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泄漏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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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泄漏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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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泄漏应急预案
防泄漏应急预案(总18页)
前言
为防止水上溢油事故的污染损害、保护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做好溢油事故的防备和应急反应,特编制《营口庆孚码头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用于对海上油污的反应工作的具体指导。
目前,我国的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编制可分为四个层次:
最高层的是《国家传播油污应急计划》;第二层次的是区域性的《溢油应急计划》,如《北方还去船舶油污应急计划》、《东海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台湾海峡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和《南方海区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第三层次的是各地区的《港口油污应急计划》;第四层次的是油类作业码头及装卸设备的油污应急计划和运输船舶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各层次的计划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见下图)。
本计划属于第四层次;油类作业码头及装卸设备油污应急计划。
隶属第三层次的营口港油污应急计划。
本“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处编制的《港口(码头)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中的内容,结合本码头水、陆域的实际情况,伊现有的设备、器材及人员配备为基础编制而成。
其中,充分考虑了国家、区域以及营口港的《溢油应急计划》、过往船舶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的衔接问题。
1总则 1
编制目的 1
适用范围 1
法律依据 1
本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与监管、协调 1
溢油事故分级 2
定义的术语 2
2组织指挥人、责任概述和限制说明 3
组织指挥人 3
责任概述 3
限制说明 3
3溢油预测、敏感区域和保护原则 4
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概况 4
应急计划地理范围 4
溢油扩散、飘逸轨迹预测 5
4溢油应急反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及交通 5
人力资源 5
物力资源 6
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与陆岸相关的交通图 6
5应急组织和职责 6
应急组织及职责 6
组织图 6
6应急反应程序 7
报告和报警(通报程序和内容) 7
应急等级 8
应急反应行动 9
7应急反应技术 11
海域溢油应急行动 11
岸线油污染的清除 12
应急行动中的记录 12
8回收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处置 13
回收单位 13
回收要求 13
9港口间区域协作及计划衔接 13
与本港口\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区域周边地区达成区域协作 13
联系程序 13
10培训、演习和计划的修改与记录 13
培训 13
演习 14
11附件 15
附件A:
码头平面图 15
附件B:
应急组织、设备清单 16
附件C:
庆孚公司防止溢油事故发生的相关规章制度 17
附件D:
值班、报告记录表 21
附件E:
协作码头联系表22
附件F:
应急行动、培训、演习记录等报表23
附件G:
溢油围控与清污技术指南27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1.1.1为保护营口庆孚码头附近及相关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来自船舶、石油码头和岸边油类作业设施溢油事故对水域的污染损害,保障码头作业区域及航道的安全与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溢油事故的发生,降低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
1.1.2为保证在从分考虑本码头区域及油类作业措施的地理环境等因素的条件下,有效地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发生的溢油事故进行最快速、最有效的本码头溢油事故处理。
