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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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技术导则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
前言
为高质量建设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北京市相关技术规定,结合北京园林绿化建设实际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树种选择、苗木质量标准、造林技术和抚育管理等环节应遵循的相关技术和要求。
本导则为指导性文件。
本导则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制定。
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
1总则
1.1本工程以建设大尺度森林、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为理念,以满足市民绿色福祉需求为宗旨,通过恢复自然景观、完善生态廊道、丰富生物多样性、营建近自然地带性植物群落,重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实现城市发展、绿化美化和民生福祉的和谐统一目标。
1.2工程建设规划涵盖建成区、平原区和浅山区三个区域,分为生态涵养主导型、景观游憩主导型、森林湿地复合型和生态廊道型四个功能类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北京城市森林建设指导书》
《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DB11/T335-2006)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DB11/T1100-201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17)
《园林绿化种植土壤》(DB11/T864-2012)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768-2010)
《湿地恢复与建设技术规程》(DB11/T1300-2015)
《城市绿地鸟类栖息地营造及恢复技术规范》(DB11/T1513-2018)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16)
《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修订版)》(京绿造发〔2013〕21号)
3规划设计
3.1设计原则
以应用乡土植物为主,构建“复层、异龄、混交、多功能”的近自然地带性植物群落,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恢复,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食源和栖息场所;充分重视城市森林功能的发挥,为市民休闲游憩、健身疗养、体验教育等创造条件。
坚持以下原则:
(1)新旧相融
将新造林地块与原有林地充分连接,将相邻生境孤岛有机连接,构建环状、放射状、相嵌状的林地绿地结构,形成大规模、连片、完整的生态空间。
(2)廊道相通
依托河流、道路等通道构建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生态廊道,利用通道边缘的渐次变化,营造多样生境,形成不同适应型的生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3)结构自然
依据原有地形或在平原地区适当营造微起伏地形,创造多样化的近自然小微生境。
在保留原有当地乔木植被的基础上,以乡土植物为主,采用“复层、异龄、混交”的造林模式,构建物种多样的近自然地带性森林群落结构。
(4)系统稳定
植物配置除考虑景观和生态效益外,还应重视动物、鸟类取食、栖息环境的营建。
在一定面积范围内种植食源、蜜源植物,为动物、鸟类提供取食、栖息场所。
充分利用物种间的竞争、捕食、共生等生态关系,营建对病虫害、自然灾害具有抵抗力和自我恢复能力的森林生态系统,用生态的办法解决生态问题。
3.2前期勘查
3.2.1地块勘查
