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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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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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2013年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2013年我院施工图质量抽查、审图机构的审查中出现的常见和重要的问题,分专业整理如下,各设计单位在今后的设计工作中需予以注意,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建筑专业:
一、强条与规范方面的问题
1.地下车库停车位,未表达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
2.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应按照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5.2.4条,调整与基地道路保持不小于7.5m的安全距离。
3.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规定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不应穿过其他功能房间才能到达安全疏散出口。
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规定。
5.室外拦板用玻璃的厚度应符合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条要求之外,还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并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6.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第8.2.2条,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7.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第9.1.2条,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
8.有45层的高层住宅厨房排烟道选用10EJ507《排烟道图集》,但该图集说明只适用于40及40层以下住宅,故不应选用此图集。
9.自2012年9月1日起应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时废止。
10.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8.1.2条规定公共建筑基地内总停车位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11.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7.3.1条规定居住区内凡为居民服务的建筑应设无障碍出入口,有电梯的则至少设1部无障碍电梯,无电梯的则至少设1部无障碍楼梯。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3.6.1条的要求。
12.某工程共十栋超高层住宅,总户数为3568套,按2%规定应配70套无障碍住房,但说明中其数量未达标,位置亦无法核实。
13.设备用房的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
14.按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规定,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在建筑物内时,主机房与其它相邻空间应以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分隔,隔墙上开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5.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4.9.2条规定,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
(1)-(6)条规定。
(1)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16.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4.9.3条规定,配变电所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17.消防电梯未下到地下室,或消防电梯未设前室。
18.根据湖北省供电局主管部门的意见,为避免城市暴雨灾害引发淹水事故,公变控制室不得建在地下室。
此规定可视为地方性强制性条文。
19.消防登高面的道路坡度大于2%,或转弯半径小于12米。
消防登高面面宽不足,或消防登高面无安全出口。
20.对照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9条检查首层疏散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mm。
二、节能设计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问题
1.外墙内保温,应按JGJ/T261-2011《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第5.1.2条要求进行热桥结露计算、冷凝受潮验算,混凝土构件外侧应加强保温处理,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
2.某工程采用膨胀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浆料内保温,厚度分别为60mm、50mm,根据JGJ253-2011《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内侧保温厚度不宜大于30mm,修正系数应取1.25。
3.关于分户墙的保温做法,说明只表达了其传热系数K值,但施工图未表达用料和构造做法。
4.某工程南向两户间采光槽过窄,每户平台净宽仅800mm,空调主机排风不畅,不符合DB42/T559-2009《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附录B的要求。
5.楼面构造表达“20厚膨胀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浆料(用户自理)”此说法不妥,如不要求建设方统一实施,则无法保证达标。
6.采用膨胀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浆料作外保温时,应根据JGJ253-2011《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及省厅52#文精神,浆料导热系数取0.07,修正系数取1.25,面砖饰面保温厚度不宜大于30mm,涂料饰面保温厚度不宜大于40mm,
7.外墙应执行JGJ/T235—2011《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按照6.2条为无外保温外墙防水工程施工,按照6.3条为有外保温外墙防水工程施工。
8.执行省市关于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相关规定,新建十八层及以下的住宅和宾馆酒店,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凡新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必须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鼓励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9.执行省市关于在设计中贯彻绿色建筑一星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建筑绿色评星的准备工作。
