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电力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方法1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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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电力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方法121
01电力概算定额总说明
一、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共分3册:
《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建筑工程》
《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二、《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现行有关电力建设的预算定额为基础,对热力设备按系统作合理划分后综合编制而成的,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
全册共10章。
三、本定额的使用范围:
单机容量为50-600MW火力发电厂及小型节能供热电站新建或扩建的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所依据的预算定额: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86年);
(二)《电力建设行业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第一分册:
保温工程和化学专用设备(1990年)。
除上述预算定额外,还参考了《电力建设行业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第二分册:
引进型600MW机组(1990年)和第三分册:
引进型300MW机组(1990年)。
五、本定额编制中对上述预算定额的缺项作了补充,同时根据新颁发的技术规程及规范所提出的新要求,在定额水平上作了相应调整。
六、本定额编制中所考虑的工程量是根据近年来各地区的典型设计和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各项目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在各章中作了综合、概括说明,深一层次的说明可参见上述相应的预算定额。
八、本定额编制中对有关预算定额未包括的下列工作内容均已将其综合在有关项目的定额中:
(一)非保温设备、非保温金属面及各种金属结构的油漆(除另有说明外);
(二)介质温度小于120摄氏度的管道保温前的防锈油漆;
(三)脚手架搭拆;
(四)超高增加因素。
九、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设备的联络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安装;
(二)设备、管道保温;
(三)分部试运时调试专业人员工作。
十、定额表中所列其他材料费、其他机械费应分别以该项目所计列材料的全部费用或机械的全部费用为计算基础。
十一、本定额未计列设备以及下列材料和金属制品:
管道(包括烟风煤管道)、阀门、管件、设备支架、框架、地脚螺栓、平台、梯子、栏杆、筑炉材料、保温材料、抹面材料、灰沟镶板、防靡铸石和保温、油漆章中的镀锌钢板(S=0.5)等。
上述材料及金属制品的数量以设计需用量为准。
十二、本定额未考虑在高原、高寒、沙漠等特殊自然条件下施工的因素。
十三、本定额中凡采用“XX以内”或“XX以下”字样者,均包括“XX”本身;凡采用“XX以外”或“XX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XX”本身。
建筑工程部分
第一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厂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开挖、运输、回填等土石方工程。
2.土壤不分类别,综合计算。
普通岩石按六类以内计算,紧硬岩石按六类以外计算。
3.土石方综合了挖、填、运等工序,包括垂直运输及水平1km运输。
主厂房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土石方项目考虑了二次倒运,其中主厂房项目还考虑了二次挖、填。
4.机械挖土项目内包括了人工配合挖土用工。
5.土石方项目不包括施工排水,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6.本章定额中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仅指烟囱、冷却塔、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地道、地下转运站、水泵房及循环水管沟。
7.岩石开挖包括爆破、出潭、回填及1km运输。
人工凿岩开挖套用机械开挖定额。
8.井点降水包括降水方案布置、井管、管网、排水设备等安装与拆除及材料设备的摊消和拆旧。
