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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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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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目录
1安全监理规定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控制要求
3变、配电设施的安全控制要求
4施工用电设备接地与防雷的安全控制要求
5配电线路的安全控制要求
6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控制要求
7手持式与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求
8施工现场照明的安全控制要求
9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控制要求
1安全监理规定
1.1施工用电设备5台(含)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含)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用电设计和施工方案。
用电设备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50kW以下者,应编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用电设计及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用电的设计、安装、运行、管理应遵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的有关规定。
1.3施工用电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请送电。
1.4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
严禁在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人员接触。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用电系统应及时拆除。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控制要求
2.1外电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和其他杂物。
2.2在建工程施工中,地上建(构)筑物(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0
35~100
154~220
330~500
距离(m)
4
6
8
10
15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电力线路的一侧。
9.2.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
距离(m)
6
7
7
2.4施工现场开挖基坑、沟槽的边缘与地下电缆沟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3变、配电设施的安全控制要求
3.1变、配电站应尽量设在接近电源或负荷中心的位置,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设置场地不得低洼积水。
3.2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可安装在电杆上。
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3.3容量在400kVA以上的变压器应安装于平台上,平台应高于地面50㎝,其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7m的护栏。
护栏与变压器的外缘距离不得小于lm。
护栏明显处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警示牌。
护栏门应锁固。
3.4采用箱式变压器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连接。
3.5自备发电机供电时,发电机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6室外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跌落式熔断器和避雷器,低压侧应装设隔离刀闸和熔断器。
3.7配电屏(总配电箱)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施工用电设备接地与防雷的安全控制要求
4.1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采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由专用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将发电机的中性点直
接接地,并采用TN—S保护系统,且应独立设置;
(3)施工现场直接由外电变压器供电时,其基本接地、接零方
式应与外电供电系统保持一致。
当外电为TN—C系统时,电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改接为TN—S系统;
(4)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
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2施工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
线)连接。
(2)保护接零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保护零线应自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上引出。
②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
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③负荷侧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线)相隔离,严禁保
护接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
④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得小于相应工作零线截面。
与电气设备相
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3)架空线路终端、与电源变压器距离超过50m的配电箱,其保护零线应做重复接地。
4.3施工用电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4.4雨期施工防雷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位于山区和多雷地区的变、配电装置应安装独立的防雷装置。
(2)施工现场的高耸建(构)筑物和高度20m以上的金属架构物(垂直提升装置、脚手架等),若在相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3)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配电线路的安全控制要求
5.1架设架空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架设,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损失(不大于5%)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2)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30cm。
(3)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弧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l~10
距离
(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0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0
5.5
极偏僻区
4.0
4.5
公路
6.0
7.0
铁路轨顶
7.5
7.5
(4)架空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时与建(构)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l~10
距离
(m)
垂直方向
2.5
3.0
边导线水平方向
1.0
1.5
(5)立杆和撤杆时,吊杆应使用起重机,并符合有关规定。
(6)放线、紧线、撤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跨越电力和通讯线路、铁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应事先与相应管理单位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②在架设线路附近有带电的导线和设备时,应采取防止导线弹、
碰附近带电体的措施;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带电体电压(KV)
10以下
35
110
220
最小距离(m)
1.0
2.5
3.0
4.0
③在无拉线的电杆上紧线时,必须先设置临时拉线。
紧线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安全。
(7)登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登杆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用品、用具。
②靠杆支设梯子作业,梯子上部必须与杆捆绑牢固。
③在带电线路上作业时,登杆前必须确认线路的电压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④遇雷雨、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必
须停止登杆作业。
5.2电缆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2)电缆埋地时,其深度不得小于60cm,电缆上下应铺盖软土或砂土,其总厚度不得小于10cm,并应盖盖板或砖保护。
(3)电缆进出构筑物、穿越道路处和引出地面竖向高度2m(含)以下部分,应穿保护套管。
(4)橡套电缆架空时,应沿墙或电杆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6)电缆进行绝缘预防性试验和用兆欧表摇测绝缘后,必须及时放电。
6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控制要求
6.1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6.2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区。
6.3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6.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钢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6.5配电箱、开关箱中装设的电源开关,应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
6.6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参数的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手持式与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求
7.1电动工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
7.2电动工具应设置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7.3电源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问应小于0.1s。
在潮湿环境中漏电开关应选用防溅型产品。
7.4电动工具的外露金属部分必须做好接零或保护接地。
7.5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胶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中必须有专用的PE线芯,截面不得小于1.5mm。
7.6一般场所宜选用Ⅱ类电动工具。
使用I类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7.7在特别潮湿和周围有大面积接地金属环境中与在金属容器内作业,应采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电动工具。
隔离变压器应设置在上述环境的外部。
8施工现场照明的安全控制要求
8.1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明设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阻燃塑料槽板、穿管、绝缘子支撑等方式敷设,不得将导线直接敷设在金属构件、墙壁、屋架上。
穿墙应设绝缘套管,敷设应整齐、牢固。
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4m。
8.2室外照明应采用防雨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3m。
8.3大面积照明场所宜采用高光效、大功率光源进行集中控制。
有易燃物的场所不宜使用碘钨灯等高热光源。
8.4施工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宜为220V。
(2)隧道、人防、高温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
压不得大于12V。
8.5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互相隔离的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且铁芯、二次绕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8.6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禁止放入沟槽、隧道、金属容器内部使用。
9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控制要求
9.1施工现场应制定电气安全运行与维修管理规定,现场电工和各用电人员应熟悉规定,并认真执行。
9.2施工用电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9.3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拆卸和维护运行必须由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进行任何电气作业。
9.4施工现场电缆穿越道路时,应穿钢管并覆土保护。
9.5变压器、供电线路检修时,必须执行停电、验电管理规定,并采取挂接临时接地线和设安全标志等安全措施。
9.6现场电工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
9.7值班电工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文字记录。
9.8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与工程分包单位签署施工用电的安全用电协议,并实施监督、管理。
9.9电工班应配备齐全的高压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9.10高压绝缘安全用具应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11电工禁止酒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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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施工现场 临时 用电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