三、设计深度及应注意的问题
1.总平面图深度不够,未注明退后红线的尺寸,未表示环境状况,如城市道路、周边建筑、保护遗存、拟拆除建筑等。
未标注建筑间距,各种出入口的位置(主入口、次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人防入口等),未注明消防登高面的位置,未标注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
未表达场地竖向设计内容,场地排水与无障碍设计。
未表达场地道路、硬地、护坡、挡墙等做法。
2.平、立、剖面和大样对不上,图纸目录和图纸对不上。
3.只有平、立、剖面图,缺少必要的详图大样(如墙身、檐口),或详图不详,如无滴水线、无细部尺寸、无材料名称及构造做法等,或详图无索引号。
4.对较复杂的平面分段定位尺寸标注不全,楼地面标高标注不全。
5.漏标房间名称和标高,室内门未编号,剖面图中的室内门窗未标高度。
6.采用了国家和地方禁止使用的产品和材料,指定建筑设备或厂家。
7.位于电梯旁的卧室未作隔声处理。
8.应按新标准GB/T7106--2008说明外门窗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注明防水的抗渗等级。
9.应说明外门窗隔声等性能要求,说明何时采用安全玻璃。
10.缺必要的计算书,如自然采光、视线、声学、遮阳、热工与节能等,或计算书不规范、不符合要求。
11.应在设计中贯彻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636-2010《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12.应编制《建筑防火设计专篇》,特别是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大中型工业建筑、高层和地下民用建筑,人员密集的影剧院、展览馆、商场、歌舞厅等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场所都要求严格按照《要点》的规定编制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专篇》。
结构专业: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1.框架梁箍筋间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3.3条或《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4条,框架梁端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的构造要求,应注意除满足hb/4外,还应同时满足6d(一级)和8d(二、三、四级)的要求。
2.当梁端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直径应满足GB50011-2010第6.3.3.3条要求,箍筋最小直径应相应增大2mm。
3.框架柱的配筋不满足JGJ3-2010第6.4.3条要求。
应注意:
1)抗震等级为二级时,角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为0.9%,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
同时,应注意满足表6.4.3-1附注中的要求。
2)抗震等级为四级时,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二、违反一般性条文的问题
1.当采用钻孔灌注桩后压浆工艺时,在桩基总说明中应补充《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第13.4.8条,即压浆竖管应采用丝扣连接并缠紧胶带,不宜采用焊接。
2.JGJ3-2010第12.2.5规定,高层建筑地下室外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应双层双向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50mm,配筋率(全截面)不宜小于0.3%,宜取≥0.4%。
3.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宜取至转换层以上二层且不宜小于房屋高度的1/10。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宜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JGJ3-2010第7.1.4.条、第10.2.2条。
4.剪力墙结构中,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GB50011-2010第6.4.4.3条。
5.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满足JGJ3-2010第7.2.16.2条的要求,即对于端柱的配筋应满足框架柱的相应要求。
6.抗震设计时,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设置应满足GB50011-2010第6.3.9-4.2)条规定。
应注意当抗震等级为二级、柱纵筋直径为18、柱箍筋配筋为∮8@100/200时,此框架柱非加密区的箍筋间距为200,大于10倍纵向钢筋的直径,不满足规范要求。
7.抗震设计时,当梁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了2.5%时,受压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一半。
详见JGJ3-2010第6.3.3.1条。
8.当按单向板设计时,垂直于受力方向布置的分布钢筋,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的受力钢筋的15%,且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详见GB50010-2010第9.1.7条。
9.吊钩设计应满足GB50010-2010第9.7.6条要求。
应注意,吊钩应采用HPB300级钢筋制作,锚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其最大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2mm。
三、其它问题
1.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一般按地勘报告的要求取值;无承压水作用时,可取室外整平地面标高;当有承压水作用时,尚应考虑承压水的不利影响;当拟采取疏排、堵截、释放地下水的措施,降低抗浮设计水位时,应报院结构专业技委会论证后实施。
2.计算框架柱剪跨比时,当柱两侧窗台下有砌体填充墙时,框架柱净高的计算应扣除填充墙的高度。
3.当楼梯梁与框架柱或梯柱相连时,楼梯梁配筋应按框架梁构造设计。
4.总说明中,关于梁上预留孔洞的图例中,应注明梁上预留孔洞的定位尺寸。
5.当地质勘察报告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提出进一步的补勘要求或施工勘察。
6.对于试桩和工程桩的检测,应注意如下问题:
1)当没有单独出试桩图时,工程桩桩位图及其说明中应包含试桩的相关内容。
2)甲级桩基设计等级、直径不小于800mm的钻(冲)孔灌注桩设计,应满足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的相关要求。
3)对于同一场区的直径不同的钻孔灌注桩抗压、抗拔的检测数量应分别提出,并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工程桩作为检测桩时,应提出检测承载力要求,避免工程桩被破坏。
7.梁、纵向受力钢筋的净距应满足GB50010-2010第9.2.1.3条,并应考虑柱、墙纵筋对梁纵筋净距的影响。
8.梁、柱配筋时,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相差不宜超过5mm。