轻型井点降水适用于渗透系数K=5~40m\d。
当K小于5m\d时,按K=5~20m\d,降水深度6m以内计算,其中每30昼夜运行基价应乘以拆减系统0.6。
9.集水坑降水、明渠排水另按有关定额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厂区土石方、厂外取土均按挖方量计算。
平整场地,按平整面积乘0.1的折算系数以体积套用本定额。
2.土方、基坑、沟槽开挖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以下按体积计算。
马道及措施不另行计算。
3.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3倍的或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挖土,按挖地槽、地坑计算。
不属上述范围的挖土,均按人工挖土计算。
4.土方放坡按下列规定计算:
(1)1.2m深以内不放坡。
(2)超过1.2m深时按1:
0.5放坡。
5.基本工程施工中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下列规定计算:
(1)毛石基础或砖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2)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3)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基础垂直防潮层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6.石方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石方基坑、沟槽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允许超挖厚度计算。
五、六类岩石允许超挖厚度为20cm,七、八类岩石允许超挖厚度为15cm)。
7.沟槽底宽小于7m,基坑开挖的上口面积小于20m2时,按坑槽计算。
沟槽底宽大于7m,基坑开挖的上口面积大于20m2时,按一般开挖计算。
8.施工降水面积,依据井点降水布置方案,按建筑物、构筑物外围面积计算。
第二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微波通信站工程中,除变电构架、支架、烟囱、水塔、围墙、厂区沟(管)道和支架、厂区池和井、厂区护坡(另见各章说明)以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及设备基础。
2.基础工程包括基础本体及垫层、沉降缝、基础梁、孔洞过梁、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
设备基础包括地脚螺栓孔、面层二次灌浆等工作内容。
3.独立基础(含柱根)包括与其连接的梁、梁下的保温及相应的垫块、支墩等。
柱根与柱之间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分界。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主要适用于发电厂主厂房框架及汽机房,锅炉间的边柱基础。
4.设备基础是指主要辅机设备基础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内设备基础及室外设备基础。
5.主要辅机设备基础是指磨煤机、送风机、给水泵、一次风机、凝结水泵的基础。
6.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柱、管桩,综合了不同断面、打桩深度及不同机械打桩方法。
包括桩制作、运输、打桩及接桩送桩、截桩头等全部工作内容。
7.震动沉管灌注桩综合了不同桩径及深度,动载检试费已综合在定额其他材料费内。
8.回旋钻孔灌注桩综合了不同桩径、深度及施工方法。
包括钻孔出渣、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安装、清桩泥浆外运1km等全部工作内容。
9.强历不分土壤类别及各种布点形式,均适用本定额。
10.变电所屋外配电装置的构支架基础已经综合在钢管或混凝土支架定额中。
若单独套用基础,则应选择无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者钢筋混凝土一般设备基础等子目。
11.满堂基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工程量按基础体积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不扣除孔洞、过梁和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螺栓等所占体积。
2.砖石基础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为同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2)基础与墙身为两种没材料时以材料为界线。
