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沟煤矿三一回风上山揭煤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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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沟煤矿三一回风上山揭煤设计
裴沟煤矿三一回风上山揭煤设计
施工单位:
矿业建设公司
编制单位:
裴沟煤矿通风管理科
日期: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三一回风上山揭煤设计
一、揭煤地点的瓦斯地质概况:
本次揭煤地点预计位于三一回风上山Z点南124m处。
截止11月16日8点班,已掘进至Z点南84.5m,目前巷道断面内L8灰岩恰位于巷道顶部,其下为L7~8灰岩的夹层(-82煤及泥岩)1.7m,下部层位为L7灰岩上部1.9m,巷道内岩层沿巷道前进方向南倾11~12度,巷道施工坡度-4‰,掘进到二1煤中后变坡。
综合相关资料分析,该处距二1煤层底面铅直距离11.3m,法线距离11.1m。
其向前预计穿越的岩层有:
L8灰岩,厚3.20m,灰色,坚硬,普氏硬度系数f=8;二1煤底板砂质泥岩,厚8.10m,灰色,夹细砂岩条带,普氏硬度系数f=4~5。
向前掘进过程中,岩层倾角在10~20度之间变化,预计巷道向前掘进39.5m,巷道顶部将揭露二1煤底面,揭煤处煤层厚度10~11m。
二、揭煤地区巷道布置及通风系统
目前巷道掘进标高-11.810m,采用锚喷进行支护,掘进断面15m2,设计净宽4.2m,净高3.6m,方位α=183°,施工坡度-4‰。
地面现安装有两台28Kw局部通风机,直径600mm风筒,压入式通风。
揭煤前必须再安装两台2×30Kw局部通风机,直径为800mm风筒,向该掘进面供风,配风量达到550m3/min左右。
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和“三专两闭锁”。
三一回风上山揭煤掘进工作面安设两台高浓度甲烷传感器,T1距掘进头3~5m,T2距回风联巷口以南10~15m,T1、T2报警点≥0.8%,断电点≥1.0%,断电范围为:
三一回风上山及其回风路线上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同时,进入该掘进工作面内的班组长、跟班队长、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裴沟煤矿监管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在作业过程中,掘进迎头2m范围内必须悬挂瓦斯便携仪,并保持常开监测状态。
三、揭煤设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揭煤相关规定,在工作面施工到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前时必须打不少于2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在工作面掘进距煤层法线距离5m以外时至少打2个测压孔(预测)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或钻屑解吸指标等。
施工期间为防止误穿煤层,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时,应在工作面顶部两侧补打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当距煤层不足5m且大于2m时,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边探边掘”措施,确定煤层厚度,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法线距离),在施工至预留3m岩柱处对煤层打钻释放瓦斯,并进行突出危险性效验,当效验无突出危险时做导硐,导硐施工完毕后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经预测无危险后可采用震动爆破揭开煤层。
当任何一次预测(效验)指标超标时,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有效。
揭煤后严格按突出危险煤巷掘进工作面管理,工作面进入全煤后完成揭煤工作。
(揭煤施工工序见图2)
图2揭煤施工工序
3.1探煤钻孔设计
参考《细则》第60条、《规程》第200条规定,在三一回风上山掘进到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0m时,打2个前探钻孔钻探明前方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及瓦斯情况等。
钻孔必须穿过煤层,进入煤层顶板不小于0.5m,由地测部门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前探钻孔如图3);在三一回风上山掘进到距离煤层法线距离5m时,打2个穿越煤层全煤厚的测压孔,测压孔与前探孔见煤点之间的间距大于5m,封孔采用黄泥配合木塞进行封堵。
(前探钻孔如图4)。
参数
孔号
坡度
方位角
孔深
1
-4‰
1830
87m
2
150
1830
45m
表1前探钻孔参数表
图3三一回风上山前探钻孔布置剖面图
坡度
方位角
孔深
3
11o
171o
42m
4
18o
195o
37m
表2测压钻孔参数表
图4三一回风上山测压钻孔布置剖面图
3.2瓦斯压力测定
测压钻孔施工完毕后,对测压钻孔的3#和4#钻孔进行封孔测压。
瓦斯压力的测定由集团公司瓦斯所进行,并出具测压报告。