1.1.3为便于协调相关单位(营口海事局、营口港务局环境保护中心、营口庆孚石油有限公司)处理本码头水域内发生的溢油事故处理指导性文件。
计划适用范围
本码头附近水域内发生的各种油类作业的溢油污染。
其中,主要是停泊在本码头的船舶在油类作业中所造成的溢油污染。
如果过往船舶在本码头附近水域内发生溢油事故,则负责配合肇事船舶执行其《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庆孚码头的地理位置、附近水域附。
可能对本码头附近水域造成溢油污染的陆上输油设备及其附近区域也是本计划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储油罐、阀门及其四周范围。
计划编制的法律依据
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有关国际公约如下
(1)《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2)《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3)《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本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与监督、协调
本计划由营口港环保中心、营口庆孚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由营口海事局审批、发布。
分别设立本码头的上、下两级溢油应急指挥部,上级指挥部是本计划的总组织与实施单位。
本计划的实施由营口海事局监督与协调。
溢油事故分级
根据本码头附近的水域的具体情况以及目前实际具有的溢油应急处理能力,本计划将附近水域的溢油事故定级为三个级别如下:
(1)小规模事故,溢油量在3吨以下。
(2)中等规模事故,溢油量在3-10吨。
(3)大规模事故,溢油量在10吨以上。
对以上三个级别溢油事故的定义说宁及其相应的应急反应预案在表列出。
表溢油事故分级定义说明表
事故
级别
溢油事故分级定义说明
应急反应预案说明
一级
以下条件同事满足的溢油事故:
1、溢油量在3吨以下
2、根据现场当时的情况,利用燃供公司的溢油应急力量(设备、材料、人员)能够控制溢油源并有能力围控、清除溢油
初级应急事件,下级指挥部优能力指挥应急处理
二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溢油事故:
1、以溢油量在3-10吨
2、根据现场当时情况,燃供公司无力围控、消除,但加上营口港环卫中心的溢油应急力量能够控制溢油源并有能力围控、清除溢油
中级应急事件,上级指挥部又能力指挥应急处理
三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溢油事故:
1、油量在10吨以上
2、根据现场但是得情况,营口港环卫中心与燃供公司之和的力量已经无力围控、消除。
紧急应急事件,由本计划协调人申请启动《营口港溢油应急计划》
定义和术语
码头
本计划中的码头时专属码头,其地理位置及所辖水、陆区域的范围。
船舶
是指任何可能造成庆孚码头附近水域油类污染的船舶,具体包括停泊在本码头、过往本码头附近水域的游轮和燃料船舶。
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是有及其炼制品,除此而外的其他油类物质。
溢油源
是指过往庆孚码头附近水域的船舶、停泊庆孚码头的船舶、陆上输油设备等可能像本码头附近水域溢出油类的各种设备。
2组织指挥人、责任概述和限制说明
2.1组织指挥人
本计划的组织指挥人分为如下两个级别
1、下级指挥人
2、上级指挥人
下级指挥服从上级指挥的命令,但对小规模的溢油,可以具有独立的现场指挥权(见本计划)
2.2责任概述
2.2.1本计划实施的上级主管机关是营口海事局海事处,负责本计划具体实施的监督与协调。
2.2.2本计划的上级指挥人负责本计划的实施和组织、指挥辖区水域的油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各个反应协作及岸上油污清除由上、下级应急组织负责。
2.2.3当下级指挥人得到本辖区水域发生溢油的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确定事故等级,向上级指挥人和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
如果是一级溢油事故,在得到上级指挥人的授权后,下级指挥人要立即承担现场指挥职责,依照清除程序,利用码头现有人员、设备进行应急行动。
如果是一级以上的溢油事故或有一级事故逐渐变为一级以上的事故,除非得到上级指挥人的特别授权,否则,下级指挥人无权担任现场指挥。
上级指挥人在得到一级事故报告,可搜全下级指挥人担任现场指挥、全权负责本计划的实施。
在得到一级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承担现场指挥职责,确定事故等级为二级还是三级,并向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报告。
如果是二级溢油事故,则立即组织指挥两级应急力量,依照清除程序进行围控、消除。
如果是三级溢油事故或由二级事故逐渐转变为三级事故,则要立即向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并移交现场指挥权。
