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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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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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材料
公开选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材料
附件1、业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简易流程图
附件2、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文件规定
附件3、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施工、监理类示范格式)
附件4、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勘察、设计类示范格式)
附件5、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其他类示范格式)
附件6、《代理机构违约不予退返保证金承诺函》
附件7、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签到表
附件8、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表
附件9、抽取结果公示单
附件10、《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业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简易流程图
附件2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文件规定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投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监理等项目招投标应进行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摘自莆招投标办[2006]4号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摘自建设部令2007年第154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摘自计价格[2002]1980号
附件3(施工监理类示范格式)
(项目名称)
施工和监理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
2.地点:
3.概况:
4.总投资额:
(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支付。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与中标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莆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备案手册》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为:
年月日午时起至时止。
逾期不予接收。
材料提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自2011年3月1日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须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家后进行材料核对,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2012〕48号)规定执行。
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业主公示前须对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信息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莆田注册公司没有分公司,下同)、营业执照(总公司和分公司)、联系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等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备选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
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
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6.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
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公告时间
年月日午时起至年月日午时止(3天)
十、抽取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业主(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勘察、设计类示范格式)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
2、地点:
3、概况:
4、总投资额:
(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支付。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莆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备案手册》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为:
年月日午时起至时止。
逾期不予接收。
材料提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自2011年3月1日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须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家后进行材料核对,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2012〕48号)规定执行。
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业主公示前须对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信息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莆田注册公司没有分公司,下同)、营业执照(总公司和分公司)、联系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等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备选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答疑等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
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4.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5.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
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公告时间
年月日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3天)
十、抽取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业主(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5(其他类示范格式)
(项目名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
2.地点:
3.概况:
4.总投资额:
(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招标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支付。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与中标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莆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备案手册》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为:
年月日午时起至时止。
逾期不予接收。
材料提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自2011年3月1日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须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家后进行材料核对,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2012〕48号)规定执行。
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业主公示前须对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信息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莆田注册公司没有分公司,下同)、营业执照(总公司和分公司)、联系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等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备选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
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6.根据莆政综[2014]9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
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公告时间
年月日午时起至年月日午时止(3天)
十、抽取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服务区。
十一、其他要求
业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函
市发展服务中心:
本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或未按代理合同完成代理任务,本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若招标人通知你中心不予退还我公司预交保证金,我公司同意贵中心按照招标人的通知把预交保证金退给招标人。
保证金为该项目代理服务费的10%,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计费,未开标的按该项目的最高限价计费。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二O一年月日
附件7
签认表
本公司已全面阅读项目公开选择代理机构的公告及所有附件内容,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资质等级
经办人
签到时间
附件8
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业主
抽取地点
业主授权委托人声明
本人同意采取方式(抽签)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对抽中结果无异议。
签名:
抽取结果
抽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抽中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参加人员对以上抽取结果予以签字:
业主:
(公章)
监督人员
注:
本表一式三份,抽取结果由业主、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工程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9
抽取结果公示单
(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发布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于年月日时在市发展服务中心接受家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材料,在对上述材料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家,不符合资格条件家,不符合资格条件原因是:
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进行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被抽中作为(项目名称)的招标代理人。
如发现问题,可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业主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代理支付办法:
五、特别条款:
合同协议一式3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双方各执1份,市工程交易中心存档1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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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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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选择 建设 工程 招标 代理 机构 相关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