3.3揭煤防突技术措施
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止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若检验无效,应由防突部门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采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1)释放钻孔布置。
在巷道施工到迎头距离煤层法线距离3m时向煤层打钻进行瓦斯释放。
释放瓦斯后进行突出危险性效验,当任何一次预测(效验)有突出危险,必须重新采用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有效。
释放钻孔参数及布置图如下,迎头布置6排48个钻孔,钻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5m,终孔间距1.5m,进行均匀布孔释放。
钻孔采用全液压钻机施工,钻孔直径为Ф75mm。
(附图5释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释放钻孔参数表3
孔号
倾角/o
夹角/o
孔深/m
控帮/m
1
24
7
23.4
1
2
24
3
23.4
-1
3
24
0
23.4
巷道中线
4
24
3
23.4
-1
5
24
7
23.4
1
6
21
11
22.8
3
7
21
7
22.8
1
8
21
3
22.8
-1
9
21
0
22.8
巷道中线
10
21
3
22.8
-1
11
21
7
22.8
1
12
21
11
22.8
3
13
17
14
22.2
5
14
17
11
22.2
3
15
17
7
22.2
1
16
17
3
22.2
-1
17
17
0
22.2
巷道中线
18
17
3
22.2
-1
19
17
7
22.2
1
20
17
11
22.2
3
21
17
14
22.2
5
22
13
14
21.8
5
23
13
11
21.8
3
24
13
7
21.8
1
25
13
3
21.8
-1
26
13
0
21.8
巷道中线
27
13
3
21.8
-1
28
13
7
21.8
1
29
13
11
21.8
3
30
13
14
21.8
5
31
9
14
21.5
5
32
9
11
21.5
3
33
9
7
21.5
1
34
9
3
21.5
-1
35
9
0
21.5
巷道中线
36
9
3
21.5
-1
释放钻孔参数表3
孔号
倾角/o
夹角/o
孔深/m
控帮/m
37
9
7
21.5
1
38
9
11
21.5
3
39
9
14
21.5
5
40
7
14
21.4
5
41
7
11
21.4
3
42
7
7
21.4
1
43
7
3
21.4
-1
44
7
0
21.4
巷道中线
45
7
3
21.4
-1
46
7
7
21.4
1
47
7
11
21.4
3
48
7
14
21.4
5
注:
1)倾角以水平线为0o;
2)夹角指与巷道中线方向的夹角
(3)钻孔终孔点控制巷道轮廓线外5m,,终孔间距按照1.5m设计。
2)施工控制。
经预测瓦斯压力不超标时,可继续向前施工,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误穿煤层,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时,在巷道顶部两侧补打三个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距煤层不足5m且大于2m时,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煤层厚度,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法线距离),在施工至预留3m岩柱处对煤层打钻,释放瓦斯,并进行突出危险性效验,当效验无突出危险时做好导硐施工的准备,对巷道施工坡度进行调整,保证巷顶距煤层不少于2m。
当巷道施工至距煤层2m位置处,以-16度坡度施工导硐,保证导硐与煤层平行。
导硐长度为4.0m,采用2.2×2.2m木棚进行支护。
为保证巷道迎头距煤层法线距离不少于2m,必须严格执行边探边掘措施,每掘进0.55m进行一次煤层探测,探测孔布置三个,分别位于巷道两帮及巷顶。
3.4突出危险性预测
本次预测郑煤集团公司瓦斯研究所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在距煤层法线距离3m时,打瓦斯释放钻孔后对煤体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效验,做导硐后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先采用风钻打岩石孔,见煤后采用风煤钻,每钻进1.0m取一个煤样,分别测定各指标,并做好记录。
任一指标超标,则认为有突出危险;反之,认为无突出危险。
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或钻探施工过程中出现顶钻、夹钻、喷孔等征兆时,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有效。
其它严格按照防突细则第34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揭煤施工步骤及揭煤爆破设计
(一)揭煤施工步骤示意图
第一步:
在巷道施工至巷顶距煤层法线距离为2m时,改用2.2×2.2m木棚支护,以-16°坡度(与煤层底板坡度相同)施工导硐,综合考虑煤层及底板岩石松软程度对震动放炮揭煤的影响,避免因震动放炮出现大面积冒顶等问题,确定导硐长度为4m。
然后在导硐顶部向煤层打眼装药放炮揭煤;
第二步:
在导硐内打眼装药进行震动爆破,揭露煤层后,巷道再按原坡度进入煤层,完成揭煤。
本设计仅针对震动放炮揭煤进行设计,其余施工步骤由施工队另行制定专门措施。
(二)揭煤爆破设计
1、根据揭煤地点相关地质资料分析,本次所揭煤层为缓倾斜厚煤层,煤层倾角-16°,煤层厚度为10~11m,采用导硐震动放炮揭煤。
考虑到揭煤地点岩石较破碎,煤层松软且属煤层底板揭煤等因素,为避免因震动放炮造成大面积冒顶,根据揭煤爆破实际,此次导硐施工长度选定4m。
2、导硐规格及支护:
考虑到巷道顶板揭煤的特殊性,为了方便炮眼布置,揭煤(揭煤前5m岩层巷道,采用14.5㎡36U型钢0.5m棚距支护)导硐由原U型钢支护,改为2.2×2.2m梯形断面木棚支护,巷道下宽B=3.2m,净高H=1.9m。
为增强震动爆破效果,根据施工实际特别是岩石条件,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可用荆笆临时背帮打顶,放震动炮前由里向外对临时木棚支护进行拆除。
在施工导硐过程中向顶打钻,对上部煤层赋存情况进行补探,以防因煤层局部起伏等原因而误揭煤层。
3、炮眼数目及炮眼布置:
按照防突细则第92条规定,震动放炮的炮眼数目,应按照每m2石门断面4~5个确定。
n计=(4~5)×B·L
式中:
n计——计算炮眼数目,个;
B——导硐巷顶宽度,为5m;
L——导硐长度,为3.6m;
代入得:
n计=(4~5)×5×3.6=35.2~44(个)
实际布置8排,每排5个眼,炮眼个数n布=40个。
如图2。
炮眼数目校核:
R=n布÷S导=40÷(2.2×4)=4.5(个/m2)
式中:
R——导硐断面每m2炮眼数目,个;
S导——导硐顶板面积,m2。
4、导硐炮眼布置:
根据《细则》规定及经验,导硐内炮眼布置采用岩石钻孔和穿岩煤层钻孔相间排列方式。
岩石钻孔终孔为于煤层底板以下0.2m,穿岩煤层钻孔深入煤层1.0m,同类炮眼深度相等。
图2底板导峒炮眼布置示意图
震动爆破参数表
名称
眼号
数量
眼深(m)
炮眼角度(°)
装药量(卷/眼)
Kg
起爆
顺序
雷管
数量
联线
方式
岩石钻孔
穿岩石钻孔
水平
垂直
岩石钻孔
穿岩石钻孔
掏槽眼
1-10
10
1.8
3
76
90
6
8
12
1
14
大
串
联
助掏眼
11-20
10
1.8
3
80
90
6
8
12
2
14
辅助眼
21-30
10
1.8
3
90
90
5
7
10.5
3
14
边眼
31-40
10
1.8
3
90
90
5
7
10.5
4
14
合计
40
45
56
注:
1、炮眼封泥深度均大于500mm;
2、穿岩石钻孔煤岩两段之间必须用250mm炮泥隔开。
5、炸药量及装药连线方式
装药量计算:
根据防突细则第92条“震动放炮的单位炸药量,应按照正常掘进量的1.5~2倍确定”的规定,装药量按下式计算:
Q=(1.5~2)q·A
式中:
Q—震动放炮装药量,kg;
q—正常掘进单位炸药消耗量,kg/m3;
A—导硐一次炸开煤量,m3。
根据在砂质泥岩中爆破掘进经验,乳化炸药单位消耗量q岩取1.4kg/m3,q煤取0.3kg/m3。
爆破炸开岩柱段体积V岩=4×2.2×2=17.6m3;炸开煤柱段体积V煤=4×2.2×0.7=6.2m3,则炸药消耗量:
Q=(1.5~2)(17.6×1.4+6.2×0.3)=39.75~53(kg)
根据爆破参数图表,实际装药量为45kg,介于其间。
装药连线方式:
采用毫秒电雷管,起爆段数为4段,即掏槽眼、助掏眼、辅助眼、周边眼。
装药后所余炮眼长度全部用水炮泥和黄土充填,联线方式采用大串联爆破网路,联线的每个接头必须采用砂布打磨掉涂层,两线接头缠绕联接,并用绝缘胶带包好并悬空,不得与任何导体相接触。
要求:
(1)岩石眼不得打入煤层,孔底距煤层应保持0.2m距离;如果岩石钻孔已打入煤层,必须在孔底的岩石中充填0.2m的炮泥;
(2)打穿煤层的炮眼在煤层段和岩石段应分段装药,并用长0.25m的炮泥隔开;
(3)所有炮眼在炸药与封泥间装1~2个水炮泥,封泥都必须密实装至孔口;
(4)必须使用铜脚线的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并不得跳段使用。
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
(5)为减少放炮母线的电阻,放炮母线必须使用专用电缆。
(三)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机械伤人事故措施
1)钻机进入打钻位置之前,必须检查打钻位置支护完好情况,如有空顶、空帮、支架歪斜等现象时,必须重新加强支护;
2)钻机操作台位于施工地点的上风侧新鲜风流中;
3)钻机安装必须牢固稳定;
4)严格执行钻机操作规程;
5)安、卸钻杆之前,必须先停止钻机的运转,再检查钻机及立柱的稳定情况后,方可安、卸钻杆;
6)在安、卸钻杆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杆的两侧,不得正对钻杆钻孔,严禁钻杆垮落伤人;
7)安装钻杆时,必须将螺丝完全旋入,连接可靠;
8)每一钻杆安装之前,必须检查是否平直,有无龟裂;
2、防瓦斯燃烧事故措施
1)打钻地点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钻场;
2)在钻机操作台附近,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灭火器2台、黄土不少于50Kg);
3)打钻地点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停止钻进进行处理,等瓦斯浓度降规定浓度以下后,方可继续施工;
4)当发现钻孔瓦斯出现燃烧现象或发现有明火时,必须站在进风侧用水管或灭火器扑火,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处理;
5)管钳卸钻杆时,必须轻轻搭在钻杆上,避免撞击产生火花;