地块设计前须进行实地勘察,收集地块基础资料。
资料包括:
自然地理条件、交通状况、水资源、经济状况等,尤其是原生植被、野生动物、土地利用现状和居民需求等基础信息。
调查拆迁腾退地的渣土和建筑垃圾情况。
3.2.2土壤调查
造林地块土壤本底调查内容包括土壤类型、土壤肥力、土壤酸碱性、土壤污染状况等。
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土壤进行取样分析,结合土壤本底调查评估结果,按照《园林绿化种植土壤》(DB11/T864-2012)规定的土壤质量要求,遵循“土壤肥力低要改、土壤偏酸偏碱要改、砂砾含量高要改、建筑垃圾多要改、土层浅要改、土壤有污染要改”的原则,制定土壤改良方案。
3.3功能导向设计
根据地块勘察因子分析结果,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绿化规划,确定造林地块的主导功能。
分为以下四个主导功能类型:
3.3.1生态涵养主导型地块设计
通过采用乡土、抗逆性强的树种,营造稳定的地带性植物群落,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滞尘抗霾等重要生态功能。
3.3.2景观游憩主导型地块设计
通过营造重点景观区、打造精品观赏绿地,辅以建设森林步道、休息驿站、指示标牌等附属设施,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体验教育、健身疗养等服务。
3.3.3森林湿地复合型地块设计
在废弃坑塘等水域周围,通过地形改造,打造浅滩、零星水面、开敞水面、生境岛等多种地形,营建由乔木、灌木、多年生地被和水生植物组成的森林湿地复合系统,在提供动物栖息和迁徙地生境、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同时,发挥景观美化和雨洪利用等多重作用。
结合雨洪蓄滞和集雨坑建设,在地形较平缓、具有一定持水能力、土壤质地适宜、有稳定水源的低洼地营建小微湿地。
小微湿地面积一般为0.1~1hm2,应有15~50倍汇水面积。
营建近自然化的小微湿地岸带,应具有一定的蜿蜒度和曲折度,造型以椭圆形、新月形、肾形、马蹄形或其他不规则的形状为宜。
3.3.4生态廊道型地块设计
加宽加厚道路、河流两侧绿化区域,并注重连通生境孤岛,为鸟类、水生动物、两栖动物、小动物创造生境和迁徙条件。
3.4鸟类等动物食源筑巢场所设计
在生态涵养主导型、森林湿地复合型和生态廊道型造林地块,应保留原有树木上的巢穴,同时要设计鸟类和小动物的食源和栖息场所。
重视浆果、坚果、荚果等食源乔灌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结籽草本植物的应用,为鸟类和小动物提供充足的取食和筑巢场所。
3.5提交设计材料
需提交的地块设计材料包括:
造林作业区现状调查表、造林地位置图、施工设计说明书、施工设计图、施工设计预算书和电子版GIS设计图(需包括地块、辅助设施和树种栽植3个图层)。
施工设计坐标系统需使用北京城市坐标,施工设计说明书由施工设计总体说明(含设计汇总表)和施工设计各地块设计说明组成。
设计图应包括:
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项目总平面图、地块索引图、各地块现状勘察图、地块竖向图、种植设计图、配套设施图、施工放线图、设计效果图、材料表及材料附图。
还应提交GIS设计图地块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字段应包括:
地块编号、区、乡镇、村(街道)、面积、土地权属(含土地流转到区、到镇、到村、未流转、有无流转合同或协议等信息)、土地利用现状(耕地、拆迁腾退、废弃砂石坑、坑塘、藕地、大棚等)、土壤质地(砂土、砂壤土、壤土、粘土、砾石土等)、造林年度、工程类型、投资标准、投资总额、设计单位、树种名称/产地/株数(在同一字段中填写)、地被植物品种/面积、肥料名称/面积/数量、土壤改良客土量、灌溉方式(水车、管道)、管道长度、排水沟渠长度、一级作业路长度、二级作业路长度、水域面积、其它设施名称/数量。
其中“地块编号”为15位全市统一编码,即区代码2位、乡镇代码2位、村代码3位、造林年度4位、乡镇域内当年造林序号4位。
4苗木质量
4.1苗木来源
原则上使用北京本地苗木,实生苗优先,禁止使用山地苗。
如确实需要从外地调运苗木,苗源距离造林地不得超过300公里,在本地苗圃培育3年以上。
4.2苗木检疫
