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奖惩。
乡计生办工作人员的月考核奖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计生办包村人员奖惩与所包村的考核结果挂钩,奖惩数额为所包村奖惩数额的平均数。
2、计生服务站人员与工作质量和工作量挂钩,发生一例技术服务事故或医疗事故,扣除该科室相关责任人当月50%的考核奖。
对于来站人员应落实尽落实,应查尽查,发现一例推诿扯皮,育龄妇女所要求的服务没有及时落实的,扣除相关责任人20%的考核奖。
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出具假手续、查体私自过录的工作人员一律从严查处,并扣除所在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和服务站长当月的全部考勤奖。
3、计生办其他留守工作人员享受计生办包村人员和计生服务站全体人员当期考核奖的平均数。
三、年度奖惩1、奖励:
(1)、年度内迎接省、市、县三级半年和年终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分别奖励村1500元、1000元、600元,按最高一级奖励,不重复计算;奖励管区为本管区所迎检村奖金数额的平均数;奖励计生办包村人员所包村奖金数额的30%。
(2)、经常性工作的奖励:
对年度经常性工作指标综合排名前六2
名的村,分别奖励600元。
2、惩戒:
各村有下列问题之一的,纳入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1)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2)当年度出现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3)出具假证明造成错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4)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为违法生育人员出具落户证明的。
5)连续3年以上(含3年)出现违法生育的村,撤消村支部书记职务。
本规定自出台之日起执行,2012年度计划生育奖惩以此文件精神为准。
二○一二年月日主题词:
计划生育工作新湖镇党政办公室奖惩办法2012年月日(共印80份)3
篇四:
药具绩效管理“三按月”工作实施方案
剑河县xxx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三按月”实施方案根据?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州省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督查评估细则?
的通知?
(黔卫计办发?
2014?
50号)和?
关于全面推行“三按月”制度促进“三为主”落实的指导意见?
(州人领办法?
2014?
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镇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计划生育“三按月”工作机制,强化计划生育药具过程性管理,促进基层药具管理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三按月”基本原则乡级对村级的基本原则是:
围绕村级药具管理职责和任务,按月下达个案药具发放和随访任务,并督促落实,兑现奖惩。
二、药具管理工作“三按月”的基本内容
(一)加强对药具管理工作领导,成立乡级药具管理工作“三按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计生站站长、副站长、计生办负责人和药管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站(药具室)办
公室,计生站站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负责“三按月”督查考评、提请领导小组讨论研究责任目标的兑现等相关工作。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二)按月掌握好相应工作数据,下达应使用药具人数任务数。
一是根据人口统计信息,二是根据清理核查的人口信息,明确药具应用对象(主要为:
产后42-90天以内未采取避孕措施、早婚未到法定生育年龄、男扎不满半年、因患禁忌症不宜施行节绝育术等),综合分析判断各村居应使用和随访药具人数。
(三)纳入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并做好相应的例会记录。
人口计生工作例会乡镇计生办站按时下发药具使用名单和随访名单,各村药管员根据下发的使用药具名单按时通知药具对象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领取药具或上门发放并进行随访,随访内容:
一要了解使用者使用药具有无副反应;二要了解能否继续使用;三要了解受需要该措施或有无生育意向和使用效果如何等。
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例会由村级药具人员汇报上一月药具发放、随访个案完成情况,填报好村级药具报表。
(四)严格督查评估、按月督促任务落实。
乡镇药具管理督查评估工作严格按照?
贵州省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督查评估细则?
要求开展,乡镇每月从计生办、站,抽调
业务人员,组建对村级药具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及业务指导,根据月初乡级下发的个案任务,适时进行跟踪督办,月底进行考评。
督查评估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五)明确奖惩,切实落实责任。
当月下达应使用药具人数任务数村级落实不到位的,计入下月应使用药具人数任务数,并限期整改,直至全面完成;对在药具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居要重点帮助和重点指导,全面推进药具管理工作。
对所辖村(居)进行督查评估中如发现发放和随访存在漏人漏户的,扣村干绩效分;如村干或药管员对药具知识知晓率低,随机抽取四种避孕药具未掌握禁忌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1种至4种的,酌情扣村干绩效分;对完成情况较好的村(居),可由乡级予以奖励。
xx镇人民政府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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