6)打钻地点需配备专职电工,每天检查电缆开关是否完好。
3、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措施
1)打钻过程中,施工人员位于上风侧新鲜风流中;
2)在围岩应力区内打钻时,必须控制钻进速度,每节钻杆的钻进时间不得少于5min;
3)当打钻见煤出现喷孔、煤炮声等瓦斯动力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保持正常压风排粉,当瓦斯动力现象消失后,方可继续缓慢钻进,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4)每班施工情况必须填写好打钻记录,每天报表经队长签字后汇报防突科。
4、防止瓦斯积聚事故措施
1)打钻过程中,必须搞好打钻地点通风,打钻地点内不得出现瓦斯超限、积聚现象,否则,不得施工;
2)打钻地点必须在距迎头2m范围内悬挂瓦斯报警仪,当任一处瓦斯超过1%时,必须停止作业;
3)打钻过程中,打钻地点下风侧回风流中的所有不用电器设备都必须处在断电状态(排水阵地将水位排至最低)。
4)机电部门要定期督查电器设备防爆情况,严防电器失爆。
4.5打钻防尘措施
1)打钻过程中必须采用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期间煤尘飞扬;
2)在打钻期间,由抽探队负责定期对迎头煤尘进行清理并洒水降尘;
3)施工期间矿业建设公司必须及时排出迎头积水;
4)打钻地点所有人员必须加强个体防护,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五、组织措施:
为加强揭煤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保证揭煤工作的顺利完成,矿成立揭煤领导小组:
组 长:
王金启
副组长:
陈清敏黄永菲
成 员:
郭宏强闫海丰彭广庆马书田刘洪军孙友明
崔建超张保亮
职责范围:
总工程师:
负责整个揭煤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审批、贯彻揭煤措施,决定揭煤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实施。
矿业建设公司:
揭煤期间必须加强机电管理和停送电工作,严格按揭煤设计和防突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搞好通风、爆破、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测;爆破撤人及把口警戒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准确掌握入井、升井人数。
安全质量科部门负责人:
负责措施落实与监督实施。
防突科部门负责人:
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瓦斯资料收集
效果检验、监督措施落实,与瓦斯所联系进行瓦斯压力测定。
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
负责及时掌握地质构造变化情况,探测分析煤层赋存及岩柱尺寸变化。
机电运输科部门负责人:
加强机电设备检查,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抽探队负责人:
负责按揭煤设计要求做好地质前探钻孔和瓦斯释放钻孔施工。
救护队负责人:
负责揭煤期间安全监护和救护工作。
揭煤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揭煤安全措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任务。
六、安全措施:
从巷道顶板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0m起至进入全煤巷止,为揭煤全过程,在此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1、三一回风上山揭煤前必须采用2×30KW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和“三专两闭锁”,且保证监测监控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
2、必须按照《规程》及《细则》的要求敷设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袋个数符合规定,且保证正常使用。
3、保证平地与井下通讯系统畅通,通讯线路必须加装偶合器,严禁失爆。
4、探煤前及恢复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裴沟矿机电运输科负责督察,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5、石门掘进至导硐时,放炮地点设在地面,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全部电气电源切断(排水阵地将水位排至最低位),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安全位置。
6、配备专职放炮员、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专职安全检查员,
放炮前由三员对放炮地点的瓦斯、巷道加固情况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组织人员撤离升井,执行放炮程序,进行震动爆破。
7、为防止掘进误揭煤层及验证煤层倾角,矿业建设公司在恢复掘进后,每掘进2m要用锚索钻机探测和控制煤层层位,摸清地质情况,为制定防突措施提供依据。