本地苗木应具有“二证一签”,即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和苗木标签;外埠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和苗木标签。
苗木不得带有国家及本市植物检疫名录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
4.3苗木形态
苗木应生长健壮、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
苗木应带冠栽植,禁止使用截干苗,部分树种苗木形态要求见附表1。
裸根苗根系不劈裂、截口平齐,长度大于10cm的Ⅰ级侧根数不少于10条,须保留护心土。
土坨苗土坨直径为苗木胸径的8-10倍,或为苗木地径的6-8倍,应保持土坨不散、包装材料完整。
4.4苗木修剪
苗木出圃前(或萌芽前)在保证枝条主体构架完整的基础上,剪除病虫枝、伤残枝、重叠枝等。
栽植前剔除严重劈裂和病虫害感染的根系。
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可短截部分侧枝,但严禁截除主干。
4.5苗木运输和保护
在装卸车时不得造成苗木损伤和土坨松散。
土坨苗装车,土坨朝向车头方向,苗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并捆绑固定。
苗木装车后应覆盖遮盖物,防止在运输途中风干、脱水。
裸根苗从起苗到栽植不应超过24小时,因故不能及时栽植的须假植。
4.6苗木假植
裸根苗假植应选择背风、避荫、土质良好、有水源的地段,将苗根培严培实,防止透风影响苗木活力。
苗木根系至根茎以上15-20cm部分应用湿土覆盖,覆土厚度不宜超过20cm。
假植后浇足水,盖好遮盖物,取苗后须进行复原整理,以防造成培土松动、透风,影响苗木活力。
土坨苗应使用草帘等材料覆盖,保持土坨湿润。
5造林技术
5.1生态涵养主导型
5.1.1工程区域
造林地块主要位于浅山区和远郊平原区(交通不便到达或者远离城市、村庄的平原地区),具体包括浅山区台地、坡耕地、山前平缓地等区域的退耕还林,以及宜林荒山造林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造林区域。
5.1.2地块整理和土壤改良
(1)地形营造
位于道路两侧等景观要求较高区域的远郊平原区地块,对基础地形进行自然起伏的微地形营造,提升微环境多样性,满足植物多样性和群落稳定性提升需求。
(2)地块整理
a、废弃矿山、大型砂石坑和坡度大于1:
5的造林地块应做拉坡处理,原则上拉坡后坡度不大于1:
5,无法使用机械设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随坡就势进行地形整理。
应依据坡度和坡面长度,设计水平导流渠和纵向排水沟,防止滑坡和雨水冲刷,并在沟底设计集水区,种植地被植物,避免地表裸露、雨水冲毁坡面。
b、拆迁腾退地、撂荒地等地块须复垦,严禁在现有地块上直接覆土栽植,地块内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杂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3)土壤改良
a、土壤施肥。
栽植乔木的应穴施有机底肥。
优先使用园林绿化剩余物腐熟肥或者有机肥,严禁使用抗生素、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有机肥。
施肥量根据土壤肥力状况确定,一般每穴施用园林绿化剩余物腐熟肥4-8kg或有机肥2-5kg。
针叶树须加施菌根肥,每穴施用0.4-0.8kg。
b、客土改良。
土壤特别瘠薄的,或者含大量垃圾杂质,应进行客土改良。
客土应为理化性状良好、无污染的自然壤质土。
为避免沉降影响,应适当压实。
客土后仍需按照土壤施肥要求进行施肥。
5.1.3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在以乡土、长寿、抗逆、食源为选择原则前提下兼顾景观,如:
油松、华山松、侧柏、栓皮栎、槲树、栾树、雄性杨树、雄性柳树、榆树、槐树、臭椿、皂角、椴树、构树、核桃楸、黄栌、山杏、山桃、君迁子、山楂、紫穗槐等。
详见附表2。
5.1.4配置方式
(1)浅山区
a、混交方式
采用株间、行间、带状或块状混交模式。
原则上同一栽植模式连续面积不超过30亩,每100亩栽植乔木树种不低于8种。
营造针阔混交林的,针叶树混交比例不低于30%。
b、苗木规格
荒山:
阔叶乔木苗木地径应不低于3cm,针叶乔木苗高不低于1.0m。
台地、坡耕地:
阔叶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4cm,针叶乔木苗高不低于1.2m。