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根据实际溢油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启动港口溢油应急系统。
特别说明:
现场指挥在应急处理中,若要使用消防剂,则必须事先请示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只能采用吸油毡、撇油器的物理手段进行回收、消除。
2.3限制说明
2.3.1目前存放在本码头的溢油消除设备是非常少量的,庆孚公司消除设备清单见附件B表能够参与应急处理的消污人员也非常有限,目前庆孚公司的消污设备与材料还不足以处理本计划规定的一级溢油事故,待有关部门颁发标准后统一配齐;当发生二级溢油污染时,则必须与营口港务局的消除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理才有可能胜任。
营口港务局环保卫生中心现有的消除设备存放在环保卫生中心。
消污人员间附件B表B4;当发生二级溢油事故是时,码头与港务局的现有力量都无能为力,必须请求启动《营口港地区溢油应急计划》。
2.3.2本计划仅考虑目前区域内实际拥有的防污设备、器材、人员,并用于应急处理本码头辖区水域的油污事故;最优化的目标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消除设备、高新技术(包括溢油规模、电子海图等)将根据实际的需要和科学研究后做出并逐步完善。
3溢油预测、敏感区域和保护原则
3.1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概况
3.1.1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布置图及简介
附件图是本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布置平面图,其中,S1是输油阀,通过饮输油管与其连接,将油输送到船舱,这是一个潜在的溢油污染源。
S2是码头泊位,在油船停泊、装卸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或船舶设施陈旧,可以会产生含油污水排放、冒舱跑油的溢油危险,因此,所在的码头泊位区域是重点防范的溢油污染发生区域。
另外,行驶在本码头水域的过往船舶也是潜在的溢油污染源。
码头自然条件信息
1、气候气象
本码头位于营口港老港区上游,水路陆路交通方便。
地处北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是:
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降水,四季变化明显。
累计平均降水670mm,平均气温9℃,极高气温37℃,极低气温-28℃,常年主导风向NNE、SSW。
2、水文地质
大辽河是赶潮河流,潮汐为不规则半日型,涨潮延时5小时44分,落潮延时6小时42分,潮波周期12小时26分。
最高潮位:
米
最低潮位:
米
平均潮位:
米
最大潮差:
米
最小潮差:
米
平均潮差:
米
大辽河内初冰期是11月中旬,终冰日翌年3月下旬。
本码头以往的溢油污染事故
本码头由于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以往没有发生过任何溢油事故。
应急计划地理范围
敏感区域资料:
本码头水域内,除了港口,码头岸线以外,没有规范中定义的其它敏感区域,唯一需要重点保护的是港口岸线。
港口岸线的防护原则
本码头水域一旦发生溢没事故,首要目标是保护沿岸的港口岸线,为达到这一目标,就要根据不同的溢油源,采用不同的防治与限制措施。
码头停靠船舶的溢油:
为防止此类溢油事故对水域及港口岸线的污染,首选的防护措施是船舶停靠以后,立即在其周围布设围油栏,防止溢油的进一步漂移、扩散。
如果溢油从围油栏内漏出并威胁到沿岸的港口岸线,则要立即在岸线附近布设围油栏以防止溢油对岸线的污染。
输油阀至船舱的输油管线溢油:
为防止此类溢油事故对水域及港口岸线的污染,要将船舶周围布设的围油栏的一端固定在岸边。
另外,要经常检查油阀、软管是否漏油,装卸油品期间要有固定值班人员看守,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止泄漏现象发生。
过往船舶的溢油:
一旦发生此类溢油事故,本计划仅负责配合由肇事船舶启动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具体的配合行动服从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的命令。
溢油扩散、漂移轨迹预测
历史经验
本码头所属水域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溢油事故,今后发生溢油事故概率也将是很小的,主要的溢油事故风险因素体现在本计划的三个方面。
溢油预测模型
由于本码头位于大辽河岸边,所属水域的流态比较清晰,上游向下游的流动是主要的,还有受潮流作用而向上游的流动,由于弯道的存在,溢油在随水流向下游或上游漂移的同时,必将倾向港口沿岸。
因此,港口沿岸是重点保护的对象。
目前,本码头还没有条件应用计算机溢油模型预测溢油扩散、漂移轨迹。
4油污应急反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及交通
人力资源
附件B中列出了本码头溢油防备、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各部门)通讯一览表,本计划责任人以及相应的各级批挥人可根据情况的需要,动员、调配他们,使其尽快投入防备和应急反应活动。
物力资源
溢油防备、应急设备是直接用于防止、遏制和清除溢油的设备,本计划的指挥部门所能动用的防备、消除设备分为两个层次,在本计划的限制说明中已有详细的表述。