(3)设备基础,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不扣除预留螺栓孔洞、钢筋、铁件等所占体积。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全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横断面面积计算体积。
(5)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全长(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后计算体积。
(6)回旋钻孔及沉管成孔灌注桩,按设计桩径外围断面乘以桩长计算体积。
(7)建筑物、构筑物的强夯,按底层轴线面积计算。
厂区大面积强夯,可参照本定额按面积计算。
(8)基础换填,按换填材质的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第三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主要厂房地面及地下设施,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地面工程。
2.汽机房综合了汽机房及A排外偏屋。
锅炉综合了锅炉房、除氧煤仓间及集中控制楼部分。
3.主厂房外以外建筑物分复杂地面和普通地面。
(1)复杂地面包括了依附于零米层的设备基础、支墩及地下部分的各种工艺管沟、集水坑等(如化学水处理室、网控楼、油处理室、空压机室、乙炔站等)。
(2)普通地面是指一般性地面(如生产和行政办公楼、材料库、金工车间、检修间、汽车库等)。
(3)复杂地面、普通地面和面层均综合垫层、找平层、防潮层、面层、踢脚线、室外台阶、散水及坡道等。
(4)室内沟道是按水泥砂浆抹面考虑的,如采用特殊防腐材料时,应另行换算。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底板,适用于主厂房以外的地下和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底板。
5.主厂房无地下室的地面及地下设施,综合了一般设备基础、各种沟道、支墩、垫层、找平层、防潮层、金属埋件、踢脚线、室外台阶、散水及坡道等。
6.主厂房有地下室的地面及地下设施,综合了一般设备基础及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垫层、侧壁、顶板、柱、梁、防水层、护壁、各种沟道、隧道、泵坑、支墩、金属埋件、找平层、防潮层、面层、踢脚线、室外台阶、散水及坡道等。
7.主厂房地面及地下设施、不包括锅炉基础、汽轮发电机基础、凝结水泵基础、给水泵基础、磨煤机基础、送风机基础、一次风机基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汽机房、锅炉房(包括有地下室、无地下室)均按底层轴线尺寸计算面积,不扣除汽轮机、锅炉等设备基础、柱、沟道、人孔等所占的面积,但设备基础、沟道、室外台阶、散水、坡道以及局部面层材料变化,人孔壁等均不再另行计算。
2.主厂房以外的附属建筑物的复杂地面和普通地面,均按底层轴线尺寸计算面积,均不扣除设备基础、支墩、沟道、柱等所占的面积,但设备基础、支墩、沟道、室外台阶、散水、坡道等均不再另行计算。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底板,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底板下垫层及底板上的抹面已综合在底板内,不再另行计算。
第四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面、楼面工程。
2.汽机平台分钢筋混凝土柱支撑、钢柱支撑。
锅炉平台为钢筋混凝土柱支撑。
3.汽机、锅炉平台包括柱支撑、中间平台。
汽机平台钢柱支撑包括钢结构平台支柱、加热器平台、厂用电小间、运转层平台、A排梁式板、双T板、支墩、孔洞盖板、铁件、围栏等项目。
4.主厂房屋面适用于汽机房、锅炉房、除氧煤仓间及集中控制楼屋面、包括屋面板、桃檐板、板下装修、附下板下的单轨吊车梁及附在屋面板上的天窗、天窗架、支墩等。
5.无保温压型钢板屋面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非保温压型钢板屋面。
包括钢结构支架、檩条、拉筋、压型钢板等。
不包括架空隔热层,发生时另行计算。
6.主厂房楼板适用于主厂房的A排外偏屋、固定端厂用电偏屋、除氧间、煤仓间、炉前通道、锅炉房裙房、锅炉房耳房、集控楼等各层楼板及屋面板。
包括了固定的楼梯、空间钢盖板、拦杆、预埋铁件等项目。
钢梁浇制板定额子目综合了混凝土楼板、挡水沿、支墩、钢梁等项目。
当设计采用压型钢板作底模时,每平方米现浇楼板定额中应增加12.5kg压型钢板。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定额子目中综合了梁式板、双T板、大型槽板、部分现浇板、支墩、挡水沿等项目。
7.主厂房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屋面板、楼板综合考虑,均适用本定额。
8.屋面、各层楼面板,包括板下的非框架结构的主梁、次梁、依附于板下的单轨吊车梁,各层间的楼梯及天棚抹灰,喷白等。
9.三铰撒板为钢筋混凝土拱板,包括预制、安装、运输及钢窗、保温、防水、防腐、内壁装修等整个拱形围护工程内容。
10.屋面保温、防水,适用于各种建筑物的保温、防水。
包括防水层、保温层、隔气层、找平层等,不论采用保种保温材料,均适用本定额。
11.楼面面层分不同材质,适用于各层楼面上的装修,包括找平层、面层、踢脚线等。