容器苗:
苗高0.8-1.0m,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20cm。
c、造林密度
荒山:
包括保留的原有乔木,密度以每亩56-74株为宜。
台地、坡耕地:
包括保留的原有乔木,密度以每亩40-50株为宜。
(2)远郊平原区(包括山前平缓地)
a、混交方式
可采用株间、行间、带状或块状混交方式。
宜采用“乔木+亚乔木+灌木(或丛生灌木)”的混交方式,营造近自然森林群落。
即将乔木与亚乔木混交,其间搭配灌木,灌木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对有需要的区域,可适当栽植地被植物。
每个种植模式不能超过30亩,每100亩栽植乔木树种不低于8种。
营造针阔混交林的,针叶树混交比例不低于30%。
优势乔木应选择喜光树种,伴生亚乔木选择耐阴树种或者喜光稍耐阴树种。
树种光照习性参考附表7。
b、混交比例
乔木与亚乔木的混交比例原则上以2:
3为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c、苗木规格
阔叶乔木苗木胸径8cm以上,阔叶亚乔木苗木胸径4cm以上;针叶乔木苗高不低于2.5m,针叶亚乔木苗高不低于1m;丛生灌木修剪后分枝5个以上、高度1.5m以上。
重点区域可依据实际情况加大苗木规格。
d、造林密度
原则上乔木每亩12-20株,亚乔木每亩15-25株,灌木每亩15-25丛或25-50株。
5.1.5鸟类等动物食源筑巢场所设置
a、场所数量和面积
造林地块或与原有林地连接后面积超过300亩以上的区域,每100亩应设置1处食源筑巢场所,每处场所面积不少于4亩,应位于人为活动较少的区域。
可依地形地势设置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条带形。
b、食源植物配置
每个场所内,浆果、核果、荚果、翅果等果实丰富的乔木和灌木不少于5种,结籽草本植物不少于5种。
常用植物种类详见附表6。
灌木层盖度不低于40%,草本层平均高不低于约30cm、盖度不低于30%,蝴蝶寄主植物不少于30株(棵)。
c、筑巢设置
堆置石堆为刺猬、蜥蜴等小动物提供筑巢材料和栖息地。
将石块自然堆放,可夹杂草团、土块,就地石块不足的可堆置土堆。
每个场所不少于10个石堆或土堆,每个堆的面积不小于4m2,高度不低于0.5m,石堆、土堆形状为近四棱台,即底面与顶面均为近正方形,侧面都为近等腰梯形。
5.1.6造林时间
平原地区原则上自3月中旬至5月上旬造林为宜,浅山区原则上自3月下旬至5月下旬为宜;雨季造林用土坨苗或大容器苗,应在雨季第一场透雨后及时造林;秋季造林在树木休眠后至土壤结冻前进行。
5.1.7栽植技术
a、栽植穴规格
栽植土坨苗的,种植穴直径比土坨直径至少大40cm,穴深比土坨高10-20cm。
栽植裸根苗的,原则上乔木苗木胸径大于8cm的种植穴直径不小于100cm、穴深不小于80cm,胸径8cm以下的种植穴直径不小于80cm、穴深不小于60cm。
b、根系包装物去除
栽植回土前先将包装土坨苗的塑料、无纺布、遮阳网等不易降解的包装材料(容器)去除,草绳包扎的土坨,将苗木移入栽植穴后须剪开草绳。
c、栽植
裸根苗木栽植前要用生根粉溶液蘸根,栽植时先回填地表熟土,再将苗木放于种植穴中心,保持苗干直立,栽植深度以浇水下沉后根茎与地面同高为宜,遵循“三埋两踩一提苗”程序,确保根系舒展不窝根,覆土踏实。
d、绑缚支架
胸径大于4cm的阔叶苗木及高度2.5m以上的针叶苗木,栽植后及时绑缚支架,绑缚部位应加防护垫,避免磨损树干。
e、围堰浇水
栽植后围砌圆形树堰,树堰内径不小于栽植穴,树堰高20-25cm,牢固整齐。
坡地的树堰做成半圆形,开口朝向坡上部。
栽后24小时内及时浇足定根水,并在一周内浇第2次水,之后视土壤墒情适时浇水,确保苗木成活。
f、保墒措施
浇足透水后可视情况覆盖保墒,可使用灌草、园林绿化废弃物粉碎材料、碎石等材料进行覆盖保墒。
5.1.8配套设施
(1)作业路系统
作业路分为三级:
一级作业路,宽度4-5m,密度宜在20-30m/公顷;二级作业路,宽度3-4m,密度宜在30-40m/公顷;三级作业路(临时作业道)宽度1.5-2米,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三级作业路密度。
平原地区造林或平缓地造林要求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作为二级作业路和三级作业路的路基铺设材料。
其中,一级作业路压实后应高于林地20cm,表层铺细沙石,两侧设路沿和排水沟,合理设置会车港湾,必要时考虑应急避险、道路救援的需求。