9.当梁相邻跨度相差较大时,可将短跨梁的面筋部分或全部连通,可采取标注支座面筋长度的方法配筋。
10.框架结构屋面部分的悬挑梁,其上部纵筋伸入内跨的长度应满足图集12ZG002中悬挑梁配筋构造,且符合按弯矩包络图截断钢筋的要求。
给排水专业: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施工图设计中违反强条的现象仍然存在,且平均每项工程超过一条。
1.1违反“水规”3.2.4C条,向消防水池或高位消防水箱补水时,标高标注不全,或是进水管口最低点未高出溢流口150mm,防水质污染一定要注意。
1.2违反“水规”3.2.6条,受设计习惯影响,仍然采用角伐直接冲洗小便器,未设冲洗水箱或未用空气隔断冲洗伐。
1.3违反“水规”4.2.6条,蹲便器下方漏设存水弯,也未交待蹲便器内部自带水封,本条是安全卫生重要保证。
1.4违反“高规”7.4.2条,违反此条的高层建筑达七项,不能保证每个部位有两股有效水柱到达,设计中一定要细心,保护人民生活财产安全是设计人员的职责。
1.5违反“喷规”6.5.1条,主要是遗漏末端试水伐或末端试水装置,也有末端试水伐未设在最不利喷头处。
二、违反一般性条文的问题
2.1违反“水规”4.5.12条,主要是漏画排水立管上的检查口,其次是该设清扫口的部位未设。
2.2违反“建规”8.4.3条,违反此条的多层建筑也达七项,也是不能保证同层有两股有效水柱到达任何部位,另外就是消火栓栓口压力超过0.5Mpa时未采用减压消火栓。
2.3违反“高规”7.4.4条,主要是伐门设置不恰当,有的工程伐门设置不够,有的工程伐门设置太多,造成浪费。
2.4违反“高规”7.4.6条,也是消火栓栓口压力超过0.5Mpa时未设减压消火栓。
2.5违反“喷规”4.2.9条,水充指示器之后的配水管管底未设泄水伐,造成检修时只能从试水伐处放掉部分水。
2.6违反“喷规”6.3.1条,有的防火分区未设水流指示器,有的大厅上空配水管未接在大厅地坪所在楼层的水流批示器之后。
2.7违反“喷规”8.0.5条,配水管入口压力超过0.4Mpa时未设置减压孔板,或是孔板孔径不对。
三、其它问题
3.1消防增压稳压设备出水管上未设止回伐,主泵启动后,主泵出水会进入气压罐,另外两台增压泵不要共用进水管。
3.2消防减压伐伐后未设排水伐,时间长了伐体与伐芯易卡住,消防时用水难以保证。
3.3减压孔板不要设在每层配水管的信号伐之前,以免孔板处检修时整根立管停水。
3.4末端试水伐前配水管上应设自动排气伐,以免产生气体弹垫效应。
3.5末端试水伐不要直接与排水管连接,中间应设排水斗,以便必要时连接末端试水装置。
暖通专业:
一、全年没有违反强条。
二、违反一般性条文的问题
1.地下室消防系统在进风口处漏画70℃防火阀。
2.空调供回水干管未采取补偿措施。
3.燃气调压装置设在地下构建筑物内。
应设置在有围护的露天场地或地上独立的构筑物内。
4.地下室氟制冷机房事故通风量不满足GB50736-2012第6.3.7条的要求。
5.排烟分区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超过30米。
6.选用的空调、风机等设备未注明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相关条款的要求。
7.公共建筑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凝结泄水管未设水封,在“H7N1”流感暴发后,全国已高度重视。
8.地下车库,该设置置班采暖的地区,未设置采暖。
三、其它问题:
1.制图不规范:
剖切符号不符合GB/T50001-2001的规定。
2.设计深度不够,有的甚至难以满足概算的要求。
电气专业:
一、抽检图纸中常见的问题如下:
1.消防应急照明概念不清,常有错误或不确切之处,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如未分清消防应急照明和普通应急照明;未分清消防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值满足地面疏散照度要求的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差别;各种消防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和供电电源要求,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强启及自带蓄电池的浮充电源要求等。
2.照明节能只停留在一些表述上,抄录一些规范要求,具体措施常常又不是节能的,如不该常亮的常亮;气体放电灯的镇流器不明确(只值提节能灯具和补偿);灯列不是采用顺窗控制;荧光灯能采用长灯管时采用短灯管;火灾应急照明灯具采用格栅灯等。
3.负荷计算结果不明确,有的无,有的有,计算有总的Pe和Pj,只有负荷分级的范围,没有各级负荷的计算结果,要知道这才是确定供电方案的依据;低压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当母联开关合闸时,如何甩掉次要负荷以保证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措施不明。
4.附设有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大量使用燃气的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往往把一些事情都推给设备供应商解决,设备供应商都是在工程后期,土建基本后完成才介入的,而且只能解决设备本身安装和调试方面的事情,一些预留及与其他工种之间有联系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如发电机房未预留足够面积的进出风口,厂家难以解决,而这又是影响发电机组是否能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5.工业厂房建筑的火灾危险类别不明确,有的只写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却未明确其火灾危险类别,而火灾危险类别是正确决定电气设备和灯具外防护结构等级的条件。
6.电缆桥架的型式不明,自撰名称较多,有的说不到点子上,诸如强电桥架和弱电桥架、高压和低压桥架、镀锌钢制桥架、金属桥架、耐火桥架、带盖托盘式等,当材质确定后,应按规范语言确定是槽盒还是梯架或是托盘式。
7.未按规范要求对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如潜水泵等)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8.防雷设计只有建筑物防雷等级,无年预计次数计算结果。
二(三)类防雷建筑物超过45m(6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装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这句话没有写,有的说明中虽然提到,但屋顶防雷平面图接闪带还是按老办法画在女儿墙的中间,突出大屋面的构筑物(如阳台,露台等)未设置接闪带等。
9.商场楼梯间的防火门为经常有人通行,宜为常开型,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电气设计未采取自行关闭的措施。
10.有些场所的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电气设计未做,或以为走道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将其降低安装高度可以取代。
11.电梯井道照明采用AC36V,不管其井道高低,导线均为为2x2.5mm2,这很容易造成电压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问题,应进行电压降的验算。
二、对规范中“宜”字的理解不够确切
规范中的“宜”字用得很多,规范对其也有解释,“它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这后面一句话很重要,一般情况下,都是“条件许可”的,我们很多人却以“允许稍有选择”为挡箭牌,为了简单,不管有无条件,一律不做,这不大妥当,应理解为一般都应该做,实在有困难时才可不做。
技术质量部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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