12.吊顶包括骨架的制作和安装、面层装饰、天棚灯具槽框、孔洞贴脸、油漆等工作内容。
13.汽机层平台设计采用钢管混凝土支掌时,其基本直接费可参照钢柱支撑子目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汽机平台、锅炉平台,按所在位置的轴线面积总和计算面积。
不扣除设备、空洞等所占的面积。
加热器平台等不另计算。
2.屋面板工程,按建筑物轴线面积计算。
楼面板工程,按建筑物轴线各层面积总和计算。
不扣除设备、孔洞、墙柱等所占的面积。
3.三绞拱板,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不扣除窗、洞所占的面积,窗、洞工程量,搭接重叠等不再另行计算。
4.屋面保温防水,按建筑物轴线计算面积。
不扣除房上烟囱、风道、水箱等所占面积,但窗出轴线的挑檐、弯起部分,以及水斗、屋面铁皮排水等应增加的部分不再另行计算。
5.楼面分材质,按建筑物轴线面积各层总和计算面积。
不扣除设备、孔洞、墙柱等所占的面积,但孔洞边洞增加的工程量及脚线等不再另行计算。
6.吊顶天棚按图示尺寸计算面积。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过天棚的柱、嵌入天棚的灯具等所占的面积,孔洞的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第五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钢屋架、钢筋混凝土屋架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
2.钢屋架综合了钢支撑,包括制作、安装、拼装、运输、油漆等工作内容。
3.钢筋混凝土屋架,包括制作、安装、灌缝、运输、刷大白等工作内容。
4.钢屋架刷防火涂料,包括了涂料调制、涂刷及现场搬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屋架按不同跨度,计算屋架本身重量,钢支撑等不另行计算。
2.防火涂料,按需要刷防火涂料的钢屋架重量,以“t”为单位。
3.钢筋混凝土屋架,分拱梯型屋架、组合屋架(有拼装、无拼装)、薄腹屋架、预应力屋架、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第六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除围墙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砖墙、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加气混凝土墙、金属墙板和铝合金隔断等。
2.砖墙及加气混凝土墙中包括砖平旋、墙身防潮、钢筋砖过梁、加固钢筋、伸缩缝、挑檐、腰线、暖气包槽、壁龛、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雨蓬、阳台、沿墙水落管、压顶、突出墙面的垛、附墙烟囱、垃圾道、通风道、门窗及开窗机等。
3.金属保温墙板包括制作、安装、运输及连接墙板的金属结构、铁件、油漆等,还包括防风柱、梁、桁架、支撑等,不包括随锅炉设备带的墙板。
金属保温墙板用于变电工程时,其定额机械费乘以调整系数0.6。
4.无保温金属墙板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非保温金属墙板项目。
包括钢结构墙架、墙板、塑钢窗、铝合金窗等。
5.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包括制作、安装、运输及连接墙板的金属结构、铁件、油漆等,还包括附墙防风钢柱、梁、桁架、支撑、过梁、门窗等工程内容。
6.墙体中不包括框架结构的柱、梁,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定额另行计算。
7.墙体的窗(除无保温金属墙板)在定额中均考虑为钢窗,如与设计的窗为不同材质时,可相应调整(用量不变)。
8.装修子目中的普通抹灰、中级抹灰、高级抹灰是指内墙抹石灰砂浆分普通、中级、高级三种,分别指:
普通抹灰:
一遍灰层、一遍面层。
中级抹灰:
一遍灰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高级抹灰:
一遍灰层、一遍中层、两遍面层。
9.外墙不包括面层,按设计套用相应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保温墙板、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铝合金隔断,按实际面积计算。
无保温金属墙板按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实际计算体积。
3.砖墙、加气混凝土墙,按其建筑设计轴线长度乘以墙体高度计算面积。
不扣除门窗洞口、圈梁、过梁、通风道、框架结构及嵌入墙内的板头等所占的面积。
(1)外墙墙高:
从基础分界面算至坡屋面,有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统,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平屋面有女儿墙的算到女儿墙顶面,无女儿墙的算至屋面板底面。
(2)内墙墙高:
位于屋架下弦者从基础分界面算至屋架下底,其余算至天棚底;位于钢筋混凝土楼板下者从基础分界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楼板底面。
第七章
一、定额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滩柱和吊车滩、煤斗、钢煤斗、钢梯、钢平台等结构工程,以及主厂房钢结构的梁、柱。
2.预制、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包括轴线结构纵梁及横向单梁,不包括轴线间楼板下的梁。
3.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综合了不同高度和依附框架上的结构构件、埋件等,不包括轴线间楼板下的梁等。
现浇框架包括了框架梁、框架柱和预埋铁件等。
4.预制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包括了钢悄砂浆、钢轨、连接件、阻进器等。
5.预制钢筋混凝土煤斗,综合了各种形状、大小、壁厚、均适用本定额(不包括耐磨层)。
6.钢煤斗分为圆形钢煤斗、矩形钢煤斗。
7.预制构件包括制作、安装、运输、接头灌缝、构件损耗等工作内容。
8.金属构件包括制作、安装、运输、刷防锈漆、调和漆二遍等工作内容。
钢柱包括柱间支撑,钢吊车梁包括轨道、车档等工作内容。
钢煤斗内壁不包括耐磨层。
9.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与铁件的含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10.其他钢结构梁柱适用于主厂房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钢结构。
定额综合了柱、梁、钢架、支撑、檩条、零星项目等钢结构构件。
若现场施工机械配置与定额确定存在较大差异时(例如变电工程),可进行适当下调机械费10-30%。
11.主厂房钢结构梁、柱、吊车梁已节喷砂除锈。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和吊车梁,均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件、预埋孔等所占的体积。
现浇梁柱工程量可以合并计算,预制梁、预制柱的工程量按定额子目分别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轴线上的其他连接构件(如翼梁、走道板等)、框架柱上牛腿、框架梁上挑耳也应并入框架内计算体积。
(2)钢筋混凝土牛腿、梁垫,并入相应的柱、梁体积内计算。
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2.钢筋混凝土煤斗,煤斗梁,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3.金属结构制作,以设计图纸的主要几何尺寸按重量计算,支撑、零荐构件,联接件等也按重量计算。
均不扣除孔眼、切肢边的重量。
4.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所需的普通螺栓及高强螺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5.钢柱牛腿并入相应的柱内计算,柱间支撑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第八章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双曲线冷却塔,沉井,钢筋混凝土烟囱、烟道,钢筋混凝土、钢管、离心杆、型钢等变配电构架、支架、壁雷针、微波塔等工程。
2.双曲线冷却塔
(1)钢筋混凝土双曲线冷却塔,分2000m2、3500m2、5000m2、7000m2以下淋水面积,使用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双曲线冷却塔由基础、筒壁、淋水装置构架、填料及除水顺、防冻五个部分组成。
(3)基础综合了环形钢筋混凝土基础、淋水构架基础、支墩、垫层、防水层、储水池的底和壁,进水口、进水沟、进水压力管及压力管支架、支墩、钢梯基础、散水、脚手架等全部内容。
(4)筒壁综合了钢筋混凝土铜壁、人字支柱、环梁及筒壁内外防腐、爬梯平台、塔顶栏杆、避雷针和钢平台等全部内容。
(5)淋水装置构架综合了钢筋混凝土构架柱、主梁和次梁、主水槽、分不槽和配水槽、主水槽盖板及栏杆、中央竖井及栏杆等全部内容。
(6)填料除水器综合了填料、除水顺及喷溅装置等全部内容。
(7)防冻综合了玻璃钢挡风板及档风板支架、旁路管、防冻泄水管及其支架和支墩。
3.沉井
(1)沉井适用于水泵房、灰渣房等下部钢筋混凝土沉井工程。
(2)沉井由制作、下沉和封底三部分组成。
(3)沉井制作包括草袋围堰、砂垫层、铺设垫木、沉井井壁、隔墙及框架、闸墩、泵基础、平台板、进水密封闸板、闸门槽、钢梯栏杆、脚手架等全部内容。
(4)沉井下沉按一、二类土综合考虑,沉井施工采用两种下沉方案。
一是吊车抓土下沉,定额中不包括外运土方。
二是水力机械冲泥下沉,定额中不包括排泥水的集水坑及泥水的运输。
沉井下沉按沉井下沉的不同深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沉井封底分块石填塞、碎石填塞、混凝土封底、水下混凝土封底、钢筋混凝土基础底板五个子目。
(6)水下混凝土封底凿除馒头顶混凝土需另行计算。
4.烟囱及烟道