(2)集雨节水灌溉和排水系统
造林地应设计集雨、节水灌溉和排水系统,面积超过100亩以上或易出现积水的地段,结合林窗设置集雨坑,根据位置、高差、走向、安全等因素设计排水沟。
穿过道路的要设置涵管,确保积水能顺畅排出,排水沟上截面一般宽度不小于80cm,深度不低于40cm。
在地势低洼、河流集中等地区,如果土壤有大面积不透水层,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排蓄水措施,避免造成涝灾。
平原重点项目须有用水计量措施。
5.2景观游憩主导型
5.2.1工程区域
地块主要位于城市核心区、中心城区、一道绿隔地区、二道绿隔地区、新城、建制镇、特色村庄及重点区域周边,需要建设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景观要求较高的城市森林等,在确保生态功能发挥的基础上,增加景观游憩服务,满足市民生态休闲需求。
5.2.2地形营造和土壤改良
(1)地形营造
充分应用对视野有聚焦和引导作用的各类地形,以提升景观、调节小气候、丰富物种多样性。
营造凸地形、凹地形和自然起伏的微地形,如:
土丘、谷地、台地、斜坡等,为景观打造奠定丰富的地形基础。
对于拆迁腾退地块,应优先使用处理过的建筑垃圾进行地形整理和营造。
新堆土山、台地、微地形应考虑自然沉降系数,土料不得影响植物栽植和生长。
高程控制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的具体要求。
(2)土壤改良
a、土壤施肥
造林施肥和合格性检验,以及乔木树种施肥要求与生态涵养主导型的相同。
对草坪、宿根花卉及绿篱等成片种植的地段,种植前应将肥料均匀撒施于地表,然后翻入30cm深的土层内,肥料施用量为园林绿化剩余物腐熟肥5-8kg/m2、有机肥2-3kg/m2。
b、土壤酸碱度改良
在重点景观营造区域,如要栽植与当地土壤酸碱度不适合的树种时,对碱性过强的土壤增施酸性有机肥料、泥炭等有机肥料,对酸性过强的土壤增施中性或偏碱性有机肥,也可配施生石灰来调节酸度。
c、客土改良
对建筑拆除、棚户区改造或疏解区域性市场等腾退造林地块,对含有大量建筑垃圾杂质、土壤物理性状低劣的区域,或者有废弃化工厂、垃圾填埋场等土壤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须进行客土改良。
置换的客土应为理化性状良好、无污染的自然壤质土。
为避免沉降影响,应适当进行压实。
客土后仍需按土壤施肥要求进行施肥。
5.2.3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从树形、色彩、季相变化、无过敏源、减缓热岛效应等方面考虑,以景观、长寿、抗逆为原则,选择白皮松、华山松、栓皮栎、国槐、流苏、白蜡、栾树、元宝枫、楸树、杜仲、马褂木、七叶树、白榆、椴树、车梁木、海棠等。
详见附表3。
依造林面积和景观需求确定配置植物种类数量,详见表1。
表1景观游憩主导型植物种类配置数量表单位:
种
面积
1-2公顷
2-5公顷
5-10公顷
10-20公顷
20-40公顷
40公顷以上
植物种类
15-30
≥40
≥50
≥60
≥70
≥80
5.2.4植物配置设计
植物配置设计按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具体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和《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DB11/T1100-2014)。
5.2.5栽植要求
(1)种植穴规格
种植穴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坨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应符合表2-4的规定。
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时种植穴直径应相应扩大20%,深度相应加深10%;种植穴应垂直下挖,垂直度允许偏差±5°。
表2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表单位:
cm
苗高
土坨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50-70
80-90
100-110
250-400
7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