除此之外,营口海惠服务中心也负责本应急计划中所需要的围油栏布设,由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进行协调。
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与陆岸相关的交通图
交通总图
附件A的图1本码头的交通图,其中考虑到了与各级溢油应急计划中的相应图表的衔接。
分片应急交通图
附件A的图2是经过实地考察后绘制的本码头应急时可通行的通道图。
水域通航通道图
水域通航通道图在附件A的图1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其中S2是船舶停泊点。
目前,还没有条件使用本区域的电子海图,暂定2001年底建立完整的本区域的电子海图,届时,配合溢油模型可以通过计算机方便地演示溢油动态,为溢油应急反应提供必要的决策支持。
5应急组织和职责
本码头溢油应急计划中的应急组织是一个非常设机构,当油污应急事件发生时,由下级的燃供公司、上级的营口港环卫中心共同组成,营口海事局负责监督、协调。
应急组织职责概述
本计划中的应急组织具体负责围油栏内溢油的清除,岸上的清污。
围油栏的布设、应急船舶的调配由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统筹协调、负责。
本计划处理的一、二级溢油事故在港口级溢油计划中是属于小规模溢油事故,另外,本码头附近水域又没有重要的敏感区域,因此,清除工作量相对简单,但也不能丝毫的麻痹,应急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清除工作要符合技术规范。
如果溢油规模达到需要启动港口应急计划,则一切事项服从港口应急计划。
组织图:
组织原理图
组织原理图的说明:
当发生本计划中定义的三级溢油事故,则本计划与上层的营口港溢油应急计划进行衔接。
本计划中的指挥部门不直接与新闻单位进行接触,涉及到溢油新闻发布的有关事项由本计划的协调人处理。
如果溢油事故在本计划实施中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新闻与清除而危及到沿岸相关单位与部门,则由协调人与沿岸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决定是否申请启动上层的营口港溢油应急计划。
围油栏布设、应急中使用的船舶及其它清污设施所涉及的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
5.2.2码头应急组织:
上级指挥人:
周子庆
下级指挥人:
何忠启
第一小组
组长:
刘斌
成员:
薛祥、孙震忠、祝国刚、倪永纪、张德军、
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6.应急反应程序
6.1报告、报警(通报)程序和内容
6.1.1油污报告
6.1.1.1本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水面溢油或有可能引发水面溢油事故
的情况,都有义务立即向码头溢油应急负责人(下级指挥人)报告,其联络电话及其
值班地址见附件D的表D1,其中的值班联系电话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接听。
本计划的执行单位对报告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值班人员要尽可能按照附件D的表D2中的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
6.1.1.2本计划的下级指挥人在得到溢油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和本计划的上级指挥人做紧急溢油报告。
6.1.2获取溢油的详细报告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下级指挥人要立即按照附件D的表D2、附件F的表F1、表F3的内容展开详细的溢油事故调查,并指示相关人员尽可能将其各项补充完整,和营口海事局做详细的溢油报告。
6.2应急等级
本计划认定所发生溢油应急事件的等级与1.5定义的溢油事故等级同步,分为初级、中级、紧急三个等级:
6.2.1初级应急事件
定为一级的溢油事故,其对应的应急等级是初级应急事件。
情况为:
溢油量少(3吨以下),利用庆孚码头的应急力量便可以控制住油源并将溢油在围油栏内被清除,溢油不可能污染港口岸线。
6.2.2中级应急事件
定为二级的溢油事故,其对应的应急等级是中级应急事件。
情况为:
溢油量在码头溢油应急计划这一层次上来说处于中等规模(3-10吨),利用燃供码头与营口港环保卫生中心共同的应急力量便可以控制住溢油源并将溢油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被清除,溢油不会污染港口岸线。
6.2.3紧急应急事件
定为三级的溢油事故,其对应的应急等级是初级应急事件。
情况为:
溢油量在码头溢油应急计划这一层次上来说处于大规模(10吨以上),利用燃供码头与营口环保卫生中心共同的应急力量已经不能控制住溢油源,溢油已突破围控、向沿岸的港口线漂移,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沿岸港口岸的污染。
6.2.4应急等级的确定
6.2.4.1本计划的下级指挥人有权确定初级溢油应急事件,本计划的上级指挥人有权确定中级溢油应急事件,紧急溢油事件的确定必须由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来完成。