8、在经过突出危险性预测(或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的情况下可施工揭煤导硐。
导硐要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搞好规格质量。
为防止石门或导硐进入预留的2m岩柱,要求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每班掘进前,必须沿煤层顶板法线方向打一个探眼,探明岩柱厚度,在未探明煤层层位时不准向前施工,以确保2m岩柱厚度。
9、震动爆破眼参数严格按设计施工,做到每眼上量具,眼眼有记录。
10、震动炮用的毫秒延期电雷管要在发放室逐个挑选,并进行导通试验和电阻测试。
每个电雷管的全电阻不得大于6Ω,所有电雷管电阻差值不得大于0.2Ω,并单个缠绕扭结短路。
11、震动放炮使用乳化炸药,不准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炸药。
12、装配引药工作由放炮员进行,引药不准提前制作,做一个引药装一个眼,不准用电雷管或金属物品代替木锥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中部或捆在药卷外。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无电气设备和金属导体的地点进行。
13、在施工石门和导硐过程中,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跟班领导负责在装药前将炮眼内煤、岩粉及水,用压风吹净,在放炮前负责组织井下人员升井、停电工作。
14、装药时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领导现场指挥放炮员按照爆破图表进行,使用木质炮棍轻轻将药推进,确保炸药装到底,药卷彼此密接,防止将雷管脚线碰断。
炮眼剩余部分用黄土填满捣实,以保证爆破效果。
每眼装好药后将雷管扭结短路并悬空放置,避免杂散电流引爆。
15、放炮前必须用粘土将非炮眼孔洞填满封实。
16、放炮员在连线时,必须将脚线用砂布打磨掉氧化层后再扭接,每个接头都必须扭紧、扭牢,整个爆破网络裸露部分和接头,都要用胶布包严。
17、放炮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检查掘进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8、放炮员在完成连线和检查瓦斯工作后,最后撤离升井,向总工程师汇报,等待总工程师下达放炮命令。
19、若使用多功能放炮器和测试网络有困难或达不到要求时,采用动力电源放炮。
20、井下及井口20m范围内所有电气消灭失爆,并使用有煤安标志的矿用本安型或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井口20m范围内不能实现防爆要求的所有设备一律搬迁到20m以外。
21、震动放炮揭煤前由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负责在距揭煤点30m处采用工字钢设一道挡栏,要求工字钢横一道,距巷道底板高度2.2m,竖三道均匀放置,工字钢之间用卡子进行连锁,要求工字钢插入巷道顶、底、两帮深度均不少于0.3m,挡栏与巷道底版的夹角45°~60°保证稳定可靠,减缓发生突出时的突出强度。
22、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3、揭煤前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要将放炮器彻底检查,测试达到标准才能使用。
24、撤人、停电、站岗、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爆破网络导通、电阻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并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震动爆破揭煤。
25、震动爆破后,放炮员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炮后至少两个小时,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安排救护队员下井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震动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26、救护队员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并佩戴好氧气呼吸器,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27、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要保护好现场,只有经集团公司、矿防突、通风、安监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方准开始清理和修复工作,派专人负责收集、记录、整理资料,并填写“突出卡片”。
28、震动爆破后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时,由矿业建设公司施工队制定清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清理工作
通风管理科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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