(1)适用于高度在120m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及烟道。
烟囱分150m、180m、210m、240m和270m五个高度。
(2)钢筋混凝土烟囱定额,由基础、筒身、内衬三个部分组成。
烟道由烟道本身及内衬、支架组成。
(3)烟囱基础包括钢筋混凝土基础、垫层、防水层、散水、脚手架等内容。
(4)烟囱筒身包括钢筋混凝土筒身、钢爬梯、信号平台、年号、色标等内容。
(5)烟囱内衬按红砖、耐火砖、耐酸砖三种不同材质考虑,包括珍珠岩隔热层。
如所用内衬材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6)烟道包括钢筋混凝土支架及基础、梁、板、墙体、顶板及保温防水、内外抹灰等内容。
(7)烟囱综合了滑模、翻模施工方法,包括钢爬杆、滑升钢平台、混凝土养护、脚手架及安装防护等,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均不得调整。
5.变电构、支架
(1)适用于变电站(升、降压站)的构支架、避雷针、微波塔工程。
(2)构支架部分按没高度、不同组合方式分为钢筋混凝土构支架、离心杆支架、钢管构支架、型钢构支架和离心钢管混凝土构架支架。
定额中综合了土方、基础工程。
(3)避雷针、钢爬梯、钢梁、走道板等金属结构综合了制作、安装、运输、镀锌等工作内容。
(4)避雷针和微波塔,按不同高度划分子目,综合了土方、基础及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油漆、镀锌等工作内容。
(5)钢筋混凝土构件支架按现场预制,离心杆构支架、钢管构支架、型钢构支架、离心钢管混凝土构支架、钢梁、钢爬梯、平台走道板、避雷针、微波塔均按工厂制作后在现场安装考虑。
(6)所有定额子目中均包括成品、半成品(如杆段、节点铁件、支撑、爬梯、避雷针等)工程量。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双曲线冷却塔
(1)基础按冷却塔的环形基础、构架柱基础、钢筋混凝土底板、池壁及进水沟、回水沟的混凝土实体体积之和计算,但支墩、垫层、防水层、钢梯基础、散水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2)筒壁按冷却塔钢筋混凝土环梁及筒壁计算体积,人字支柱、爬梯、平台、塔顶栏杆、避雷针、筒壁内外防腐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3)淋水装置构架,按塔内钢筋混凝土构架柱、主梁及次梁、主水槽、分水槽、配水槽、竖井和实际体积计算。
盖板、栏杆及防腐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4)水泥网格板按塔内各层总面积计算,塑料填料及除水器按淋水面积计算。
除水器及喷溅装置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5)防冻按玻璃钢挡风板计算面积,其他支架、旁路管、防冻泄水管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2.沉井
(1)沉井制作按沉井四周外墙壁的混凝土量计算,即按沉井外墙的中心线周长乘高度(刃脚底到沉井顶面)再乘厚度计算体积。
各种孔洞均不扣除,井的隔墙及框架、闸墩、平台板、进水密封板、钢梯及栏杆、脚手架、施工围堰、砂垫层、垫木均不另行计算。
(2)沉井下沉的工程量按沉井刃脚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以沉井刃脚下沉入土的深度计算土方的实体体积。
(3)沉井封底抛块石、碎石、水下混凝土封底和干封底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烟囱及烟道
(1)基础与筒身以烟内设计零米标高为分界线。
(2)基础按基础本身的钢筋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垫层防水层、散水、脚手架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3)筒身按钢筋混凝土体积计算。
钢爬梯、信号平台、年号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4)烟囱、烟道内衬按红砖、耐火砖、耐酸砖衬砌的体积计算,珍珠岩隔热层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5)烟道按横断面外围面积乘以长度(外墙边至烟囱外壁)的体积计算。
烟道支架及基础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行计算。
(6)烟囱、烟道内涂隔热层,按面积计算。
4.变电构、支架
(1)钢筋混凝土构架及设备支架、按构、支架的混凝土体积计算。
(2)离心杆支架及设备支架按离心杆的外形计算体积。
(3)钢管构架及其设备支架,按钢管的重量计算。
(4)离心钢管混凝土构、支架及设备支架按其钢管本身的重量计算,混凝土等不另行计算。
(5)避雷针、钢爬梯、钢梁、平台走道板均按其重量计算。
(6)避雷针塔、微波塔按其塔材的重量计算。
(7)各种构支架、避雷针塔、微波塔,其基础、土方、埋件、连接铁件以及构件的安装、运输、油漆、镀锌等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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