● 以下等级确定及对溢油事故的初始评价的主要参考内容:
(1)评价的主要原则:
应评价溢油对人身安全、环境和资源造成威胁的可能性。
(2)根据溢油源的类型、事故地点、事故原因、评价溢油事故的规模。
(3)对溢出油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价。
(4)评价溢油可能对人身安全、公众健康构成的威胁和采取的预防措施。
(5)根据当时的潮流和风向等,参考专家的意见,估计溢油漂移扩散的去向、数量和范围。
(6)确定可能受到威胁的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以及需要保护的优先次序。
(7)评估本地区内应急反应的人力和设备、器材是否能满足应急反应的需要,是否需要其他地区的支援。
(8)确定初步的反应措施,估算反应作业所需的时间及估算所取得的效果。
(9)估算油污防备和应急反应所需费用及确定经费来源。
(10)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相关的评价内容。
6.3应急反应行动
6.3.1下级指挥人接到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原则:
1.立即赶到现场;
2.根据附件D中表D2的内容,尽可能收集详细的现场信息,采集溢油样品,调查溢油原因;
3.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价,确定应急等级;
4.向上级指挥人、本计划监督、协调人报告已搜集到的溢油信息以及初步确定的等级;
5.指派燃供公司溢油防治队伍赶赴现场;制定溢油事故防备和反应对策及行动方案;6.立即指挥所管辖的溢油防治队伍采取必要的应急行动;
7.如果确定是初级以上的应急事件,则指挥至本计划的上级指挥人、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到达现场。
6.3.2上级指挥人接到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原则:
1.如果是初级应急事件,立即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或亲赴现场;
2.如果是初级以上的应急事件,要立即承担现场指挥职责,组织实施油污防备和应急行动,指挥庆孚公司与环保卫生中心溢油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3.如果确定是中级应急事件,要立即承担现场指挥职责,组织实施油污防备和应急行动,指挥庆孚公司与环保卫生中心的非专业与专业溢油防治队伍进行围控、清除,直至应急行动结束;指定专人对事故全过程的处理、调查和行动等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上报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
4.如果初步认定是紧急应急事件,则指挥至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到达现场,由监督协调人最终确定;此后,服从监督协调的的指挥与决定,协调完成各项应急行动。
6.3.3应急组织的行动原则
两组应急小组要完全服从上、下级指挥人的指挥,保证下列各项行动的落实:
1.发出油污报警通报,用电话或传真通知营口海事局海事处及油污防备有关的企业,如:
营口海惠服务公司;
2.编制溢油源位置及油膜漂移动态报告:
按观察到的实际情况,每隔20分钟记录一次油膜范围及位置;
3.为溢油应急行动提供后勤保障,比如:
为应急反应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服装、工具、食品、饮用水等;
4.根据观测估计油膜的流向,为现场指挥提供及时调整溢油应急决策的依据;
5.实时监控溢油是否对沿岸码头及相关单位、相关设施造成威胁;及时通知可能受威胁的单位做好防范;
6.根据溢油源的类型、规模、溢出地点、溢出油的种类、溢油扩散方向等,考虑采取如下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于非持久性油类
对此类溢油,一般不大可能采取回收方式。
因为这种油经过一定时间,大部分会挥发掉。
但为防止其向附近敏感区―――沿岸的码头岸线扩散,视情况可利用围油栏栏截和导向。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下,经营口海事局处批准,可使用溢油处理剂(沉降剂,分散剂)使其沉降和分散。
●对持久性油类
(1)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回收方式进行回收。
回收时可用浮油回收船、撇油器、油拖网、油拖把、吸油材料以及人工捞取等。
(2)回收的废油、含油废水和岸上清理出来的油污废弃物统一运送到营口港环保卫生中心的回收处理装置中集中处置。
(3)受溢油污染的码头岸线,油污经清除后,要尽可能进行恢复。
7.由上、下指挥人、各小组长共同参与策划清除作业的相关细节,由现场指挥发布执行作业细则及相关命令,各小组成员具体实施清除作业。
8.各小组长指定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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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泄漏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