10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表3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表单位:
cm
干径
深度
直径
干径
深度
直径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表4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表单位:
cm
苗高
土坨(直径×高)
圆坑(直径×高)
说明
1.2-1.5
30×20
60×40
丛植三株以上
1.5-1.8
40×30
70×50
1.8-2.0
50×30
80×50
2.0-2.5
70×40
90×60
(2)栽植技术
按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具体参照《园林绿地工程建设规范》(DB11/T1175-2015)执行。
5.2.6配套设施
(1)园路系统
根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造林绿化地块园路分为主路、支路和小路三类。
其中,小路铺装以就地自然材料为主,重点区域根据需要可采用透水砖、三七灰土或木栈道的方式铺设。
充分利用植被在道路设计中补充作用,在管护条件好的重点区域,可以设计诸如生态草阶、植草沟等,降低道路硬化面积同时,利用植物根系保持水土同时,提升道路近自然设计程度。
各类型道路宽度规定见表5:
表5景观游憩主导型造林地块道路宽度表单位:
m
道路级别
建设面积(公顷)
<2
2-<10
10-<50
>50
主路
2.0-3.5
2.5-4.5
3.5-5.0
5.0-7.0
支路
1.2-2.0
2.0-3.5
2.0-3.5
3.5-5.0
小路
0.9-1.2
0.9-2.0
1.2-2.0
1.2-3.0
(2)集雨节水灌溉和排水系统
采用喷灌、滴管等节水灌溉技术和雨洪收集利用技术建设集雨节水灌溉和排水系统。
充分利用地形设置集雨坑、雨水花园等,提升林地绿地集蓄水能力。
(3)休闲游憩与体验教育设施
游人较多区域应根据实际要求,建设休闲、游憩、体验、科普教育等服务游人的设施和标识系统。
设置休息座椅、树池、步道、栈道等应与环境协调。
5.3森林湿地复合型
5.3.1工程区域
造林地块涉及城市副中心森林湿地群、中轴线北部奥林匹克森林湿地组团、南中轴南海子公园和团河行宫森林湿地组团、温榆河和永定河流域以及其他有湿地的区域。
5.3.2湿地基础地形营造
(1)浅滩营建
坡度一般在3-9%之间,宽度大于5m,水深不超过40cm的区域可营建浅滩。
单层铺设粒径3-10cm的砾石,面积不超过浅滩面积的70%;浅滩上可放置粒径20-40cm的块石,每堆3-5块,每亩不超过6堆。
可采用丛植、散种的方式种植苔草等低矮湿地植被,每亩不超过50丛。
(2)生境岛营建
生境岛面积不超过开阔水面面积的5%,出水高度不超过1m。
生境岛面积1亩以下的,以种植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为主,可适当种植湿生灌木,湿生灌木面积不超过生境岛面积的10%;生境岛面积1亩以上的,还可种植乔木,面积不超过生境岛面积的5%。
(3)水域恢复
分为开阔水面恢复和零散小水面改造。
水域恢复时,应确保开阔水面和零散小水面的联通,水域基底和岸带严禁硬质铺装。
在水源供给充足的低洼区域,应恢复面积大于15亩,平均水深1.5m,最深处4-5m的开阔水面。
对零散小水面可通过扩挖或联通等方式恢复。
水面形状应随地形地貌呈自然状态。
5.3.3湿地植物选择
选择能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栖息环境和食源,耐水湿、主根发达、枝条繁茂的植物,如雄性毛白杨、雄性柳树、水杉、丝棉木、枫杨、金银木、紫穗槐、迎春、红瑞木、柽柳、千屈菜、红蓼、芦竹、花叶芦竹、金鱼藻、狐尾藻。
详见附表4。
5.3.4配置设计模式
植物配置设计具体参照《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768-2010)执行。
5.3.5种植穴
临近水面的泥质岸坡区域可采用植被护坡。
整地方式可采用带状或者穴状,带状整地方向与水陆交界线平行,每隔50-100cm开挖种植槽,穴状整地每隔100cm挖掘种植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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