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效能建设制度与交通局效能建设年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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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效能建设制度与交通局效能建设年实施方案汇编
交通局效能建设制度与交通局效能建设年实施方案汇编
交通局效能建设制度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内容
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交通管理职能;
2、办事公开,办理各类事项的程序、承诺时限、政策依据等通过窗口向社会公开;
3、按时办结,各类事项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方便群众,对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5、热情服务,对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热情周到;
6、提高效率,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三、违诺处理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承诺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投诉办法
局机关设立违诺投诉电话:
****(局纪委),*****(局法制科)。
对受理的投诉,由局纪委、局法制科组织人员进行查处。
市交通局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是指当事人到本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执法单位,下同)办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局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或告之其不能办理及其原因。
三、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属基层单位呈报的请示件,且资料完整的,要从收到请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五、对基层单位呈送的转报件,经局领导同意后,要在收到转报件7个工作日内转报有关部门。
六、对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
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办、交办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说明办结时限。
七、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局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市交通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首问责任人是指与到本局(含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下同)办事以及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接触、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服务对象到本局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有责任主动、热情地向服务对象提供周到的服务。
不准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提供便捷的服务。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
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应当引领到相关业务科室或窗口办理或主动告知与何科室联系,必要时为对方联系有关人员;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四、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人事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五、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六、违反首问责任制的,经查实,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年终目标责任制奖金或调离原岗位等。
市交通局ab岗工作制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ab岗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根据工作性质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三、ab岗责任人的基本条件和职责要求
(一)作为ab岗责任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2、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4、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5、经岗位培训合格。
(二)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四、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落实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
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学习或单独授课的方式进行。
也可以由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采取“结对子”的方式,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五、加强对ab岗责任人执行ab岗工作情况考核,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以保证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市交通局失职问责制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失职问责是指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效能低下,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上级部门整体工作部署的;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不严格依法行政或治政不严,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在经济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或行为失于检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上级部门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四、失职问责的方式分为: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通报批评;(四)诫勉;(五)责令辞职;(六)给予行政处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五、行政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有关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象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六、市交通局在作出失职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失职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七、失职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政府机关申请复核。
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市交通局否定报备制
一、为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事务时,对服务对象的申请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等要求,认为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向当事人实事求是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做为日后查询追究责任的依据,并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报请领导审批、备案。
三、凡属于自己的业务范围,按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的事宜,但因手续不全不能当时办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的程序,书面列出需审报手续的所有内容。
并当时给予无偿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以使当事人准确进行补充、修改。
书面审报手续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服务对象,一份由局领导签字后备查。
四、否定报备的内容:
经办科室的名称、经办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被否定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局领导意见及签名等。
五、对申报审批事项经整改达到审批条件要求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
交通局效能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总书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要求,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改进作风、强化执行、提速增效为重点,进一步弘扬城管执法“家”的理念,通过实施“一二三四五”工程,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影响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优化市容秩序,为建设市强民富、宜居文明的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升华“一个”理念,凝聚执法队伍合力
以机关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倡树城管执法“家”的理念,树立起“爱家爱城,爱岗爱民”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热情服务、亲民爱民的执法队伍。
(二)落实两种责任,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考核责任。
依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工作管理责任,切实纠正思想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能力平庸、执行不力,敷衍了事、效能低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二是落实首问负责责任。
凡群众来电、来信、来单位咨询办理事项的,落实首问负责工作责任,规定第一位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主动服务当事人,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不得推诿扯皮,设置障碍。
对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纪律进行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增强三种意识,维护良好执法形象
始终坚持严纪律、提素质、树形象的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思路,强化执法队伍为民服务意识,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去。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
牢固树立优化发展环境是城管执法中心工作的思路,增强“我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服务责任意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与城管执法工作同发展共进步。
二是增强干事意识。
将不出事、不惹事、干成事的工作理念落实到执法工作中,体现到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激励执法人员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服务群众,干事创业,多做贡献。
三是增强廉政意识。
引导城管执法人员始终不渝的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将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融入到廉政工作中去,恪守政策底线,廉洁服务,勤政为民,严惩各类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和维护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四个机制,实现长效管理服务
一是创新重心下移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突出街道、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弥补城管执法力量的不足,扩大城管执法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二是创新疏堵结合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大力推行建立临时摊点群等便民利民措施,最大程度地服务市民,方便群众。
三是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城管志愿者、业户自我管理、文明经营户评选等互动平台作用,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效能。
四是创新联动互动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与企事业单位、学校、物业管理单位及城管志愿者进行城市管理联动互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五)推行五项服务,创造优美市容环境
全面围绕市容执法中心工作,倡树管理就是服务的宗旨,紧紧抓住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户外广告、噪声油烟扰民等重点工作,加大执法管理服务力度,全力净化城市市容环境,为市民提供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是推行引导服务。
坚持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主动加大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业户自觉规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
引导露天烧烤经营业户更换无烟烧烤炉具,进店进场经营,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环境、油烟扰民问题。
二是推行前置服务。
出台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规程,规范审批和处罚程序,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开设便民审批窗口,帮助经营商户统一审批,努力避免因经营商户违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是推行利民服务。
及时解决市民噪声和油烟扰民热点投诉问题,教育督促经营商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降低噪声隔音设施,为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四是推行公开服务。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对外公布城管执法工作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和办事结果,逐步实现城管执法工作“公开、透明、阳光、便民”的管理和服务,保障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推行首违不罚服务。
对首次违反城管法律、法规情节较轻、影响较小,并能及时纠正、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最大限度地为管理对象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做好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科室、中队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监督,营造氛围。
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要与日常督查考核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在“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出现被效能告诫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选资格。
各科队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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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 效能 建设 制度 实施方案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